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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審計流程及五大要點
決算審計指建設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前,由審計人員依法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正確性、真實性、合法性和實現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環境效益進行的檢查、評價和鑒證。其主要的目的是保障建設資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確評價投資效果,促進總結建設經驗,提高建設項目管理水平。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決算審計的流程及要求的知識,歡迎閱讀。
決算審計八步流程
1、接受咨詢任務,做好咨詢計劃
接受委托方的決算咨詢任務后,要積極主動的聽取委托方的相關情況介紹,畢竟這是第一手決算資料。然后做好咨詢計劃,上報委托單位。決算審計咨詢計劃要包括審計本工程的項目組成成員及負責人聯系方式、擬審核的工作重點、工作計劃安排。工作計劃安排中各流程的時間安排要合理,也要考慮委托方配合工作的時間。
2、接收審計資料,做好清單及信息表
建立與項目單位的工作聯絡關系并且要求項目單位提供評審相關資料,根據擬定的工作計劃時間安排,要求項目建設單位補充完善資料,如在擬定時間不能提供完善資料,也要煩請項目單位紙質版回復不能提供的原因及預計在什么時間能提供,這樣就可以為審計工作不能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決算審計工作,而向委托方提出延期或中止申請提供資料。當然在接受資料的時候要做好資料清單,并做好決算審計各相關單位的聯系方式信息表。
3、熟悉審計資料,進行初步審計
將相關圖紙、資料發放給各專業工程師,熟悉了解圖紙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記錄相關問題,撰寫評審意見。根據審計工作重點內容,進行初步審計工作。
4、現場踏勘,并與相關單位充分溝通
邀請委托單位、初設評審單位、設計單位、結算編制等單位一起對項目建設地進行實地踏勘,踏勘內容一般包括檢查工程現場的管理情況、質量情況、進度情況、安全情況等以及現場的相關單位、人員是否與提供的資料相一致,是否存在資料中未反應的情況,是否得到有效的管理,并對發現問題的問題現場進行溝通或核實,同時應進行記錄。在踏勘完成后,在踏勘現場召開踏勘現場會,就熟悉資料期間發現的問題與相關單位進行溝通,并形成會議紀要。在踏勘日第二天將會議紀要發給各踏勘參加單位,并限期要求項目單位回復踏勘會議遺留問題。
5、全面審核工作內容、對象及重點
各專業工程師應采用全面審查、抽樣審計等方法進行全面審計,還可以運用觀察、詢問和分析性復核等方法,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和建議。
6、形成初步審計文件,聽取相關意見
工程審計人員應與審計組的其它審計人員就審計情況進行交流,并對發現問題的相關情況進一步核實。溝通審計初步意見前應與發現問題相關責任人、相關人員及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并認真聽取各方的情況說明并如實記錄。
7、修改初步審計文件,上報領導審批
審計初步意見溝通后,應按征求意見情況對于審計初步意見進行修正,匯報領導并形成最終審計意見。
8、出具決算審計終稿
根據領導的意見及審計要求出具工程審計情況的報告。整理工程審計工作底稿,并上交部門統一形成審計工作檔案。
決算審計五大要點
1、對合同、協議、招投標文件的審核
對合同、協議、招投標文件的審核是工程審計的基礎和前提。進行工程造價審計,首先應仔細研究合同、協議、招投標文件,確定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合同依據計價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總價合同又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調價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又分為估計工程量單價合同、純單價合同和單價與包干混合式合同。先確定合同的計價類型,再仔細研究其中的調價條款,根據結算調價條款進行工程價款審計。
