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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大學2017下學期研究生期末考試及期初工作安排通知
為保證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并做好下學期期初準備工作,根據《華僑大學研究生教學管理辦法》(華大研〔2016〕14號)的規定,現將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華僑大學關于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研究生期末考試及下學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期末考試時間
本學期教學時間至2017年6月9日(第16周)結束,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3日(第17周-第18周)為考試復習或課程論文撰寫時間,2017年6月26日到2017年7月7日(第19周-第20周)為期末考試時間。其中,采用課程論文方式考核的課程,學生提交論文時間最遲不得超過2017年6月30日(第19周)。
1.選修課
考試時間為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第18周),各科考試在第18周本門課程上課時間內安排。
2.基礎學位課、專業學位課等課程
考試時間為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7日(第19周-20周),各科考試由培養單位統一安排。監考工作由任課教師所在學院負責安排,培養單位應通知學生考試時務必攜帶一卡通(或學生證)和身份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3.公共學位課
本學期泉州校區無公共學位課考試安排。
廈門校區: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學術英語聽說:2017年6月26日晚上 19:00-19:40
學術英語:2017年6月26日晚上 19:40-21:20
研究生英語閱讀:2017年6月26日晚上 19:00-20:20
研究生英語聽說:2017年6月26日晚上 20:20-20:50
本次公共英語期末考試(除學術英語聽說/學術英語外)答題卡為機涂卡,考生務必自備耳機、2B鉛筆、橡皮擦及黑色水筆。
考務工作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考試日程詳見附件。
二、試卷印刷
1.為避免試卷印刷過程出現問題,原則上在哪個校區考試,試卷即在相應校區文印室印刷。申請印刷與領取試卷須由任課教師到相應校區文印室辦理。
2.試卷印刷地點
泉州校區文印室:楊思椿樓311室
廈門校區文印室:行政主樓B305室
三、成績報送
為滿足研究生綜合成績評定的需要,所有研究生課程成績評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1.采用筆試方式考核的課程:《華僑大學研究生考試卷(格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頁下載(下載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1.htm)。采用課程論文方式考核的課程,學生遲交或未交課程論文的,任課教師可不給成績,以“缺考”論處!堆芯可n程論文封面》可在研究生院主頁下載(下載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5.htm)。
2.本學期研究生期末成績錄入統一在新系統上進行,新系統登錄地址:http://gmis.hqu.edu.cn/hqjygl/。新研究生管理系統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成績錄入開放時間: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7月8日。
任課教師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錄入成績(登陸以上網址→輸入工號、密碼→成績管理→成績錄入),同時打印成績報送表(紙質,須簽字)一式兩份,連同試卷或課程論文(疊放順序應與成績報送表中姓名順序一致),于2017年7月9日前報送學生所在培養單位。
各培養單位匯總成績報送表后,于2017年7月10日前報送紙質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存檔。所有研究生課程均須在本學期結束前完成成績錄入及提交。
3.研究生英語公共學位課任課老師成績錄入完畢后,需將成績報送表送交相關培養單位及研究生院存檔(各一式一份),英語課程試卷任課教師按班級整理好后,廈門校區送交研究生院代為存檔。
研究生政治公共學位課任課老師成績錄入完畢后,需將試卷(或課程論文)及成績報送表一式一份送交相關培養單位存檔,同時將成績報送表一式一份送至研究生院存檔。
四、補(緩)考
1.根據《華僑大學研究生教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外國留學研究生及港澳臺僑研究生首次修讀課程成績低于60分;其他類型研究生首次修讀學位課程成績低于70分,非學位課程(含選修課)低于60分者,可參加補考。重修課程不得補考。補考成績只有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級。
2.下列情況不準補考:無故缺考的學生;期末考試違紀或作弊的學生;重修課程不合格的學生。不符合補考條件的學生,各培養單位不得通知其參加下學期初的補考,凡不應補考而擅自補考者,其成績不予承認。
各培養單位務必及時公布學生不及格課程,并將課程補考的時間和地點通知學生和任課教師。
3.學生應在了解課程成績是否合格和課程補考時間安排后方可離校,否則耽誤補考的責任由學生自負。
4.補(緩)考時間安排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公共學位課補(緩)考時間、地點
泉州校區無公共學位課補(緩)考安排。
A.學術英語、學術英語聽說
廈門校區:
學術英語聽說:2017年9月12日下午 15:00-15:40
學術英語:2017年9月12日下午 15:40-17:20
B.研究生英語閱讀、研究生英語聽說
廈門校區:
研究生英語閱讀:2017年9月12日下午 15:00-16:50
研究生英語聽說:2017年9月12日下午 16:50-17:20
