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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難度
2015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雖然報名條件有降低,但是考試水平與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內容維持“三不變”。
一是考試科目不變。考試科目仍為五科,分別為《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原《稅務代理實務》)《涉稅相關法律》(原《稅收相關法律》)和《財務與會計》。
二是考試內容不變。雖然有部分科目的科目名稱有所改變,但是考試內容仍與原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內容相同。
三是考試難度不變。考試試卷難度與原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試卷難度不變,延續原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命題原則,不增加或降低試卷難度。
從歷年考題經驗看,注稅考試總體難度適中,但考查的知識面逐漸放寬,需要我們掌握更多的知識,同時也給我們考生敲響了警鐘,在學習知識的時候,不能只解決眼前的,同時還要聯系所學過的知識點。復習不能太單一,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免試條件與申請程序
(一)免試條件
符合《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報考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相應科目:
1.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
2.已評聘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二)免試申請
免試相應科目人員在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的“免試申請”中上傳高級職稱證書電子圖片和單位人事部門聘任材料電子圖片。
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一)應試人員的答卷由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和考試委員會(簡稱考試委)辦公室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由考試委審定后發布。應試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成績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二)5科考試成績滿分均為140分?荚嚭细駱藴视扇肆Y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指導后予以確定。
(三)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報考全科須在連續5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并合格,符合考試報名條件者,可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免試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相應科目考試并合格,符合考試報名條件者,可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
截至2015年,原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在原制度文件規定的有效期內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即:2013年、2014年成績執行新辦法。
(四)2015年單科成績單可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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