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財合同范文匯編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托理財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委托理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協議,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開設的資金賬戶,資金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碼甲乙雙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詢,但不能操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指揮和干擾甲方操作。
二、委托期限為 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 ,期初資產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或美元)。
三、利潤定義:(乙方賬戶)期末資產 期初資產 期間收到的存款利息(證券資產要扣除交易費用)利潤率=利潤/期初資產*100%
四、結算
1.委托期滿后,如果已平倉單子利潤率為正數,乙方付給甲方30%作為傭金。 如果已平倉單子利潤率為負數,當(虧損金額/期初資產30%)時,乙方不付給甲方傭金,虧損由乙方自己承擔。如果已平倉單子利潤率為負數,且當(虧損金額/期初資產30%)時,乙方不付給甲方傭金,超過期初資產30%的那部分虧損由甲方雙方共同承擔,甲方承擔30%,乙方承擔70%。舉例說明,如果資金100萬,到期利潤10萬,乙方應付給甲方傭金10萬*30%=3萬元,如果到期虧損30萬以內,乙方不付給甲方傭金,虧損由乙方自己承擔。如果虧損超過30萬,假設虧損了40萬,乙方不付給甲方傭金,超過30萬那部分為10萬,甲方賠償乙方3萬元,而乙方自己承擔虧損37萬。在結算日或委托期滿時,未平倉的單子不能參與利潤或虧損的計算,未平倉的單子是贏是虧都不拿來參加核算利潤和虧損,只用平倉后的單子的贏虧情況來核算。
2.未到委托結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或終止協議的,如果此時利潤為正數,乙方付給甲方利潤的30%作為傭金。如果利潤為負數,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虧損。
3.甲乙結算金額精確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計。
五、協議期內如果虧損大于30%,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按第四條中第2款未到委托結束日期的結算方法進行結算。協議期內如果利潤大于30%,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按第四條委托期滿后的結算方法進行結算,結算后再次委托視為另一次的委托。
六、每次結算后,賬戶期初資產值應變更為結算后重新委托時的資金量,相當于結算后的再次委托視為新的一次委托,其贏利與虧損都與結算前的金額無關,新的賬戶資金量作為該次的期初資金。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請仔細閱讀后,請確認完全認可時方可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財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一、茲有甲方將自有資金委托乙方參于證券市場的操作而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賬戶內操作,甲方隨時監督操作過程和結果,對任何不認可的乙方動作可隨時提出異議,若雙方意見不一致時可隨時終止委托。(委托操作時,若是甲方舍不得換股,乙方就在該品種上做差價,不換品種。若是甲方不留戀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擇股標準換股。)
三、對盈利部分進行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結算壹次,結算后三天內付清。
四、若當月沒有利潤則不分成,若產生虧損由甲方承擔,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資之外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試行期_________;適用于任何網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帳戶和操作密碼通知乙方即能雙方同時管理同一帳戶,若試行期滿甲方不滿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銷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試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則從合同生效日起計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終止委托并完成結算分配之日自動失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項可補充完善,若有與相關法規相悖之處可隨時予以糾正,對不違規內容則持續有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資金賬號:_________
股東賬號:_________
起點市值: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理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合同,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戶,資金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碼甲乙雙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資產_____________ 元。
