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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工作行業組織功能及發展建議
社會工作組織是社會工作和社會組織的聯合體和交集,社會工作行業組織是其中的類別之一。它主要指不同層次和領域的社會工作協會、聯合會、促進會等社會工作社會團體。那么,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我國社會工作行業組織功能及發展建議,歡迎大家參考學習。
樞紐型力量:社會工作行業組織的角色定位
社會工作行業組織是鏈接社會工作行政部門和服務性社會工作機構、社會工作者的重要橋梁和鏈接點。其角色和功能較為重要且多元。社會工作行業組織的清晰定位對其自身發展和推動行業進步都有著重要影響。具體來說,社工行業組織應主要扮演以下重要角色:
資源整合者:社工行業組織應積極利用自身組織優勢和社會影響力動員政府、企業(家)、公益基金會及其他社會力量參與本地社會工作行業發展。同時也應動員、凝聚和整合來自各領域、各行業和各地區的優秀社會工作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的資源和力量,為社會工作發展提供相對充分的資源保障。
行業服務者:要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社會工作的行業訴求,維護社會工作者的合法權益;要及時主動地為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提供信息發布、合作交流、政策咨詢、項目推介、行業評比等服務,增進自身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的溝通聯系。
增能培力者: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針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不同專業人員的系列的綜合性或專題性能力建設;同時,應積極培育和吸納新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對于初創期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提供全方位、多方面的支持,并引導推動較為規范成熟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助力初創期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
行業自治引領者:應積極創制和引領實施社會工作職業規范,引導和加強行業自律互律,建立完善行業管理制度,強化職業道德指引和誠信體系建設,促進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的自我管理、自我規范、自我服務,自覺維護行業發展秩序,增強社會工作行業的認同度和公信力。
社工文化的營造者:應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社會工作者及政府職能部門協力宣傳社會工作,全面推展以“助人自助”為基礎的社會工作價值理念,創造各種類型的可視化作品,包括普及性讀物、影像作品、宣傳品等,讓社會工作深度走入社會公眾的視野之中,提升社會工作及其文化的知曉度和認同度。
行業研究和政策倡導者:積極發起、參與社會工作行業發展相關調查研究,借助社會工作學界力量積累本土社會工作發展經驗,積極參與社會工作、社會組織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發展規劃、行業標準的研究創制。作為社會工作行業發展的“發言人”,還應積極主動地提出行業發展的意見建議。
監督管理者:應積極有效地配合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民政部門組織開展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以及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證書登記管理、繼續教育、服務評價、組織評估等工作,做好社會工作行業發展的動態監測。
當前社會工作行業組織面臨的困境及其建議
機遇與挑戰并存是當前我國社會工作發展的基本特點,社工行業組織也是如此。
其一,目前大多數社工行業組織專業化、職業化和規范化水平較低,這是最為突出的也是根本性的問題。大多數社會工作行業組織中的領導者、管理者和從業者整體專業性不足,人員構成不盡合理,組織自身的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甚至自我生存能力較低。而這一現狀不僅影響著行業組織自身發展,而且這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整個行業的發展質量。
建議:社工行業組織需要有一定的“資源人”,能夠與各方進行較為順暢的溝通協作,但更需要接受過專業訓練、職業素養較高的社會組織專業人才,尤其是中層管理和具體操作人員,其他人員也應不斷通過參加培訓學習和交流研討等方式提升其專業性和職業性,應避免使用行政手段進行社工行業組織管理,并積極掌握社會組織的特性,推動組織的民主化、參與式治理。
其二,社會工作發展相關的法治建設和制度建設依然較為滯后,制度體系還有較多空白和亟待回應的基礎性發展議題,社工行業組織的行業推動者和倡導者角色顯現十分薄弱。
建議:社會工作行業組織應積極整合來自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積極推動社會工作行業發展環境,積極發揮行業研究和政策倡導者的角色,為社會工作和社會組織的法治建設和制度建設發揮積極作用,并切實有效地促進社會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的落地實施,以制度建設及行業形象提升社會工作的合法性、知曉度和影響力。還可以通過舉辦各類經驗交流、理論研討、社工講壇等活動,搭建互動交流平臺,形成行業共識并借助相關力量推動行業政策創制。
其三,社會工作行業組織數量還難以滿足社會工作發展的實際需求且領域性、區域性社會工作行業組織發展不均衡。一方面,部分職能部門和一些地方相關行政領導對于社會工作行業組織的基本性質和價值作用缺乏實質性認知和支持,另一方面社會工作行業組織應有的功能作用并未充分顯現出來。
建議:當前我國社會工作行業組織發展還處在較為粗放的階段,需要政府部門切實在登記注冊、扶持發展和自主性發展空間等方面給予實際支持。同時,社會工作行業組織要以其專業力量積極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積極發揮橋梁紐帶和決策參謀作用,引導政府服務購買政策與社會工作行業需求和社會服務需求的有效對接。
其四,絕大部分社會工作行業組織還都對政府部門有較為強烈的依賴性,組織管理和發展的自主性較為不足,缺少自主規劃意識和能力,且作為服務性社會工作機構和政府部門間橋梁作用的功能顯現較為乏力。
建議:政府部門應借助行政機關與社會組織脫鉤的政策要求,協助社會工作行業組織回歸社會組織本色,并將此與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有機結合。社會工作行業組織也應培養自身的生存意識和創業精神,搭建現代社會組織治理結構,增強組織發展的規劃性、自主性,更加積極主動地沉浸于行業之中,并整合和借助服務性社工機構的力量,激活行業發展活力。在上下聯動中,搭建起政府部門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互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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