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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電合同

        時間:2022-12-22 08:09:0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用電合同范本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用電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用電合同范本

        用電合同范本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深圳市龍崗區平湖中環陽光星苑臨時用電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分工協作、互相配合、按期完成工程任務,雙方同意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二、 承包范圍

          根據甲方委托乙方向供電部門、規劃部門立項、報批并獲得同意的相關文件及圖紙內容,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圍為:包辦理一切負荷申報、包設計、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供配電設備供貨及施工安裝、包竣工驗收、包裝表、包送電、包辦理產權移交、包風險(物價上漲)等以合同價綜合單價包干的形式進行承包。

          三、 承包方式

          1、 本工程由乙方以包辦理一切負荷申報、帶電作業等手續、包設計、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供配電設備供貨及施工安裝、包竣工驗收、包裝表、包送電、包辦理產權移交、包風險(物價上漲)等以綜合單價包干的形式進行承包。

          2、 由甲、乙雙方協定造價為¥50萬元(人民幣大寫:伍拾萬圓整)結算,合同價應包括辦理一切負荷申報、相關行政交費費用、設計費、高低壓電纜敷設費用(含電纜主材及輔材)、架空線架設費用(含主材)、供配電設備供貨及安裝費用、設備費及設備保管費、預算包干費、臨時設施費、勞務費、材料費、文明施工增加費等一切費用。

          3、 結算方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如施工中發生工程變更須另行增減,按雙方簽證在結算中調整。

          4、 本合同綜合單價不因施工方案的變更而作調整;

          四、 合同工期

          1、 本工程開工時間為20xx年月日;竣工時間為20xx年月日;

          2、 本合同約定方可順延工期。

          五、 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1) 按時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

          2) 委托專職現場代表,檢查、監督工程質量,處理施工中的設計、變更、簽證等工作;

          3) 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如水、電及土建現場);

          4) 工程竣工供電部門驗收合格后,及時提供辦理通電手續所需資料。

          2、 乙方責任:

          1) 確保工程質量符合施工圖紙及國家電力部門驗收規范,保證施工質量并驗收合格;

          2) 查閱施工圖紙,提出施工方案,按期、按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3) 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關規定,并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由于違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確保施工安全,并負安全責任;

          4)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文明施工,積極按照甲方監理要求進行專業施工;

          5) 如因安裝過程中出現錯誤而損壞甲方供電線路設備,由乙方負責;

          6) 及時辦理送電手續和送電。

          六、 付款方法:

          合同簽訂后3日內甲方支付合同價的 30%的預付款,主設備進場安裝后10日內支付合同價的50%,工程竣工通電并驗收合格后10日內支付合同余款 15 %,本合同工程造價 5% 作為質保金,乙方在保修期內無違約行為,在保修期屆滿并辦理保修終結手續后十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余款(無息)。

          七、 材料設備供應

          1、 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均由乙方負責購進并送至施工現場。材料設備需附有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電力部門、機械部門生產許可證等。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需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由持有異議一方承擔,否則由采購方承擔。如供電部門對材料設備有異議,需進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2、 本合同附表中的報價已含運輸費、吊裝搬運費、稅金、檢測費等一切費用,即為外電設備到現場安裝調試并達到竣工驗收要求的包干價格。

          八、 竣工驗收

          1、 送電手續由乙方按當地供電局有關規定及標準進行辦理。

          2、 工程驗收以經當地電主管部門審批后的施工圖及說明書、圖紙會審紀錄、驗收規范及深圳市供電部門驗收要求為依據。其中工程質量標準執行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及深圳市供電部門的驗收標準,最終以供電部門驗收送電為準。

          3、 隱蔽工程在乙方自檢合格后填制相關記錄表,持表通知供電部門檢查。經檢驗合格并符合設計要求時由雙方簽字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若供電部門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乙方自行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事后供電部門提出復查,復查費用及迫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4、 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應會同供電主管部門進行,并以供電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為準。

          九、 保修期

          1、 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提出的質量問題。保修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2天內,應無條件予以維修。若乙方因此拖延維修或知而拖延,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修金內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 保修期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也需在接甲方通知之日起2天內到現場負責維修,甲方負責承擔更換零配件的工本費。

          十、 工程主材歸屬

          乙方安裝的所有的SCB10-2×500KVA箱式變配電設備設施及電纜的所有權歸甲方。

          十一、 違約責任

          1、 工程竣工后甲方在能力內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工程驗收有關手續,若因甲方不能及時配合乙方辦理驗收手續,超過施工期限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若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3、 如工程竣工后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予設備不送電,催收并應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滯納金按天計算,其標準為所欠款項的千分之三,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甲方負責。

          4、 如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罰金,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項的千分之三。如乙方逾期一個月仍未履行該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甲方按本合同已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及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5、 違約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十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對方進一步補充理由和證據,如違約方在十天內未予簽復,視為批準該項索賠。

          十二、 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 本合同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電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辦公室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購買甲方投資開發的____縣種子公司舊址新建辦公樓靠泰山XX

          二、三層一部分(約448㎡)作為辦公室。

          二、房屋座落:位于____縣城關東街縣種子公司舊址,泰山北XX。

          三、面積 ㎡,另XX庫一間,面積約 ㎡.

          四、房屋結構:磚混結構。

          五、房屋建筑標準:以現已建成的房屋現狀為標準。

          六、房款及支付方式:

          1、房款:單價為 元 ㎡,總房款為 元㎡215; ㎡ 元,最終結算面積以房產證為準。

          2、付款方式:乙方已向甲方付款 萬元,剩余房款約 元及修樓梯費用 元,待甲方產權證辦理好交于乙方后1個月內全部結清。

          3、產權證辦理:房屋交付使用后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產權證,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附屋設施及室內設施:

          1、院子屬于共有部分,乙方有共同使用和共同管理權力。

          2、二樓陽臺歸乙方使用。

          3、甲方負責安裝室內水、門窗設施,并負責接通水、電。

          4、室內墻面為防瓷涂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5、室內地板磚由乙方自己負責。

          6、已做樓梯所花費用 元全部由乙方承擔,并于最后結算房款時一并付給甲方,此樓梯由乙方拆除,乙方在此處另XX庫,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X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X)甲方法人代表:簽訂日期:

          乙方(簽字蓋X) 乙方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用電合同范本3

          供電方:

          用電方:

          用戶編號:

          為明確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義務,依據《供電營業規則》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供電用電辦法》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用電地址: ,用電性質:居民生活用電

          第二條 用電容量: 千瓦;供電方由 線路 變壓器低壓側經低壓供電線路,向用電方供電。

          第三條 用電計量: 配 2.0 級 電能表一塊。

          第四條 電價、預付費支付及結算方式、電費查詢方式:

          (一)電價:供電方按物價部門批準的電價收取電費,如遇電價或其他收費標準調整,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用電方同意采用“先支付電費后用電”電費結算支付方式。

          1、首次辦理預售電業務用戶,為防止發生接電后立即停電的情況,用電方應結清已使用電費,并按不低于約定的預存金額預存電費。

          2、供電方定期按合同約定的電價標準測算乙方剩余電費余額,用電方有義務根據供電方提供的各類服務渠道查詢用電信息,了解測算電費余額,在余額不足時及時續交電費,確保測算電費余額充足。由于用電方未及時續交電費引起停電,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用電方承擔。

