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單打規則
網球比賽分為單打和雙兩種方式,那么大家知道網球單打的規則嗎?下面內容由小編為大家帶來網球單打規則,歡迎大家學習!
網球單打規則
網球比賽分為單打和雙打兩種形式,球員用網球拍將球擊過網,落入對方的場地上。每位球員的目的都是盡力將球打倒對方的場地上去,就這樣一來一回,直到有一方將球打出界或沒接到球為止。在正式比賽前,需要確定比賽由誰先發球。整個比賽中,雙方球員輪流發球,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后,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里。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在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每局第一分球記為15,第二分球為30,接下來為40。每局比賽中,至少要比對手多2分球才能結束該局比賽。
1、發球選手與接發球選手
選手應該分別相對站在球網的兩側:首先發球的選手稱為發球選手,另一個選手稱為接發球選手。
問題1:一名選手試圖擊球時穿過了球網的假定延長線,他是否失分?
a.擊球前
b.擊球后
結論:在這兩種情況下他都不失分,只要他沒有進入到對方選手場區的界線以內即可。
關于干擾的問題,他的對后可以根據在規則第17條和第21條要求裁判員做出決定。
問題2:發球選手要求接發球選手必須站在他的場地線以內接球,這是否有必要?
結論:不必要。接發球選手可以隨意站在球網一側屬于他自己的場地的任何位置接球。
2、場地和發球的選擇
場地的選擇和在第一局中成為發球選手還是接發球選手的權利由擲幣來決定。擲幣獲勝的一方可以選擇或要求他的對手來選擇:
a. 成為發球選手或接發球選手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另一個選手應選擇場地:或
b. 場地,在這種情況下另一個選手應選擇成為發球選手或接發球選手的權利。
問題1:如果比賽在開始前被推遲或暫停,選手是否有重新選擇的權利?
結論:是的。擲幣結果仍然有效,但是選手可以重新選擇發球和場地。
3、發球
發球應該按照如下方式進行發送。發球選手在開始發球前應站立,即雙腳站在底線后(即遠離球網的一側),中心標志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內。然后發球選手應用手將球拋向空中的任何方向并在球觸地前用球拍將球擊出。在球拍與球相接觸的那一時刻,整個發送即被認為已經結束。只能使用一只手臂的選手,可以用他的球拍做拋送。
問題1:在單打比賽中,發球選手可否站在底線后單打邊線與雙打邊線之間的位置發球?
結論:不可以。
問題2:如果一名運動在發球時拋出兩個以上的球而不是一個球時,那次發球是否判他失誤?
結論:不,要判重發。但如果裁判員認為該行為是故意的,則可以根據規則第17做出判罰。
4、腳誤
在發球的整個發送過程中,發球選手應該:
a. 不通過走動或跑動改變他位置,如果發球選手輕微地移動而沒有從本質上影響到他原來的站位的話,則不認為他是“通過走動或動而改變了他的位置”。
b. 發球選手的雙足不能觸及除了底線后、中心標志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以外的任何地方。
5、發球的程序
a. 凡發球時,每一局比賽發球選手都應該從場地的右半區開始,輪換地站在右半區及左半區的后面來發球。如果發球是從錯誤的半區發出的并且沒有被察覺,那么由錯誤的發球所引起的比賽結果都將有效。但是這個不正確的站位一旦被發現應該立刻得到糾正。
b.發出的球應該飛越球網,在接發球選手回擊之前觸及對角發球區內的地面,或者落在任何組成發球區的界線上。
6、發球失誤
以下情況為發球失誤:
a. 如果發球選手違反了規則3、4或5(b)的任何部分;
b. 如果他試圖擊打球時沒能打到;
c. 如果發出的球在觸地前碰到了固定物(不含球網,中心帶或網帶)。
問題1:在球被拋出準備發球的時候,發球選手決定不擊球而改用球拍接住球,這是一次失誤嗎?
結論:不是。
問題2:在雙打場地上采用單打支桿進行單打比賽,發球觸碰到單打支桿后落在正確的發球區內,則此種情況是犯規還是重賽?
