企業招聘員工是需要成本的,招聘不符合條件的員工不僅會直接導致公司損失人力物力,稍有不慎還會引發其他的法律問題。
3月26日,英才網聯旗下醫藥英才網特邀北京道源律師事務所張濤律師,主講“員工入職中的法律文件修訂與風險應對”主題沙龍,來幫助HR了解入職法律規定;掌握入職流程;制定入職文件;防范入職管理風險。
案例:
某醫藥公司招聘一名實驗室組長,經過層層的選拔,在眾多的求職者中,小張脫穎而出。小張的簡歷上顯示:他擁有研究生學歷,有過相關的從業經驗,而且在談到實驗項目的時候也顯得很有經驗。于是,該公司決定錄用小張,并與她簽訂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但是隨著實驗項目的進一步推進,小張卻逐漸顯出了不能勝任工作的跡象。公司人力資源部對小張的學歷產生了懷疑。經過一番調查和求證之后,人力資源部發現小張的學歷的確是假的。于是,公司決定辭退小張。但是小張認為自己與公司已經簽訂了2年的勞動合同,自己在工作期間也沒有犯重大錯誤,公司不能因此而辭退她。在協商無果之后,小張提出辭退可以,但是公司需要提前30天通知,并支付經濟賠償金。
律師分析
張律師表示,本案中小張的要求明顯是錯誤的。由于她學歷造假,公司有權辭退她并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然后,張律師又列出了在招聘是,應該注意的幾項:一、要注意審查勞動者信息是否真實;二、要逐一審查勞動者的健康狀況;三、注意審查應聘者的年齡是否達到16歲;四是注意審查員工與其他企業是否有未到期的勞動合同和是否與其他單位存在競業限制協議。
張律師強調,除了了解應聘者的學歷是否造假之外,用人單位在招聘、錄用員工時,應詢問擬錄用員工是否與原單位簽訂有保密協議、競業避止協議等法律文件,以及該員工在本單位工作是否違反了相關協議,必要時可制作相關確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