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真題(通用12套)
司法考試現已更名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這是我們專門針對的考試之一,旨在評估考生是否具備從事法律職業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和素養。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試真題(通用12套),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司法考試真題1
一、(不定項選擇題)
甲國公民庫克被甲國刑事追訴,現在中國居留,甲國向中國請求引渡庫克,中國和甲國間無引渡條約。關于引渡事項,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甲國引渡請求所指的行為依照中國法律和甲國法律均構成犯罪,是中國準予引渡的條件之一
B.由于庫克健康原因,根據人道主義原則不宜引渡,中國可以拒絕引渡
C.根據中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中國應當拒絕引渡
D.根據甲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中國應當拒絕引渡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一》真題第92題
【正確答案】 ABCD
【解析】
《引渡法》第7條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才能準予引渡:
(一)引渡請求所指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請求國法律均構成犯罪;
(二)為了提起刑事訴訟而請求引渡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請求國法律,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罰;為了執行刑罰而請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請求時,被請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為六個月。對于引渡請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多種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種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項的規定,就可以對上述各種犯罪準予引渡。所以,A選項正確。
第8條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引渡: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被請求引渡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請求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機關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已經作出生效判決,或者巳經終止刑事訴訟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請求引渡的,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給予被請求引渡人受庇護權利的;
(四)被請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種族、宗教、國籍、性別、政治見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訴訟或者執行刑罰,或者被請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請求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請求國法律,在收到引渡請求時,由于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或者被請求引渡人巳被赦免等原因,不應當追究被請求引渡人的刑事責任的;
(七)被請求引渡人在請求國曾經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殘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處罰的;
(八)請求國根據缺席判決提出引渡請求的。但請求國承諾在引渡后對被請求引渡人給予在其出庭的情況下進行重新審判機會的除外。C選項正確,D選項正確。
第9條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絕引渡: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轄權,并且對被請求引渡人正在進行刑事訴訟或者準備提起刑事訴訟的;
(二)由于被請求引渡人的年齡、健康等原因,根據人道主義原則不宜引渡的。B選項正確。
二、(不定項選擇題)
迅輝制藥股份公司主要生產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指令保管員韓某采用不登記入庫、銷售人員打白條領取產品的方法銷售,逃避繳稅65萬元。迅輝公司及陸某以逃稅罪被起訴到法院。
可以作為迅輝公司單位犯罪的訴訟代表人的是:
A.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
B.被單位委托的職工王某
C.保管員韓某
D.公司副經理李某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二》真題第92題
【正確答案】B
【解析】
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79條的規定,本題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屬于被指控單位犯罪的*接責任人員,無法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A錯誤。被告單位委托的職エ王某可以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B正確。保管員韓某作為案件知情人,負有作證的義務,無法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C錯誤。公司副經理李某并不是被告単位委托的其他負責人,不能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D錯誤。綜上,本題選B。
三、(不定項選擇題)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資200萬元,于2011年4月設立“高田丁科技投資中心(普通合伙)”,從事軟件科技的開發與投資。其中高崎出資160萬元,田、丁分別出資20萬元,由高崎擔任合伙事務執行人。
2012年6月,丁福為向鐘冉借錢,作為擔保方式,而將自己的合伙財產份額出質給鐘冉。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就該出質行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決權
B.就該出質行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決權
C.在丁福偽稱已獲高、田二人同意,而鐘冉又是善意時,鐘冉善意取得該質權
D.在丁福未履行還款義務,如鐘冉享有質權并主張以拍賣方式實現時,高、田二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三》真題第92題
【正確答案】AD
【解析】
由于合伙人丁福的出質行為實際上未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其行為無效,因此即使鐘冉是善意的,也不能取得質權,只能獲得
賠償。因此,A正確,C錯誤。
權利出質僅滿足合伙人一致同意即生效,所以B也錯誤。
依《合伙企業法》第23條規定,D正確。
司法考試真題2
一、(不定項選擇題)
中國甲公司從某國乙公司進口一批貨物,委托中國丙銀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銷信用證。乙公司發貨后持單據向丙銀行指定的丁銀行請求付款,銀行審單時發現單據上記載內容和信用證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稱甲公司接受此不符點,丙銀行經與甲公司溝通,證實了該說法,即指示丁銀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發貨物無價值,遂向有管轄權的中國法院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的款項。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甲公司已接受不符點,丙銀行必須承擔付款責任
B.乙公司行為構成信用證欺詐
C.即使丁銀行已付款,法院仍應裁定丙銀行中止支付
D.丙銀行發現單證存在不符點,有義務聯系甲公司征詢是否接受不符點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一》真題第95題
【正確答案】 B
【解析】
根據UCP600號的規定,在受益人交付的單據與信用證規定一致(單證一致)、單據與單據之間一致 (單單一致)時,銀行須根據信用證兌用的類型履行相應的義務。當按照指定行事的指定銀行、保兌行或開證行確定交單不符時,可以自行決定聯系申請人放棄不符點,也可 以拒絕承付或議付。因此開證行發現單證不符,可以聯系 申請人,并非是有義務聯系申請人是否接受不符點,故D項錯。
這也意味著,申請人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放棄這種要求,在單證不符時,授權開證行對外付款。一旦申請人放棄單證相符的要求,或授權付款,申請人即喪失了以單據 不符為由拒絕向開證行償付的權利。但是,根據法律關系 獨立原則,在單證不符時,即使申請人放棄對單證一致的 要求,開證行仍然有權對受益人拒付,A項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確認了信用證欺詐例外這一原則。第8條列舉了應當認 定存在信用證欺詐的情形:(1)……(2)受益人惡意不交付貨物或者交付的貨物無價值;(3)……(4)其他進行信用證欺詐的情形。乙公司的行為明顯符合此條第2項的 規定,故B項正確。
