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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比率在平面設計中的運用
平面視覺藝術表現力的成敗與否,取決于造型形態藝術、色彩及構圖的組合表現諸多主體元素的完美塑造與構筑。不容忽視的是,對視覺元素進行合理的面積與位置的分配是至關重要的。我們將形態表現元素、色彩表現方式以及構圖位置的置放與安排進行理性的量化處理。下面是小編分享的3∶7比率在平面設計中的運用,歡迎大家閱讀!
創意是設計的靈魂,平面設計也不例外。創意的表達是通過特定的平面設計形式語言來傳遞完成。而構成平面設計形式語言的是形態、色彩與構圖,如何將三者成為一個有機組合,并在一定的空間中自由演繹,后以最佳的視覺形式進行傳遞,這是每個平面設計者所面臨而要解決的問題。
因此,如何將形態、色彩及構圖的形式語言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掌握其中的組合與協調規律,是解決平面設計形式語言以最佳視覺表現方式所存在的問題。文章中,我們可以將上述三者進行數值的量化比配,3∶7數值的比配應該是解決該問題的答案之一。
一、形態面積的對比3∶7
對立與統一是美學的基本法則,等量的對比變化及過度的統一協調都將導致平面視覺的凌亂與平庸,因此,兩種量比都是平面視覺藝術表現的大忌。對立與統一是自然客觀規律,整個宇宙就是一個對立統一的和諧整體,對立體現了各個事物間的個性及它們之間的矛盾差異;統一體現了各個事物之間的共性和整體聯系,這種對立統一的因素存在于客觀自然界的一切事物中。意大利哲學家布魯諾認為:“這個物質世界如果是由完全相像的部分構成就不可能是美的了,因為,美表現于不同部分的結合中,美在于整體的多樣性。”對立與統一是總的客觀基本規律,世界的萬事萬物無不遵循這一根本規律,造型藝術自然也不例外,人的眼睛愛動的天性和人類生命體永不止息的運動本質決定人總是喜歡多樣化。而由于人的生理局限的新陳代謝的生理規律,決定著這種多樣性是秩序化的。再者,多樣化的度須是視覺生理機能所能把握的,人類喜歡變化也喜歡協調,人類不喜歡單調和雜亂。因此,變化是協調下的變化,非協調下的多樣是雜亂。同樣,協調是變化中的協調,而非變化的協調是單調。
對立與統一是兩個矛盾的對立面,如何適度地把握其間的力度是問題的關鍵所在。為此,我們可以將度進行量化,將其量化為數值的對比。數值的兩邊差異越大,其對比力度也就越強;反之,也就越弱。如果將對立與統一進行量配的話,對立處于少數量而統一位于大數量。顯而易見,小數量的對立只有處身于大數量的統一中才能對立起來。同理,大數量的統一只有控制大面積的組織空間,統一才能形成。因此,如將形態與空間面積總比定為10的話,那么,小與大的面積比配應為3∶7,任何一方的面積一旦游移了其相應的數值的話,都會削弱各自的屬性而走向反面。
就平面視覺的形態而言,無論是平面設計的視覺表現元素,還是繪畫作品的視覺形態元素,其間都包含了對立統一比例分配的規律。因為,平面視覺的元素表現均在一定空間面積中才能得到呈現。因此,形態面積通常處于變化的位置中。大面積的空間對小面積的形態進行擠壓,導致形態得以顯現;反之,如將空間進行收縮,空間的擠壓力一旦減弱,將導致形態面積的擴大,隨著空間對形態擠壓能力的減弱,形態的表現也會削弱。空間與形態的比例一旦接近相仿,其表現力頓顯疲軟。如此,其結果是形態的強勢顯現無法完成,空間的統一也無從談起。在此,必須說明的是,形態造型應為平面視覺元素的第一層次(畫面的主旋律),空間元素是畫面的背景層,包括次要視覺表現元素。
3∶7的比率關系是理論上的合適對比率,這種理論對比率可以幫助我們把握畫面的理想效果。當然,世界任何事物都是相對的,這種理論對比率可以根據畫面需要進行調整,調整率可以是3∶7、4∶6、2∶8等。特別是視覺藝術作品,更不可能絕對理性量化,但其對比規律是科學和合理的。不管如何,5∶5的對比率是對值平均的對比率,這種比配是導致元素量相互抵消而使畫面失去活力的主要原因。
對形態3∶7比率分配率總結,其主要的核心目的是強化和強調主體形態在畫面空間中的焦點主訴作用,主訴中心的強化可突現畫面的中心內涵及外形的視覺穿透力,拉開主體形象與空間背景的差異,增強畫面空間的層次感及秩序感,強化主體形態在受視者中的第一瞬間第一感受的視受效果,從而達到最直接的、最理想的視覺傳播目的。