結論:在發球中這是一次失誤,因為單打支桿、雙打支柱、球網以及它們之間的網帶都算是永久固定物。
7、二發
在一次發球失誤后(如果它是第一次失誤),發球選手應該從他發球次失誤的同一半場后面的規定位置再發一次。如果第一次失誤球是從錯誤的半場發出時按照規則9的規定,發球選手必須從另外半場的后面發球且只有一次機會。
問題1:發球選手發球時位置錯誤,在他失分后要求判為一次失誤,因為他站位有誤。
結論:比賽結果有效,下一分發球應按照比分在正確的位置發球。
問題2:比分為15平,發球選手錯誤地從左手的半場球發球。他獲得了這一分,然后他又從右手的半場球,發了一次失誤,然后站位的錯誤被發現了。他獲得的前一分有效嗎?他下一次發球應該從哪里發?
結論:前一分有效。下一次發球應該從左手的半場發,比分為30-15,發球選手已經有了一次失誤。
8、選手何時交換場地
選手應該在每一盤的第一局、第三局和后面依此相錯的局數結束后,以及每盤結束后雙方后得局數這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如果一盤結束后雙方局數相加之和為雙數時,則在下一盤第一結束再交換場地。
如果發生了錯誤沒有按照正確的順序讓位,則錯誤一被發現選手就應立刻繼續正確的站位和原先的順序進行交換。
9、壓線球
落在線上的球被認為是落在上由該線作為界線的場地內。
10、有效回擊
下列情況屬有效回擊:
a. 如果球觸到了球網、網柱、單打支桿、網繩或鋼絲繩、中心帶或網帶并且從上面越過后落在對方場地內;或
b. 無論是發球時還是回擊球時,在球落到有效區內后又反彈或被風吹回過網時,該輪及擊球的 選手越過網擊球并且沒有違反規則16e的規定;或
c. 如果回擊的球從網柱或單打以外,無論是高于還是低于球網的上部高度,即使觸到網柱或單打支桿,只要落在有效的場地風;或
d. 如果選手的球拍在擊球后越過球網,而不是在球過網前擊打并且回擊有效時;或
e. 無論是發球時還是回擊球時,如果選手的擊球擊到了停在場地內的另一個球時。
ITF說明:如果單打比賽在雙打場地上進行并且使用單打支桿時,那么單打支桿以外的雙打的網柱和那部分球網、網繩或鋼絲繩和網帶,在整個比賽中都將被看作是永久固定物而不被看用是單打比賽的網柱或球網。
如果回擊球從單打支桿和相鄰的雙打網柱之間的網繩下面穿過而又沒有觸到網繩、天網或雙打交往并且落在有效區內,這屬于有效回擊。
問題1:一個即將飛出場地外面的球觸到網柱單打支桿后落在對手的場地內,擊球是否有效?
結論:如果這是一次發球,根據規則10c,那么不是有效擊球;如果不是發球,根據規則10a,是有效擊球。
問題2:選手如果用雙手握拍擊球,是否屬于有效擊球?
結論:是。
問題3:發球時或在活球狀態下,球擊到了停在場地內的另一個球,是否因此判定得分還是失分?
結論:不。比賽繼續,如果裁判員不能斷定回擊的球是否是正確的球,那么應該重賽。
問題4:在比賽中選手是否可以使用一支以上的球拍?
結論:不可以。規則中講述的是單支球拍。
問題5:選手是否可以要求將停中對手場地內的球拿開?