《規定》第9條是關于止付信用證項下款項的條件,即開證申請人、開證行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發 現有上述第8條的情形,并認為將會給其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時,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的款項。第10條則規定即使存在信用證欺詐,但由于開證 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權人已經對外付款或者基于票據上的 法律關系將來必須對外付款,這種情形下,就不能再遵循 “信用證欺詐例外”的原則,不能再通過司法手段干預信用證項下的付款行為。
這些例外情形包括:
(1)開證行的指 定人、授權人已按照開證行的`指令善意地進行了付款;
(2)……(3)……(4)……。題中丁銀行善意付款的行為符合第10條第(1)項的規定,是中止支付的例外,故C項 錯誤。
二、(不定項選擇題)
(三)
張一、李二、王三因口角與趙四發生斗毆,趙四因傷勢過重死亡。其中張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節輕微未被起訴,李二在一審開庭前意外死亡。
本案依法負有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是:
A.張一、李二
B.張一父母、李二父母
C.張一父母、王三
D.張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二》真題第95題
【正確答案】D
【解析】
《刑訴解釋》第143條。刑事被告人要承擔賠償責任。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他的民事賠償責任還應由其監護人承擔。在該案中,張一系未成年人,民事賠償責任由張一本人及其父母承擔。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訴后,并不能免除對被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此王三雖然情節輕微未被起訴,但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加害人開庭前死亡的,民事賠償責任由他的遺產繼承人承擔。結合該案的具體情況,依法負有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應當是張一、張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三、(不定項選擇題)
(三)
興源公司與郭某簽訂鋼材買賣合同,并書面約定本合同一切爭議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興源公司支付100萬元預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約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將預付款返還,興源公司遂提出返還貨款的仲裁請求,仲裁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并作出裁決,支持該請求。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決,興源公司申請執行。郭某無力歸還100萬元現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畫提供執行擔保。擔保期滿后郭某仍無力還款,法院在準備執行該批字畫時,朱某向法院提出異議,主張自己才是這些字畫的所有權人,郭某只是代為保管。
關于仲裁協議的表述,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買賣合同雖已解除,但仲裁條款具有獨立性,興源公司可以據此申請仲裁
B.興源公司返還貨款的請求是基于不當得利請求權,與買賣合同無關,不應據此申請仲裁
C.仲裁協議未約定適用簡易程序,仲裁庭不應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D.雙方選擇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
會是涉外仲裁機構,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應當重新選擇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三》真題第95題
【正確答案】A
【解析】
A選項和B選項考查仲裁條款的獨立性。由于本案中仲裁協議約定“本合同一切爭議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仲裁法》第19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因此盡管本案中主合同已經解除,但仲裁條款依然有效。雖然興源公司返還預付款的請求權可能是基于不當得利請求權,但并不妨礙這一糾紛與合同有關,興源公司可以據此申請仲裁。A正確,B錯誤。
我國《仲裁法》中并沒有明確規定簡易程序,因此需要根據各仲裁協會的仲裁規則來確定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規定,爭議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適用簡易程序,因此本案中仲裁庭有權直接適用簡易程序,C錯誤。
由于仲裁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自愿合意,因此無論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當事人都可以約定由涉外仲裁委員會仲裁糾紛,D錯誤。
司法考試真題3
一、(本題16分)
案情:王某與甲公司于20xx年2月簽訂合同,約定王某以40萬元向甲公司購買1輛客車,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支付30萬元,余款在20xx年2月底前付清,并約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該車所有權仍屬甲公司。王某未經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購買,房產證登記所有人為王某)向乙銀行抵押借款30萬元,并辦理了抵押登記。王某將30萬元借款支付給甲公司后購回客車。王某請張某負責跟車經營,并商定張某按年終純收入的5%提成,經營中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王某承擔。
20xx年6月,該車營運途中和一貨車相撞,車內乘客李某受重傷,經救治無效死亡?蛙囈驀乐厥軗p被送往丁廠修理,需付費3萬元。經有關部門認定,貨車駕駛員唐某違章駕駛,應對該交通事故負全責。后王某以事故責任在貨車方為由拒付修理費,丁廠則拒絕交車。20xx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還,乙銀行申請法院對該客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并請求對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權。
問題:
1.王某和張某之間是否成立合伙關系?為什么?
2.乙銀行能否對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權?為什么?
3.丁廠拒絕交車是否合法?為什么?
4.王某應否對李某的繼承人承擔支付賠償金的責任?為什么?
5.法院對客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是否合法?為什么?
6.唐某應否承擔刑事責任? 為什么?
二、(本題20分)
案情:甲公司簽發金額為1000萬元、到期日為20xx年5月30日、付款人為大滿公司的匯票一張,向乙公司購買A樓房。甲乙雙方同時約定:匯票承兌前,A樓房不過戶。
其后,甲公司以A樓房作價1000萬元、丙公司以現金1000萬元出資共同設立丁有限公司。某會計師事務所將未過戶的A樓房作為甲公司對丁公司的出資予以驗資。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樓房。
20xx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經甲公司、丙公司協商達成協議:丙公司從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萬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顧及公司的穩定性,丙公司仍為丁公司名義上的股東,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義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總經理賈某持有,賈某暫付200萬元給丙公司以獲得上述10%的股權。丙公司依此協議獲款后退出,據此,丁公司變更登記為:甲公司、丙公司、賈某分別持有50%、40%和10%的股權;注冊資本仍為2000萬元。
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為其貸款提供擔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會、賈某反對的情況下,丁公司股東會通過了該擔保議案。丁公司遂為甲公司從B銀行借款500萬元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同時,乙公司亦將其持有的上述1000萬元匯票背書轉讓給陳某。陳某要求丁公司提供擔保,丁公司在匯票上簽注:"同意擔保,但A樓房應過戶到本公司。"陳某向大滿公司提示承兌該匯票時,大滿公司在匯票上批注:"承兌,到期丁公司不垮則付款。"
20xx年6月5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請破產獲受理并被宣告破產。債權申報期間,陳某以匯票未獲兌付為由、賈某以替丁公司代墊了200萬元退股款為由向清算組申報債權,B銀行也以丁公司應負擔保責任為由申報債權并要求對A樓房行使優先受償權。同時乙公司就A樓房向清算組申請行使取回權。
問題:
1.丁公司的設立是否有效?為什么?
