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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郵政業務合同7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代辦郵政業務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代辦郵政業務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_縣(區)郵電局,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方便群眾,做好農村的信、報郵遞工作,提高投遞質量,經甲乙方雙方協議,特簽訂本郵遞代辦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郵遞業務與范圍:
1.收訂郵遞范圍內的報刊;
2.開取郵路上的信箱,投遞郵路上的郵件;
3.收取各種郵電資費;
4.投遞班次:每周六班,節、假日休息;
5.投遞深度:各種平常郵件和給據郵件、通知單、電報、報刊等按址投遞到戶,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或簽收手續。
6.投遞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指導乙方辦理第一項規定的各種業務。
2.對乙方進行日常業務輔導和檢查、考核。
3.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付給乙方報酬。
4.按時發放郵件,接收乙方歸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辦理簽收手續。
5.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據實際需要,發給乙方郵政專用工具:如綠色車袋,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褲,雨鞋,到期交舊換新。
三,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規定的投遞班期和深度,投遞和交接各種郵件、報刊、保質保量地按址投遞到戶。
2.按照甲方的業務規章制度辦理各項業務,做好甲方規定的各種原始記錄,接受甲方的業務領導、培訓和監督檢查,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會議。
3.嚴格保守通信秘密,執行通信紀律和勞動紀律,保證郵件、報刊、票款不丟失,不短少,不毀損,不貪污挪用公款,不縮短郵路,不將郵件、報刊帶回家中。
4.按時開取沿途信箱,當日上繳收回的款項。
5.保管好甲方所發的'郵政專用工具、業務用品等,并在合同終止時及時交還。
6.醫療費、工傷休息期間的費用由_______方負責。
7.自行車自備(或由甲方配備)。
四,甲方給乙方的報酬
1.代收報刊的報酬,按實際收訂款的________%計算,按月(年)結算,一并支付。
2.代投報刊的報酬,按實際投遞報刊款的__________%計算,月(年)終結算,一并支付。
3.代投郵件報酬,根據村(大隊)的范圍大小,大村(大隊)每月__________元,小村(大隊)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給乙方。
代辦郵政業務合同2
合同編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郵政企業):
單位全稱:中國X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負責人姓名:
住所:省市縣(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全稱(或個體工商戶字號名稱)
代表(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姓名: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縣(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為提高郵政服務水平,方便用戶用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國家政策的規定,現就甲方委托乙方經營郵政業務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依據本合同,甲方與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關系。乙方因代辦郵政業務招用的各類人員,與甲方不存在勞動關系;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和義務。
第二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代辦網點地址、名稱、營業時間、投遞時間及頻次。
代辦網點的名稱、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在設立。
營業時間:
第三條代辦郵政業務的項目和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下列郵政業務:
1.出售郵資票品及郵政出售品;
2.收寄國內、國際平常、給據函件;
3.收寄國內包裹、辦理匯兌業務;
4.收寄特快專遞郵件;
5.收訂報刊;
6.零售報刊、圖書(由甲方供貨);
7.郵政分銷業務;
8.代收代繳類業務:移動、電信、聯通話費、電費、水費、數字電視等區域性業務。
9.代售類業務:機票、彩票、火車票、郵資票品、速遞攬收、集郵預定、報刊收訂等郵政代辦的第三方業務。
10.其它業務:
乙方開辦上述業務,由甲方向上級機構提出申請,經同意后,由甲方授權乙方辦理。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符合委代辦條件的網點,負責提供統一對外標識設計方案、統一服務標準、統一的業務處理流程、郵政用品用具和業務單冊、統一的業務資費標準;
2.依照甲乙雙方約定時間及頻次接收乙方封發的郵件和取送款;
3.依照甲乙雙方約定時間及頻次送交由乙方投遞的郵件、報刊;
4.郵政業務種類、資費標準、相關規定發生變動時提前告知乙方;
5.對乙方代辦的郵政業務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接受乙方的業務咨詢;
6.負責培訓乙方代辦人員的郵政業務、技能,使之達到甲方服務標準所要求的服務技能,培訓期間的食宿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7.在乙方如約履行合同義務后,依照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代辦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并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材料作為本協議附件;
