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職責,完善各種制度
當然,雖說中小企業無需對大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頂禮膜拜,但也并不是就完全隨意的人治化,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所以管理制度不僅要有,而且還要嚴格制定、嚴肅執行。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要制定管理制度,對于人員的招錄、考核,以及各部門職責及權限都要規定清楚,盡管中小企業可能會一人兼任多職,或者有職責遺漏的方面,加強溝通機制,對于指責李未有明確規定的內容,在其職責里都應家里一條靈活的“上級交辦事宜”。這樣就擺脫了下級推諉拖拉的情況。
對于制定的制度,老板或高層管理人員一定要率先垂范,對于制度有明確要求的一定要按制度執行,哪怕制度有問題,也要執行,事后可以修訂也可,但一定要給所有員工一個明確的理念,我們的團隊紀律嚴明。中小企業最大的弱點便是制度多、執行差,由于老板的作用極為明顯,所以就像皇帝一樣,脫離法律搞諭旨的情況太多,時間一長,制度形同虛設,除了報銷制度,別的都不執行了,那樣整個的隊伍就散了。
這里面還有一點極為重要的,就是要關注細節,有一本書是汪中求的《細節決定成敗》,非常有借鑒意義。老板從定位上應當抓大事、定戰略、帶班子,但細節之處不可忽視,有時失之毫厘、謬之千里。人力資源管理職責就是讓老板感覺到關注細節,所以從制度制定上不在多,而在細,這時具備可操作性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