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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大學2017夏MBA項目管理畢業研究生學位申請與授予工作安排
根據校研究生院《關于2017年夏季畢業研究生學位申請與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現將2017年夏季MBA畢業研究生學位申請與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華僑大學2017年夏季MBA&項目管理畢業研究生學位申請與授予工作安排,全文如下:
一、學位論文送審資格審查——(2017.2.20-3.10)
1、所有本輪申請學位的學生,即含正常畢業及延期畢業學生,含港澳臺僑、留學生,含盲審及非盲審學生
2、學分修滿45分,交齊三年學費
3、論文開題通過滿一年或以上
4、通過論文中期檢查
5、通過預答辯且預答辯材料備案完整
6、其它
(1)通過送審資格審查的學生,不能申請退學、休學等各類學籍異動。
(2)未通過送審資格審查者或未按期提交審查者,將不予送審。
二、學位論文送審
1、起止時間:第四周至第十二周末(2017.3.13-5.12)
2、填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 (2017.3.13-3.17)
所有單雙證預畢業生須填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的學生基本信息(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學籍管理→學籍信息管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必須填寫的學籍基本信息除了帶※號的,還包括以下字段:姓名拼音、性別、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國家地區、籍貫、生源地、港澳臺僑、學院、專業、學生類別、年級、導師、學制、培養方式、入學年月、校區、是否留學生、戶口所在地、電子信箱、手機號碼。中心審核后在系統里提交預畢業名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學籍管理→畢業離校管理):
雙證預畢業生須核對學信網學籍信息、電子圖像采集信息,核對無誤后打印學籍信息紙質版1份,并在空白處簽名保存。
各位研究生應確保個人信息的準確和完整。發現信息有誤應及早向研究生院反饋并提交變更申請。以上信息的填報、核對工作,關系到學生的學歷、學位信息能否上報,關系到其能否順利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各位預畢業生務必充分重視此項工作,以免影響到學生的正常畢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責任。
中心將在審查學生信息后,在線提交預畢業名單。預畢業名單為已通過學位論文送審資格審查的學生名單。研究生院將根據預畢業名單抽選盲審對象。信息處將從預畢業名單中抽取數據到離校服務系統,請研究生秘書務必及時提交預畢業名單,以免影響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
3、封皮發放:第四周(2017.3.13-3.14)
4、學位送審論文要求
(1)論文打印要求:
(a)論文封面、聲明不得出現作者和導師的姓名,即作者姓名、導師姓名空著不填;論文封面要求用學校的發放的封皮打印裝訂。
(b)論文打印紙質版時需去掉致謝、個人簡歷、在學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三部分;若發電子版論文中心打印的,可保留致謝、個人簡歷、在學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及研究成果,待打印時再去掉。
(2)導師批準送審意見
《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導師同意書》本人和導師都須簽字,紙質版2份,請在中心網站資源下載或群文件里下載填寫,3月12日前交至中心辦公室。《未簽署《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導師同意書》的論文一律不予送審。第一次送審未通過,評閱專家要求修改后重送的學位論文也須經過導師同意,簽署同意書。《學位論文送審導師同意書》夾入已打印裝訂好的論文的封面頁后一頁。
(3)論文送審份數:3份
每位碩士研究生論文送審份數總數為3份,其中由研究生院送審至高校專家2份(電子送審),由中心送審1份至企業專家(紙質送審)
(4)送審材料提交時間