2.負責提供符合委代辦條件的營業場所(需提供產權或租賃憑證),根據業務需要自行招用具有辦理受托郵政業務基本技能的從業人員辦理郵政業務;
3.遵守法律法規及郵政行業規定的禁限寄要求,并按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要求和標準向郵政用戶提供郵政服務,維護郵政信譽,保守通信秘密、商業秘密。未經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代理郵政業務資料和客戶信息,并承擔法律責任;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交納業務保證金人民幣元(大寫:圓)整。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給用戶或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賠償金;其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
5.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代辦郵政業務,不得超范圍跨區域經營甲方委托的郵政業務,也不得拒辦應當辦理的委托代辦業務;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甲方委托經營的業務再委托或轉讓他人經營;
7.不得接受其他單位委托或與其他單位簽訂協議,經營與甲方委托業務相同或存在競爭的業務;
8.代售的郵資票品和封裝用品,必須到甲方指定的郵政局所購買,按郵政規定價格出售郵資票品;要節約使用各種業務單式和材料,并做好日常的保養工作,不得丟失和損壞;如所用單式超出甲方核定使用量,應按成本價購買,費用不得分攤在用戶身上;
9.不準私刻代辦章戳;不得外借、濫用戳記;相關戳記在合同終止時上繳甲方,并予以作廢;
10.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郵政資費標準和物價部門規定的郵政業務代辦服務費、延伸服務費標準,郵政出售品價格按甲方規定的標準執行;不得強迫用戶使用高資費業務或其他種類業務;不得向用戶提供記欠費或資費優惠服務,確需資費優惠的,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11.如實登記各項業務、質量統計報表、營業報表、現金日報表,并按甲方規定時限按時上報各類報表,上劃各種款項;各項郵政業務檔案要按規定及時整理、歸類、上繳;
12.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郵政用品用具(見合同附件1),保障郵件、重要票據單冊、款項的安全;
13.按照本合同約定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和業務指導;
14.依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限、頻次、標準、封發交接郵件報刊;
15.依照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見合同附件2)做好郵件報刊的投遞服務;
16.本合同到期后雙方不再續訂合同或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天內,向甲方交還有關郵政用品用具、票證單冊以及甲方授權其使用的其他物品,雙方約定應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費的,乙方應同時向甲方結清;
17.乙方應提供甲方認可的代辦擔保人,如:在昆的企事業單位、小區物業管理或昆明市郵政局在崗正式職工等做擔保人,方可簽訂代辦合同。
18.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郵政網點是國家重要的通信基礎設施,未經郵政管理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停止或限制辦理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業務,違者由郵政管理局處二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條郵件安全相關規定
1.郵政代辦所要對外公示郵件禁限寄規定。用戶交寄郵件時,營業員應告之用戶有關禁限寄內容,對包裹、特快專遞類郵件,應提示用戶認真閱讀詳情單背面的“用郵須知”,并在詳情單寄件人處簽字確認。
2.收寄各類物品類郵件,代辦人員必須與用戶當面眼同無縫隙驗視內件,防止出現夾帶問題。要核實內件物品是否屬于國家禁止或限制寄遞的物品,核對詳情單所填寫的內容與實物是否一致;對無法辨別內件性質的物品,應請用戶提供相關證明原件。
3.收寄各類信件類郵件,應注意內件是否有違章夾寄,如發現非紙質性物品,應驗視內件,但不得驗視信件內容。對用戶拒絕驗視的,一律不得收寄。
4.任何郵政代辦所不得與用戶簽訂自封免驗協議,所有郵件必須進行驗視后方可收寄。
5.郵政代辦所一律不得收寄化工類產品,應引導用戶到昆明市郵政分公司指定營業網點收寄,液體類化工產品一律嚴禁收寄,對無法確定安全的粉末狀及液體類物品也不得收寄。
6.驗視后的郵件,要使用帶有昆明市郵政分公司標識的膠帶牢固捆扎,封裝好的郵件不得再交給用戶,并必須在郵件實物及各類詳情單的明顯位置加蓋“郵件驗視章戳”,注明重量和驗視人名。
7.郵政代辦人員在接收郵件(袋)簽收后,必須妥善保管,安全攜帶,否則;造成的郵件在存儲、運輸、投遞途中丟失、損毀、延誤、水濕、油污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代辦人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七條營收款的結算和交納方式
乙方應依照規定時間報送業務報表,上交全部營收款。少收或欠費部分由乙方自己補齊,解繳款的頻次和時限規定為當日。
第八條代辦費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按件計酬標準”:
(1)國內函件、包件按收入的5%支付;國際港澳臺函件按收入的10%支付;
(2)特快專遞按收入的10%支付;
(3)匯款按匯費收入的10%支付;
(4)報刊收訂按當月流轉額的3%支付。
(5)代收移動、聯通話費按代收金額的0.7%支付,代收電信話費按代收金額1.75%支付,代收鐵通話費按代收金額的2.1%支付。
(6)電費按0.35元/筆支付、水費按0.13元/筆支付。
(7)代售昆廣網絡續費卡按銷售金額的1%支付;
(8)代售體育彩票按銷售金額的4%支付;
(9)公交充值按銷售金額的0.25%;
(10)機票按窗口出票數量核發代辦費:2元/張;
(11)集郵:郵品銷售按銷售金額的5%支付。
20xx年市公司對電商業務的支撐政策發生變化,以市公司新政策為準。
二、未經審批,代理手續費標準不得變更;
三、在乙方向甲方解繳全部款項后,甲方支付乙方代辦費。每月結算一次,第一個月的代辦費于次月25日前支付,從第二月起的代辦費于當月28日前支付。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時支付代辦費的,應從延遲支付之日起,按每月支付代辦手續費金額承擔1%的違約金,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未付代辦費的1.5%。