目前,許多工程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都會簽訂補充協議。大多數的補充協議都會對合同的結算調價條款進行補充或更改,一般情況下施工單位會進一步讓利,但也有個別工程建設單位會給出增加工程價款的條件,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
2、工程量的審核
工程量的審核是工程審計的根本。施工單位一般會通過虛增工程量,重復計算工程量來增加造價。審減工程量是降低工程造價的基本手段。對工程量進行審計,首先要熟悉圖紙,再根據工作細致程度的需要、時間的要求和審計人力資源情況,結合工程的大小、圖紙的簡繁選擇審核方法。采用合理的審核方法不僅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直接關系到審核的質量和效率。
工程量審核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全面審核法、重點審核法、對比審核法、分組計算審核法、篩選法等。其各有不同的適用范圍和優缺點,應根據具體情況科學選用。
一些圖紙不明確的工程需要進行現場計量,審計人員則一定要到現場,按計量規則進行計量。對隱蔽工程可以通過查閱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來確定其真實情況。另外要特別重視施工組織設計,即技術標準在工程審計中的作用。部分施工內容如大型機械種類、型號、進退場費、土方的開挖方式、堆放地點、運距、排水措施、混凝土品種的采用及其澆筑方式,以及牽扯造價的措施方法等,可依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資料做出判斷。
3、費用的審核
(1)定額子目的套用
施工單位一般會通過高套定額、重復套用定額、調整定額子目、補充定額子目來提高工程造價。在審核套用預算單價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對直接套用定額單價的審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與設計圖紙的要求是否一致,如構件名稱、斷面形式、強度等級(砼或砂漿標號)、位置等;其次要注意工程項目是否重復套用,如塊料面層下找平層、瀝青卷材防水層、瀝青隔氣層下的冷底子油、預制構件中的鐵件、屬于建筑工程范疇的給排水設施等。在采用綜合定額預算的項目中,這種現象尤為普遍,特別是項目工程與總包及分包有聯系時,往往容易產生工程量的重復計算。各地的綜合定額不一致,一定要注意。
對換算的定額單價的審核要注意換算內容是否允許換算,允許換算的內容是定額中的人工、材料或機械中的全部還是部分,換算的方法是否正確,采用的系數是否正確。
對補充定額單價的審核主要是檢查編制的依據和方法是否正確,材料種類、含量、預算價格、人工工日含量、單價及機械臺班種類、含量、臺班單價是否科學合理。
(2)材料價格
材料價格是影響工程總造價的敏感因素,亦是非常活躍的動態因素。材料價格是工程造價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影響到工程造價的高低。原則上應根據合同約定方法,再結合甲方現場簽證確定材料價格。合同約定不予調整的,審計時不應調整;合同約定按施工期間信息價格調整的,可以根據施工日記及施工技術材料確定具體的施工期間及各種材料的具體使用期間:有些工程工期較長,或有階段性停工的,可根據各種材料的使用時期采用使用期間的平均信息價,這樣比較貼近工程真實造價。
對于信息價中沒有發布的或甲方沒有簽證的材料價格,需要平時對材料價格的收集積累,必要時可以三方一起進行市場考察確定。隨著社會的發展,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建材市場上出現很多新材料,特別是裝潢材料,施工單位一般申報價格較高,應重視市場調查。
(3)取費標準
取費應根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頒發的定額、文件及規定,結合工程相關文件(合同、招標投標書等)來確定費率。審核時應注意取費文件的時效性、執行的取費表是否與工程性質相符、費率計算是否正確、人工費及材料價差調整是否符合文件規定等等。如計算時的取費基數是否正確,是以人工費為基礎還是以直接費為基礎,對于費率下浮或總價下浮的工程,在結算時特別要增加造價部分是否同比例下浮等,另外在計算下浮時要注意把甲方供材扣除。
4、簽證的審核
簽證的審核是審計成功的保障。不少施工單位采取低價獲取工程,然后通過施工過程中增加簽證來達到獲利的目的。大多數工程的最終結算價都比合同價款高出很多.有的甚至成倍增長,原因固然是多樣的,但簽證是施工單位增加造價最重要最常用的工具。
