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考試《涉稅相關法律》復習題及答案
涉稅相關法律是稅務師考試的科目之一。你知道稅務師考試涉稅相關法律科目都考哪些知識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涉稅相關法律復習題,歡迎閱讀。
復習題一:
1、下列對刑事責任年齡敘述正確的是( )。
A.已滿14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B.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運輸**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C.不滿16周歲的人一概不負刑事責任
D.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刑事責任年齡。《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對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放火、**、投毒罪負刑事責任(只對8種主觀惡性比較深的故意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本題中,選項A說法錯誤,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而不是14周歲。選項B.C也是錯誤的,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是相對負刑事責任的階段,只對刑法規定的8種故意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2、我國公民在中國領域外犯我國《刑法》規定之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是( )。
A.經過外國審判的
B.回國后立即自首的
C.法定最高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D.按犯罪地法律不受處罰的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我國刑法規定的屬人管轄權。中國公民在中國領域外犯《刑法》規定之罪的,適用《刑法》,但是按照《刑法》規定的最高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而我國國家工作人員或者軍人在我國領域外犯刑法規定之罪的,一律適用我國《刑法》。
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于刑法實施前的犯罪行為,其法律適用的原則是( )。
A.從舊原則
B.從新原則
C.從新兼從輕原則
D.從舊兼從輕原則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刑法的溯及力,對此問題,我國《刑法》采取從舊兼從輕原則。
4、某甲為無業人員,1982年10月16日出生。2000年10月16日甲搶劫了下晚班回家的乙,事后為了滅口,還用彈簧刀刺了乙十幾刀,乙因失血過多而死亡。甲在潛逃2年后被抓獲。以下對甲的定罪和處罰正確的是( )。
A.甲罪行極其嚴重,可以適用死刑
B.對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C.對甲不能從輕從罰
D.對甲可以判處死緩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處理以及死刑的適用。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從周歲生日的第2天起,才是已滿18周歲。本題中,甲犯罪時未滿18周歲,不適用死刑,包括不得判處死緩。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是法定從寬情節。
5、甲販運假煙,駕車路過某檢查站時,被工商執法部門攔住檢查。檢查人員乙正登車檢查時,甲突然發動汽車奪路而逃。乙抓住汽車車門的把手不放,甲為擺脫乙,在疾駛時突然急剎車,導致乙頭部著地身亡。甲對乙死亡的心理態度屬于( )。
A.直接故意
B.間接故意
C.過于自信的過失
D.疏忽大意的過失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犯罪主觀方面。根據題中條件,甲為擺脫乙,不顧抓著車門的乙,在疾駛中突然剎車,致乙重傷,甲明知其行為可能會發生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是典型的間接故意。其并不具有殺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計后果的方法!6、丁某飲酒過量,在無法分辨自己行為的情況下將李某打成重傷。丁某對此結果( )。
A.可以負刑事責任
B.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C.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應當負刑事責任
D.應當負刑事責任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刑事責任的承擔。按照《刑法》的規定,醉酒的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丁某在醉酒之后,將李某打成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7、會計王剛為某公司提供虛假資信證明,收取該公司好處費人民幣6000元,當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時,王剛將收受的6000元退還給該公司。王剛的行為屬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犯罪預備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犯罪既遂。故意犯罪過程中的停止形態分為完成形態和未完成形態兩種。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態,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態。本題中,王剛已經為某公司提供了虛假資信證明,并收取了好處費,犯罪行為已經施行完畢,屬于犯罪的完成形態,構成犯罪既遂。
8、甲持刀闖入與自己斷絕戀愛關系的乙家,意圖將其殺害,在乙的苦苦哀求下,甲于心不忍將刀扔下,轉身離去。甲的行為( )。
A.屬于犯罪預備
B.屬于犯罪未遂
C.不構成犯罪
D.屬于犯罪中止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犯罪未完成形態的判斷。甲持刀要殺害乙,其主觀的心理狀態是故意殺人。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由于乙的哀求放棄犯罪,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屬于故意殺人罪的中止。
9、共同犯罪中,對于脅從犯,應當( )。
A.比照主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B.按照他的犯罪情節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C.比照主犯減輕或免除處罰
D.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或免除處罰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脅從犯。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脅從犯本無犯罪意愿,只是因**脅迫或者精神強制而被迫參加犯罪。對此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0、2011年8月2日19時許,何某駕駛出租汽車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將高某撞死。駕駛證被公安機關扣留。在取保候審期間,何某仍然駕駛車輛外出載客,并于同月18日7時許,將胡某撞死。在這兩起事故中,何某均負主要責任。分析此案,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對何某的行為應當以法定的一罪論處
B.對何某的行為應當以數罪論處
C.何某的行為屬于實質的一罪
D.何某的行為屬于想象競合犯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罪數。數個犯罪行為觸犯相同罪名,就是同種數罪。因實施兩個犯罪行為,主觀上都是過失,不是基于一個犯罪故意,而且是兩個獨立的犯罪行為,應以數罪論處。
復習題二:
1、破產申請是破產程序開始的前提。根據《企業破產法》,關于破產申請及管轄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破產申請只能由債務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B.破產申請在人民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
C.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D.破產案件由破產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破產申請與管轄。破產申請人包括債務人、債權人以及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根據規定,申請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以前請求撤回申請。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下列人員或組織中,可以擔任破產管理人的是( )。
A.破產企業的債權人代表
B.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