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為什么?
3.丁公司股東會關于為甲公司提供擔保的決議是否有效?為什么?
4.陳某和賈某所申報的債權是否構成破產債權?為什么?
5.B銀行和乙公司的請求是否應當支持?為什么?
6.各債權人若在破產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償,還可以向誰追索?他們各自應承擔什么責任?
三、(本題18分)
案情:老方創作的紀實小說《村支書的苦與樂》,以某縣吳村村支部書記吳某為原型進行創作,其中描述了他與村霸林申(以林甲為原型)之間斗智斗勇的沖突場面。小說在《山南海北》雜志發表后,林甲認為小說將村支書作為正義的化身進行描述,將自己作為"村霸"進行刻畫,侵犯其名譽權。林甲起訴老方,請求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并賠禮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雜志社為共同被告。由于林甲死亡,法院變更其子林乙為原告,其后又準許林乙將請求賠償經濟損失的數額變更為3萬元。一審過程中,被告提出了當地鎮黨委處理林甲相關問題的決定(檔案材料)作為證據,證明小說的描述有事實根據。一審判決認為,鎮黨委辦公室雖然給老方提供了處理決定(檔案材料),但并未明確同意可據此創作小說,故該材料不能作為證據;同時認為,雜志社編輯與作家老方和林甲雖不認識,難以核實有關事實,但也不能免除侵權責任,故認定老方和雜志社構成侵權,判決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說情節失實的聲明以消除影響。判決未涉及賠禮道歉的.問題。
林乙、老方和雜志社均提出了上訴,二審法院經過書面審查,未接觸當事人,直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一審法院經過重審,判決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雙方當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訴。老方和雜志社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履行了賠償義務,但拒絕賠禮道歉。
問題:
1.林甲起訴后能否申請法院責令雜志社停止本期的發行?依據何在?
2.林乙在訴訟結束后能否另案起訴,請求老方賠償精神損害?為什么?
3.如何評價法院在一審程序中的做法?
4.如何評價法院一審判決?為什么?
5.本案二審當事人的訴訟地位應當如何確定?如何評價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的程序?
6.若林乙對賠禮道歉的判決內容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對本案義務人可采取哪些措施?
四、(本題26分)
案情:甲在2003年10月15日見路邊一輛面包車沒有上鎖,即將車開走,前往A市。行駛途中,行人乙攔車要求搭乘,甲同意。甲見乙提包內有巨額現金,遂起意圖財。行駛到某偏僻處時,甲謊稱發生故障,請乙下車幫助推車。乙將手提包放在面包車座位上,然后下車。甲乘機發動面包車欲逃。乙察覺出甲的意圖后,緊抓住車門不放,被面包車拖行10余米。甲見乙仍不松手并跟著車跑,便加速疾駛,使乙摔倒在地,造成重傷。乙報警后,公安機關根據汽車號牌將甲查獲。
訊問過程中,雖有乙的指認并查獲贓物,但甲拒不交待。偵查人員丙、丁對此十分氣憤,對甲進行毆打,造成甲輕傷。在這種情況下,甲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實,同時還交待了其在B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03年6月的一天,甲于某小學放學之際,在校門前攔截了一名一年級男生,將其騙走,隨即帶該男生到某個體商店,向商店老板購買價值5000余元的高檔煙酒。在交款時,甲聲稱未帶夠錢,將男生留在商店,回去拿錢交款后再將男生帶走。商店老板以為男生是甲的兒子便同意了。甲攜帶煙酒逃之夭夭。公安機關查明,甲身邊確有若干與甲騙來的煙酒名稱相同的煙酒,但未能查找到商店老板和男生。
本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甲稱其認罪口供均系偵查人員丙、丁對他刑訊逼供所致,推翻了以前所有的有罪供述。經檢察人員調查核實,確認了偵查人員丙、丁對甲刑訊逼供的事實。
問題:
請根據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上述案例中甲、丙、丁的各種行為及相關事實分別進行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本題35分)
20xx年7月,某港資企業投資2.7億元人民幣與內地某市自來水公司簽訂合作合同,經營該市污水處理。享有規章制定權的該市政府為此還專門制定了《污水處理專營管理辦法》,對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諾,并規定政府承擔污水處理費優先支付和差額補足的義務,該辦法至合作期結束時廢止。
20xx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項目系國家明令禁止的變相對外融資舉債的"固定回報"項目,違反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現有保證外方投資固定回報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精神,屬于應清理、廢止、撤銷的范圍為由,作出"關于廢止《污水處理專營管理辦法》的決定",但并未將該決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認為市政府的做法不當,理由是:其一,國務院文件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對涉及固定回報的外商投資項目應"充分協商"、"妥善處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論證,事后也不通知對方,違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國務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審批新的"固定回報"項目,而污水處理合作項目是20xx年經過市政府同意、省外經貿廳審批、原國家外經貿部備案后成立的手續齊全、程序合法的項目。
請:
1.運用行政法原理對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進行評論;
2.結合上述事件論述依法治國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
答題要求:
1.觀點明確,論證充分,邏輯嚴謹,文字通順;
2.不少于600字。
六、(本題35分)
某民法典第一條規定:"民事活動,法律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依照習慣;沒有習慣的,依照法理。"
請:
1.比較該條規定與刑法中"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原則的區別及理論基礎;
2.從法的淵源的角度分析該條規定的涵義及效力根據;
3.從法律解釋與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該條規定在法律適用上的價值與條件。
答題要求:
1.在上述3個問題中任選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選擇其他角度作答;
2.在分析、比較、評價的基礎上,提出觀點并運用法學知識闡述理由;
3.觀點明確,論證充分,邏輯嚴謹,文字通順;
4.不少于600字。
司法考試真題4
(多選題)
李方為平昌公司董事長。債務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償還40萬元時,李方要其將該款打到自己指定的個人賬戶。隨即李方又將該款借給劉黎,借期一年,年息12%。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該40萬元的.所有權,應歸屬于平昌公司