審核簽證的合法性、有效性,一是看手續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簽字是否齊全有效,例如索賠是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證明材料是否具有足夠的證明力。二是看其內容是否真實合理,費用是否應該由甲方承擔。有些簽證雖然程序合法、手續齊全,但究其內容并不合理,違背合同協議條款,對于此類簽證不應按其結算費用。例如雨水排水費用、施工單位為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費用等。三是復核計算方法是否正確、工程量是否正確屬實、單價的采用是否合理。例如對索賠項目的計算要注意在計算閑置費時,機械費不能按機械臺班單價乘閑置天數,而只能計算機械閑置損失或租賃費等。對簽證的復核審計是一項費時費力的工作,審計人員只有掌握較為全面的工程施工技術、預決算技術和現場管理知識,才能輕松面對,確保審計成功。
5、財務及形成固定資產審核
財務及形成固定資產審核屬于符合性審核,其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資金的來源情況、投資完成及交付使用資產情況、待攤投資費用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情況。該項目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是否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帳簿、科目及賬戶的設置是否符合基建會計制度的要求,會計憑證及各種原始憑證附件是否齊全,記錄是否完整,能不能反映工程的實際投資。實際上,有時候財務狀況更能發現項目的工程狀況。
拓展:審計考試的常識:審計的內容
答:按審計的內容分類,可分為財政收支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三類。財政收支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下級政府的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審計監督。財務收支審計是對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所進行的審計監督。以企業財務收支審計為例,審計內容主要有:企業制定的財務會計核算辦法是否符合《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國家財務會計法現、制度的規定;對企業一定時期內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綜合性的審查并做出客觀評價。經濟效益審計,是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效益進行監督的行為。審計機關對列入審計監督范圍的所有單位和項目,都可以進行經濟效益審計,其中以審計公共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最為典型。目前,我國審計機關主要開展財政收支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隨著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逐步向集約型轉變和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人們越來越關注經濟效益問題。審計機關對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進行監督的同時,將根據客觀需要逐步開展經濟效益審計。
一、行為科學與審計───審計行為科學的誕生
人是萬物之靈。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人們認知并改造著繁雜而有序的世界;與此同時,也在不斷研究與完善著自己行為───行為科學───便孕育而生了。行為科學是管理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用科學的方法,通過對個體行為、群體行為、領導行為和組織行為的分析研究,使人們培養集體意識,改善人際關系,設計合理的組織結構,最大限度地調動其能動性、積極性與創造性等。審計作為一種獨立的經濟監督形式,其實際工作是由多個方面構成的復雜的審計行為,之所以“復雜”,是因為這種行為涉及到審計者、審計委托者和被審計者,構成縱橫交錯的三者關系,審計者作為審計關系的主體,也就構成了審計行為主體的主要方面。審計行為與其他各種行為一樣,都存在著一個不斷改進、不斷完善的過程,這一改進和完善過程就是審計行為科學的產生和發展過程。