C.破產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D.曾被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的注冊會計師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管理人的任職條件!镀髽I破產法》第24條規定,管理人可以由有關部門、機構的人員組成的清算組或者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擔任。人民法院根據債務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在征詢有關社會中介機構的意見后,指定該機構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并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二)曾被吊銷相關專業執業證書;(三)與本案有利害關系;(四)人民法院認為不宜擔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3、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約定乙公司在2007年10月10日向甲公司交付貨物。甲公司于收到貨物5日內向乙公司交付貨款。乙公司按照約定交付了貨物,但是甲公司遲遲未支付貨款。如果乙公司要申請甲公司破產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一定要滿足( )。
A.甲公司要求延期付款
B.甲公司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清償其所欠的全部債務
C.甲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D.甲公司已經停止生產,且其負責人不知所蹤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債權人申請破產的原因。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債務人破產。
4、某破產企業的財產為500萬元,破產費用為400萬元,分別為A項費用200萬元,B項費用200萬元;共益債務為200萬元,分別為C項費用100萬元,D項費用100萬元。下列正確的清償順序是( )。
A.優先支付破產費用,共益債務分別支付1/2
B.優先支付共益債務,破產費用分別支付1/2
C.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分別支付1/2
D.按照2∶1的比例分別支付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清償順序。根據規定,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5、下列有關取回權的表述錯誤的是( )。
A.通過行使取回權取回的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的范圍
B.出賣人取回權的行使,要受出賣貨物所有權轉移的限制
C.取回權的權利人不限于物的所有人
D.在破產重整程序中,取回權的行使應當符合當事人約定的條件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取回權。出賣人取回權的行使,不受出賣貨物所有權轉移的限制。即使出賣貨物的所有權已經轉移給買受人,如果符合規定條件,出賣人也可以行使取回權。
6、在破產程序中,債務人的某項行為被撤銷或者宣告無效后,管理人依法對被非法轉移或者處分的財產予以追回的這種權利表述錯誤的是( )。
A.對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業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
B.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可以通過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為債權人接受的擔保,取回質物、留置物
C.取回質物或者留置物的價值低于被擔保的債權額時,應當以提供擔保時的價值為限
D.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追回權。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可以通過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為債權人接受的擔保,取回質物、留置物。當質物或者留置物的價值低于被擔保的債權額時,應當以當時的市場價值為限。所以選項C說法錯誤。
7、某破產企業有14位債權人,債權總額為1500萬元。其中債權人甲、乙為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有財產擔保的債權額為500萬,由破產企業的房產作抵押,現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和解協議。下列( )情形不能通過。
A.有7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700萬元
B.有7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800萬元
C.有8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900萬元
D.有4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600萬元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債權人會議的表決方式。根據規定,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議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對和解協議的通過沒有表決權。根據規定,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債權人會議研究的和解協議和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決權。本題中,有表決權的債權人有12位,過半數即大于6人。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是1500萬-500萬=1000萬,三分之二以上即大于等于1000萬×2/3。本題中,選項D人數和債權額都不符合要求。
8、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10萬元,丙公司為擔保人。甲公司被宣告破產后,乙銀行在破產清算中僅得到2萬元的清償。對于未獲清償的8萬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不再清償
B.由丙公司按破產財產分配比例清償
C.由丙公司清償8萬元
D.由丙公司和乙銀行協商清償數額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破產程序終結。破產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對債權人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未受清償的債權,依法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9、在債權人會議上,( )經表決不能通過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A.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方案
B.破產財產的變價方案
C.重整計劃
D.監督管理人方案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破產裁定及復議。債務人財產管理方案和破產財產變價方案在債權人會議上表決通過與否,直接關系到債權人的切身利益和破產程序能否順利進行,因此法律賦予人民法院司法裁定權,即債權人會議表決不能通過這兩項方案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10、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下列問題應予否定回答的是( )。
A.甲公司租賃了丙公司的設備,租期未滿,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歸還設備,甲公司拒絕,甲公司的行為是否合法
B.甲公司的董事王某向他人轉讓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王某的行為是否合法
C.乙公司對甲公司的辦公樓享有抵押權,乙公司債權到期,甲公司無力償還,乙公司要求實現抵押權,甲公司拒絕,甲公司的行為是否合法
D.甲公司為繼續營業向銀行借款,并用廠房作為抵押,甲公司的行為是否合法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重整程序。債務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在重整期間要求取回的,應當符合事先約定的條件。選項A中租期未滿,意味著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丙公司無權要求甲公司返還設備,所以甲公司的行為合法。所以選項A是肯定的回答不選。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出資人不得請求投資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向第三人轉讓其持有的債務人的股權。但是,經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所以選項B應予否定的回答是正確答案。在重整期間,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的擔保權暫停行使。但是,擔保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擔保權****利的,擔保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恢復行使擔保權。在重整期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為繼續營業而借款的,可以為該借款設定擔保。C選項中乙公司的抵押權應暫停行使,所以甲公司有權拒絕乙公司行使抵押權的要求。所以選項D中甲公司的行為合法。所以選項C.D都是肯定的回答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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