結論:可以。但是不能在活球狀態下。
11、一局中的計分
a. 如果選手獲得了他的第一分,比分計為該選手15,他獲得的第二分,計為30,他獲得的第三分計為40,這名選手獲得的第四分計為他贏得該局但是除了下列情況:
如果兩名選手都獲得了一分,比分計為平分,一名選手獲得的下一分計為該選手占分,如果同一名選手又贏得了下一分,他就獲得了這一局;如此另一名選手又獲得了一分,比分仍被記為平分;如此記分直到有一名選手在平分后立即獲得兩分,則該選手獲得這一局。
b. 可選擇的計分制
從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無占先積分法可以作為傳統的計分方法的候補計分法,但在比賽前要提前宣布。
如果采用無占先計分法,應該按照下列規則執行:
如果選手獲得了他的第一分,比分計為該選手15,他獲得的第二分,計為30,他獲得的第三分計為40,這名運動獲得的第四分計為他贏得該局但是除了下列情況:
如果兩名選手都獲得了三分,比分計為平分;這時雙方加賽一分決定勝負分,接發球的選手可以選擇他希望從場地的左半區接球還是從場地的右半區接球。獲得決定分的選手贏得該局。
網球單打發球規則介紹
1、發球動作
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底線后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里,然后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球。只要球拍與球接觸,就算完成了球的發送。發球時,發球員不得向上拋起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球,否則判重發。如果是故意的,應判失分。
2、發球時間
發球員須待接球員準備后,才能發球(接球員做還擊姿勢就算已做準備:如接球員在發球員做出擊球動作后又表示尚未準備好,這時即使發球員所發的球沒有落到發球區內,也不判發球失誤。)
3、發球位置
每局比賽開始發球時,發球員應先從右區端線后發球。得或失一分后,應換到左區發球。如果發球位置出現錯誤而未被察覺,比分仍然有效。一旦察覺,應立即糾正。
4、發球次序
第一局比賽終了,接球員成為發球員,發球員成為接球員。以后每局終了,均依次互相交換直到比賽結束。
如發球順序發生錯誤時,發覺后應立即糾正,由此輪發球的球員發球,發覺錯誤前雙方所得的分數都有效。如果發覺前已有一次發球失誤,則不予計算。如一局終了才發覺次序錯誤,則以后的發球順序就以該局為始,按規定輪換。
5、交換場地
雙方應在每盤的第一、三、五等單數局結束后,以及每盤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如果一盤結束時,雙方局數之和為雙數則不交換場地,須等下一盤第一局結束后再進行交換)。
如果發生未按正常順序交換場地的錯誤,一經發現應立即糾正,按原來順序進行比賽。
6、發球失誤
發球時如果出現發球腳誤、未擊中球、沒有發到發球區內、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等現象時,均判失誤。
(1)、腳誤
發球員在發球動作中,兩腳只準站在端線后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不能觸及其他區域,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來站的位置(發球員"發球時如兩腳輕微移動而未變更原位,不算行走或跑動)。否則,就會"被判為腳誤。
(2)、擊球
未中發球員在發球時由于用力過猛、動作不協調等原因而未擊中拋出的球成為擊球未中。如果發球員在向上拋球準備發球時,又決定不擊球而將球接住,這不算失誤,判重發。
(3)、固定物
單打比賽在雙打場地上進行時,使用了單打支柱。發出的球如果觸及單打支柱后落入了規定的發球區內,應判失誤,因為單打支柱、雙打支柱以及兩者間的球網和網邊白布均系固定物。
7、 發球無效
當合法的發球觸及球網、中心帶、網邊白布后,仍落到對方發球區內時;當合法的發球觸及球網、中心帶、網邊白布后,在落地前又觸及接球員的身體或其正在作準備時,無論發出的球成功還是失敗,均判發球無效。重發球時,前次發球不予計算,但原先的第一次發球失誤不予取消。
8、失分
在網球規則中,如果出現以下情況均判失分:
在球第二次著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還擊空中球失敗;在比賽進行中,運動員故意用球拍拖帶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司運動員的身體、球拍(不論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他物件觸及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繩或銀絲繩、中心帶、網邊白布或對方場區以內的地面;
來球尚未過網即在空中還擊,算過網擊球;
除握在手中的球拍外,運動員的身體或穿戴的物件觸球;
拋出手中的拍擊擊球;比賽進行中,運動員故意改變其球拍形狀。
(1)、活球期
自球發出時起(除失誤或重發外),至該分勝負判定時止,為"活球"期。
(2)、觸網
在雙打比賽中甲乙一隊、丙丁一隊,甲發球給丁,丙在球著地前觸網,而后球落在發球區外。這時應判丙與丁失分,因為球落在發球區外之前丙先觸網了。
在比賽中造成失分的情況還很多:
發球時,球拍從發球員手中飛出,在球觸地面前觸網,應判發球員失分(因為在"活球"期間球拍觸網);
發球時,球拍從發球員手中飛出,在球接觸發球區以外地面后觸網,應判發球失誤(因為當球拍觸網時,已成"死球");
運動員在"活球"期間跳過球網到對方場地,應判該運動員失分;站在發球區外的運動員,在對方發來的球落地前被擊中,應判他失分;
運動員站在場區外還擊界外的空中球或用手接住球(除非他還擊空中球為有效還擊,比賽繼續進行)判他失分。
9、第二發球
網球比賽規則規定,發球員有兩次發球權。第一次發球失誤后,應在原發球位置進行第二次發球。如第一次發球失誤后,發覺發球位置錯誤,則應按規定改在另區發球,但只能再發一次球。
10、壓線球
壓線球是指落在比賽線上的球,算界內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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