B.李方因其行為已不再具有擔任董事長的資格
C.在姜呈為善意時,其履行行為有效
D.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還利息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三》真題第70題
【正確答案】CD
【解析】
李方要其將該款打到自己指定的個人賬戶,而姜呈對此并不知情,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為的行為可視為公司行為。所以當姜呈為善意時,其履行行為為有效,故C正確。
根據《公司法》第148條第2款的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還應當返還孳息即利息,故D正確。
40萬元屬于貨幣,貨幣誰占有誰就擁有所有權。故40萬元的所有權,屬于劉黎,而不是平昌公司,故A錯誤。
根據《公司法》第149條的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彼岳罘绞菓敵袚r償責任,而不是當然的不再具有董事長的資格,故B錯誤。
司法考試真題5
(多選題)
下列哪些情況下,法院不應受理當事人的上訴請求?
A.宋某和盧某借款糾紛一案,盧某終審敗訴,宋某向區法院申請執行,盧某提出執行管轄異議,區法院裁定駁回盧某異議。盧某提起上訴
B.曹某向市中院訴劉某侵犯其專利權,要求賠償損失1元錢,中院駁回其請求。曹某提起上訴
C.孫某將朱某打傷,經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并申請法院進行了司法確認。后朱某反悔提起上訴
D.尹某訴與林某離婚,法院審查中發現二人系禁婚的近親屬,遂判決二人婚姻無效。尹某提起上訴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三》真題第78題
【正確答案】ACD
【解析】
我國民訴法規定可以提起上訴的三種裁定分別是: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受理案件的.管轄權異議的裁定。該項中表述的是執行管轄異議。該異議不能提起上訴,只能復議,A當選。
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屬于2012年新《民事訴訟法》新增內容,其適用特別程序進行審理。《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依照本章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該條是對使用特別程序審理案件的一般規定,故對于確認調解協議效力的案件使用一審終審,當事人不得上訴,C當選。
根《婚姻法解釋一》第9條,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據此,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不予受理,D當選。
B項中的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其適用的文書應該是判決,對于訴訟案件的一審判決,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所以B不選。
本題是選非題,故答案為ACD。
司法考試真題6
一、單項選擇題
1.甲公司設立了全資子公司乙公司,乙公司與丙公司共同出資設立了丁公司,乙公司占丁公司全部股份的70%,乙公司的總經理陳某為丁公司的董事長,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根據丁公司章程的規定,丁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
B.丁公司對甲公司提供擔保的,乙公司不得參與表決
C.甲公司是丁公司的控股股東
D.丁公司擬轉讓設備,甲公司授意陳某以低于市場的價格將設備轉讓給甲公司,甲公司對丁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C
解題思路:甲公司通過投資關系能夠實際支配丁公司,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第3項的規定,甲公司是丁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不是丁公司的股東,所以C選項的說法不正確
2.甲、乙、丙分別出資15萬元、20萬元和70萬元成立了一家化工產品加工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資為現金,丙的出資為房產。公司成立后,產品非常暢銷,所以打算擴大再生產,于是又吸收丁的現金出資30萬元。后來由于種種原因,公司經營不善,負債累累,被債權人告上法庭。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查明,作為丙出資的房產價值僅有30萬元。又查明,丙可供執行的個人財產有30萬元。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對此應當如何處理?( )
A.丙以現有的30萬元補足差額,不足部分等到他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時再行補足
B.丙以現有的30萬元補足差額,不足部分由甲、乙按照出資比例分擔
C.丙以現有的30萬元補足差額,不足部分由甲、乙、丁承擔連帶責任
D.丙以現有的30萬元補足差額,不足部分由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此題關鍵是要掌握丙出資不實發生在公司成立時,而此時丁尚未入股,所以丁不承擔責任,由原出資人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3.下列關于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哪一項表述符合法律規定?( )
A.甲一人公司決定不設監事會
B.乙國有獨資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職工代表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C.丙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主席由2/3以上的監事會成員選舉產生
D.丁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每屆任期可以超過3年,連選可以連任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根據《公司法》第52條的規定,可知A項表述正確C項錯誤,不選根據《公司法》第53條的規定,可知D項表述錯誤根據《公司法》第71條的規定,可知B項說法錯誤,不選
4.張某和王某出資設立了利華有限責任公司,張某持有公司95%的股份,王某持有5%的股份。公司沒有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張某為公司的執行董事,李某為公司監事。王某發現張某將公司設備低價轉讓給其朋友開辦的公司,王某向李某書面反映,但李某不予理睬,30天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王某應當如何保護自己和公司的權益?( )
A.提請召開臨時股東會,解除張某的執行董事職務
B.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義對張某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D.以自己的名義對張某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根據《公司法》第40條的.規定,王某無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所以A選項不正確根據《公司法》第75條的規定,王某無權要求公司收購自己的股份,所以B選項不正確根據《公司法》第152條的規定,王某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張某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所以D選項正確