審計行為科學就是行為科學在審計活動中的具體體現和運用,是通過對審計活動中各種行為的分析與研究,使其不斷合理化與科學化,最終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審計工作質量的一門審計學科。應該說,自從產生了審計活動,也就有了審計行為科學的思想和意識,盡管當時的審計活動是極其簡單的,審計方法和技術也是原始的,但審計監督者的本意是想盡可能的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的,只不過尚不知如何去做或如何很好地去做。所以,行為科學的思想和意識已存在于其中了,審計行為科學也就有了賴以產生和發展的客觀基礎。
截至目前,理論界對審計行為科學尚未展開系統研究,但它實際上是一個重要的審計學科,并在審計實踐中發揮著不可低估的作用。在審計活動所構成的審計關系中,審計者、被審計者和審計委托者各處在不同的位置上,各有不同的看問題的角度,對審計監督的過程及其結果各有不同的利害關系。所以,這就需要研究審計行為中的各種不同的個體行為,明確其行為人的各自不同的動機,行為過程的不同特點,對整個審計行為的影響及制約方向和力度等,以使其消極因素得到抑制以至消除,積極因素得到釋放并發揮作用,規范審計活動中各種個體行為;在規范審計活動的各種個體行為的基礎上,還需要研究其相互間的內部關系,研究其在審計活動中哪些具有“對立”關系,哪些可以趨于“統一”或本來就處在同一利害關系上,以便消除對立,擴大統一,規范審計活動的群體行為;審計行為與其他行為一樣,也都需從總體上進行科學與合理的規劃、領導和組織,所以,這就需要研究審計活動的領導行為和組織行為,以從綜合角度規范審計活動的整體行為。審計活動的上述個體行為、群體行為、領導行為和組織行為就構成了審計行為科學研究的內容。研究、發展和完善這一學科,對審計實踐無疑具有重要現實的意義。
首先,有利于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審計行為科學是研究審計活動中各行為主體的行為規律的,它既有助于各行為主體按照自身的行為規律去對待和處理每一項屬于自己的工作,也有助于協調自身與其他各行為主體的與審計活動有關的工作事項,以理順審計活動中各種行為主體的工作關系,減少或消除磨擦,加大和強化配合,最大限度地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其次,有利于控制審計風險。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實質上誤報的財務信息可能提供不適當審計意見的可能程度,即審計人員在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事實上存在重大錯誤的情況下,卻認為其公允表達,并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一種可能性。審計人員應控制審計風險,使其保持在適當的程度。這既有賴于審計人員強化審計風險意識,采取有力的審計風險控制措施,也有賴于創造一個良好的審計環境。審計活動中各行為主體的規范行為及其有效的相互協調和配合,便是這種所依賴內容的具體表現。
最后,有利于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應該說,控制和控制審計風險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的具體表現之一;另外,審計行為科學的研究和運用,可以調動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優化審計程序和方法,規范職業行為,強化職業道德,明確法律責任,從而,多角度地控制和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二、審計行為科學的內容結構
審計活動的個體行為、群體行為、領導行為和組織行為及其相互間的關系,構成了審計行為科學的內容結構。
。ㄒ唬⿲徲嫷膫體行為
審計的個體行為是在審計活動過程中,審計關系各方所獨自表現出的行為,如審計委托者的委托行為、審計者的審計取證行為、被審計者的申請審計復議行為等,它是審計活動群體行為的組成內容。審計活動的個體行為具體其自身的行為模式和核心問題。