3月13日前需將送審電子版word版和pdf版,分別命名為“10385_1251_學號_LW.doc或10385_1251_學號_LW.wps”、“10385_125100_學號_LW.pdf”發至mba@hqu.edu.cn(廈門學生發至mbahqu@hqu.edu.cn)、論文紙質版1份(用學校發放的封皮)和《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導師同意書》紙質版2份交至中心辦公室。保證格式正確、論文能正常打開、無缺漏頁、無亂碼等,若學生因此無法正常獲得送審結果,將由學生本人或所在培養單位承擔責任。
《研究生學位論文盲送評審數據庫》和《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信息匯總表》由中心提交給研究生院。
三、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查
1.起止時間:第十二周末前(2017.5.19之前)
2、學位論文答辯資格(2017.4.24-2017.5.1)
、2份評閱成績都不低于80分的,可以參加答辯;
、诟鞣菰u閱成績有低于80分但不低于70分的,重新修改論文,經導師同意后,參加學位論文答辯;
、2份評閱成績都低于70分的,重新修改論文,延期半年畢業;
、苤挥1份評閱成績低于70分的,修改論文后,送原評閱專家重審,且另送1份論文給其他專家評閱。若重新送審的2份評閱成績都低于70分,重新修改論文,延期半年畢業;若重新送審的只有1份評閱成績低于70分,由培養單位學術委員會討論決定是否同意參加答辯。
備注:
1、重新送審的論文評閱費需由學生個人支付,每篇350元。
2、論文沒有通過送審評審且平均分在65分及以下,其論文指導教師將提至當年及下一年度招生。
提交材料:
(1)《學位申請審批書》(中心網站資源下載或群文件下載,一式兩份,填寫事項另行通知)、低于80分論文評閱書;答辯論文紙質版5-7份,答辯資格情況匯總表。
(2)校研究生院盲審的學位論文應提供評閱書復印件、中心送審的應提供評閱書原件。評閱書中意見為“重新修改論文,導師審核后答辯”的,導師應在評閱成績旁空白處簽署“已審核,同意答辯”字樣及簽名。
中心在提交上述材料的同時,須提交《答辯資格情況匯總表》、《申請學位情況匯總表》各一份(下載地址:研究生院主頁→常用下載→學位區→學位論文相關表格下載→11)到研究生院。
四、學位論文答辯
答辯時間:預計2017年5月6-7日或5月13-14日,具體時間看送審回來情況。
五、學位論文電子檢測
1.學位論文電子檢測時間:(2017.5.22-2017.6.2)
2.導師須審定報送電子檢測的學位論文電子版,論文電子版命名格式為:學號_姓名_論文題目_專業(MBA、項目管理)_導師,將其發送至郵箱mba@hqu.edu.cn(廈門發至mbahqu@hqu.edu.cn),并由本人的導師簽署《研究生學位論文電子檢測導師同意書》。報送電子檢測的學位論文電子版即為歸檔的學位論文電子版。
3.按答辯委員會修改意見進行修改、經導師審閱定稿后的碩士學位論文電子word版、紙質版一同報送研究生院,進行重復率電子檢測。
(1)重復率﹤15%的學位論文,符合畢業學位授予條件的,經學位評定委員會通過,可獲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15%≤重復率﹤25%的學位論文,符合畢業條件的,可以取得畢業證書,但須在半年之內修改論文,經指導教師、研究生培養指導委員會審核確認,提交研究生院并通過重復率電子檢測(重復率小于15%,下同),才能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未能通過者,取消申請學位資格。
(3)25%≤重復率﹤50%的學位論文,符合畢業條件的,可以取得畢業證書,但須在半年之內修改論文,重新參加預答辯、送審、答辯,經過研究生培養指導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后提交研究生院進行重復率電子檢測,通過后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未能通過者,取消申請學位資格。
(4)重復率≥50%的學位論文,答辯無效,延期一年畢業,重新申請學位。未能通過者,取消申請學位資格,根據有關規定決定是否準予畢業。
特別提醒:論文在重復率電子檢測中超過50%,其論文指導教師將停止當年或下一年度的招生。請務必對自己和導師負責,在提交論文電子稿時務必先自行檢查!
六、其它時間安排
1.送審結果的反饋及處理:預計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
2.離校手續:第十五周至第十六周
3.學位授予與檔案工作:第十七周至第二十周
4、畢業典禮時間:2017年6月
本輪學位申請與授予工作時間緊,項目多,為了保證各個工作環節順利進行,請各位畢業生務必高度重視,保證質量并按時完成工作。如果學生在收到本通知后,未能按照本通知執行,延誤畢業,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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