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代辦業務營收款項;少收、漏收部份由自已補齊,甲方不予核減,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遲繳納營收款,乙方應按時延遲繳納部份天數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二)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扣減乙方的代辦保證金,扣減代辦業務,如仍不足彌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乙方嚴重違反郵政營業服務標準和郵政業務資費標準,造成用戶¥1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用戶投訴3次有理由投訴,查證屬實的;
2、乙方代辦人員貪污挪用票款的、故意積壓、延誤、丟失、損毀或私拆、隱匿郵件;
3、乙方不執行本協議確定的代辦郵政業務范圍,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超范圍經營的;
4、乙方不執行郵政業務資費標準;擅自提高或降低資費,引起投訴的。降低服務標準造成不良影響的;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各類郵件、報刊、票款、郵政公物丟失、損毀、被盜,造成郵件積壓、阻斷通信,給甲方和郵政用戶造成較大損失的;
6、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各項代辦營業款,累計時間達7天或金額達¥1000元的;
7、乙方不接受甲方的.檢查、指導和管理,故意阻撓甲方檢查或隱瞞真實情況,藏匿重要單據憑證和物件的;
8、乙方不履行協議,未提前告之甲方,臨時終止郵政營投服務的,可扣減代辦保證金或代辦手續費,直至解除合同終止協議。
9、出現上述八種情形中兩種情形以上的,可以合并處罰。
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上述違約情況單方解除合同,自書面解除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和第七條的約定的或者遲延支付代辦費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發出的書面解約通知或律師函送達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2.乙方因嚴重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和第七條的約定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發出的書面解約通知或律師函送達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3.發生國家主管部門政策變化等不可歸責于當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給乙方任何賠償;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國家正式出臺的新政策紅頭文件,方能行使本單方解除權。
4.如無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須在選定接辦單位(人)后辦理移交手續,移交前乙方應繼續做好郵政服務工作,不得中斷。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律師費及食宿交通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二條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與代辦業務相關的各種規章制度與業務規定,在通知并送達乙方后即成為本合同的附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當事人共同協商,可訂立補充協議,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代辦郵政業務合同3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
主營業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開戶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機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開戶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與河北省郵政局合作協議書》的精神,甲乙雙方在該協議各項條款的基礎上,結合本地業務發展實際情況,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
甲方授權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聯通電信業務,并保證委托乙方代理的聯通電信業務與聯通公司營業范圍、資質、職權相吻合,無超范圍委托。
1、委托乙方代理聯通電信業務方面
a、卡類業務:聯通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gsm業務中的預付費卡;
b、開戶受理類業務:尋呼業務的購機開戶、gsm業務的開戶登記業務。
2、業務合作方面
a、乙方同意作為集團用戶使用聯通電信業務,并享受甲方最優惠價格;
b、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專遞、商業信函、郵遞廣告、戶外廣告、廣告明信片、寄遞賬單等郵政業務,并享受乙方按國家郵政局規定的優惠集團大客戶的最優惠價格;
c、雙方不斷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發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按合同規定享有乙方提供最優惠價格的權利;
b、享有取得電信業務收入的權利,有權追索因乙方人員操作失誤所造成的損失;
c、乙方負責代理合同規定的甲方業務,乙方因代辦甲方業務,所涉及業務本身引起的話費爭議等問題及相關的法律問題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d、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130gsm卡、尋呼機等相關的卡、號;
e、在辦理尋呼業務時,乙方可從取bp機之日起___個月內調換其它機型,但調換的.尋呼機必須備件齊全、沒有磨損等其它情況。如遇價格變動,甲方退還乙方未售出的尋呼機差價款;
f、甲方負責向乙方提出業務需求及提供各種業務單式,承擔業務的主要宣傳(含與乙方合作方面)、咨詢及解釋工作,免費承擔代辦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g、甲方負責為乙方各代理網點統一制作聯通經營業務規范標志牌;