1.審計個體行為的行為模式。根據心理學原理,產生行為的直接原因是動機,而動機又有其產生的基礎,基礎之一是內在需要,之二是外在影響。動機所產生的行為是有其特定目標的,這種目標一旦得到實現,便會產生新的動機;若目標未能得到實現,便會調整需要,調整動機。這就構成了某種個體行為的循環過程。在審計活動中,各種個體行為都有其特定的動機,有其內在的需要。審計委托者的委托行為,由生產經營活動、財務決策的需要所產生,如某企業由于變更注冊資本金的需要,便產生了委托注冊會計師對其資本進行驗證的審計委托行為。審計者接受審計委托行為是由于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如某會計師事務所接受某企業的驗資委托,是因為其具有這一業務內容,是業務正常發展的一種表現。被審計者的申請審計復議行為是由于其對既有的審計結論、審計意見或審計處理決定存有不同看法和意見(這種看法和意見不一定正確和合理),是行使被審計者的審計權利、維護自身權益的需要(這種權益不一定應該獲有)。審計活動中個體行為多種多樣,其所賴以產生的內在需要也就千差萬別。外在影響也是產生審計個體行為(動機)的重要原因。如某單位成立內部審計機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可能是由于其主管部門的要求和限制所致。當然,產生審計個體行為的原因,既可能是內在需要,也可能是外在影響,還可能是由兩方面原因共同使然。如上述某單位成立內部審計機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既可能是上述外在因素的影響,也可能是由于單位領導意識到內部審計監督的重要性,出于發揮內部審計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特殊作用而產生動機及行為,還可能是這雙重因素的共同結果。由于各種審計關系行為人具有自身特定的利害關系,其產生審計個體行為的動機就可能不盡合理,由此產生的審計個體行為也就不盡合理。如某會計師事務所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置審計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于不顧,為委托者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行為就屬于這種情況。
由內外原因所導致的審計個體行為,是有其特定的目標的,而目標與引發審計個體行為的動機是一脈相承的。由于發揮內部審計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特殊作用而產生的成立內部審計機構,開展內部審計監督活動的行為,其目標就是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改善生產經營活動,提高單位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力;由于行使審計權利權力、維護自身權益需要所引發的申請審計復議的行為,其目標就是行使自己的權力、維護自身的權益。
審計個體行為的目標,多數情況下可以得到實現。但由于受主客觀因素影響,不一定能或完全能得到實現,如申請審計復議行為由于申請復議人(被審計者)的復議理由不合理、不充分或不完全合理,則這一審計個體行為的目標不能實現或不能完全實現。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可能一時得逞,但在以后特定時期或特定環境下可能會暴露出來,并使這一行為的目標最終化為泡影。
審計個體行為的目標得以實現后便會有新的動機,由此產生新的個體行為;若目標未能得到或未完全能得到實現,行為主體就會調整起初的某種動機或調整由此產生的審計個體行為。如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的目標若未能完全實現,該單位就會調整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狀況,改善內部審計工作的環境和條件,以使所定目標最終得到實現;若幾經反復后仍無法實現這一目標,就可能徹底放棄這一審計行為,即取消內部審計機構。
總之,審計個體行為是有其行為模式的。這一模式就是由內外條件引發特定動機,由動機產生行為,依行為目標的實現與否或實現程度而決定是否產生新的動機、新的審計個體行為,或是否調整起初的動機、調整原來的行為。這一模式可用圖式列示如下:
2.審計個體行為的核心問題。審計個體行為的核心問題是審計激勵理論。激勵是指一個有機體在追求某些既定目標時所表現出的愿望程度,它含有激發動機、鼓勵行為、形成動力之意。激勵,可以促使人們為追求組織目標而作出最大努力,由此形成激勵理論。激勵理論中影響最大的是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A.H.Maslos)于1943年在《人的動機理論》一文中提出的“需要層次論”(也稱“基本需要論”)。這種理論認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己實現的需要五種。通過對這五種需要的研究,馬斯洛得出一個重要結論:“我們把這些需要得到滿足的人叫做基本滿足的人。由此,我們可以期望這種人具有最充分、最旺盛的創造力。”