5.下列有關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公司合并或分立均需由公司權力機關作出決議
B.公司合并或分立均經過清算程序
C.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D.公司合并產生債權債務概括轉移的效力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根據《公司法》第37~38條、第99條、第104條的規定,A項正確《公司法》第177條規定說明C項正確公司在解散時才需經過清算程序,公司合并或分立時不須清算,B項錯誤《公司法》第175條規定說明D項正確故本題當選選項為B。
司法考試真題7
單項選擇題
1、下列賬戶中,用于生產周轉的長期借款的利息,應借記的賬戶是( A )。
A、財務費用 B、管理費用 C、銷售費用 D、長期借款
2、借款費用準則中的“專門借款”是指( A )。
A、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
B、發行債券借款 C、技術改造借款 D、生產周轉借款
3、下列項目中,不屬于借款費用的項目是( B )。
A、借款過程中發生的承諾費 B、發行公司債券發生的折價
C、外幣借款發生的匯兌損失 D、發行公司債券溢價的攤銷
【解析】發行公司債券發生的折價或溢價不屬于借款費用,債券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屬于借款費用。
4、下列各項中,不屬于或有事項的特征的是( B )。
A、由未來事項來決定 B、可以確認為資產或負債
C、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D、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
5、下列有關“預計負債”賬戶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該賬戶的( C )。
A、貸方登記按規定的預計項目和金額確認的預計負債
B、借方登記預計負債發生并實際償付的金額
C、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已預計但尚未實際發生并償付的債務
D、明細賬應按預計負債項目設置,如產品質量保證、虧損合同、固定資產棄置義務等
6、下列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在予以資本化時,要與資產支出相掛鉤的是( C )。
A.專門借款利息 B.專門借款的溢價攤銷
C.一般借款利息 D.外幣專門借款的匯兌差額
7、在確定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時,資本化期間與專門借款有關的利息收入應( D )。
A、計入營業外收入 B、計入當期的財務費用
C、計入投資收益 D、沖減借款費用資本化的金額
8、下列在建工程連續超過3個月中斷的原因中,不應暫停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是( D )。
A.由于資金周轉困難而造成 B.由于勞務糾紛而造成
C.由于發生安全事故而造成 D.由于可預測的氣候影響而造成
9、債券折價發行是由于( A )。
A、債券票面利率低于市場利率 B、債券票面利率等于市場利率
C、債券票面利率高于市場利率 D、債券發行量較大而給予的優惠
10、下列有關或有負債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 )。
A、“基本確定”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
B、“很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或等于50%但小于95%
C、“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或等于5%但小于50%
D、“極小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0但小于5%
【解析】選項B,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選項C,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選項D,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11、企業以溢價方式發行債券(不論分期付息和到期一次付息)時,每期實際負擔的利息費用是債券的賬面價值( B )。
A.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費用 B.按實際利率計算的利息費用
C.按實際利率計算的實付(應計)利息減去應攤銷的溢價
D.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實付(應計)利息加上應攤銷的溢價
【解析】本題的關鍵是理解賬面價值,賬面價值的`計算在不同的發行方式和不同的付息方式下是不同的。賬面價值是指攤余成本。在分期付息的情況下,賬面價值=面值加(或減)應攤銷的溢價金額(折價金額);在到期一次付息的情況下,賬面價值=面值加(或減)應攤銷的溢價金額(折價金額)再加應計利息累計金額。
溢價方式發行債券的,每期實際負擔的利息費用也可以是實付(應計)利息(面值×票面利率)減應攤銷的溢價;折價方式發行債券的,每期實際負擔的利息費用也可以是實付利息(面值×票面利率)加應攤銷的折價。
12、企業以折價方式發行債券時(不論分期付息和到期一次付息),每期實際負擔的利息費用是債券的賬面價值( B )。
A.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費用 B.按實際利率計算的利息費用
C.按實際利率計算的實付(應計)利息加上應攤銷的折價
D.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實付(應計)利息減去應攤銷的折價
13、就發行債券的企業而言,所獲債券溢價收入實質是( C )。
A、為以后少付利息而付出的代價 B、本期的利息收入
C、 為以后多付利息而得到的補償 D、以后期間的利息收入
14、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其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額,應當計入( C ).
A、管理費用 B.營業外支出
C、財務費用 D、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解析】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其會計分錄為:借:“財務費用”賬戶,貸:“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
15、承租人對融資租入的資產采用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的,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所采用的分攤率是( D )。
A.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B.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
C.出租人出租資產的無風險利率
司法考試真題8
1.村民王某創辦的鄉鎮企業打算在村莊規劃區內建設一間農產品加工廠,就有關審批手續向鎮政府咨詢。關于鎮政府的答復,下列哪些選項符合《城鄉規劃法》規定?( )(2010年卷一多選第76題)
A.“你應當向鎮政府提出申請,由鎮政府報縣政府城鄉規劃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B.“你的加工廠使用的土地不能是農地。如確實需要占用農地,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農地轉用審批手續!
