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云廳字〔2009〕2號),設立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云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加掛云南省外國專家局牌子。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要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ǘ┱蟿澣朐颇鲜∪耸聫d、原云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職責。
。ㄈ┤∠贫ㄆ髽I職工獎懲基本準則職責。
。ㄋ模⿲⒊鼍尘蜆I管理、境外職業介紹機構資質認定的初審和上報等職責劃給云南省商務廳。
(五)將技工學校評估認定工作交給社會中介組織。
(六)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制度,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ㄆ撸┘訌娊y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ò耍┘訌娊y籌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ň牛┘訌娊y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ㄊ┘訌姶龠M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
。ㄊ唬┘訌娊M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ǘ⿺M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制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ㄈ┴撠煷龠M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ㄋ模┙y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標準并組織和監督實施。統籌擬訂全省范圍內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統籌辦法,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審核、匯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管理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和管理。
。ㄎ澹┴撠熅蜆I、失業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福利、離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ò耍⿻嘘P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ň牛┴撠熜姓䴔C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ㄊ唬┙y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ㄊ⿺M訂引進外國智力規劃和政策,制定引智管理辦法并組織監督實施。擬訂出國培訓工作管理辦法,負責出國(境)培訓年度計劃管理,負責審批、審核出國(境)培訓項目,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
(十三)承辦云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設機構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機關設31個內設機構(正處級)和直屬單位黨委、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ㄒ唬┺k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承擔廳機關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促檢查和服務保障工作。
辦公室下設秘書科、財務科、行政科。
(二)政策研究處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協助專家咨詢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
(三)法規處
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有關法律事務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規劃財務處(統計調查辦公室)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匯總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事業經費和國際援助、貸款項目。
(五)就業促進處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指導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擬訂就業與失業管理辦法;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扶貧公共就業服務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實施辦法;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入境就業實施辦法;承擔云南省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肆Y源市場處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檢查;擬訂人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調配、留學回國人員的安置調整工作,承辦省級機關、省屬企事業單位和中央駐昆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從昆外調配人員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和實施掛鉤扶貧干部(科技副鄉鎮長)選派工作。
。ㄆ撸┸姽俎D業安置工作一處(云南省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安置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培訓工作;負責省直和中央駐滇單位的軍隊轉業干部和隨調家屬安置工作;承擔云南省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
。ò耍┸姽俎D業安置工作二處
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有關綜合性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的管理服務及教育培訓、就業指導工作;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退役金的核發、調整和預(決)算工作;協調、落實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社會保障事宜;指導州(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ň牛┸姽俎D業安置工作三處
負責中央有關企業軍轉干部解困政策的落實;制定全省企業軍轉干部解困政策;指導各地做好企業軍轉干部思想教育和信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軍轉干部群體性上訪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負責全省企業軍轉干部數據庫的建設及解困資金的預算、協調工作。
。ㄊ┞殬I能力建設處(云南省技工院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辦公室)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技能鑒定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在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指導下,擬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技工學校招生工作、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擬訂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實施辦法;指導和規范職業技能鑒定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鑒定)評審工作;承擔技師聘用管理工作。
。ㄊ唬⿲I技術人員管理處(云南省博士后管理辦公室)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有關工作;健全和完善博士后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推薦、選拔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科技興鄉貢獻獎”以及優秀拔尖人才;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滇工作或定居政策。
。ㄊ┦聵I單位人事管理處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準或備案事宜;指導和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除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外的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特崗教師、運動員)工作;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
。ㄊ┺r民工工作處
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有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云南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四)勞動關系處
擬訂勞動關系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擬訂勞動用工登記、聘用合同備案政策,負責省直、中央駐滇單位勞動用工登記、聘用合同備案工作;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辦法,指導、監督省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承辦中央駐滇、省屬企業職工轉移進昆備案工作;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指導企業勞動定員定額工作;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實施辦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實施辦法;承辦中央駐滇、省屬企業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工時工作制度的審批工作。