激勵理論運用于審計工作中就構成了審計激勵理論。對每一個審計行為個體進行激勵,便有利于促使其實現自己積極的行為目標。在審計活動中,無論審計關系中哪一種審計行為個體類型,每一層次的行為個體都應得到上一層次(領導層)行為個體的關心和支持,并對下一層次(下屬職工)予以關心和支持;下一層次對上一層次也同樣應予以協作和配合。這樣,就使每一行為個體處在最佳的行為狀態。另外,在不同類型的行為個體之間,也應相互予以信任和協調,以實現共同目標。如被審計者應積極配合審計者的審計取證行為,審計者對被審計者也應給予充分的信任和尊重等。應該說,對審計行為個體進行激勵的方式多種多樣,如既可以進行上述多種需要的激勵,還可以進行期望激勵、目標激勵、信念激勵等。
3.審計個體行為與“公平理論”。審計個體行為的激勵理論強調的是精神鼓勵,是以滿足高層次的需要為目標的!肮嚼碚摗睂徲媯體行為的進一步科學化也是十分重要的!肮嚼碚摗钡年P鍵涵義是:一個人對其所得的報酬是否滿意不是只看其絕對值,而是進行社會比較或歷史比較,分析相對值。如果比率相等,則公平合理,從而感到滿意,心情舒暢,工作盡職盡責;否則,就會感到不公平,不滿意,進而影響工作情緒,降低工作效率和質量。在審計活動中,個體行為既可能是某一個人的行為,也可能是某一審計環節抽象行為人的具體審計行為,所以,在審計個體行為中運用“公平理論”,似涉及審計關系各方的行為自然人個人,也涉及每一具體審計環節抽象的行為人,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的單位或部門,不是具體的自然人,是抽象的行為人。但實際上,只有行為自然人的個體行為才涉及“公平理論”的問題,因為只有其才涉及按勞取酬的問題。當然,這里的行為自然人不只是審計主體方面的,還包括審計委托者和被審計者方面的。如被審計單位的有關人員配合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取證工作,其實質是工作的一部分,理應按正常形式依勞取酬。
。ǘ⿲徲嫷娜后w行為
在行為科學上,群體是介于組織和個人之間,由共同目標聯系在一起,有直接和穩定的交往與心理依附關系,具有集體歸屬感,受其他成員和整體影響和制約的一群人。構成群體的個人所進行的具有相互聯系的整體行為即為群體行為。實際上,群體行為是由諸多個體行為所構成的,只不過群體行為強調個體行為之間的內在聯系。各個具體的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審計的個體行為構成了審計的群體行為。研究審計的群體行為,從一定意義上講比研究審計的個體行為更重要,因為只有群體行為的科學合理,才能使審計活動從整體上提高效率和質量,也才是審計行為科學綜合表現。對于審計的群體行為,需要通過研究以下課題,以使其得到協調和規范。
1.審計的群體動力。心理學家柯特.盧因(K.Lewin)援引物理學中的力學理論,研究個體行為如何受群體環境中各種有關力量的作用,說明人們結成群體就象電場、磁場一樣不是靜態的,而是不斷相互作用、相互適應的過程。這種理論指出了群體行為的驅動力在群體內部,強調重視每一個體的作用,認為群體環境會使個體行為發生有規律的變化。這種理論運用在審計行為中,就給我們以下啟示:審計活動作為一個由諸多方面參與的群體行為,其內部是存在一個此消彼長的力的結構的,這種結構處在不斷的變化中,我們應該根據審計環境的不斷變化,認識掌握這種結構變化的規律性,進而優化這種結構。
2.審計的群體目標。群體目標是群體欲完成任務的總體要求。所有群體都有自己的群體目標,不論它是由組織規定的,還是自己制定的;不論是群體及其成員明確意識到,還是不自覺的。沒有群體目標的群體是不存在的。群體目標影響著群體行為的方向、強度、持續時間等。審計的群體行為與其他群體行為一樣,是有其目標的,這一目標就是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既定的審計項目或審計任務。這一目標使得審計的群體行為有了共同達到的目的和要求,有了行動的方向,并根據這一目標具體內容和要求,調整群體行為的強度和力度,安排群體行為的具體過程。如在資產評估活動中,審計關系各方應根據委托受托協議約定的內容(群體目標)安排其行為步驟、活動內容等。在實際工作中,審計群體目標的具體內容是根據具體審計活動和項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而且,具體目標的確定要考慮諸多因素。如注冊會計師的管理咨詢活動,其群體行為的目標則應根據委托者的要求、受托者的客觀條件以及管理咨詢的具體內容等因素來確定。
3.審計的群體規范。群體規范是群體成員都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行為科學認為,凡是群體必有其獨特的行為規范,這種規范或有明文規定,或是約定俗成。在審計活動中,審計關系各方都應遵守其行為規范。如注冊會計師應按照獨立審計準則開展審計業務,被審計者也應依照審計及有關財經法規處理好與審計人員等方面的關系。審計的群體規范對審計的群體行為具有至關重要的指導和約束作用。目前,我國的審計群體規范還不盡合理與健全,這有待于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得到改進和完善,這既是審計實踐的需要,也是審計行為科學發展的標志。