三、利潤定義:(乙方賬戶)期末資產 期初資產 期間收到的存款利息(證券資產要扣除交易費用)
利潤率=利潤/期初資產*100%
四、結算
1.委托期滿后,如果利潤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給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為傭金, 如果利潤率為負數且小于-5%,即虧損大于5%,甲方付給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為賠償。舉例說明,如果資金100萬,到期利潤10萬,乙方應付給甲方(10-5)* 0.25=1.25萬元,如果到期虧損10萬,甲方應付給乙方(10-5)* 0.25=1.25萬元,如果利潤在-5萬與5萬之間,乙方自己承擔/享有。
2.未到委托結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時利潤為正數,乙方付給甲方利潤的25%作為傭金。
3.甲乙結算金額精確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計。
五、合同期內如果虧損大于10%,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四條委托期滿后的結算方法進行結算。合同期內如果利潤大于30%,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四條委托期滿后的結算方法進行結算。結算后,可重新簽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委托理財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現址: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自愿將自有資金委托給乙方進行理財投資,乙方也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F就具體委托理財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聲明及承諾
1、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申明和承諾:
1.1本人具備獨立思考和決策能力,對于理財投資項目的風險與收益有一定認識,自我風險承受能力進行了充分的考慮,沒沒有被乙方誘導,乙方也沒有向我保證理財收益。
1.2本人確認已完全理解本協議條款,自愿與乙方建立委托理財投資關系,愿意向乙方支付因理財投資獲利而約定的酬金,以及承擔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責任和權利。
1.3本人保證,向乙方提供的證件、資料均真實、準確、有效,理財資金來源合法,交易賬戶及第三方存管資料已得到充分授權。因使用非本人資料而出現爭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2、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申明和承諾:
2.1乙方保證如實地向甲方說明理財投資的標的和止盈止損理念,可預期的收益和損失;乙方明確向甲方澄清,以往的收益并不代表當下的收益承諾,并且也不會向甲方承諾收益和損失。
2.2乙方保證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原則,以專業的投資分析及決策方法,理性持倉,努力爭取理財投資的損失可控和收益最大化。
2.3乙方保證已完全理解本協議條款,愿意遵守本協議有關約定的義務、責任和權利,盡力確保本協議得以順利執行。
第二條委托事項
1、甲方將自有資金委托給乙方代理進行理財投資,若理財投資產生收益則按照第三條中約定條款向乙方支付酬金,若沒有收益或者虧損(即負收益)則不付酬金。
2、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投入的理財資金,全權由乙方獨立的根據市場行情、技術趨勢進行股指期貨和現貨黃金兩類產品的投資交易,甲方不得干預、不得私自交易。
3、為保護甲方理財資金安全,由甲方開立投資交易產品的交易賬戶和銀行第三方存管業務、網上電子銀行,銀行賬戶資料及密碼、資金劃轉支付全權由甲方負責;投資交易賬戶及密碼交由乙方負責管理,定期結算和甲方需要查詢時由乙方提供密碼。協議履行期單甲方不準私以任何理由申請變更密碼、資金清算并注銷賬戶。
4、為便于甲乙雙方的理財投資管理,雙方約定理:
4.1甲方的股指期貨交易賬戶設于____________,交易賬戶姓名為:________________;現貨黃金交易賬戶設于____________;交易賬戶姓名為__________。若開戶資料非甲方本人時,甲方必須保證開立的交易賬戶獲得充分授權。
4.2雙方約定,由甲方初始存入的理財資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若協議履行期間追加資金,則在追加前結算后,按新追加后的總資金進行后續結算。
5、投資損益的定義
收益=交易賬戶資金總額(含持倉市值)-投入資金
收益率=收益/投入資金×100%
虧損:當收益和收益率的結果為負值,則用虧損和虧損率表示。
6、雙方同意委托理財期限為壹年,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后若雙方無異議,協議自動延續________年。
第三條理財風險控制、酬金與酬金支付
1、甲乙雙方對理財投資的收益與允許的風險等級存在著的相關性有清楚認識,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允許的最大虧損和產生收益時的酬金額度。雙方都清楚,下列中的預期收益與虧損應不代表實際發生額,也并不代表是對甲方收益的承諾。
A、甲方向乙方支付收益的30%為酬金。預期月收益10%(年收益100%),虧損10%,若虧損到30%時則協議終止。
B、甲方向乙方支付收益的20%為酬金。預期月收益5%(年收益50%),虧損5%,若虧損到20%時協議終止。
C、甲方向乙方支付收益的40%為酬金。預期月收益20%(年收益200%),虧損30%。
當第一次虧損達到30%時,由乙方以自有資金追加到交易賬戶,使交易賬戶資金達到甲方投入資金的90%,協議繼續執行;若再次達到25%虧損時,終止協議。
