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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人文學院2017博士生社會實踐的相關通知及說明
為幫助大家了解浙江大學人文學院關于2017年博士生社會實踐的相關事項,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浙江大學人文學院關于2017年博士生社會實踐的相關通知及說明,全文如下:
一、對象
2014級以后(含)的所有學術學位博士生(除港澳臺及外國留學生外)
二、關于免修、緩修和其他社會實踐說明
1、免修:
(1)申請免修的條件:
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院(系)核實同意后,報研究生院和黨委研究生工作部批準。符合以下免修條件之一的博士生,可申請免修:
、儆1年(含)以上工齡的博士生和在職博士生;
、谠诠プx碩士研究生期間曾參加為期4周(含)以上的社會實踐活動并考核合格的;
③在攻讀博士研究生期間赴國(境)外交流學習3個月(含)以上的;
、茉谛F陂g按有關規定申請創業的。
、萁浹芯可汉忘h委研究生工作部認定,各學院(系)博士生必修環節社會實踐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的其它情況。
(2)碩士生無需申請免修。
(3)申請免修的步驟:
、傩柘鹊卿浹芯可鐣䦟嵺`管理系統(http://regi.zju.edu.cn/shsj/login.jsp)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傳免修證明材料、免修申請表(相關簽名可電子輸入)。
②免修表(相關簽名需手寫)和免修證明的紙質版同時上交學院211辦公室。
、蹖W院審核、學校審核通過后方可生效,缺少任一材料不可申請免修。
(4)申請時間:5月27-6月9日。
2、緩修:
(1)有資格申請社會實踐的同學(包括14、15和16級的直博生和碩博連讀生),在第一學年及以后在讀期間,若因故不能參加社會實踐的,需向學院申請緩修。
(2)緩修申請由同學自行撰寫,說清原因即可。
(3)申請緩修的同學請于5月27-6月9日之間將申請書交到學院211辦公室。
3、其他社會實踐說明
(1)申請其他社會實踐類型的同學,需登錄研究生社會實踐管理系統(http://regi.zju.edu.cn/shsj/login.jsp)下載并填寫所有申請材料,選擇申請其他形式的社會實踐,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傳申請表、課題立項申請書及社會實踐單位接收證明。
(2)申請表(相關簽名需手寫)和相關證明的紙質版同時上交學院211辦公室。
(3)申請時間:5月27-6月9日。
(4)學院審核、學校審核均通過后方可生效,缺少任一材料不可申請其他形式社會實踐。
(5)碩士生無需申請其他形式社會實踐。
特此說明!若有不明事宜,請咨詢:88273149、rwxyb1@zju.edu.cn 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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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h.zju.edu.cn/index.php?c=index&a=detail&id=12545&web=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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