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定義和特征
土地是地球陸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巖石、水文、氣候和植被等要素組成的自然歷史綜合體,它包括人類過去和現在的種種活動結果。這一定義把握以下幾個要點:
(1)土地是綜合體。土地的性質和用途取決于全部構成要素的綜合作用,而不取決于任何一個單獨的要素。
(2)土地是自然的產物。人類活動可以引起土地有關組成要素的性質變化,從而影響土地的性質和用途的變化。
(3)土地是地球表面具有固定位置的空間客體。
(4)土地是地球表面的陸地部分。陸地是突出于海洋面上的部分,包括內陸水域、海洋灘涂。
(5)土地包括人類過去和現在的活動結果。
其他學科對土地的定義
土地概念的區分
1.從經濟學角度
從經濟學角度看,土地是指大自然無償資助人類的地上、水中、空中、光熱等物質和能力。
2.從地理學角度
從地理學角度看,土地是氣候、土壤、植被和水文等自然要素與人類勞動所形成的一個立體的自然綜合體,對土地的任何利用活動,都受土地生態系統某些構成要素的制約,并對土地的演變產生影響。
土地的特性
土地的特性,包括自然特性和經濟特性。土地的自然特性是指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屬性;土地的經濟特性則指人們在利用土地的過程中,在生產力和生產關系方面表現的特性。
1.土地的自然特性
(1)土地面積的有限性。人類不能創造土地,填海、圍湖僅僅是改變土地用途,沒有增加土地的面積。
(2)土地位置的固定性。決定了土地的有用性和適用性隨著土地位置的不同而有較大的變化,這就要求人們必須因地制宜地利用土地;同時也決定了土地市場是一種不完全市場,不是實物交易,而是土地產權流動的市場。
(3)土地質量的差異性。
(4)土地永續利用的`相對性。只有在利用過程中維持了土地的功能,才能實現永續利用。
2.土地的經濟特性
(1)土地經濟供給的稀缺性。
(2)土地用途的多樣性。
(3)土地用途變更的困難性。
(4)土地增值性。
(5)土地報酬遞減的可能性。
(6)土地的產權特性
(7)土地的不動產特性
(三)土地的功能
1.人類生存的物質基礎
2.人類生產生活的場所
(四)我國土地資源的特點
(1)土地面積絕對數量大,相對數量小。
(2)后備土地資源有限。
(3)土地類型多樣,山地多于平地。
(4)農地分布不均勻。
(5)森林覆蓋率低。
(6)土地質量較差。
(7)水土資源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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