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文錦集6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________座________落________幢號________室號________套(間)數___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___總層數________建筑面積(平方方)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____)、劃撥(____)。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愿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愿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________份,房管部門________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甲方(與上述甲方系夫妻關系):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甲方夫妻身份證、結婚證見合同附件一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與上述乙方系夫妻關系):
單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買方夫妻身份證、結婚證見合同附件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買賣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乙方決定購買甲方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商品房位于____幢____樓第____單元________號房屋。商品房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屬_____磚混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層。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共_____室____廳____衛。(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三)。
第三條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商品房總金額為共_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人民幣)元整。(括弧外填漢字大寫,括弧內填阿拉伯數字,發生爭議以漢字大寫為準)
第五條乙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付房款____%。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鑒于乙方經濟困難,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居住該商品房3個月內付清房款的____%。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甲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產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即本條第一款日期將商品房鑰匙交付給乙方。否則從該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之日起日內攜帶有關商品房登記過戶所需的所有證件、資料、票據等,到市房產局將商品房辦理產權登記過戶給乙方。否則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第日起,違約方每日向未違約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登記過戶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所需契稅、評估費等過戶費用由乙方負擔。商品房無法登記過戶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立即退還所收全部房款,并自確定不能登記過戶之日起有權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甲方應當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畢付清房款之日將商品房鑰匙交付給乙方。否則從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甲方要將房子在過戶交屋前,將室內清掃干凈,不能留有垃圾,廢棄物等。
第七條甲方承諾該商品房內從未發生過任何人死亡、從未發生過惡性傷人等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從未發生過其他使社會一般人居住在該房產生精神緊張、驚恐等不利益的不法事件,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甲方應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7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逾期則甲方再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所有權轉移后,甲方承諾其不欠任何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如發生此種情況,甲方承諾在接到乙方所稱甲方拖欠上述費用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清。否則從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第8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及轉移后,甲方承諾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乙方所購的商品房及該房屋相關設備、設施等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交納土地出讓金權利等)要求,不會要求乙方支付除房款以外其他任何價款才能使乙方達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設施、設備的目的。如發生此情況,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甲方應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直至甲方將上述妨礙乙方利益行使的事項消除。
第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任何一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在修改處簽名捺手印認可,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頁,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于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于_________
我保證甲方以后不會違約,如果甲方違約,我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保證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單位: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保證乙方以后不會違約,如果乙方違約,我承擔保證責任。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單位: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3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簽訂前要注意申請樓盤情況
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前,要認真審核開發商的銷售許可文件。審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或開發商初始登記的《房地產權證》)和出售許可證明中關于該房地產的內容和范圍,包括宗地號、項目名稱、棟號、層數、用途、套數、面積等信息與所購買的房地產的棟號、樓層、名稱等是否相符。
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委托銷售的還應審查代理銷售企業的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和代理銷售合同或委托銷售證明。
購房者對房價擁有知情權
對商品房面積和房價的計算,購房人擁有知情權,房地產開發企業也有告知義務。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包括預售、現售)商品房時,應在售樓處將有關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資料或測算資料進行公示,供購房者查閱,公示的資料包括:房屋土地權屬調查報告書(房屋土地調查機構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圖(經規劃管理部門審核同意)。
簽署商品房預售合同時,購房人可要求面積計算表或測算表,開發商應向購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表》;簽訂房屋交接書或簽訂商品房現售合同時,開發商應向購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積測算表》;前述兩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積說明》中必須將分攤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與建筑平面布置圖對照查核。
簽約時商品房買賣合同要看清。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購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的主要法律依據,因此購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要注意以下問題:
(1)在合同中,應注明與開發商談定的付款方式
是一次性付款還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最好注明如申請不到銀行按揭時訂金等預付付款的處理辦法。
(2)明確注明房屋面積
所購面積要明確注明銷售面積(或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實際使用是多少。如面積誤差超過約定范圍,購房者有權退房并追繳利息損失。
(3)對交樓日期要有嚴謹、具體的規定
務必將開發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寫明確,具體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兩可的措辭來表達。如果開發商在約定的時間不交房,則可以按照此條款追究其違約責任。
(4)明確煤氣通氣的準確時間
合同中要寫明煤氣通氣的準確時間,或寫明因入住率不夠而不能按時通氣時,開發商應采取什么應急辦法。