          3、當用電方測算電費余額低于約定的停電閥值時,供電方可對用電方實施停電。用電方續交電費后,當測算電費余額大于停電閥值,通知供電方恢復供電。

          4、用電方可根據日常用電情況,填寫以下內容(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

          (1)用電方首次預存金額:________元(不低于50元)。

          (2)用電方預警閥值:○30元 ○50元 ○100元○200元。

          5、用電方停電閥值:_零_元。6、如用電方已簽訂《銀行代扣協議》,當測算電費余額低于預警閥值時,每次自動代扣的預收金額為:○50元○100元 ○150元 ○200元,○400元,其他:________元。

          (三)結算周期及抄表例日:供電方原則上實行固定結算周期和抄表例日,但如遇特殊情況,供電方可適當調整結算周期及抄表例日,用電方應予以配合。結算周期及抄表例日如有變化,以供電方通知為準。

          (四)電費結清期限:若抄表時間為當月20日前,用電方應于當月抄表之日起10日內結清當月電費;若抄表時間為當月20日及以后,用電方應于月末前結清當月電費。

          (五)對于預存電費,供電方可根據用電方需要,按充值金額開具收款憑證,待抄表周期結算電費后,可開具電費發票。

          (六)電費查詢方式:用電方可選擇開通短信提醒服務、關注“南方電網95598”南方電網公司官方微信公眾號、登陸95598網上營業廳( )、撥打95598熱線電話或營業廳柜臺服務等方式查詢電費。

          (七)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的,應當先結清電費后再協商解決。

          第五條 通知:雙方約定以下列方式保持相互之間通訊聯系:

          (一)供電方通訊方式:市話通訊、號碼:95598

          (二)用電方通訊方式:市話通訊、號碼:手機1: ,聯系人:

          (三)依據本合同或有關法律規定,供電方向用電方發出的相關通知(包括催交提醒、停電通知等),供電方可選擇用電方提供的上述任何一種通訊方式向用電方進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話、電視或報紙公告、用電地址所在社區公告等。用電方應保證上述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有效。如上述通訊方式任何一項變更的,用電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到供電營業廳辦理變更手續。否則,供電方仍按以上方式通知的,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用電方自行承擔。

          通知或者法律文書被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法確定:1.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的,應于電話或手機短信發送成功之日視為已有效送達;2.以公告方式通知的,應于公告刊登或發出之日視為有效送達。

          第六條 供配電設施產權分界點及維護管理責任:

          (一)雙方確認按下列情況之一界定供配電設施產權分界點和維護管理責任:

          用電方用電地址所在地供配電設施產權屬于供電方的,供配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計費電能表出線端子處。計費電能表(包括電能表箱)和分界點電源側供配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更新改造、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受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更新改造、維護管理。

          (二)提請用電方注意事項:

          1.供配電設施(包括一戶一表設施)由產權方維護管理。產權移交供電方手續辦理完畢前,由產權所有方維護管理;產權移交供電方手續辦理完畢后,由供電方維護管理。

          2.安裝在用電方的用電計費電能表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應負責妥為保護,不得在表箱前堆放影響抄表、計量準確、安全的物品。計費電能表丟失、損壞或過負荷燒壞的,用電方應及時告知供電方,以便供電方采取措施。

          3.如因供電方責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計費電能表出現或發生故障的,由供電方負責換表,不收費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電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約定事項:

          (一)在用電方遠程自動化系統正式投入運行后,以遠程自動化系統計量電量為準;遠程自動化系統未投運或出現故障影響計量準確的,以現場抄表讀數為準。

          (二)用電方應對供電方用電檢查和計費電能表輪換、試驗、故障處理、抄表提供方便。

          (三)若用電方未能及時充值導致自動斷電后,用電方須確認用電設備處于關閉狀態,做好安全措施,不要隨意觸摸電路及電器可能帶電部分。

          (四) 由于用電方原因未能如期抄錄電表讀數的,供電方通知用電方待期補抄或暫按上一次用電量計收電費,待下次抄表時一并結清。

          (五)若居民用戶房屋變更業主或用電方因買賣、出租、分立、合并、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而在同一用電地址變更用電人的,應當向供電方辦理變更用電手續、清償拖欠的電費。

          (六)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實施竊電,用電方竊電的,供電方有權當場中止供電,并要求用電方按供電營業規則向供電方承擔竊電責任。構成犯罪的,供電方依法提請司法機關處理。

          (七)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私自轉供電、私自改變用電性質、私自引入其他電源,以及私自遷址、更動用電計量裝置等均屬違約用電,供電方將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規定予以處理。

          (八)用電方需變更用電性質、增減容量、暫停用電、移表、遷址、更名、分戶、并戶、銷戶、改壓的,應事先到供電方用電營業部門辦理手續,其中變更用電性質、增加容量、遷址、更名、并戶、改壓應另行簽訂合同。

          (九)為保障電網安全和制止違法用電行為,供電方有權依法進行用電檢查工作,該用電檢查權的行使與否不影響、減輕或免除用電方對其用電設施和設備的安全維護之責。用電方應積極予以配合,不得阻撓、拖延或拒絕。

          (十)用電方連續6個月不用電,也不申請辦理暫停用電手續的,供電方有權銷戶,終止用電方用電。用電方需再用電時,按新裝用電辦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用電方未按約定的期限內交清電費時,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電費結清期限屆滿次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每日按欠費總額的1‰計算,違約金總額不足1元的按1元收取。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及違約金的,供電方可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中止供電并酌情將欠費情況反饋至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

          (二)因供電方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用電方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方應依照《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的規定向用電方賠償損失,供電設施產權不屬于供電方的除外。

          (三)用電方擅自遷移、更動或操作計費電能表的,用電方應依照《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第5項的規定向供電方支付每次500元的違約使用電費。

          (四)對偽造、套用他人主體資格申請用電、變更戶名或提供虛假的報裝資料,一經查出并核實,供電方有權終止對用電方供電、解除合同,并追究用電方責任。

          (五)用電方應與供電方結清債務后,才能解除供用電關系;不申請辦理過戶手續而私自過戶的,新用戶應承擔原用電方所負債務。經供電方檢查發現用電方私自過戶時,供電方應通知用電方補辦手續,必要時可中止供電。

          (六)用電方應遵守《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用電方違反該條例或細則并危及或危害電力設施的,供電方有權制止并要求用電方改正、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或者賠償損失。確已危及電力設施或隨時可能發生危害電力設施,且用電方未改正或未消除隱患的,供電方可對用電方中止供電。

          (七)其它違約責任依照《供電營業規則》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供電用電辦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全部條款已經雙方詳盡閱讀和理解,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若任何一方有異議,須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供用電合同;雙方均無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同一期限。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用電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應向供電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地方政策或標準執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因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政策或標準調整而不適用時,按新的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政策或標準執行。

          ★用電方聲明:用電方已詳盡閱讀和理解本合同條款(包括合同中加粗體條款部分),供電方已應用電方要求對上述條款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做出相應的說明,用電方無異議。

          供電方:(蓋章)

          代理人:(蓋名)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用電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用電合同范本4

          甲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訂夠的商品價格及材料價格(單位:元)

          商品名稱

          型號/材料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說明:費用(如銅管,開孔費用等)按市場變動來計算。

          (2)質量要求:甲方保證本合同所供應的商品符合國家技術規格和質量標準的合格產品。負責對產品實行國家規定的空調三保政策(整機二年,壓縮機三年)。

          (3)驗收方式:貨到現場進行初步驗收,無異議即可進行安裝,安裝完畢后按質量要求整體驗收。

          (4)運輸要求:甲方負責運輸,運輸過程中乙方須配合甲方。

          (5)付款方式:合同一經簽訂,甲方貨到現場,乙方開箱驗收以后,乙方必須付清貨款的______貨款。安裝完畢后,由乙方驗收,無異議以后,一次性付清所有貨款,包括空調的材料費用(包括銅管加長,開孔尺寸,打洞,風口等產生的費用)。