4.審計的群體壓力。審計的群體壓力是指在審計活動中,每一個審計行為個體在心理上所產生的壓抑、壓迫感。凡是群體,必然存在群體壓力,審計群體也不例外。這種壓力會對個體行為和群體行為產生特定的影響。這種影響多是積極的,于工作有益的。如審計人員所感受到的業務不精、知識不夠等精神壓力,是可以促使其不斷進取,全力工作的。但是,這種壓力有時也會產生一種反面作用,如害怕承擔風險責任,進而予以躲避等。另外,還有一種典型的表現,就是群體中個體由此而產生的“從眾行為”。從眾行為可能會影響其正常的思維活動,進而作出錯誤的判斷,導致錯誤行為。審計行為科學需研究審計群體壓力的內容結構,使其積極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消極作用得以抑制和消除。
5.審計的群體凝聚力。審計的群體凝聚力是指審計群體對其成員的吸引力和成員之間相互的吸引力,它含有“內心力”和“內部團結”的雙重之意。凝聚力大的審計群體,其成員就有強的“歸屬感”,其工作效率就高,戰斗力則強。審計的群體凝聚力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如審計群體行為目標、群體中的“核心”人物、群體成員的思想意識、群體內沖突及其解決情況等因素都會影響審計的群體凝聚力。審計行為科學需要研究這些因素及其變化對群體凝聚力的影響的方向及強度,以不斷增強這種凝聚力量。
6.審計的群體沖突。審計的群體沖突是指審計群體內成員之間的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沒有矛盾的群體和活動是不存在的。審計群體及其活動也不例外。行為科學在研究群體沖突時,往往只注意到其消極作用,即導致不團結,降低工作效率質量,造成經濟乃至其他方面的損失等;事實上,一定程度的沖突還有其建設性的積極意義。如可以促進發現問題,開展業務競爭等。當然,對于沖突達到較大程度,其產生的作用往往是消極的、破壞性的,這時對其就應通過相應的有效措施予以解決。在審計活動中,審計群體內各行為個體之間是存在諸多矛盾的,并在適當時機表現出來形成群體沖突。審計行為科學的課題之一就是研究審計群體沖突的不同類型和性質,對建設性的沖突進行引導以發揮其積極作用,對破壞性的沖突進行預防和消除。
除上述以外,對審計的群體行為還需研究審計的正式群體和非正式群體以及群體士氣等內容。對審計群體行為的不同內容,既要進行單個的獨立研究,還要將其相互結合起來進行整體研究,更要將其放在審計行為科學的總體角度進行研究。
。ㄈ⿲徲嫷念I導行為
領導行為是領導者影響和引導行為人為完成群體行為目標而努力的一種行為。審計的領導行為是表現在審計活動中的領導行為。在審計行為科學中,審計的領導行為既要影響審計的個體行為,又要影響審計的群體行為;反過來,審計的個體行為和群體行為也要影響審計的領導行為。但總的說來,在三者中,審計的領導行為更能發揮關鍵作用。審計領導行為需要研究的內容也包括諸多方面,但核心問題是審計領導行為的有效性。
審計領導行為的有效性是指審計的領導行為在影響和引導行為人為實現群體目標而努力時在多大程度上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審計行為科學要求審計的領導行為具有與其實現的目標相適應的有效程度。在行為科學中,關于影響領導行為有效性的因素,國外學者提出了“三因素情景論”、“五因素論”、“三能力論”等多種觀點。就審計的領導行為而言,影響其有效性的因素,我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審計行為領導者的個人素質。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審計行為領導者不僅包括審計主體行為的領導者,還包括審計委托者行為和被審計者行為的領導者,即審計關系各方的與審計行為有關的領導者。不論哪一方面,其個人的思想品質、思維方式、業務技能、領導風格、工作作風等素質都直接影響著領導行為的有效程度。二是被領導者的綜合情況。被領導者實際就是審計行為個體及其所形成的群體,被領導者的綜合情況是上述審計的個體行為和群體行為的合理性與有效程度。三是審計行為領導者在實施領導行為時所處的環境及其變化。這種環境從內容上講,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文化環境;從影響的速率上講,有宏觀環境和微觀環境。每種環境都是千變萬化的,但也有其規律性。這些對審計領導行為的有效性也是至關重要的。這三種因素在發揮影響作用時,構成一種函數關系,即:
E=(L,F,S)
式中
E(Effectiveness)──有效性
L(Leader)──領導者
S(Situation)──環境
審計行為科學就是要研究和優化影響審計領導行為有效性的各種因素,并使其構成正常的函數關系。