h、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取得代辦費的權利,但需提供相應的取得代辦費的發票;
b、有代理甲方電信業務受理、收費及其它合作項目的優先權;
c、作為集團用戶享有使用聯通電信業務優惠條件的權利;
d、在代理甲方業務時,乙方需提供優質服務,并保證服務水平,遇有無法解答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聯系,甲方客戶服務中心應及時進行答復,在代辦和代銷過程中乙方僅負責因乙方服務問題引起的糾紛;
e、乙方應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價格、資費標準辦理相關業務,配合甲方進行業務宣傳、咨詢、查詢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和業務檢查;
f、認真做好各種卡的請領、登記、保管工作。按甲方要求定期將各類業務單冊、收據存根、各類報表、用戶資料按規定的期限分別送交甲方指定的部門,辦理相關移交手續,雙方在相關移交手續上簽字區分責任段落,不簽字視同甲方認可。及時足額劃轉代收的話費和服務費用,且按月向甲方填報代辦業務情況報告表;
g、甲方允許乙方發展自己的分銷商,但乙方給分銷商的酬金必須與甲方同期標準保持一致,不得競相壓價和低價傾銷,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代理該項業務;
h、甲方無故不支付乙方代理業務手續費時,乙方有權止付甲方的費用。
三、代理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乙方代理費標準
卡類業務: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全省同期最優惠酬金政策。
a、ip卡業務: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b、193長話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c、165上網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d、gsm業務中的預付費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開戶受理類業務:
a、130業務:乙方享受甲方當地最優惠分銷商政策,并在甲方號源充足的條件下,優先向乙方提供整段號源:乙方按甲方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隨意升高或降低價格,甲方按照乙方所發展130移動用戶的實收話費總額(話費總額包括月租費、通話費、基本增值業務費)給乙方提取分成(隔月記提),每年按_________%提,直至第_________年,乙方對每年所發展的130用戶的話費實收提滿_________年后將不再計提。
b、尋呼業務:銷售尋呼機代理費按照漢字機_________元/部,數字機_________元/部提取。
2、在甲方促銷期間以上各項業務的代理費標準如有變化時,由雙方另行協商。
3、結算方式
a、甲方開立收入專項賬戶,乙方按甲方規定時限將各項業務收入劃入甲方指定帳戶。
b、乙方收取的各項營業款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限及時劃撥,甲方也應及時向乙方劃轉代理費用,相互結算的費用每月結算一次,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
四業務監督與協商
1、甲、乙雙方成立業務聯絡小組,負責業務監督與協商事宜,并對雙方合作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進行聯絡和協調處理;
2、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未盡事宜需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雙方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合作中的有關情況,進行隨時磋商,對協商新增的合作項目等事宜,可補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爭議的解決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a、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仲裁委員會仲裁;
b、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合同到期后,如雙方沒有異議,自動延期兩年。如一方提出終止或變更內容,需在合同到期前60日通知對方。
2、如果本合同條款在執行中變成不合法或不可強制執行時,該條款無效,其他條款不受其影響。
3、任何一方事先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均不得出讓或轉讓其在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并對本合同賦有保密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代辦郵政業務合同4
甲方:
協議編號: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方(丙方):
郵編:
住址:
聯系電話:
為改善郵政服務,方便群眾用郵,根據《中華人民共各國郵政法》和《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原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就郵政業務委托代辦的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郵政業是國家重要的社會公用事業,郵政業務經營權屬郵政企業。甲方委托乙方代辦郵政業務,期限為壹年,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30天內辦妥工商登記,將《工商營業執照》正本送交甲方審核后,方可開業。自乙方辦理營業照后,其權利義務即轉移給依工商登記設立的主體,逾期未辦工商營業執照的,此協議視為無效協議。
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30天內辦妥工商登記,將《工商營業執照》正本送交甲方審核后,方可開業。自乙方辦理營業執照后,其權利義務即轉移給依工商登記設立的主體。逾期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此協議視為無效協議。
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9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續簽申請。未提續簽申請,協議到期自動終止。