          (6)為工程順利進行。乙方須配合甲方安裝人員(包括打洞,開孔尺寸,空調安放的位置,電源位置等)。

          (7)在合同發生爭議時,按照《經濟合同法》仲裁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裁決糾紛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在沒有付清貨款后,產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收回產品。竣工結算后,合同失效。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證件號:證件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地址:地址:

        用電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尤家茆路排號,兩孔地基出售給乙方,共計壹拾伍萬元(150000)。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地基款項,F甲方應給乙方提供事項如下:

          1、尤家茆村統一修建地基規劃復印件,東西南北XX面示意圖。

          2、鐵路局的證明原件。

          3、甲方需給乙方提供電、水、天然氣的上戶。

          4、甲方需給乙方辦理土地使用證手續。

          5、甲方負責乙方跟相關部門的溝通,直至修建完畢為止。

          6、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空口無憑,立字為證,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反悔或欺騙行為,按地基總價的50%賠償并承擔法律責任。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電合同范本6

          供電方:___________供電局

          用電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供電局統一印制

          為明確供電企業(以下簡稱供電方)和電力用戶(以下簡稱用電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用電地址、用電性質

          1.用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電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工業用電、非工業用電、普通工業用電、非居民照明用電)

          3.行業分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電方式、用電容量及產權分界

          1.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電源,采用單電源,單回路向用電方供電。

          2.供電電源

          (1)供電方由_____kV_____變電所[開關站],以_____kV_____線公用線向用電方__________配電房供電。

         。2)用電容量為_______________kVA。

         。3)雙方的資產分界點在:跌落熔斷器下樁頭。資產分界點的設備屬供電方。資產分界點至電源側的資產屬供電方,資產分界點至負荷側的資產屬用電方。附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3.用電方裝置不并網自備發電機__________臺,容量_____kW,作為__________備用。

         。1)發電機安裝地點在發電機房。采用低壓電纜與低壓雙電源切換柜聯接。自備發電機具有_____的接地系統。

          (2)供電電源與自備電源之間的切換方式采用手動先斷后通。為防止用電方自備電源向供電方電網倒送電或誤并列,供電電源與自備電源之間采用低壓四極雙投閘刀加機械程序鎖作為聯鎖,安裝在下列設備上:0.4kV計量柜閘刀手柄與低壓雙電源切換柜的四極雙投閘刀手柄間。未經供電方同意用電方不得自行改變或撤出聯鎖裝置。

         。3)用電方內部的配電線路以電纜或絕緣導線敷設。用電方不采用架空裸導線。

          4.用電方的正常運行方式:_______________進線開關運行、發電機冷備用。

          5.未經供電方許可,用電方不得擅自引入(供出)電源或私自增加自備電源。

          6.供電方依據電網安全、經濟運行原則調整供電方式時,用電方應予以配合。

          三、供電質量

          1.在電力系統正常情況下,供電方按《供電營業規則》規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用電方供電。

          2.用電方在用電時的功率因數和諧波源負荷、沖擊負荷、波動負荷、非對稱負荷等產生的干擾與影響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控制標準,否則供電方無義務保證電能質量。

          3.在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供電方應向用電方連續供電。但為了保障電力系統的公共安全和維護正常供用電秩序,供電方依法按規定事先通知的停電,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

          四、用電計量

          1.供電方按國家規定,以受電點為計費單元按電價類別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數據是供電方向用電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2.用電計量方式、計量點及安裝情況如下:

          計量點_______________裝置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計量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設在用電方的計量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校驗、拆除、加封、啟封及連接線等均由供電方辦理,用電方應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在新裝、換表及現場校驗后,供電方應對該用電計量裝置加封。用電方應在工作憑證上簽章,并對計量裝置負責保管。

          4.供電方應按規定對用電計量裝置進行校驗、更換。用電方發現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有故障時,應及時通知供電方。用電方認為供電方裝設的計量裝置不準時,可向供電方提出校驗申請并交付校驗費后,供電方在七天內進行校驗,并將校驗結果告知用電方。如計量裝置的誤差在允許范圍內,則校驗費不退;誤差超出允許范圍,供電方除退還校驗費外,還應按有關規定向用電方退還或補收電費。用電方對校驗結果有異議時,可在接到供電方校驗結果后_____天內,向供電方的上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逾期視同用電方對校驗結果無異議,供電方不再保留該計量裝置原狀。

          5.因用電計量點與產權分界點不一致,按國家標準,由用電方負擔其變壓器損耗電量,并分攤到用電方各類用電量中計算電費。

          6.計量裝置發生故障時,退補電量按《電力法》和《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及有關計量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后處理。供電方設在用電方變電所的計量裝置發生故障時,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并填寫《計量裝置非正常運行情況報告單》,供電方應盡快處理。

          五、無功補償及功率因數

          1.用電方應根據無功就地平衡的原則,裝設無功自動補償裝置和隨機補償電容。用電方送入供電方的無功電量視為吸收供電方的無功電量計算月平均功率因數。

          2.用電方的高峰、低谷功率因數應達到電網規定的要求。

          3.在法定節假日或其它特殊日期,用電方應根據電網安全運行要求,無條件做好無功補償裝置的投切工作。

          六、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計價依據與方式

         。1)供電方根據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及分攤的變壓器損耗電量,向用電方定期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電價和其他附加價、費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2)用電方的電費按兩部制電價(基本電費按變壓器容量計算、月平均功率因數考核標準為0.9)結算。

          2.電費結算方式:用電方應在每月的月底前向供電方交納電費

          3.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處理。

          4.用電方在交付逾期電費時,應首先付清電費違約金。

          七、調度管理

          用電方因線路檢修等原因,需要停役供電方設備,應在七天前向供電方提出停役申請(事故情況除外)。

          八、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產權分界,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雙方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和更動。如遇緊急情況(如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時,事后應于24小時內通知對方。

          3.在用電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負責保護并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

          4.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四十三條和《供電營業規則》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九、約定事項

          1.用電方應按國家規定安裝電力負荷管理裝置。

          2.當電網負荷緊張時,供電方對用電方負荷實行計劃管理,用電方應予以配合。

          3.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電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予以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電方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方應派員隨同配合檢查。

          4.用電方應按期進行季節性安全檢查和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生重大設備及人身事故時,應及時向供電方用電檢查部門報告。供電方應及時參與事故的分析,并協助用電方制訂防范措施。

          5.用電方在受電裝置及自備電源上作業的電工,必須持有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方準上崗作業。

          6.用電方需增加不并網自備發電機組時,必須向供電方提出申請。

          7.用電方需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減容、暫停、暫換、遷址、移表、暫拆、更名、過戶、分戶、并戶、銷戶、改壓和改類)時,應事先到供電方用電營業場所辦理申請手續。

          8.一方改變開戶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號等,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違約責任

          1.供電方違約責任

         。1)供電方的電力運行事故,給用電方造成損害的,供電方應按《電力法》第六十條和《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五條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但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供電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a.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開關跳閘,經自動重合閘裝置重合成功的;

          b.有自備電源和非電保安措施的;

          c.由于用電方原因,致使備用電源無法投入的。

         。2)供電方未能依法按規定的程序事先通知用電方停電,給用電方造成損失的,供電方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五條第1款承擔賠償責任。