(5)明確產權證發放到購房者手中的準確時間
(6)認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圖與所購房屋是否一致
注意是否標明各居室、客廳、廁所的面積;所購房屋的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的材料、品牌和型號是否確定。
(7)約定設計變更時如何承擔責任
合同中應明確寫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現設計變更,新的設計方案應在多長時間內通知購房者,如果購房者要退房應在多長時間內提出,以及賣方應該在多長時間內退款及付其利息。
(8)仔細研讀補充條款的內容
如果購房者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仍不夠詳細,可以再簽訂一個補充協議,把雙方認為應該約定的內容規定在補充協議中。協議內容應該公正,雙方權利與義務必須對等。應當注意的是,有的開發商事前已擬好了補充協議,這些協議多是按開發商單方面意愿擬定的,其中包含不少不平等的內容,購房者應多加注意。仔細研讀補充條款,注意補充條款是否與正式合同相抵觸,對不同意的條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補充的也可以提出。因為任何合同在正式簽訂前都是可以修改的。避免疏忽而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或民事糾紛。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20xx年4月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個共有人,多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就恋厥褂脵喑鲎尯贤枴俊就恋厥褂脵鄤潛芘鷾饰募枴俊緞潛芡恋厥褂脵噢D讓批準文件號】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屬____結構,層高為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項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4.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項進行處理:
5.1雙方自行約定:
5.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5.2.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5.2.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____×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項按期付款:
6.1一次性付款
6.2分期付款
6.3其他方式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7.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7.1.1逾期在____天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7.1.2逾期超過____天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7.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8.1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項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8.1.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8.1.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8.1.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8.1.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8.2交房延期條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8.2.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天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9.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9.1.1逾期不超過____天,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9.1.2逾期超過____天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9.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0.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項處理:
13.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14.1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規定日期內需達到的使用條件。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的處理方式。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天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5.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15.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7.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17.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17.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17.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項解決:
19.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19.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于簽于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于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6
由于買受人承擔的交付內容很容易確定,即為金錢。但如何確認出賣人的交付內容?在這里,出賣人承擔的主要交付義務是給付商品房,但不限于商品房,還包括綠化、公共配套設施等。
買賣合同的標的條款系合同的不可或缺的條款,標的必須明確、具體,否則合同亦無法成立。合同的標的可以是種類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如果是種類物,如大米、水果等,則對其數量的要求必須確定,否則買賣無法進行。如果是特定物,則必須在合同中載明明確的特征,使該物具有惟一性或排他性。
而商品房買賣合同所涉主要標的物即為商品房,由于商品房所處的位置肯定是惟一的、排他的,所以合同所涉標的是特定物。
一、對于出賣方交付內容的確定標準
(一)合同所約定的套房是合同的核心內容,內容包括位置、樓層、面積、建筑質量、裝潢以及套房本身的配套設施。
(二)由于商品房系屬于某幢高樓分割成若干小塊而成,這不僅涉及買賣人的自有部分,還要區分共有部分。這也是商品房不同于其他商品之處。所以,對于商品房標的的認定,不僅指套房,還有包括綠化、公共配套設施等。
二、對于實際交付是否符合約定的認定原則
審定實際交付是否符合約定的依據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同,合同系約束雙方當事人的最主要組成部分。其中關于商品房的一些特征以及綠化、配套設施的約定,均應被視為對于標的的描述。
(二)規劃說明。由于規劃必須經國家行政部門審批通過后,出賣人才能進行施工,而出賣人施工也必須按照規劃方案進行。由于規劃方案將決定買受人房屋的朝向、采光、通風,以及公共面積分攤的問題,這些雖然在合同中有所體現,但不可能全部體現,因此,開發商所交付的房屋必須如規劃設施。
(三)樣板房。出賣人為促銷,常制作樣板房以吸引消費者。但這屬于憑樣品的買賣。在樣品買賣中,出賣人應擔保其交付標的物與貨樣有同一品質!逗贤ā返186條規定:憑樣品買賣的當事人應當封存樣品,并可以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說明的質量相同。而樣板房其應擔保其他所售房屋與其同樣的品質。一般樣板房都進行了裝潢,對于裝潢是否屬樣品,這應視出賣人如何處理而定,如出賣人在樣板房內或有關附加說明中,明確裝潢僅為參觀所需,而不屬樣板之列,則裝潢不具有樣板效力,若出賣人未予明示,則買受人有權將其視為樣板之列,出賣人對買受人取得的房屋應盡相同標準進行裝潢。如何對待樣板房的隱蔽瑕疵,購買者的房屋是否也允許有此瑕疵?這里所指隱蔽瑕疵,是指買方盡交易上的注意未能發現的、且非賣方故意不告知的瑕疵。《合同法》第169條規定:憑樣品買賣的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標的物與樣品相同,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的質量仍然應當符合同種物的通常標準。這樣的規定類似于《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213條規定的“適銷性品質”,即:(1)合同項下的貨物在該行業中可以無異議地通過檢驗;(2)如果出售的貨物是種類物,則賣方所交的貨物應在該規格范圍內具有平均良好品質;(3)貨物應適合于該商品的一般用途;(4)除非允許有差異外,所有貨物的每一單位在品種、品質和數量方面都應當相同。因此對于樣板房隱蔽瑕疵,如果買受人購買時并不知曉,買受人所購房屋的質量仍應按同種物的通常標準處理。
三、各種具體情況下的認定規范
(一)關于位置和樓層。這在各商品房合同中都會有規定。而出賣人所交付的房屋的位置以及樓層均應與約定相符,這是最起碼的要求。如果,出賣人所交付的房屋與約定的不符,這就構成了根本性違約。
(二)關于房屋朝向、間距:房屋因外面環境不同,可分為景觀房和非景觀房。景觀房系指憑樓可眺望大海、樹林、青山等風景的樓房,這些樓房以風景為賣點,價格較一般非景觀房價格要偏高,而這些房屋對朝向、間距的要求非常高。如果朝向、間距誤差直接導致景觀效果反差很大,應即視為根本性違約。而相對于非景觀房,即一般景觀房而言,朝向、間距問題主要影響通風、采光,但這種影響要小于對于景觀房的影響,F出賣人從考慮采光角度,開發樓盤一般都選擇偏南方向,至于違約認定,應根據受朝向改變影響通風、采光程度而定。對于間距,這將直接影響部分樓層房屋的日照時間,如果購買人所購房屋由于樓房前后造之間間距縮小而導致日照影響,應視為違約,至于違約程度,應根據受影響程度而定。(三)關于房屋面積。由于商品房一般都采取預售方案。簽訂預售合同,房屋一般都處于建造之中,由于房屋建造允許與規劃設計要求之間存在一定的誤差。合理的誤差不能認定為出賣人的過錯,所以對于該合理的誤差,不能算定為出賣人的違約責任而要求出賣人對此承擔責任。但對于超出合理誤差范圍之外的誤差,應視為出賣人的過錯,出賣人應對超過部分承擔責任。而房屋面積計量,一般采取建筑面積或套內面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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