。ㄋ模⿲徲嫷慕M織行為
組織行為是圍繞提高組織效能展開的活動。個體行為、群體行為和領導行為都是在特定的組織中發生的,組織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影響著個體行為、群體行為和領導行為的合理性與有效性。所以,組織行為的效能對整個行為科學的建立和完善是非常重要的。對于審計的組織行為,需要研究的是,如何建立審計行為組織,審計行為組織如何實施有效的管理,審計行為組織在總體上如何得到不斷發展等。審計行為組織當然應該包括審計關系各方的行為組織,但主要應是審計主體的行為組織。就審計主體的行為組織來講,應該說,對上述問題,審計的理論界已進行了相當廣泛和深入的研究。但在這里,我們仍然應強調以下幾點,以作為審計的組織行為應研究的重點課題:一是審計組織的設立,應遵循滿足所有權監督需要的原則。這一原則的核心是,審計組織設立的結果應具有相應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審計的三者關系應清晰正常。二是各種審計組織應構成合理的審計組織體系。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和社會審計組織作為三種審計組織形式,其內部具有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密切關系,是既對立又統一的有機體,F在的問題是,審計對象、審計環境在不斷發生著變化,三種審計組織形式的各自內部也在發生著結構變化,所以,相互間的關系也就不能不發生變異。國家審計是主導、內部審計審計基礎、社會審計是重要組成部分的傳統觀點就不能說明審計組織的正常的系統關系。那么,其正常的系統關系是什么,正是審計行為科學要研究的課題之一。三是審計組織內部也應采取科學的方法實施有效的管理。有效管理的根本是提高組織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四是審計組織應隨著整體社會和經濟的發展、變革而得到發展、變革和完善,F在的問題是,審計組織的發展變革似沒能跟上整個社會經濟發展變化的步伐,表現為動力不足、措施滯后等。
審計行為科學上述四個方面的內容,在整體上是緊密相聯的。每一方面內容的研究及其結果都會影響和制約其他方面內容的研究;每一方面內容又需要從多角度進行系統研究。正因為這樣,它們構成了一個審計行為科學研究的理論結構。
三、審計行為科學的發展
審計行為科學作為審計學科體系中的一門學科,在我國尚未展開研究,在國外,其研究也缺乏應有的廣度和深度。所以,這一學科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必將得到廣泛和深入的研究,并逐漸完善起來。這可以說是其發展的總趨勢。從廣度講,需要研究的問題將會涉及到以下方面:審計行為科學賴以存在的客觀基礎,審計行為科學的本質,審計行為科學的內在功能,行為科學和審計科學的基本原理對審計行為科學的影響和制約,審計行為科學與哲學、心理學、領導科學、決策科學、管理科學等相鄰學科的關系,審計行為科學的內容體系等;從深度講,需要對上述逐個問題進行深入系統的研究,與此同時,將這些問題綜合起來進行整體分析,以探索審計行為科學的內在規律性。
在理論上,研究審計行為科學的學科體系,目的是為了使其更好地指導審計活動實踐,同時,也需要在實踐中驗證理論的正確性。所以,審計行為科學的未來,在很大程度上更注重其實際作用的發揮。任何科學,之所以成為科學,一方面它能引導人們進行正確思考,指導人們進行有效實踐;另一方面,它是在不斷實踐、反復驗證的基礎上得到完善的。審計行為科學也是這樣。需要強調的是,要充分發揮審計行為科學理論的指導作用,并通過實踐豐富這一學科理論,審計活動行為人,尤其是審計人員,必須注意以下問題:首先,應了解、學習和掌握審計行為科學的基本原理和內容結構,明確這一學科在實踐中地位和作用;其次,在審計活動中,應根據審計工作實際注意應用這一學科已有的科學成果,發揮其應有的積極作用;第三,在審計實踐中感悟并總結審計行為科學的精髓;最后,注意在實踐中驗證和修正審計行為科學的某些觀點或內容。
審計行為科學作為一門社會科學,在不同國家、不同地區所處的環境、研究的內容和發展狀況等是不一樣的,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而逐漸健全起來是共同的;而且,所存在的差異將會逐漸縮小,以至形成具有國際性的通用科學。在強調我國會計要和國際慣例接軌的當今,審計無疑亦當如此,而且也已有所行動和進展。我國審計行為科學作為審計科學的一個分支,其發展趨勢之一,理應是形成既與國際慣例相互融合,又具有中國特色的學科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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