         。3)供電方責任引起電能質量超出標準規定,給用電方造成損失的,供電方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六條、九十七條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用電方違約責任

         。1)由于用電方的責任造成供電方對外停電,用電方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五條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但不承擔因供電方責任使事故擴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2)由于用電方的責任造成電能質量不符合標準時,對自身造成的損害,由用電方自行承擔責任;對供電方和其他用戶造成損害的,用電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以本合同第六節第2條確定的__________個期限日為準,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a.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b.跨公歷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用電方欠付電費超過__________天(從分次結算日起計算),供電方即可通過負荷管理系統或其他方式中止對用電方部分容量或全部容量的供電,由此給用電方帶來的損失(包括限荷跳閘損失),由用電方自行負責,供電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用電方欠付電費超過__________天,用電方在欠費交清后(含違約金),恢復供電前,用電方須按《_____》有關規定,向供電方就電費繳納提供擔保。

          3.用電方若私自啟封電力負荷管理裝置、解除工作電源、變更控制定值及回路等,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規定,用電方應承擔每次__________元的違約使用電費。

          4.其他違約責任按電力法規相關條款處理。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供電方、用電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供電時間

          用電方新建改建的受電裝置經供電方檢驗合格,且本合同生效后,供電方即依本合同向用電方供電。

          十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四條辦理。

          2.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傳真和圖表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修改時,則按新法律、政策執行。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但是合同期滿前半個月一方應當通知另一方本合同按約終止,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延期三年。每下次合同期滿半個月都依次辦理。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原《供用電合同(協議)》自行失效。

          4.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均等;副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ū卷摕o正文)

          供電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用電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供電局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圖: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略)

        用電合同范本7

          供電方(供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號:_________

          供電方(供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費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號:_________

          為明確供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用方在訂立本合同時已閱讀并充分了解《上海市電力公司供電營業細則》有關內容,并同意遵守。

          一、用電地址、用電類別:

          1、用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電類別: (工業/非工業/ 農業/商業)

          3、用方休息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電方式、用電容量

          1、供方向用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 380 伏電壓的電源。

          2、供電電源:______________

          a、常用電源

          供方經公用變壓器,采用 (架空線/電纜)向用方供電。用方核準用電容量為_____千瓦(具體用電設備見附件一)

          b、備用電源

          供方經公用變壓器,采用 (架空線/電纜)向用方供電。用方各用用電容量為____千瓦,其與主供電源采用 (機械/電氣)聯鎖,不得并列運行。

          3、用方采取下列電或非電的保安措施,防止電網意外斷電對安全生產產生的影響:

          a、用方自備發電機____臺,總裝機容量____千瓦。與網供電源采用 (機械/電氣)閉鎖,用方不得自行改變或撤出聯鎖裝置。

          b、非電保安措施是______。

          4、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件二(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三、供電質量

          1、在電力系統正常狀況下,供方按《供電營業規則》規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用方供電。

          2、在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供方應向用方連續供電。但為了保障電力系統的公共安全和維護正常供電秩序,供方按規定事先通知的停電,用方愿意配合。

          四、用電計量

          1、供方按國家規定的電價類別對每路電源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方結算電費的依據。

          2、用電計量方式、計量裝置參數如下:

         。1)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_____處,安裝的有功電度表為_____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為_____。用于計量 (動力/照明)用電量。

         。2)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____處,安裝約有功電度表為______安培, 電流互感器變比為______。用于計量 (動力/照明)用電量。

          3、設在用方的用電計量裝置和負荷管理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檢驗、拆除、加封及連接線等均由供方辦理,用方愿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并對用電計量裝置負責保管。 供方在用方新裝、換裝及電能表強制檢定站現場校驗后的用電計量裝置應加封。用方應在工作憑證上簽章。

          供方按規定對用電計量裝置進行更換,并按規定周期委托電能表強制檢定站進行校驗。用方發現用電計量裝置有故障時應及時通知供方,由供方負責處理。用方認為供方裝設的計費電能表不準時,可按規定向電能表強制檢定站提出校驗申請。用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在接到檢驗結果后15 個工作日內,可向上海市技術監督局申請檢定。

          五、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計價依據及用電電價:

          (1)供方根據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方定期結算電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 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2)用電電價:

          供方對用方執行單一制電價。

          2、電費結算方式

         。1)供方應在每月_____日定期抄表,并按規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方收取電費。

         。2)用方同意在收到繳費通知后_____個工作日內全額交清電費。供方委托_____銀行向用萬電費開戶銀行劃撥電費。每月分三次劃撥,即每月6 日、16 日、26 日按全月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劃撥,并于次月6 日結清當月全部電費。

          根據需要,雙方可另行簽訂電費結算協議。

          用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供方存出電費保證金和電表保證金。用電終止時,供方按規定退還保證金。

          3、用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爭議時,同意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4、用方在交付逾期電費時,應首先支付違約金?鄢`約金后的剩余部分不足以付清欠費時,所欠部分電費從到期應付之日起繼續計收違約金。

          六、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雙方協商確認:

          a、常用電源供用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處;

          b、備用電源供用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處;

          產權分界點電源側資產屬供方,由供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負荷側資產(除供方的計費電能計量裝置及總熔絲箱)屬用方,由用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和更動對方分管的供用電設施。如遇緊急情況(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的,事后應在二小時內通知對方。

          3、在供用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以供用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供方、用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用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其他約定

          1、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方按《用電檢查管理辦法》對用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時,用方應予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方愿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2、用方在受電裝置上作業的電工,必須持有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

          3、用方需新裝、增加或更換自備發電機組應向供方申請并經審核同意。

          4、用方需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減容、暫停、暫換、遷址、移表、暫拆、分戶、并戶、銷戶、改壓、改類、更名或過戶)時,同意事先到供方用電營業場所辦理申請手續。

          5、未經供方許可,用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供或引入電源。用方在其用電地址內將部分土地、房屋出租或轉讓時,應通知承租人或受讓人向供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并提供必要的供電通道或變配電站站址。

          6、供、用電雙方任何一方改變法定地址、電費開戶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號應于一周內書面告知另一方。

          八、違約責任

          1、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未能依法按規定的程序事先通知用方停電,給用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按附件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供方的責任引起電能質量超出標準規定,給用方造成損失的,供方將按附件三承擔賠償責任。

         。3)供方發生電力運行事故,給用方造成損失的,供方將按附件三承擔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①用方自身的過錯;

          ② 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開關跳閘, 經自動重合閘裝置重合成功;

         、 由于不可抗力引起電力運行事故。

          2、用方違約責任:

          (1)用方不按期交清電費,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之日止,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① 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② 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經供方催交,用方仍未付清電費的,供方可依法按規定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違約金, 停電引起的損失由用方自行承擔。

          (2)用方愿遵守《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第三十一條規定之行為。如有違反, 供方將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對用方加收違約使用電費。

         。3)用方違反約定事項第5 條之規定,擅自向第三方轉供或引入電源,電網運行對第三方產生的一切風險由用方承擔,且因轉供或引入電源引起的供方損失也將由用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商和解。協商不成時,可以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未經調解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供電時間

          a。己受電用戶在本合同簽約生效后,供方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電。

          b。 用方新建改建的受電裝置經供方檢驗合格,且本合同生效后,供方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電。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四條辦理。

          2、 在雙方簽訂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之前, 本合同繼續有效。

          3、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傳真和圖表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 本合同未盡事宜,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上海市電力公司供屯營業細則》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修改時, 則按新規定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此前雙方簽訂的供用電合同或協議自行終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 雙方各執____份。