第二條、經營場地
1、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縣) 區(鄉、鎮、村) 路(街) 號設立郵政業務代辦點(以下簡稱代辦點)。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代辦點地址和名稱。如因地理環境變化或其它原因需要變更代辦點位置,乙方就提前30天申請甲方審批。
2、代辦點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在協議期為不得縮減營業場地面積,開設店中店的,經營項目以不影響郵政企業形象為原則。簽訂協議時,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場地使用證明復印件,其中使用期限不能短于本協議期限。
3、代辦點應按甲方指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裝修,在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使用“中國郵政”標志、招牌、標簽、和帶有“中國郵政”標識的物品。
。1)、代辦點大門正止方統一裝設“中國郵政”主體標誤解標準化店招,采用橫式中英文標準組合規范,根據網點門面最長長度視實際情況確定為1:3、1:6或1:9,門楣上只允許出現一組居中排列的橫式標準組合。橫式標準組合位于標準化店招中部3/5區域內,上下均留標準化店招的1/5,統一采用綠色底(PANTONE342C)、黃色字體和郵徽(PANTONE116C)。店招材料采用噴繪。
。2)面對大門,左側為名稱牌(“XX郵政業務代辦點”),右側為營業時間牌(每天不少于8小時,原愚昧上為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半營半投的可按當地作息習慣確定營業時間)。名稱牌和營業時間牌大小為63CM(長度) ×43CM(寬度),黃底黑字,距地面高度為170CM左右。
。3)在代辦點門前選擇適當位置設置信箱(筒),標明開取頻次和時間。
。4)營業臺席上方采用金屬鏈條懸掛“郵政營業”標識牌。標識牌采用0.8鋼板沖孔噴塑、不干膠貼定,尺寸規格:原則上100平方米以上的營業廳為60CM×25CM×1CM,100M平方米以下的營業廳為50CM×22CM×1CM; 小孔直徑0.6CM; 中心距3CM;牌面業綠色底,使用黃色中宋字體,字高10CM;標識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200CM。
(5)在營業柜臺后面的墻壁上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中四郵政”標識。標識采用橫式中英文標準組合規范,制作尺寸按長高3:2比例,顏色字體同網點店招,綠色底,黃色字體和郵徽。
(6)營業廳內必須張貼服務公約、郵件資費表、禁寄和限寄物品規定、業務單據書寫樣式、服務監督電話、包裝箱價格表等定宣傳畫,要求做到尺寸、定體、大小、底色和標識統一,統一采用大小兩種規格,即75.4CM×50.7CM(大)、53CM×36.4CM(。。宣傳畫應張貼在柜臺外,宣傳畫下沿位置不應低于160-180CM。各局自行制作的各類噴繪宣傳畫,必須符合上述標準規格采用120CM×80CM規各。階段性、臨時性宣傳資料(畫)、公告等,應在宣傳架內進行規范張貼或擺放。
。7)應建立《客戶意見簿》(營05)、《進口查單登記簿》(營07)、《進口驗單登記簿》(營08)、《出口查單登記簿》(營09)、《日戳打印簿》(營10)、《信箱(筒)開取郵件登記簿》、《收入臺賬登記簿》(縣局印制)等基礎資料 。
第三條 經營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下列第 項郵政業務:
1、 出售郵票、郵資信封、明信片及郵政系統制作的其他物品;
2、 收寄國內、國際函件;
3、 收寄國內包裹;
4、 收寄特快專遞郵件;
5、 零售報刊、圖書(由甲方供貨);
6、 收訂報刊;
7、 其它業務: 。
第四條 經營區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區域內代辦上述郵政業務 標明街道名稱、單位名稱、信報箱號段,或鄉、鎮、村、組名稱)。
第五條、結算標準
年業務收入達到 萬元,甲方付給乙方年代辦費 元。超額部份,乙方按 %提成。未達到上述業務收標準的,每差業務收入1%扣減代辦費1%。
甲方每月按月均代辦費標準,考核業務收入,并在扣減違約責任(詳見第九條)扣款后,按實際支付給乙方。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將結算情況報甲方審核后開具發票,甲方于收到發票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
第六條 營業規范化服務
1、郵件輕拿輕放,不摔、不拖、不拉。
2、嚴格執行郵件收寄驗視規定。
3、個人物品存放在室內指定位置,日戳、墨盤、章證、單冊、夾鉗、筆、柢、繩、剪、錘等各種用品擺放整齊。
4、各種登記簿冊、臺帳、單據、文件入柜管理,擺放有序。
5、營業廳內放置膠水,老花眼鏡、書寫用筆、業務單式、針線、封裝用品、郵政編碼簿、意見簿等服務用品用具。
6、營業柜臺內應懸掛工商營業執照、時鐘、日歷等,懸掛位置原則上應正對大門。
7、營業人員必須佩帶工號牌上崗,或將工號牌擺入在營業窗口內的右下角。
8、營業廳內應做“四凈四無”,即地面凈、桌面凈、墻面凈、無灰塵、無紙屑、無雜物、無異味,保持現場衛生、整潔、明亮。
9、營業人員接待客戶時應主動、熱情、周到、微笑自然,精神飽滿,彬彬有禮。做到“四個有聲”(來有迎聲,問有答聲,去有送聲,收付款有唱聲)“六個一樣”(生人熟人一樣熱情,情緒好壞一樣和藹,業務心忙閑一樣耐心,金額大小一樣歡迎,表揚批評一樣誠懇,檢查不檢查一樣認真)。
第七條 甲方職責
1、 在開業前及本協議執行期間,甲方可以接受乙方委托,向其聘用的從業人員(簡稱乙方從業從業人員)傳授所需的業務知識和操作規范,進行郵政業務指導。
2、 按規定班期送交需乙方投交的郵件。
3、 按規定班期接收乙方封發的郵件。
4、 為乙方配置辦理業務所需的代辦點名稱牌、信箱(筒)、業務戳記、計量工具、微機、打印設備、捆扎機、油墨、業務單據、單式及其它生產用品(以上設備、用品用具屬郵政企業所有,簽訂協議時,應將未配置的用品用具劃銷)。
5、 負責及時核報代辦費,結算業務收入分成,甲方付給乙方的代辦費每月結算一次,收入分成按月考核、預付,年終結算。
6、負責對乙方履行協議、業務經營、服務質量、資金流向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違規者實施處罰。
7、負責對乙方裝修方案進行審核,對裝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八條 乙方職責
1、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區域、范圍、標準和規范化服務等要求做好各項工作。
2、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郵政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通信秘密,認真負責代辦點的日常經營管理,乙方及其從業人員應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保證服務質量。