2、若按C項執行時,乙方追加的資金應計入理財投入的總金額,所有理財投資的收益應以追加資金后的投入總金額為基礎進行結算。追加資金繼續理財交易后若再無虧損,在結算時應首先返還乙方追加的資金后再根據收益支付酬金;若繼續出現虧損達到25%則協議終止,乙方追加資金不予返還;若繼續虧損但未達到25%,協議繼續執行,包括協議自動延期執行。
3、雙方約定交易賬戶收益確認和酬金支付為每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如果理財交易賬戶的收益率大于5%時即進行收支結算。經雙方按約定的酬金比例核算、確認后(甲乙提取的收益應為100的整數倍),由甲方從理財交易賬戶中轉出,并于轉出當時將酬金支付給乙方。若月收益不到5%時則留待下月結算,若是協議到期前的最后一期結算,收益不到5%且按比例核算后乙方酬金不足伍佰元時,則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收取酬金。
第四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違約的認定
1.1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項,都認定其違約。
1.2協議的任何一方,若因個人的特別原因,需要變更協議內容或提前終止,需要與另一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若沒有書面同意而單方面終止,即使有通知到對方或有溝通記錄,但仍認定為違約。
1.3協議的任何一方,確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協議需要提前終止,或者符合本協議條款中提前終止條件時,不屬于違約。
2、違約責任
2.1協議的任一方違約,應按理財投資金額的5%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爭議與解決
1、本協議的條款雖是乙方初擬,但仍然是甲、乙雙方通過充分溝通協商和修訂后,在平等、自愿地原則下簽署的,雙方須自覺遵守。個別條款存在的瑕疵不影響其它條款的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坦誠、信任和支持的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解決。
3、協議履行中的郵件、網絡聊天、資金劃轉等記錄均是本協議執行中的有效文件,出現爭議時均可作為呈堂證供。
4、本協議需附上甲乙簽署雙方的身份證明資料。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簽署地:____________
委托理財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合作雙方為了能使合作順利而愉快地進行,本著互利互惠,相互信任,特簽以下委托協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為其進行代理操作在_________公司開立的:戶名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起初資金為_________美元(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黃金/外匯保證金投資帳戶。經過雙方協商約定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按照以下條款規定對以上帳戶進行委托交易。
一、開戶:
1、甲方自己選擇值得信賴的或者由乙方選擇信譽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對暢通的經紀公司開立黃金/外匯交易帳戶。要求是必須乙方認可的經紀公司。
2、初始資金量要求不得少于________美金。
3、乙方擁有獨立的'下單操作權,但沒有資金調撥權。甲方擁有資金調撥權,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資金,甲方在協議執行期間可以隨時查詢帳戶執行及收益情況,隨時監控帳戶。
4、甲方外匯/黃金保證金帳戶的資金的安全問題由甲方開戶所在的公司負責,但是此帳戶的所有盈虧與開戶所在公司無任何關系由甲方自己承擔。
二、交易:
1、開戶后甲方把帳戶的交易帳號和交易密碼告知乙方(不含資金調撥密碼),以后就由乙方進行交易,每天甲方自行查詢交易情況,資金余額和權益。
2、本協議執行期間雙方可隨時中止,甲方可出金。
三、帳戶盈虧責任與分配:
1、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乙方所執行的一切操作結果由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操作。
2、甲方未經乙方允許不得私自操盤,因私自操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負。
3、本著互惠互利和控制風險的原則,規定了權利和義務:
權利(甲方給乙方的虧損底線):30%
在底線內,乙方可以操作;觸碰底線,乙方立即停止操作且告知甲方;
超過底線,乙方停止操作,且要自行補足所超資金;)
義務(投資收益率及分配):30%
乙方操作,月底,若收益在規定內,乙方不能分配收益;若超過規定部分,那所超部分乙方與甲方進行3:7分配(此分配與乙方公司無關,且保密;)
四、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起有效,甲乙雙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但必須提前通知對方。
五、雙方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任何操作,以免擾亂乙方精心設計的嚴密而科學的投資策略和計劃及步驟。甲方只需要隨時查看自己的資金情況即可。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理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合同,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資金帳戶并且開通網上交易。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戶,資金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碼甲乙雙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資產_____________ 元。