          4、本合同的簽約地為 。

          5、本合同附件包括:

          a、 附件一:用電設備清單

          b、 附件二: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c、 附件三:供電方違約賠償辦法

          上述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 (蓋章)___________

          用電方: (蓋章)___________

          簽約人: (簽章)___________

          簽約人: (簽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 ___年___月___日

        用電合同范本8

          訂立合同雙方:

          供電單位:__市(縣)供電局(所),以下簡稱供電方;

          用電單位:__,以下簡稱用電方。

          為了協調電力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電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電力,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經供、用電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電地點、受電電壓、受電容量及限期

          1.受電地點:_________

          2.受電電壓:__千伏__線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電和對電壓質量有特殊要求的電壓變運幅度為額定電壓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壓供電和低壓電力的電壓變動幅度為額定電壓的±7%;低壓照明用電的電壓變動幅度為額定電壓的+5%、-10%。電網容量在300萬千瓦及以上者,供電周率允許偏差為±0.2周/秒;電網容量在300萬千瓦以下者,供電周率允許偏差為±0.5周/秒。

          3.受電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臺,__千伏安__臺,……。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電方新裝、增容與變更用電

          1.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均應向供電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并按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2.供電方為新裝或增加用電的用電方確定的供電方案,高壓的有效期限為1年,低壓的有效期限為3個月,逾期注銷。用電方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供電方協商延長。

          3.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供電方交納帖費,以分擔電力部門為適應用電增加而進行的輸電、變電、配電工程建設或改造的部分費用。專線供電或用戶已列入基建項目的工程,由用戶投資建設。

          4.用電方投資建設的輸電、變電、配電設施,建成送電后,其產權歸屬,按《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辦法確定。

          5.用電方提出減少用電容量,供電方應根據用電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在保留期限內恢復用電時,不再交付帖費;超過保留期限要求恢復用電時,按新裝、增容手續辦理。按變壓器容量計算基本電費的用電方,必須停止整臺或整組變壓器的運行,方算暫停用電。自暫停用電期滿之日起,無論用電方申請恢復用電與否,都應交付全部基本電費。

          6.用電方變更用電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電容量、暫;蛲V褂秒姟⒁苿颖砦缓瓦w移用電地址,均應事先向供電方辦理手續。

          停止用電時,應將電費結清。

          遷移用電地址而引起供電點變更時,新址用電按新裝用電辦理。

          三、設計、安裝、試驗與接電

          1.用電方新裝、增裝或改裝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和試驗,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國家尚未制定標準的,應符合原水利電力部或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電力部門的規定和規程。

          2.高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應向供電方提供下列電氣裝置的設計文件和資料:

         。1)電氣設計說明;

         。2)用電負荷分布圖;

         。3)負荷組成、性質及保安電力;

         。4)用電功率因數的計算和無功補償及容量;

         。5)高壓設備的一次接線方式和布置;

         。6)過電壓保護、繼電保護和計量裝置的方式。

          低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應提供負荷組成和用電設備清單,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壓用電方還應提供用電功率的計算和無功補償資料。

          用電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和資料應一式2份,供電方審核提出書意見后,退還用電方1份據以施工。用電方如改變設計,應將變更方案再交供電方審核。用電方安裝竣工后,應向供電方提供高壓電氣設備試驗及繼電保護裝置整定記錄,經供電方檢查,直至合格。

          3.無功電力應就地平衡。用電方應在提高用電自然功率因數的基礎上,設計和裝置無功補償設備,并做到隨其負荷和電壓變動及時投入或切除,防止無功電力倒送。用電方在供電方規定的電網高峰負荷時的功率因數應達到下列規定:

         。1)高壓供電的工業用電和高壓供電裝有帶負荷調整電壓裝置的用電,功率因數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電(包括大、中型電力排灌站),功率因數為0.85以上;

         。3)躉售和農業用電,功率因素為0.80.

         。ǚ补β室驍挡荒苓_到上述規定的新用電方,供電方可拒絕接電。未達到上述規定的現有用電方,應在二、三年內增添無功補償設備,達到上述規定。對長期不增無功補償設備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戶,供電方可停止或限制供電。供電方應督促和幫助用電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數。)

          4.用電方在供電前應申請用電指標,并就供電方式、裝接容量、用電時間、產權劃分、調度、通訊、計量方式和電費計收等項,與供電方簽訂供用電合同(或協議),供電方即可裝表接電。

          5.用電方的沖擊性負荷、不對稱負荷和整流用電等對供電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有影響者,應采取技術措施消除影響,否則供電方可不供電。

          四、安全用電、計劃用電、節約用電

          1.安全用電:

         。1)供電方供電設施的計劃檢修,校驗和試驗工作應統一安排,需要對用電方停電時,35千伏以上每年一般不超過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過3次。計劃檢修停電應在7天前通知用電方。

         。2)用電方應定期進行電氣設備和保護裝置的檢查、檢修和試驗,防止電氣設備事故和錯誤操作;用電方的電氣設備危及人身和運行安全時,應立即檢修;多路電源供電的用電方應加裝連鎖裝置,并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進行調度操作;裝有自備發電機組的供電方備案,并應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電網停電時向電網反送電。

          用電方發生人身觸電傷亡、主要電氣設備損壞及用電方的原因引起電網停電等事故時,應立即向供電方報告,并在7天內提出事故分析報告。

         。3)用電方與電力系統的繼電保護方式,應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電力部頒發的有關規程進行整定和檢驗。由供電方整定、加封的繼電保護裝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電方規定的繼電保護整定值,用電方不得自行變動。

         。4)供電方對用電方的安全用電工作應督促檢查,并積極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及用電方共同做好對用電方電工的技術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

          2.計劃用電:

         。1)用電方應定期提出計劃用電指標的申請,內容包括:計劃期內的生產任務、單位產品電耗定額、需用電量、最高電力負荷、生產班次和節約用電措施等。

         。2)用電方設備的檢修應盡量安排在枯水期(用電方工業設備的檢修應盡量安排在農業排灌季節)。

         。3)供電方和用電方都應服從電網統一調度,嚴格按指標供電和用電,不得超分超用。供電方應認真執行“誰超限誰”、“超用扣還”的原則。供電方裝設電力定量裝置,用電方不得拒絕。

          3.節約用電:

         。1)用電方應定期編制節約用電措施計劃,完成節約用電任務;供電方應督促、檢查、幫助用電方的節約用電工作。

         。2)用電方應積極采用節約用電的技術措施,推廣行之有效的節約經驗。用電方因此節約用電,“三電”辦公室不得減少其用電指標。凡國家推廣的節約用電技術措施,用電方必須納入節約用電措施計劃,付諸實施。用電方如不采用,“三電”辦公室可相應扣除用電指標。

          (3)供電方和用電方應加強非生產用電的管理,取消對家庭生活用電的包用、包費制,一律按實用電量由個人繳費。使用非生產性民爐,應經供電局批準。

          五、維護管理與產權分界

          1.供電方與用電方電氣設備的維護管理范圍按產權分界點劃分,其確定原則如下:

          (1)低壓供電的,以供電接戶線的最后支持物為分界點,支持物屬供電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壓供電的,以用電方界外或配電室前的第一斷路器或進線套管為分界點(第一斷路器或進線套管的維護管理責任,由雙方協商確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壓供電的,以用電方界外或用電方變電站外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第一基電桿屬供電方;

         。4)產權屬于用電方的線路,以分支點或以供電方變電所外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第一基電桿維護管理責任由雙方協商確定)。