C.“你必須先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然后才能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D.“你必須在規劃批準后,嚴格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絕對不允許作任何變更。”
【參考答案】AB
【考點】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參考解析】本題有一定難度!冻青l規劃法》是2011年大綱中新增的內容。
選項A、B正確!冻青l規劃法》第41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選項C顛倒了先取得縣區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順序。
選項D表述絕對!冻青l規劃法》第43條第1款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我國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制度。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
A.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
B.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C.環境影響很小的建設項目,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無需填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D.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編制
【參考答案】ABD
【考點】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參考解析】
選項A、B正確,選項C錯誤。《環境影響評價法》第16條規定,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二)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三)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
選項D正確!董h境影響評價法》第20條第1款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由具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機構編制。
司法考試真題9
一、單項選擇題
1.下列關于民事權利的表述哪一個是錯誤的?
A.抵銷權是一種形成權
B.知識產權是一種支配權
C.債權請求權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權不存在對應義務
2.甲、乙、丙各出資5萬元合伙開辦一家餐館,經營期間,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約定丙放棄一切合伙權利,也不承擔合伙債務。下列選項哪一個是正確的?
A.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B.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C.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承擔補充責任
D.丙退伙后仍應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原合伙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3.甲公司經常派業務員乙與丙公司訂立合同。乙調離后,又持蓋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書與尚不知其已調離的丙公司訂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貨款,后逃匿。對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認為該合同與己無關,予以拒絕。下列選項哪一個是正確的?
A.甲公司不承擔責任
B.甲公司應與丙公司分擔損失
C.甲公司應負主要責任
D.甲公司應當承擔簽約后果
4.甲于1972年將房屋出典給乙,典價5000元,典期20年。1992年典期屆滿,甲以5000元向乙回贖,乙主張甲必須以該房現價3萬元回贖。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甲應按照哪一價款回贖典物?
A.5000元
B.3萬元
C.1.25萬元
D.1.5萬元
5.甲向乙借款5萬元,還款期限6個月,丙作保證人,約定丙承擔保證責任直至甲向乙還清本息為止。丙的保證責任期間應如何計算?
A.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B.借款發生之日起2年
C.借款發生之日起6個月
D.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
6.甲向乙借款20萬元,以其價值10萬元的房屋、5萬元的汽車作為抵押擔保,以1萬元的音響設備作質押擔保,同時還由丙為其提供保證擔保。其間汽車遇車禍損毀,獲保險賠償金3萬元。如果上述擔保均有效,丙應對借款本金在多大數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A.7萬元
B.6萬元
C.5萬元
D.4萬元
7.甲有天然奇石一塊,不慎丟失。乙誤以為無主物撿回家,配以基座,陳列于客廳。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歡,乙遂以之相贈。后甲發現,向丙追索。下列選項哪一個是正確的?
A.奇石屬遺失物,乙應返還給甲
B.奇石屬無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權
C.乙因加工行為取得奇石的所有權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權
8.甲向乙訂購15萬元貨物,雙方約定:"乙收到甲的5萬元定金后,即應交付全部貨物。"合同訂立后,乙在約定時間內只收到甲的2萬元定金。下列說法哪一個是正確的?
A.實際交付的.定金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實際交付的定金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實際交付的定金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定金合同的變更
D.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合同標的額20%,定金合同無效
9.甲將所持有的A公司債券交付乙,作為向乙借款的質押物。雙方簽訂了書面質押合同,但未在債券上背書"質押"字樣。借款到期后甲未還款。甲的另一債權人丙向法院申請執行上述債券。下列說法哪一個是正確的?
A.質押合同無效
B.質押合同自簽訂書面質押合同之日起生效
C.乙對該債券不享有質權
D.乙以債券已出質對抗丙的執行申請,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10.某賓館為了8月8日的開業慶典,于8月7日向電視臺租借一臺攝像機。慶典之日,工作人員不慎摔壞攝像機,賓館決定按原價買下,以抵償電視臺的損失,遂于8月9日通過電話向電視臺負責人表明此意,對方表示同意。8月15日,賓館依約定向電視臺支付了價款。攝像機所有權何時轉移?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11.王先生駕車前往某酒店就餐,將轎車停在酒店停車場內。飯后駕車離去時,停車場工作人員稱:"已經給你洗了車,請付洗車費5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讓你們幫我洗車",雙方發生爭執。本案應如何處理?
A.基于不當得利,王先生須返還5元
B.基于無因管理,王先生須支付5元
C.基于合同關系,王先生須支付5元
D.無法律依據,王先生無須支付5元
12.甲、乙雙方約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償還債務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個月后,以自己并不對甲負有債務為由拒絕繼續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乙、丙承擔違約責任。法院應如何處理?