三、利潤定義:(甲方賬戶)期末資產 – 期初資產 (證券資產要扣除交易費用)
利潤率=利潤/期初資產*100%
四、委托方式與結算
1、 委托期滿后,如果利潤率大于等于3.25%,甲方付給乙方超出3.25%部分的50%作為傭金, 如果利潤率為負數且小于-3.25%,即虧損大于3.25%,乙方付給甲方超出3.25%部分的50%作為賠償。舉例說明,如果資金100萬,到期利潤10萬,甲方應付給乙方(10-3.25)* 0.5=3.375萬元,如果到期虧損10萬,乙方應付給甲方(10-3.25)* 0.5=3.375萬元,如果利潤在-3.25萬與3.25萬之間,甲方自己承擔/享有。
2、未到委托結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賬戶資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資金,若此時利潤為正數,甲方付給乙方利潤的50% 作為傭金,然后重新簽訂合同。
3、甲乙結算金額精確到百元,不足百元部分舍去不計,付款手續費由付款方支付。
五、提前中止合同
合同期內如果虧損大于10%,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四條委托期滿后的結算方法進行結算。合同期內如果利潤大于30%,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四條委托期滿后的結算方法進行結算。結算后,可重新簽定合同。
六、交易對象:a股、b股、國債、企業債、可轉債、三板轉讓、封閉式基金、etf、權證(可選擇一種或多種)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委托理財合同 篇7
(一)什么是委托理財類合同糾紛
委托理財類合同糾紛是指因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委托人將其資金、證券等金融性資產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在證券等金融市場上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組合投資、管理活動所引發的合同糾紛。
(二)委托理財糾紛案件的主要特點
1、從協議的名稱看,有委托投資、合作經營、合伙經營、借款等,但其實際內容大都約定了保本、支付固定收益等條款。盡管協議所用名稱不一樣,但協議的內容基本為委托理財。
2、從協議簽定的主體看,有委托雙方簽定的協議,有委托雙方加監管人或者擔保人三方簽定的協議。委托人,有法人、自然人;受托人有既有民間的委托理財如自然人、一般的有限公司、各類投資管理公司、投資咨詢公司、私募基金等等,也有金融機構的受托理財,如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期貨公司、商業銀行等等。
3、從協議約定的內容看,有委托人將資金交付受托人,由受托人代理全權操作的;也有委托人自行開立資金帳戶、股票帳戶,購買證券或注入資金,委托受托人操作。前者,委托人對其交付的資產沒有控制權;而后者,委托人享有資產證券的控制權,受托人只有操作的權利。
4、從這類案件起訴判決的案由看,有借貸糾紛,有信托合同糾紛,有委托合同糾紛,有合伙糾紛,有委托資產管理合同糾紛。
(三)委托理財的性質
嚴格地講,委托理財并非是一個正式的法律術語,而僅僅是一個約定俗成的術語。在中國證監會頒布的一些規范性文件中,也從未出現過委托理財的字樣,而是使用了“委托資產管理”、 “受托投資管理”和“資金信托”等術語。但是,委托理財已經成為投資領域的習慣叫法,因此法院也一般以委托理財進行審理。
最高法院在其召開的《關于審理金融市場上委托理財合同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的司法解釋起草工作第二次研討會上,對這類糾紛,根據當事人在合同中關于權利義務的約定,將其分為四種:
1、凡是約定本息保底,超額歸受托人所有的,與民間借貸無異,應將其認定為借貸糾紛;
2、凡是約定委托人直接將資金交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投資管理的,應將其認定為信托合同糾紛;
3、凡是約定委托人自己開立資金帳戶和股票帳戶,委托受托人進行投資管理的,應將其認定為委托合同糾紛;
4、凡是約定雙方共同出資,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應將其認定為合伙合同糾紛。
二、委托理財合同效力的界定
《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最高法院出臺的關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釋規定,認定合同的效力,應以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法律的頒布機關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政法規的頒布機關為國務院。
目前對于委托理財,只有《證券法》及證監會的一些規章、文件。而《證券法》并未對委托理財的主體作出規定。因此,只要委托雙方簽定的合同不存在《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委托理財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
同時,由于委托理財合同保底條款無效,應根據《合同法》第56條的規定“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認定委托理財合同的效力時,除了保底條款無效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是有效的。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委托理財合同需要依法成立,但要在辦理相關的批準、登記等手續后才能生效。如果你對委托理財還有疑問的話,建議你咨詢一下的專業律師,盡早的解決問題,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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