(十五)工資福利處
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特殊貢獻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工資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變動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和延后退休的審批、審核工作。
。ㄊB老保險處
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擬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建立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審核州(市)基本養老保險費率;承擔云南省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ㄊ撸┦I保險處
擬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指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工作;牽頭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
。ㄊ耍┽t療生育保險處
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設立條件和標準,參與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管理及結算辦法;擬訂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準;擬訂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
。ㄊ牛┏擎偩用襻t療保險處
擬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擬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結算辦法和支付范圍、支付標準;參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和管理;指導和監督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的實施。
。ǘ┕kU處
擬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擬訂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和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資格標準的實施辦法;指導工傷認定工作;承擔勞動能力鑒定有關工作。
。ǘ唬┺r村社會保險處
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經辦機構管理制度;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ǘ┥鐣kU基金監督處
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并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及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承擔云南省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三)調解仲裁管理處
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的實施規范,指導和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調處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建立仲裁員資格準入制度,組織調解員、仲裁員培訓。
(二十四)信訪處
負責信訪工作;辦理人民群眾來信,接待人民群眾來訪;綜合分析、反映信訪動態,開展信訪工作的調查研究;督辦重要來信、來訪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信訪事項。
。ǘ澹﹦趧颖U媳O察局
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指導州(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定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培訓制度并組織實施;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ǘ┩鈬鴮<姨
負責外國專家管理和擬訂有關管理辦法,指導、協調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工作;負責聘請外國專家引進項目申報和審批工作,管理和撥付項目資助經費,并監督項目實施;負責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廣工作;根據國家外國專家局授權,負責有關行政許可的辦理和《外國專家證》核發工作;負責推薦國家“外國專家友誼獎”人選和組織云南省“外國專家彩云獎”的評審、獎勵事宜;承擔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ǘ撸┏鰢嘤柟芾硖
擬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擬訂出國(境)培訓工作管理辦法;歸口管理、指導和協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項目資助經費的申報工作,管理項目配套經費;審批、審核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承擔出國(境)培訓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國(境)培訓成果示范推廣工作。
(二十八)對外交流合作處
。ǘ牛┮琼椖抗芾砼c成果推廣處
。ㄈ┰u比達標表彰工作處
擬定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有關政策規定的貫徹實施意見;提出統籌協調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建議;對報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審批調整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進行初審;負責省級以下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備案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相關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十一)人事處
負責機關、云南省公務員局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
直屬單位黨委
負責機關、云南省公務員局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云南省公務員局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拓展內容: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詳情解析
20XX年1-10月,重慶市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完成662.59億元,增長33.3%,為預算的95.12%。其中保險費收入完成445.32億元,增長30.98%,為預算的93.62%。支出完成508.14億元,增長23.89%,為預算的82.3%;基金當期結余154.45億元。
據介紹,從20XX年7月起,重慶市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不到兩年時間,已于20X1年4月實現了制度全覆蓋。其中,制度設計頗顯重慶特色。比如,試點之初,我市就將農村居民和城鎮沒有養老保障的老年人、低收入靈活就業人員等納入同一制度統籌考慮,提前兩年實現了城鄉制度一體化和全覆蓋。
此外,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起步就定為80元,比國家補助標準55元高出25元。同時,對獨生子女父母和年滿7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各增發10元養老金。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死亡后,按本人12個月養老金標準發放一次性死亡補助金。
2XX3年1月1日起,重慶基本醫療保障范圍將新增9種醫療康復項目。記者從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獲悉,這9種被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醫療康復項目包括:運動療法、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腦癱肢體綜合訓練、截癱肢體綜合訓練、作業療法、認知知覺功能障礙訓練、言語訓練、吞咽功能障礙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評定。
重慶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消息稱,重慶市修訂的《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暫行管理辦法》,只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工傷保險的二、三類行業的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屬于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繳費,不實行費率浮動。如果企業欠繳工傷保險費的,其費率不得下浮。
“浮動費率是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的工傷保險基金支繳率核定的該用人單位本年度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笔腥松缇钟嘘P人士解釋,需要注意的是,有三種情形發生的工傷保險費用不納入浮動費率考核范圍內,即職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已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老工傷人員發生的費用。
該人士稱,重慶市建立了監督制約機制,規定核定浮動費率的時間為每年的4月,凡欠繳工傷保險費的、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以及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等情形,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費率不得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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