A.判決乙承擔違約責任
B.判決丙承擔違約責任
C.判決乙、丙連帶承擔違約責任
D.判決乙、丙分擔違約責任
司法考試真題10
一、單項選擇題:
1、江夏公司與飛天建筑公司訂立了由飛天公司承建江夏公司辦公樓的合同。關于此合同的表述錯誤的是:
A、如果勘察單位違約未按期提供勘察文件,造成工期延誤,江夏公司應當對飛天公司的停工、窩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B、飛天公司經江夏公司同意可以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常山建筑隊,但對工程質量應由飛天公司對江夏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C、江夏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此造成對飛天公司的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D、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江夏公司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經飛天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飛天公司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將該辦公樓依法拍賣,并就拍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2、李某是天天食品有限公司的推銷員,因違反財務紀律被天天食品有限公司解聘。天天食品有限公司要求李某交回其所持有的已加蓋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和介紹信。李某謊稱這些材料已經遺失。后李某持天天公司的空白合同書和介紹信,以天天食品公司的名義與太陽副食品商場簽訂了一份銷售合同。設簽訂合同時,太陽副食品商場已經知道李某被天天公司解聘。關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確的說法是:
A、此合同無效;
B、合同對天天食品有限公司不發生效力;
C、太陽副食品商場有權催告天天公司在一個月內對合同追認;
D、太陽副食品商場有權在天天公司追認前撤銷合同;
3、下列合同條款無效:
A、約定因過錯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免責的;
B、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反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C、格式合同條款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
D、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
4、甲公司因無出口自營權,委托乙外貿公司代理出口其產品,乙外貿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與國外買方訂立了出口合同,并且未向買方透露代理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如買方不支付貨款,乙公司應當向委托人披露該買方,但甲公司不得直接向買方行使權利;
B、如因為甲公司的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買方損失,乙公司應當對外承擔責任后向甲公司追償;
C、如買方不支付貨款,乙公司應當向委托人披露該買方,甲公司因此可以直接向買方行使合同權利;
D、如因為甲公司的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買方損失,乙公司應當向買方披露甲公司,甲公司即直接對買方承擔責任;
5、某甲將家用電器交乙寄賣商行出售,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除非某甲授權或事后追認,乙寄賣商行不得自己買入該家用電器;
B、乙寄賣商行以高于某甲指定的價格賣出該家用電器,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高出部分歸乙寄賣商行;
C、乙寄賣商行將家用電器賣給某丙,某丙未支付價款,某甲應當直接向某丙要求支付價款;
D、乙寄賣商行已經售出部分家用電器,某甲逾期不支付報酬的,乙寄賣商行可留置其余家用電器;
6、下列關于居間人的權利義務的表述,正確的是:
A、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委托人負擔;
B、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且應當自行負擔居間活動的費用;
C、因居間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損害委托人利益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D、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二、多項選擇題:
1、下列情況下,合同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是:
A、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B、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經出賣人催告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支付的,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
C、因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D、附解除條件的合同,當事人一方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下列關于融資租賃合同的表述正確的是:
A、出租人和承租人對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屬沒有約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B、承租人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經催告在合理期間內仍不支付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物,但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
C、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所有權歸承租人,租賃期間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屬于破產財產,但出租人對變賣租賃物所得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D、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買賣合同,租賃物不符合租賃合同約定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3、農民某甲去外地經商,將其青騾一頭留給岳父某乙使用。甲在經商地事業得意,已無返鄉務農之意。乙年事已高,青騾遂派不上用場,且需飼養照料,乙既無力負擔,又以為養而無用,頗不經濟。于是與某丙約定將青騾以公道價格賣給某丙。關于此買賣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買賣合同如經某甲追認有效;
B、如合同簽訂后,某甲將青騾贈與某乙,則合同有效;
C、如某丙訂立合同時知道該青騾是某甲的,則合同無效;
D、如該青騾已經交付給某丙,則合同有效;
4、甲、乙二人是好友,現年均為17歲,甲已經參加工作,乙還在高中讀書。乙繼承了巨額遺產,欲委托甲投資,遂與甲訂立合同,約定乙出資5萬元,委托甲投資,投資所得收益甲可取得20%。關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確的說法是:
A、甲、乙的父母均追認時,合同有效;
B、乙的父母追認時,合同有效;
C、甲可催告乙的父母在一個月內追認合同,如到期乙的父母未作表示,則合同無效;
D、在乙的父母追認之前,甲有權撤銷合同;
5、合同當事人未明確約定履行地的,應當在下列地點履行:
A、借款合同在貸款人住所地履行;
B、經公證的贈與合同在受贈人住所地履行;
C、動產租賃合同在租賃物所在地履行;
D、承攬合同在承攬人住所地履行;
6、下列情況下,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義務:
A、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
B、買賣合同的買受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