         。ú捎秒娎|供電的.,本著便于維護管理的原則,由雙方協商確定。)

          2.供電方和用電方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用電設備,未經分管單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迅速通知分管單位。

          3.供電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線路維護上的需要,在用電方處鑿墻、挖溝、掘坑、巡線等時,用戶應給予方便。供電方人員應遵守用電方的有關安全保衛制度。用電方到供電方維護的設備區工作,應征得供電方同意,并在供電方人員監護下工作?⒐ず,均應及時修復。

          六、電度計量與收費

          1.計費電度表及其附件的購置、安裝、移動、更換、校驗、拆除、加封、啟封等,均由供電方負責辦理。高壓電用電方的成套設備裝有自備電度表及其附件的,經供電方同意并檢驗合格后,可用作計費電度表,并辦理固定資產無償轉移手續,用電期間由供電方負責維護管理。用電終了后,再辦理資產無償轉還手續。

          裝設在63千伏及以上計量點的計費電度表應使用互感器的專用二次回路;裝設在63千伏以下計量點的計費電度表應設置專用的互感器,不得與保護、測量等回路共用,現已共用的,應逐步改造。

          2.計費電度表應裝在產權分界處,變壓器的有功、無功損耗和線路損失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3.用電方對供電方安裝的計費電度表及附件應負責保管,如遺失或因用電方責任損壞,應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由于用電方原因需要移動表信時,工料費由用電方負擔。

          4.用電方要求校驗計費電度時,供電方應盡速辦理,經校驗合格者,應收校驗費;不合格者,不收校驗費。用電方對校驗結果仍有異議時,可要求供電方上級計量監督機構直至國家計量局參加處理。用電方自備的分表,供電方應接受修理校驗,收取費用。

          5.計費電度計量裝置誤差超過允許范圍或記錄不準,供電方應按實際誤差及起訖時間,退還或補收電費。起訖時間查不清時,可按《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辦法計算。

          6.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供電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并可停止供電。

          供電方對用電量較多的用電方,由銀行分次劃撥電費,月末抄表結算。供電方可委托銀行、農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電費。

          七、違約責任

          1.供電方未按計劃指標向用電方供電時,事后應補還少供的電力、電量,應向用電方償付少供電量電費的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用電方損失的,供電方并應賠償用電方的損失;用電方超計劃指標用電時(包括低容少用電力),供電方除扣還其超用電量外,并征違約金,違約金按多用電量電費的__%計算。

          2.供電方由于運行、操作的責任事故造成用電方停電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在停電時間內可能用電量的電度電費的5倍(單一制電價為4倍)給予賠償,該可能用電量按停電前用電方正常用電量計算。但電力系統開關掉閘,經自動重合閘重合良好或對有備用電源的用電方,只停其中一路電源,其它電源可以滿足用電方備用供電設備能力時,供電方不負賠償責任。

          3.由于用電方的責任造成供電方對外停電,用電方應按少供電量電費予以賠償。用電方引起的事故,因供電方的責任而擴大停電范圍,則用電方不負事故擴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4.供電電壓超出本合同規定的變動幅度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實際所用的不合格電量電費的20%給予賠償。但用電方用電的功率因數未達到本合同規定,或其他用電方的內部原因引起電壓波動,供電方不負責任。

          電壓波動超出允許變動幅度的時間,以用戶自備并經供電方校驗合格的電壓自動記錄儀的記錄為準;如用電方未裝此儀表,則以供電方變電所的電壓記錄為準。

          5.供電周率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允許偏差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實際所用不合格電量電費的20%予以賠償。

          周率變動超出允許偏差的時間,以用電方自備并經供電方檢驗合格的周率自動記錄儀表記錄為準。

          6.供電方如因施工錯誤或由于供電方的責任導致高壓供電線路斷落連接到低壓供電線路,造成用電方用電設備燒毀時,應對該設備修復或給予合理賠償。

          7.用電方如在電價低的供電線路上,私自接用電價高的用電設備或私自改變用電類別,按實際使用時間向供電方補交差額電費,并處以1-2倍差額電費的罰金。對使用起訖日期難以確定者,至少按3個月計算。

          8.用電方超過報裝容量私自增加用電容量,應追補電費,處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違約金,并拆、封私增設備。用電方擅自使用已報暫停電氣設備或啟用封存電氣設備,應追補電費,處以每千瓦20元的罰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啟用的電氣設備。

          9.用電方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供電方的電度計量裝置、電力定量裝置、線路或其他供電設施,處以20至50元的罰金。用電方經供電方同意,自行引入備用電源,按接用容量處以每千瓦50元的罰金。

          八、其它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電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供、用電雙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__等單位各留存1份。

          供電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蓋章)

          聯系人:

          電話:

          開戶銀行及帳號:

          用電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蓋章)

          聯系人:

          電話: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用電合同范本9

          合同編號:135328

          供電合( )字第________號

          供電方: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用電方: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供用電的正常進行,協調關系,明確各自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供用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供電方電力可供量,用電方計劃用電量,用電時間

          二、設備安裝費用的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費的計算和結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協商同意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發行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有效期: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供、用方各執一份,副本送________銀行、________工商局(所)各一份備案。

          供電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電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電合同范本10

          合同編號:________

          供電方

          用電方

          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電傳: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稅務登記號:

          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電傳: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稅務登記號: ? 為明確供電企業(以下簡稱供電方)和用電單位(以下簡稱用電方)在臨時用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用電地址、用電性質和用電容量

          1.臨時用電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臨時用電主要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電容量 經供電方確認臨時用電容量為: (1)受電變壓器____臺,總容量為____千伏安; (2)用電設備____臺,總容量為____千瓦。 具體用電設備清單見附件。

          4.供電貼費 根據國家規定,用電方向供電方交付供電工程貼費____千伏安(千瓦)×____元千伏安(千安),共計____元。臨時用電終止時,供電方按規定辦理供電貼費清退手續。

          二、供電方式 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交流50HZ臨時電源,采用:

          1.高壓供電:代電電壓為____千伏,從____線路____桿接線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千伏安。

          2.低壓供電:供電電壓為220/380伏,從____公用變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千伏安。 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件《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三、用電計量

          1.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____處。安裝的有功電能表____安培,無功電能表____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____,電壓互感器變比為____。

          2.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3.用電計量裝置安裝位置與產權分界處不對應時,線路與變壓器損耗電量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4.供電方設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拆除、加封,啟封及表計接線等均由供電方辦理,用電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四、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根據有管理權的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電方定期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2.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應按規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2)用電方應在供電方規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交付電費的方式為: a.用電方以________方式交付電費; b.供電方委托________銀行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3.按國家規定,用電方向供電方存出電費保證金額____元和電能表保證金額____元。用電終止時,供電方 按規定退還保證金。

          4.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請求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五、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供電方、用電方雙方協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________處。____屬于________。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安裝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應負責保護。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如發生丟失或損壞,用電方應負責賠償或修理;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第5項處理。

          3.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時,事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

          4.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約定事項

          1.用電方不得將臨時電源向外轉供電,也不得將臨時電源轉讓給第三人。供電方不受理用電方變更用電事宜。用電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仍需繼續用電的,應在用電終止前向供電方提出申請,并按規定辦理手續。 臨時供用電合同到期,用電方如不辦理繼續用電手續,供電方將終止對用電方供電。

          2.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電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電方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方應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3.用電方在受電裝置上作業的電工,必須取得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方準上崗作業。

          七、違約責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1)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2)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方可依法按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經雙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處理。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供電方、用電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合同示盡事宜,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個性時,則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____份。