3、應按郵政業務規章制度規定的時限、質量、規格要求辦理郵政業務,不得擅自停辦和拒辦應辦的郵政業務。代辦點正常營業時間為: ,節假日營業時間按甲方通知執行。
4、應認真執行國家頒布的郵政資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甲方相關文件通知為準),不得強迫用戶使用某種業務。在協議規定的經營區域內辦理規定的業務,嚴禁跨界攬收業務。
5、應妥善保管郵政設備、用品用具,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不得丟失和損壞;不準私刻章戳;不得外借、濫用戳記。
6、乙方收寄的郵件應按規定頻次封發給甲方指定的郵政支局所處理,不得倒賣郵件。在郵件處理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交接驗收、勾挑核對、平衡合攏”三項基本制度,確保各類郵件安全準確地傳遞、投交,確保郵件、報刊不積壓、丟失、損毀。
7、乙方應自籌現金到屬地郵政支局所請領郵票、郵品、信封、包裝箱、明信片、電信卡等,每次購買總金額不超過800元。并按面額或規定售價出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價,不得擅自接辦業務或另開進貨渠道。
8、營業收入(含代收貨款、特快送匯收入)現金達到500元時,應于次日內通過農村信用社或手工匯兌繳至指定的賬戶或部門。
9、應每日編制營業日報表報所屬郵政支局所,妥善保管營業日報表及其它業務檔案資料,確保檔案的完整和安全。對郵件交接路單、郵件內件清單、包裹、特快詳情單存根,領取包裹通知單、取款通知單、郵件投遞清單等原始憑證分類順號擺放整齊,按月裝訂成冊,次月上旬內上繳郵政局檔案保管部門保管。
10、乙方負責代辦點所有成本費用支出,如:人工成本、租賃費(如代辦點用房為甲方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無此項)、水電費、業務材料費、修理費、安全技防費和衛生費等;負責其聘用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福利、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等)以及相關稅費(含所得稅)。
11、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所有款項,乙方應負責提供發票。發票項目包括租賃費(如代辦點用房為甲方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無此項)、代辦費、水電費、修理費、物管費(衛生費)等。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擔保,并交納保證金 元。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協議(法律、行政法規、省及國家郵政部門要求終止協議的除外),或造成本協議事實上不能繼續履行時,須向無過錯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最高不超過 元。但雙方均不向對方承諾遇有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負擔。
3、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應獨自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從業人員違約、違規、違法,由乙方負責。
4、乙方發生以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對乙方予以扣罰代辦費的處罰并限期整改,對多次整改均不能達到要求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1)未按規定懸掛工商營業執照、未按營業執照批準的經營范圍或未對外公布的營業時間辦理郵政業務的,每次扣款20元;
。2)未按規定登記各類基礎管理資或登記不全的,每種扣款5元;
(3)乙方從業人員上班時,未佩帶或擺放工號牌,每人每次扣5元;
。4)乙方及其聘用的從業人員不遵守甲方的會議時間,遲到每次扣5元,無故缺席的每人每次扣款20元;
(5)郵票、信封、包裹封裝箱未向甲方指定的支局購買,處以郵票面值、貨品總額(零售價)的10倍扣款;
。6)使用郵政專用發票、收據時,開寫與郵政無關的內容,除按開寫的金額繳款外,每份扣款100元;
(7)嚴格執行各項業務的收費標準,未經物價部門和郵政局同意,亂收費、強行搭售物品、強迫使用高資費業務的,除雙倍退還所收費用外,每次扣款100元;特快送匯必須與客戶簽訂協議,嚴禁強行送匯,違者扣款100元;
。8)各類郵件、報刊未按規定的頻次、時限進行封發和交接,每次扣款30元;
。9)未按郵件的封裝、重量、尺寸、封面書寫等規范收寄郵件,每處差錯扣款10元;由于未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收寄禁寄、限寄特品的,每件扣款1000元;
。10)包裹、特快詳情單填寫不符合要求,給據郵件條形碼未按要求粘貼,郵件上日戳、戳記不清楚,收寄的信函未及時貼票、銷票的,每處差錯扣款5元;
。11)各類郵件錯收資費,包裹及特快郵件實際重量與詳情單上不符,每件扣款20元;
(12)業務收入、業務資金賬實不符的,每次扣款50元;挪用資在20xx元以下的,處挪用金超過的2倍扣款,挪用金額超過20xx元的,取消其委托代辦資格;
(13)未按規定及時上劃業務收入和業務資金的,每次扣款50元,且按應繳款金額每天0.3%的比例在代辦費中扣罰。
(14)未保持業務標識、名稱牌、營業時間牌、業務宣傳牌、資費表、信箱(筒)干凈、整潔的,每次扣款5元;
。15)現場發現無關人員查詢、翻閱郵件,每次扣款200元;
(16)未編制(打。└黝悎蟊怼⑸蠄蟮臓I業日(月)表及其它文件不真實、資金未鎖入保險柜以及郵件、日戳、夾鉗等未上鎖保管的每項每次扣款50元。
。17)因乙方及其從業人員的過失造成各類郵件、報刊、票款或郵政設備、用品用具的丟失、毀損或被竊時,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損失;
。18)由于乙方及其從業人員的原因引起客戶有理由投訴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每例扣款200元;
。19)各類郵件的原始憑證,業務處理過程中的單冊、業務檔案以及鄉郵排單等未按月裝訂上交甲方的,每次扣款50元;
5、乙方發生以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協議,不予退還保證金。
。1)違反郵政部門的規章制度、通信紀律或跨界攬收、超范圍經營或擅自接辦夾投業務;
(2)拖欠各項業務資金、貨款超過15天沒有結清;
(3)私自更改代辦點名稱、經營地點、經營范圍或縮減代辦點經營場地面積;
。4)單獨或內外勾結,利用郵政局招牌、收據或單式攬收業務,然后將其倒賣;
(5)存在私自外購郵票、信封、票卡、包裝材料等造成甲方業務收入流失、信譽、利益、形象受損等其他行為;
。6)騙取代辦費、業務收入分成、資費優惠政策等,損害甲方利益;
(7)營業資不及時存行(上繳),隱瞞、挪用業務收入(資金);