二、色彩面積的分配比例3∶7
色彩是與形態同等重要的造型藝術語言,人在視知覺獲取全部信息中,色彩往往是與形狀作為同一信息接受的。雖然形態輪廓的印象強烈(由于形狀具體),色彩較抽象但鮮明。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色彩在視覺表現中,具有更為直接的表現意義。
色彩的表現是由色彩的色相、明度與純度來完成的。合理有效地調配色彩的三要素,可發揮和演繹出無以窮盡的色彩交響曲。如何有效地控制和調配豐富的色彩資源,更為科學地展現色彩的藝術表現力,是我們駕馭和控制色彩的重要課題。在此,我們似乎又可以從3∶7的科學比配中找到解決色彩調配與組合的最佳方法與方式。
色彩三屬性的聯合演繹,才使得色彩在視覺表現中發揮著無與倫比的表現力。色彩之間的差異突現,是色彩表現的關鍵所在。因此,色彩的色相、明度與純度每一項都有其各自的差異性,將這些差異如何調配,如何布置是問題的中心所在。
就色相而言,它是色彩所呈現出來的質的面貌,是色的表象特征。色以色相命名,如:紅、黃、藍等。一般的色以冷暖傾向來區分,在光學意義上,色相是波長的別名。不同波長的光呈不同的色相,由于受光體物質的反射度的不一,加上明度與純度的不同,還有環境色變化和對比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形成了數量驚人的色相。據不完全統計,顏色總數足有100萬種以上。這種數以百計的色相為色相的差異提供了豐富的資源體。
兩個色相相混,必有一個色相占有主體,這樣色相的主要屬性或傾向性才能確立,色相主體的確立取決于色相在混色中的比例分配。紅色與黃色相混其比例分配為紅7與黃3,結果必然是橘紅;反之應該是橘黃,如二色對等其色相表現將是橘色。
同樣,明度屬性是色彩表現的另一個組成部分,明度又稱光度,是色彩因光照強度的不同而產生的明度不同。因此,它又可稱為明暗深淺度。一般人的視覺可在無彩色的白與黑之間分125級,強的高達500級。色相的明度變化主要受發光體光源照射辨別力以及受光體反射率影響,明度指物體反射的各種色光的總量變化。我們無法分開反射率與照射強度,但知物體的固有色即物體本身的反射亮度主要取決于整個視域之內明度值的分配狀態。如前所述,明度與色相有機地組合,可使色相的變化更為豐富。同色相的變化畢竟是有限的,有限的同色相與明度結合起來,可以演繹出無以窮盡的色彩元素。
明度值的高低變化,取決于明度數值占明度總量的比率而定。無論明度的現象處于何種狀態,其必定與明度量的滲入有直接的關系。如將明度轉化為色料的深淺變化,那么白色與黑色的混合可以調出無以窮盡的灰色來,如果按正常的明度視覺狀態為標準值,白7與黑3的比配是較為符合視知覺的淺灰色;反之,黑7與白3便是深灰色合適表現,當然這是相對而言的。
相比之下,純度的變化顯得有一定的局限性,這種局限性是由純度變化本身的屬性所決定的。純指的是色彩的純凈度,也可理解為色彩的鮮艷度。純度的表現特征是混合比例的多少,混合的比例越高其純度越低,反之則越低。自然界中純正的顏色是沒有的,七種標準色相僅是光譜中比較而言是最飽和的色彩。在另一意義上,純度是指物體反射光總量中某一主要色光所占比例的大小,比例越大,色越純。完全純粹的顏色是由一種單一的光波波長產生出來的,這種光波產生的色彩純度最高,最飽和。
我們試著將色相的純度作最佳比率的調配,3∶7的比配方法似乎又可在此找到答案。如既能體現一定的色相屬性或傾向性,又能體現色彩的沉穩度,那么色相7與標準灰3的混合是最理想的色相中體現沉穩的表現;反之,便是沉穩中體現色相的最佳調配。
色相、明度、純度三者關系支配著平面視覺色彩表現的形式,如何合理支配與組合三者的關系是問題關鍵所在,因此,是否還是用比率分配的方法來解決,答案應該是肯定的。我們在看某一視覺作品時往往會給予一個色調的評判,而對評判的結果,通常會給予暖調、冷調或者鮮調或者灰調的結論。這種調的形成就是因為大面積比例色調對小面積比例色調形成的關系。同樣我們也可將色彩的對比關系進行數據的量化,其數的比配也應是3∶7的關系,7是占據平面視覺作品大部分的色彩主元素,比如:暖色的、冷色的、紅色的、綠色的等。這種元素一旦占據大部分的視覺面積,以該面積命名為主調也就順理成章了。與其相反的是,以3的數量為主的對立色彩元素,該元素在視覺畫面中占據少量的面積,與形態面積構筑一樣,其特征與屬性往往是擔當主訴中心的角色,其原因是7比數量的色彩擠壓所致,大與小的懸殊對比,小的往往顯得異常的突出與耀眼。當然色彩的比率分配有本身的規律性,這種分配自然會隨著形態及構圖的變化而變化,只要應用得當,其色彩的對立與統一就會演繹得極為精彩與完美。