          5.本合同附件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蓋章) 用電方:(蓋章) 簽約人:(簽章) 簽約人:(簽章)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用電合同范本11

          為了協調電力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經供用電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市______化工廠。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市______供電局。地址: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于____市______區簽訂供電合同如下:

         。保p方因___市__區現只有___千伏工農線供電,線路已滿負荷運行,電壓質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電負荷。甲方___千伏變電所現輕負荷運行。為了解決___區用戶生產用電,雙方協商新增負荷由甲方供電。

         。玻追剑撸撸咔Х冸娝撸撸咔Х仓髯儔浩饕騼炔坑蟹烹娐,暫停運行檢修,更換為___千伏安主變壓器投入運行。乙方同意保留___千伏安用電契約容量,投入時不再重新申請增容。

         。常追酵鈺和鈳б曳降挠秒娯摵晒玻撸撸咔撸撸撸甙才,掌握其用電情況,負責供電和設備的安全運行。

         。矗娰M收繳辦法:乙方用戶由乙方直接裝表計量收取電費。甲方總電度表減去其它用戶的其余部分電度數,由乙方向甲方收取電費。

         。担追酵鈳б曳接脩艉推渌脩糌摵墒菚簳r的供電措施。___區變電所建成后,乙方計劃的10千伏電網供____區負荷。

          6.本合同于_____區變電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簽字、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蓋章)

        用電合同范本12

          為了協調電力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經供用電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化工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供電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區簽訂供電合同如下:

          1.雙方因_________市______區現只有_________千伏工農線供電,線路已滿負荷運行,電壓質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電負荷。甲方_________千伏變電所現輕負荷運行。為了解決_________區用戶生產用電,雙方協商新增負荷由甲方供電。

          2.甲方_________千伏變電所_________千伏安主變壓器因內部有放電聲,暫停運行檢修,更換為_________千伏安主變壓器投入運行。乙方同意保留_________千伏安用電契約容量,投入時不再重新申請增容。

          3.甲方同意暫外帶乙方的用電負荷共_________千瓦_________安培,掌握其用電情況,負責供電和設備的安全運行。

          4.電費收繳辦法:乙方用戶由乙方直接裝表計量收取電費。甲方總電度表減去其它用戶的其余部分電度數,由乙方向甲方收取電費。

          5.甲方外帶乙方用戶和其他用戶負荷是暫時的供電措施。_________區變電所建成后,乙方計劃的10千伏電網供___________區負荷。

          6.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區變電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蓋章)

        用電合同范本13

          供電單位(簡稱供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用電單位(簡稱用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協調電力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電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電力,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經供、用電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受電地點、受電電壓、受電容量及限期

          1.受電地點:

          3.受電容量:三相變流____千,其中____千____臺,____千伏____安臺,……。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為,自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用電方新裝、增容與變更用電

          1.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均應向供電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并按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2.供電方為新裝或增加用電的用電方確定的供電方案,高壓的有效期限為,低壓的有效期限為____個月,逾期注銷。用電方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供電方協商延長。

          3.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供電方交納帖費,以分擔電力部門為適應用電增加而進行的輸電、變電、配電工程建設或改造的部分費用。專線供電或用戶已列入基建項目的工程,由用戶投資建設。

          4.用電方投資建設的輸電、變電、配電設施,建成送電后,其產權歸屬,按《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辦法確定。

          5.用電方提出減少用電容量,供電方應根據用電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長不得超過。在保留期限內恢復用電時,再交付帖費;超過保留期限要求恢復用電時,按新裝、增容手續辦理。按變壓器容量計算基本電費的用電方,必須停止整臺或整組變壓器的運行,方可認定為暫停用電。自暫停用電期滿之日起,無論用電方申請恢復用電與否,都應交付全部基本電費。

          6.用電方變更用電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電容量、暫;蛲V褂秒、移動表位和遷移用電地址,均應事先由供電方辦理手續。

          停止用電時,應將電費結清。

          遷移用電地址而引起供電點變更時,新址用電按新裝用電辦理。

          第三條 設計、安裝、試驗與接電

          1.用電方新裝、增裝或改裝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和試驗,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國家尚未制定標準的,應符合國家電力部門或____。ɑ蜃灾螀^、____市)電力部門的規定和規程。

          2.高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應向供電方提供下列電氣裝置的設計文件和資料:

          (1)電氣設計說明;

          (2)用電負荷分布圖;

          (3)負荷組成、性質及保安電力;

          (4)用電功率因數的計算和無功補償及容量;

         。5)高壓設備的一次接線方式和布置;

         。6)過高電壓保護、繼電保護和計量裝置的方式。

          低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應提供負荷組成和用電設備清單,100千(千瓦)及以上低壓用電方還應提供用電功率的計算和無功補償資料。

          用電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和資料應一式二份,供電方審核提出書面意見后,退還用電方一份據以施工。用電方如改變設計,應將變更方案再交供電方審核。用電方安裝竣工后,應向供電方提供高壓電氣設備試驗及繼電保護裝置整定記錄,經供電方檢查,直至合格。

          3.無功電力應就地平衡。用電方應在提高用電自然功率因數的基礎上,設計和裝置無功補償設備,并做到隨其負荷和電壓變動及時投入或切除,防止無功電力倒送。用電方在供電規定的電網高峰負荷時的功率因數應達到下列規定:

         。1)高壓供電的工業用電和高壓供電裝有帶負荷調整電壓裝置的用電,功率因數為0.90以上;

          (2)其他100千(千瓦)以上用電(包括大、中型電力排灌站),功率因數為0.85以上;

          (3)躉售和農業用電,功率因數為0.80.

          4.用電方在供電前應申請用電指標,并就供電方式、裝接容量、用電時間、產權劃分、調度、通訊、計量方式和電費計收等項,與供電方簽訂供用電合同(或協議),供電方即可裝表接電。

          5.用電方的沖擊性負荷、不對稱負荷和整流用電等對供電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有影響者,應采取技術措施消除影響,否則供電方可不供電。

          第四條 安全用電

          1.供電方供電設施的計劃檢修、校驗和試驗工作應統一安排,需要對用電方停電時,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過一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過三次。計劃檢修停電應在7天前通知用電方。

          2.用電方應定期進行電氣設備和保護裝置的檢查、檢修和試驗,防止電氣設備事故的發生;用電方的電氣設備危及人身和運行安全時,應立即檢修;多路電源供電的用電方應加裝連鎖裝置,并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進行調度操作;裝有自備發電機組的應向供電方備案,并應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電網停電時向電網反送電。

          用電方發生人身觸電傷亡,主要電氣設備損壞及因用電方的原因引起電網停電等事故時,應立即向供電方報告,并在____天內提出事故分析報告。

          3.用電方與電力系統的繼電保護方式,應相互配合,并按照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規程進行整定和檢驗。由供電方整定、加封的繼電保護裝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電方規定的繼電保護整定值,用電方不得自行變動。

          4.供電方對用電方的安全用電工作督促檢查,并積極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及用電方共同做好對用電方電工的技術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

          第五條 計劃用電

          1.用電方應定期提出計劃用電指標的申請,內容包括:計劃期內的生產任務、單位產品電耗定額、需用電量、最高電力負荷、生產班次和節約用電措施等。

          2.用電方設備的檢修應盡量安排在枯水期。

          3.供電方和用電方應服從電網統一調度,嚴格按指標供電和用電,不得超分超用。供電方應認真執行“誰超限誰”、“超用扣還‘的原則。

          第六條 節約用電

          1.用電方應定期編制節約用電措施計劃,完成節約用電任務;供電方應督促、檢查、幫助用電方的節約用電工作。

          2.用電方應積極采用節約用電的技術措施,推廣行之有效的節約經驗。用電方因此節約用電,辦公室不得減少其用電指標,凡國家推廣的節約用電技術措施,用電方必須納入節約用電措施計劃,付諸實施。用電方如不采用,辦公室可相應扣除用電指標。