(2)專業課(含基礎課、專業課、選修課、非學位課)
本學期專業課成績未達到規定要求或申請緩考的研究生,由所在培養單位統一安排補(緩)考。
請各培養單位及時通知需要參加補(緩)考的學生,攜帶本人的一卡通(或學生證)和身份證,準時參加補(緩)考。不按時參加補(緩)考者,按學校的有關規定處理。
5.補(緩)考成績報送
補(緩)考成績應于2017年9月22日(第2周)前錄入系統。成績報送要求同期末考試。
五、課程重修
需辦理重修的學生,請于下學期開學后兩周內辦理重修手續,逾期將不予受理。
重修辦理程序:重修統一在新系統上申請。請登陸http://gmis.hqu.edu.cn/hqjygl/→輸入學號、密碼→課程與成績→重修申請,經任課教師、培養單位及研究生院線上審批后方可重修,未經批準和備案的重修課程成績將不予承認。
六、課程免修
需辦理免修的學生,請于下學期開學后兩周內辦理免修手續,逾期將不予受理。
免修辦理程序:免修統一在新系統上申請。請登陸http://gmis.hqu.edu.cn/hqjygl/→輸入學號、密碼→日常事項→免修課程申請,經任課教師、培養單位及研究生院線上審批后方可免修,未經批準和備案的免修課程將不予承認。
七、選課及個人培養計劃變更
凡由于培養單位教學計劃調整等原因導致當前學期所選課程變動,需要更改個人培養計劃的,請于下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及時辦理個人培養計劃變更手續,逾期將不予受理。因個人培養計劃未及時變更而導致延誤選課、不能錄入成績等后果,由學生本人自負。
從第3周開始,本學期所選課程均不能再作變動。選課后未按規定辦理退選手續,而未堅持上課和參加考試者,該門課程將以零分記入成績表,需重修。
個人培養計劃變更辦理程序:變更統一在新系統上申請。請登陸http://gmis.hqu.edu.cn/hqjygl/→輸入學號、密碼→專業培養方案及個人培養計劃→個人培養計劃維護,經導師、分管領導線上審批通過,交培養單位統一匯總,于開學后兩周內報送研究生院審批。
八、2017-2018學年第一學期教學進度表
各培養單位應于2017年9月15日(第1周)前將2017-2018學年第一學期教學進度表(見附件2)紙質版收齊蓋章,報送研究生院培養辦存檔。電子版發送至郵箱:pyb@hqu.edu.cn,命名格式:“課程代碼-課程名稱-任課教師姓名”,如“020103002-高級微觀經濟學-XXX”。
九、報到注冊
本學期于2017年7月10日開始放假。老生下學期2017年9月9日、10日報到注冊,2017年9月11日正式上課。新生上課時間另行通知。
研究生(含獲準延期的研究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證到所在培養單位辦理注冊手續。因故不能在規定報到時間內來校報到的研究生,應事先向導師和培養單位書面請假并附相關證明。請假超過2周的,須經研究生院批準。
附件:
1.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公共學位課期末考試安排表(廈門校區)
2.華僑大學研究生課程教學進度表
附件1: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公共學位課期末考試安排表(廈門校區)
2016級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沈淑霞老師班)
考試時間 |
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晚上(19:00-21:20) |
課程名稱 |
學術英語聽說(19:00-19:40) 學術英語(19:40-21:20) 請自備耳機及黑色水筆 |
考試地點 |
廈門班(共30人):信息(7)+材料(8)+土木(8)+國關(1)+統計(1)+華文(4)+華教(1) 考場:F4-102 |
注:考場以班級為單位,請考生根據所在班級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016級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王延娥老師班)
考試時間 |
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晚上(19:00-20:50) |
課程名稱 |
研究生英語閱讀(19:00-20:20) 研究生英語聽說(20:20-20:50) 請自備耳機、2B鉛筆、橡皮擦及黑色水筆(答題卡為機讀卡) |
考試地點 |
F5-101、F5-102、F5-103 |
1.廈門1班(共46人):材料(46) 考場:F5-101 2.廈門2班(共52人):土木(33)+華文(3)+華教(4)+計算機重修(1)+化工重修(2)+哲社重修(3)+馬院重修(2)+旅游重修(1)+政管重修(3) 考場:F5-103 3.廈門3班(共38人):信息(24)+國關(7)+統計(7) 考場:F5-102 |
注:考場以班級為單位,重修的同學請19:00前入場,以免中途入場影響其他同學考試。
考場注意事項
1.參加期末考試和補(緩)考的學生必須攜帶一卡通(或學生證)和身份證,否則一律不準參加考試。
2.參加碩士英語期末考試和補(緩)考的學生,請自備耳機和2B鉛筆,注意更換新電池,在考前做好聽力調試。
3.閉卷考試中,不得攜帶手機、任何書籍、筆記、有文字或符號的紙張入座。
4.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并按主考教師編排的位置表就座。遲到30分鐘以上,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方可交卷;未交卷前不得離開考場。
5.考試應獨立完成,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凡有作弊行為而被取消考試資格以及協同他人作弊者,均以“作弊”論處,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6.考生在考場應保持肅靜,考試結束后立即交卷。提前交卷者要迅速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逗留或在考場附近議論、喧嘩,違者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原文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33/23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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