三、構圖位置的分配3∶7
構圖在平面設計中又被稱為版面排列,其作用是容納與調配視覺元素與形態于特定與合適的位置,并形成自然有序的審美流程,以此為導向完成視覺瀏覽過程,其目的是實現視覺元素的最佳傳播效果。
通常,設計者在設想構圖時須先考慮在一定的空間范圍內對自己要表現的視覺元素進行有機地組織安排,讓各元素之間形成特定、和諧的結構形式。這種形式決定了各元素之間所占據的特定的位置。該位置是由元素本身的屬性所決定的。因此,這些視覺元素的位置排列決定了構圖結構的基本形式線。
基本形式線的形成有其自身的規律,在三維的物質空間里,有著各種最佳的視覺角度。任何造型藝術作品,從一個視點看,都可以形成一個基本形式線構成的畫面。分割畫面的主要流線。如豎線、橫線、斜線、折線、波線等,在構圖中起主要作用;畫面表現形象主體組合骨架的基本形狀。如三角形、圓形、半圓形、旋形、十字形、井字形、曲線形以及不規則形等。正是這些形式線構成了構圖的基本形式因素。
任何基本形式線的構圖,其設計過程都是由均衡、比例、視覺重心的形式語言來完成的,這三點形式語言構成了平面視覺元素的最佳位置的配置。我們將其作一個簡單的分析:所謂的均衡指的是在一個支點上,衡器上兩端承受的重量,當雙方獲得力學上的平衡狀態時,稱為平衡,平面設計上的平衡并非實際上重量及SPAN(間距)>力矩的均等關系,而是形象大小、輕重、色彩及視覺元素作用于視覺判斷的平衡。平面構圖上通常以視覺中心為支點保持視覺意義上的力度平衡。而比率是部分與部分或部分與整體之間的數量關系。它是精確詳密的比率概念。人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和活動中運用著比例關系,并以人體自身的尺度為中心,根據自身活動的方便總結出各種尺度標準體現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工具的制造中。恰當的比例則有一種協調的美感,成為形式法則的重要內容,美的比例是平面構圖中一切視覺單位的大小,以及單位間編排組合的重要因素。視覺重心指的是平面視覺中的中心點,重心在物理學上指物體內部各部分所受重力的合力作用點。對一般物體求重心的常用方法是用線懸掛物體,平衡時,重心一定在懸掛線的延長線上,然后握懸掛線的另一點,平衡后,重心也必定在新懸掛線或新懸掛線的延長線上,前后兩線的交叉點即物體的重心位置。在平面構圖中,任何形體的重心位置都和視覺的安定有緊密的關系。人的視線接觸畫面,視線常常迅速由左上角到左下角,再通過中心部分至右上角及右下角,然后回到以畫面最吸引視線的中心視圖停留下來,這個中心點就是視覺中心。但畫面輪廓可變化,圖形的聚散,色彩或明暗的分布等都可對視覺中心產生影響。
應該說,視覺中心是引導和決定構圖位置的核心部位,如何將視覺中心放在合適的構圖位置上,是決定構圖成敗的關鍵所在。我們按長方形的空間的橫豎來劃成10等份的話,那么,在橫豎第3等份的位置是最合適的位置,3的對立面是7,因此,從位置來劃分也就是3∶7的比率位置。形象的分析,平面空間的上下左右3∶7的點線交叉,正好形成四個交叉點,這四個交叉點恰好形成傳統意義上的“井”字形,“井”字形的四個交叉點就是視覺中心點的最佳位置。
3∶7的比率是黃金比率,3∶7的比率也是永恒的比率。在平面設計中,無論是形態在空間中的比例與配置,還是色彩在畫面中的羅列與表現乃至元素在構圖位置上的設置,用3∶7的比配似乎都能得到完美的解釋。同時,3∶7的關系也應對了對立統一的美學法則。這種法則意蘊了哲學的辯證意義,擴展開來,其作用無以窮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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