          3.供電方和用電方應加強非生產用電的管理,取消對家庭生活用電的包用、包費制,一律按實用電量由個人繳費。使用非生產性電爐,應經供電局批準。

          第七條 維護管理與產權分界

          1.供電方與用電方電氣設備的維護管理范圍按產權分界點劃分,其確定原則如下:

          (1)低壓供電的,以供電接戶線的最后支持物為分界點,支持物屬供電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壓供電的,以用電方界外或配電室前的

          第一斷路器或進線套管為分界點;

          (3)35千伏及以上高壓供電的,以用電方界外或用電方變電站外

          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

         。4)產權屬于用電方的線路,以分支點或以供電方變電所外

          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

          2.供電方和用電方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用電設備,未經分管單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迅速通知分管單位。

          3.供電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線路維護上的需要,在用電方處鑿墻、挖溝、掘坑、巡線等時,用戶應給予方便,供電方人員應遵守用電方的有關安全保衛制度。用電方到供電方維護的設備區工作,應征得供電方同意,并在供電方人員監護下工作。竣工后,均應及時修復。

          第八條 電度計量與收費

          1.計費電度表及其附件的購置、安裝、移動、更換、校驗、拆除、加封、啟封等,均由供電方負責辦理。高成套設備裝有自備電度表及其附件的,經供電方同意并檢驗合格后,可用作計費電度表,并辦理固定資產無償轉移手續,用電期間由供電方負責維護管理,用電終了后,再辦理資產無償轉還手續。

          裝設在63千伏及以上計量點的計費電度表應使用互感器的專用二次回路;裝設在63千伏以下計量點的計費電度表應設置專用的互感器,不得與保護、測量等回路共用,F已共用的,應逐步改進。

          2.計費電度表應裝在產權分界處,變壓器的有功、無功損耗和線路損失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3.用電方對供電方安裝的計費電度表及附件應負責保管,如遺失或因用電方責任損壞,應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由于用電方原因需要移動表位時,工料費由用電方負擔。

          4.用電方要求校驗計費電度表時,供電方應盡速辦理,經檢驗合格者,應收校驗費;不合格者,不收校驗費。用電方對校驗結果仍有異議時,可要求供電方上級計量監督機構直至國家計量局參加處理。用電方自備的分表,供電方應接受修理校驗,收取費用。

          5.計費電度計量裝置誤差超過允許范圍或記錄不準,供電方應按實際誤差及起訖時間,退還或補收電費。起訖時間查不清時,可按《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辦法計算。

          6.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供電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并可停止供電。

          供電方對用電量較多的用電方,由銀行分次劃撥電費、月末抄表結算。供電方可委托銀行、農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電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供電方未按計劃指標向用電方供電時,事后應補還少供的電力、電量,應向用電方償付少供電量電費的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用電方損失的,供電方并應賠償用電方的損失;用電方超計劃指標用電時(包括抵容少用電力),供電方除扣還其超用電量外,并征違約金,違約金按多用電量電費的____%計算。

          2.供電方由于運行、操作的責任事故造成用電方停電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在停電時間內可能用電量的電度電費的五倍(單一制電價為四倍)給予賠償,該可能用電量按停電前用電方正常用電量計算。但電力系統開關掉閘,經自動重合閘重合良好或對有備用電源的用電方,只停其中一路電源,其他電源可以滿足用電方備用供電設備能力時,供電方不負賠償責任。

          3.由于用電方的責任造成供電方對外停電,用電方應按少供電量電費予以賠償。用電方引起的事故,因供電方的責任而擴大停電范圍,則用電方不負事故擴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4.供電電壓超出本合同規定的變動幅度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實際所用的不合格電量電費的20%給予經濟賠償。但用電方用電的功率因數未達到本合同規定,或其他用電方的內部原因引起電壓波動,供電方不負責任。

          電壓波動超出允許變動幅度的時間,以用戶自備并經供電方校驗合格的電壓自動記錄儀的記錄為準;如用電方未裝此儀表,則以供電方變電所的電壓記錄為準。

          5.供電周率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允許偏差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實際所用不合格電量電費的20%給予賠償。

          周率變動超出允許偏差的時間,以用電方自備并經供電方檢驗合格的周率自動記錄儀表記錄為準。

          6.供電方如因施工錯誤或由于供電方的責任導致高壓帶電線路斷落連接到低壓供電線路,造成用電方用電設備燒毀時,應對該設備修復或給予合理賠償。

          7.用電方如在電價低的帶電線路上,私自接用電價高的用電設備或私自改變用電類別,按實際使用時間向供電方補交差額電費,并處以一至二倍差額電費的罰金。對使用起訖日期難以確定者,至少按3個月計算。

          8.用電方超過報裝容量私自增加用電容量,應追補電費,處以每千瓦(千)20元的違約金,并拆、封私增設備。用電方擅自使用已報暫停電氣設備或啟用封存電氣設備,應追補電費,處以每千瓦20元的罰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啟用的電氣設備。

          9.用電方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供電方的電度計量裝置、電力定量裝置、線路或其他供電設施,處以____-____元的罰金。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自行引入備用電源,按用容量處以每千瓦50元的罰金。

          第十條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電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用電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供電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月____日

          用電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月____日

        用電合同范本14

          供電方: 營業執照號碼

          用電方: 營業執照號碼

          為了保證供用電的正常進行,協調關系,明確各自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結合供用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供電方電力可供量,用電方計劃用電量,用電時間:

          二、設備安裝費用的負擔:

          三、電費的計算和結算方法:

          四、雙方協商同意的其他條款:

          五、違約責任:

          六、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發行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有效期: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份,供、用方各執一份,副本送銀行、工商局(所)各一份備案。

          供電方: (蓋章) 用電方: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用電合同范本15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節電器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產品清單:

          序號 產品名稱 規 格 型 號 數量 單價 小計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用電設備的詳細資料。

          甲方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設備使用操作培訓。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乙方負責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電設備的詳細資料。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如期支付貨款給甲方。

          四、運輸和安裝:

          甲方負責將設備運輸至乙方指定的地點,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需甲方安裝調試設備,乙方需支付設備的安裝調試材料費,為合同總金額的5%. 如乙方為非上海區域內客戶,則甲方技術服務人員的相關差旅費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

          乙方需預付合同總金額的 %,合計 元給甲方。

          六、售后服務:

          甲方銷售之產品,主機出現故障三年內包換。

          甲方銷售之產品,如屬甲方選用其他廠家之產品由甲方系統集成,則按照該廠家的售后服務條款執行。 以上條款若屬乙方使用不當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則不屬于質保范圍。

          甲方銷售之產品實行20xx年保修,質保期后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甲方產品安裝調試后節電率達不到預期效果,節電率每下降一個百分點,售價也同比例下調。 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條款支付貨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權拆走設備,乙方必須賠付合同金額30% 的違約金給甲方。

          八、其它事項: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備注條款:

          甲方:銀行帳號:開戶銀行:電話:公司地址:合 同 章:簽 訂 人:日期:

          乙方: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電話: 公司地址: 合 同 章: 簽 訂 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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