(8)有意多收、截留、貪污郵資,損毀、盜竊郵件等;
。9)利用工作之便,與用戶勾結,要挾甲方,提出苛刻條件,損分肥私;獲得、竊取商業信息,提供給他人,造成甲方客戶流失等;
(10)故意造成檔案混亂,甚至銷毀檔案及有關資料,導致無據可查,妨礙檢查;
(11)乙方存在重大債務糾紛,影響郵政業務的正常進行;
。12)乙方擅自出讓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以代辦點設立擔保權;
。13)乙方受到刑事處罰;
。14)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超過30天仍未開業,或擅自中途歇業、停業。
6、乙方停辦或變更經營范圍,應在征得甲方同意后15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或經營范圍變更手續。乙方未按規定辦理營業執照年審、注銷或經營范圍變更等手續,被工商部門取消營業資格,或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或損害甲方權益的,早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7、協議終止后,乙方沒有立即歸還甲方所有的物品(含設備、郵政用品用具、戳記、各類收據、單式等),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沒有在5天內主動撤除“中國郵政”標志、招牌、標簽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撤憑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涉及有關郵政業務處理規章制度的事項,按照《國內郵件處理規則》、《國際及港澳郵件處理規則》及郵政企業相關文件內容執行。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丙方各一份,四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辦。
甲方(蓋章)
代表簽定: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擔保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代辦郵政業務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為改善當地的郵政服務工作,方便群眾用郵,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設置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代辦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下列第_____種郵政業務:
1.出售郵票、郵資信封、明信片;
2.收寄國內平常、掛號郵件、國際平信;
3.開發兌付普通匯票;
4.收訂、零售郵發的報紙期刊;
5.收寄、投遞包裹;
6.投遞_____ 區(村)_____路(街)(組)_____巷范圍內的報刊和平常、掛號郵件(包括按給據郵件手續投遞的各種郵件領取通知單)。
7.其它郵政業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應負的責任
1.負責指導乙方辦理第一條規定的郵政業務;
2.按規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遞的`郵件和報刊;
3.按規定班期接收乙方封發的郵件;
4.發給代辦郵政業務所需的標識牌、信箱(筒)、日戳、夾鉗、計量器具、油墨、業務單式、投遞工具及其它郵政用品供乙方使用,所有權歸甲方;
5.對乙方進行業務管理和監督檢查;
6.按照規定標準付給乙方代辦郵政業務手續費。(詳見附件)
三、乙方應負的責任
1.負責提供代辦郵政業務所需的房屋、場地、辦公用具等;
2.按照郵政業務規章制度和郵件時限、質量、規格及營業時間要求辦理第一條規定的郵政業務;
3.按照規定的郵運班次交接郵件;
4.按規定的投遞方式、深度、班期負責指定范圍內的郵件報刊投遞工作,至遲于郵班到達后_____天內將郵件報刊投交給收件人(單位或個人)或訂戶。有簽收手續的,手續應齊備;
5.保證郵件報刊不積壓、丟失、短少或損毀;
6.按照規定上繳代辦郵政業務款項;
7.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郵政通信紀律,嚴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9.嚴密保管甲方發給的日戳、字釘、夾鉗和維護所發給的標識牌、信箱、計量器具及其他用品,節約使用業務單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代辦郵政業務工作,其隸屬關系不變。
五、甲方付給乙方的代辦郵政業務手續費每月結算一次,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過失而引起各類郵件、報刊、郵政票款、郵政公物(含郵政用品)等的丟失、損毀或被竊時,應按郵政企業對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擔的全部責任或票款、公物的價值由乙方賠償損失。
乙方違反通信紀律,貪污挪用郵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郵件報刊的積壓延誤、丟失損毀或私拆隱匿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如雙方同意繼續辦理,應重新訂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申請解除合同時,應在__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選定接辦人員后再辦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應繼續維持當地郵政通信,不得中斷。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ㄒ唬┮蚵男斜竞贤l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ǘ┮蚵男斜竞贤l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起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ㄘ撠熑耍篲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代辦郵政業務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改善當地的郵政服務工作,方便群眾用郵,甲方委托乙方在設置。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代辦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下列第_________種郵政業務:
1、出售郵票、郵資信封、明信片;
2、收寄國內平常、掛號郵件、國際平信;
3、開發兌付普通匯票;
4、收訂、零售郵發的報紙期刊;
5、收寄、投遞包裹;
6、投遞_________區(村)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巷范圍內的報刊和平常、掛號郵件(包括按給據郵件手續投遞的各種郵件領取通知單)。
7、其它郵政業務:_________
二、甲方應負的責任:
1、負責指導乙方辦理第一條規定的郵政業務;
2、按規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遞的郵件和報刊;
3、按規定班期接收乙方封發的郵件;
4、發給代辦郵政業務所需的標識牌、信箱(筒)、日戳、夾鉗、計量器具、油墨、業務單式、投遞工具及其它郵政用品供乙方使用,所有權歸甲方;
5、對乙方進行業務管理和監督檢查;
6、按照規定標準付給乙方代辦郵政業務手續費。
三、乙方應負的責任:
1、負責提供代辦郵政業務所需的房屋、場地、辦公用具等;
2、按照郵政業務規章制度和郵件時限、質量、規格及營業時間要求辦理第一條規定的郵政業務;
3、按照規定的郵運班次交接郵件;
4、按規定的投遞方式、深度、班期負責指定范圍內的郵件報刊投遞工作,至遲于郵班到達后天內將郵件報刊投交給收件人(單位或個人)或訂戶。有簽收手續的,手續應齊備。
5、保證郵件報刊不積壓、丟失、短少或損毀;
6、按照規定上繳代辦郵政業務款項;
7、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郵政通信紀律,嚴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9、嚴密保管甲方發給的日戳、字釘、夾鉗和維護所發給的標識牌、信箱、計量器具及其他用品,節約使用業務單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代辦郵政業務工作,其隸屬關系不變。
五、甲方付給乙方的`代辦郵政業務手續費每月結算一次,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過失而引起各類郵件、報刊、郵政票款、郵政公物(含郵政用品)等的丟失、損毀或被竊時,應按郵政企業對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擔的全部責任或票款、公物的價值由乙方賠償損失。
乙方違反通信紀律,貪污挪用郵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郵件報刊的積壓延誤、丟失損毀或私拆隱匿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如雙方同意繼續辦理,應重新訂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申請解除合同時,應在之前提出,并需在選定接辦人員后再辦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應繼續維持當地郵政通信,不得中斷。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ǘ┮蚵男斜竞贤l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
本合同自起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ㄘ撠熑耍篲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
代辦郵政業務合同7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委托方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委托方營業執照號: 主營業務:
銀行開戶許可證號:開戶行:開戶帳號: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受委托方機構地址:聯系電話:
銀行開戶許可證號: 開戶行: 開戶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與河北省郵政局合作協議書》的精神,甲乙雙方在該協議各項條款的基礎上,結合本地業務發展實際情況,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
甲方授權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聯通電信業務,并保證委托乙方代理的聯通電信業務與聯通公司營業范圍、資質、職權相吻合,無超范圍委托。
、濉⑽幸曳酱砺撏娦艠I務方面
、、卡類業務:聯通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gsm業務中的預付費卡;
②、開戶受理類業務:尋呼業務的購機開戶、gsm業務的開戶登記業務。
、、業務合作方面
①、乙方同意作為集團用戶使用聯通電信業務,并享受甲方最優惠價格;
②、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專遞、商業信函、郵遞廣告、戶外廣告、廣告明信片、寄遞賬單等郵政業務,并享受乙方按國家郵政局規定的`優惠集團大客戶的最優惠價格;
、、雙方不斷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發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按合同規定享有乙方提供最優惠價格的權利;
、、享有取得電信業務收入的權利,有權追索因乙方人員操作失誤所造成的損失;
③、乙方負責代理合同規定的甲方業務,乙方因代辦甲方業務,所涉及業務本身引起的話費爭議等問題及相關的法律問題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130gsm卡、尋呼機等相關的卡、號;
、、在辦理尋呼業務時,乙方可從取bp機之日起 ---個月內調換其它機型,但調換的尋呼機必須備件齊全、沒有磨損等其它情況。如遇價格變動,甲方退還乙方未售出的尋呼機差價款;
、蕖⒓追截撠熛蛞曳教岢鰳I務需求及提供各種業務單式,承擔業務的主要宣傳(含與乙方合作方面)、咨詢及解釋工作,免費承擔代辦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甲方負責為乙方各代理網點統一制作聯通經營業務規范標志牌;
、、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取得代辦費的權利,但需提供相應的取得代辦費的發票;
②、有代理甲方電信業務受理、收費及其它合作項目的優先權;
③、作為集團用戶享有使用聯通電信業務優惠條件的權利;
、堋⒃诖砑追綐I務時,乙方需提供優質服務,并保證服務水平,遇有無法解答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聯系,甲方客戶服務中心應及時進行答復,在代辦和代銷過程中乙方僅負責因乙方服務問題引起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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