C、債權人變更住所未通知債務人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
D、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使債務難以履行的;
7、甲公司和乙公司訂立購銷化工原料的合同,約定8月5日前交貨。8月1日,甲公司聽說乙公司已經瀕臨破產,于是決定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公司,要求其提供適當擔保,乙公司答復上述說法純屬謠傳,拒絕提供擔保,并要求甲公司如期履行合同。甲公司堅持要求乙公司提供擔保,乙公司因急需貨物,無奈之下,向甲公司提供了銀行出具的保證書。甲公司于8月10日辦理了鐵路托運手續,當日發貨。8月11日,特大洪水襲來,載貨列車脫軌,車上所載化工原料全部報廢,現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A、貨物滅失的損失由甲公司承擔;
B、貨物滅失的損失由乙公司承擔;
C、甲公司應當對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D、甲公司不對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8、下列情況下,當事人一方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對方不能要求其實際履行:
A、標的'物為特定物的,該物已經滅失;
B、標的物為特定物的,第三人已經取得該物的所有權;
C、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D、技術咨詢合同的受托人提出的咨詢報告未達到約定的要求;
三、案例不定項選擇題:
。ㄒ唬1-8東方公司得知國外某公司求購中國仿古家具,遂與該公司聯系洽談出口家具業務。雙方經協商,確定了合同的內容。但因為東方公司無出口權,所以委托明珠外貿公司代理該批家具出口業務,并將此情況通知了國外某公司。明珠公司按照東方公司與國外某公司事先確定的合同內容以自己的名義與該外國公司簽訂了中國仿古家具出口合同。為履行該合同,東方公司委托某工藝美術研究所研究員胡某為該批家具設計圖樣,但合同中沒有約定該設計方案著作權的歸屬。胡某按要求如期完成了設計任務,將設計圖紙交給東方公司。東方公司與長江、黃河兩家具廠簽訂了加工家具合同,由長江廠、黃河廠共同承接該批家具加工工作,二廠各自承擔的部分由二廠自行約定。合同約定:由東方公司提供所需木料和圖紙,并約定加工期為每批木料運到后三個月。隨后,東方公司又通過信函與南方公司達成協議,由南方公司向東方公司供應特定規格木材若干方,履行期限為雙方簽訂書面確認書之后六個月內,分三批交貨;全部木材運到后10日內付款。雙方尚未簽訂確認書,南方公司即將第一批木材通過鐵路發運往東方公司所在城市,并發電報告知東方公司裝運日期。木材運到,東方公司及時提貨,驗收后交給長江、黃河二廠,長江、黃河二廠隨即開始加工。長江廠如期完成了工作,并經東方公司檢驗合格。黃河廠在加工過程中,發現部分木材規格與圖紙要求不符,遂通知東方公司更換木材或者修改圖紙。等候東方公司答復期間,黃河廠因為場地狹小,將不合格部分的木材存放在鄰近小學的操場上,由該小學無償代為保管。10天后,該小學失火,木材全部被焚毀。黃河公司已完成加工的家具經東方公司檢驗大部不合格。此時,東方公司得知南方公司發運的第二批木材在運輸途中失火被焚毀。東方公司立即要求南方公司補交第二批木材和第一批木材不合格的部分,否則即解除合同。南方公司拒絕東方公司的要求,并且要求東方公司立即支付前兩批木材價款,并宣布在收到價款之前中止履行第三批木材。由于合同約定的履行期已滿,南方公司尚未發運第三批木材,東方公司認為出口合同已經無法如期履行,即通知明珠外貿代理公司要求外方延長合同履行期,遭外方拒絕。設本案所涉及合同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現問:
1、如果仿古家具出口合同履行期已經屆滿,貨物尚未裝運,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國外某公司有權宣布解除合同;
B、國外某公司有權要求出口方在合理期間內履行合同;
C、如果出口方在國外某公司指定的合理期限內未履行合同,國外某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D、如果國外某公司已經接受了出口方支付的逾期履行違約金,則喪失主張解除合同的權利。
2、關于國外某公司主張權利的對象,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國外某公司應當向東方公司主張權利;
B、國外某公司應當向明珠外貿代理公司主張權利;
C、國外某公司可以選擇向東方公司或者明珠外貿代理公司主張權利,但一旦選擇則不能變更;
D、國外某公司可以同時向東方公司和明珠外貿代理公司主張權利,東方公司和明珠代理公司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下列東方公司和南方公司關于木材購銷合同糾紛的主張,正確的是:
A、東方公司認為該合同未成立,因為雙方未按約定簽訂確認書;
B、南方公司認為該合同已成立,因為東方公司已接受了南方公司的履行
C、東方公司認為南方公司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交貨構成違約;
D、南方公司認為其有權中止履行合同,不構成違約;
4、在東方公司和南方公司的木材購銷合同糾紛中,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南方公司所交第一批木材部分不合格,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B、南方公司所交第一批木材應依法被視為合格;
C、設南方公司經東方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第三批木材,則東方公司有權就第三批木材解除合同;
D、設南方公司經東方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第三批木材,則東方公司有權就全部三批木材解除合同;
5、關于在小學操場上焚毀的部分木材,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設失火是因不可抗力造成,則損失應由東方公司自行承擔;
B、設小學對木材保管不善,則小學應當對黃河廠承擔責任;
C、設小學對木材保管不善,則黃河廠應當對東方公司承擔責任;
D、設小學對失火有過錯,則東方公司有權要求小學承擔責任;
6、關于在運輸途中焚毀的部分木材,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如失火原因無法查明,則承運人應當對南方公司承擔責任;
B、如失火原因無法查明,則承運人不對南方公司承擔責任;
C、如失火是因不可抗力造成,則損失由東方公司承擔;
D、如失火是因不可抗力造成,則損失由南方公司承擔;
7、關于東方公司與長江、黃河二廠的家具加工合同,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東方公司只能要求黃河廠承擔違約責任;
B、東方公司不能要求長江廠承擔違約責任;
C、長江、黃河二廠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D、長江、黃河二廠應當依他們之間的約定對東方公司承擔責任;
8、設長江廠按照東方公司提供的家具圖樣,另行加工了一批家具,在市場上出售,則:
A、侵犯了東方公司的著作權;
B、侵犯了胡某的著作權;
C、侵犯了某工藝美術研究所的著作權;
D、不構成侵權;
司法考試真題11
多項選擇題
《物權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标P于這一規定,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 )
A. 該規定屬于法律要素中的確定性法律規則
B. 該規定對于具有物權孳息關系的當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確的指引作用和預測作用
C. 該規定事實上允許法官可以在一定條件下以習慣作為司法審判的依據
D. 對“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義的解釋應該首先采用客觀目的`解釋的方法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法律規則的特征和分類、法的作用、當代中國法的正式淵源、法律解釋方法的位階。
選項A說法正確。按照規則內容的確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規則分為確定性規則、委任性規則和準用性規則。所謂確定性規則,是指內容本已明確肯定,無須再援引或參照其他規則來確定其內容的法律規則。在法律條文中規定的絕大多數法律規則屬于此種規則。所謂委任性規則,是指內容尚未確定,而只規定某種概括性指示,由相應國家機關通過相應途徑或程序加以確定的法律規則。所謂準用性規則,是指內容本身沒有規定人們具體的行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參照其他相應內容規定的規則。所以,該規定屬于法律要素中的確定性法律規則。
選項B說法正確。該選項是從法的作用的角度表述的。法的作為分為規范作用與社會作用。法的規范作用可以分為指引、評價、教育、預測和強制五種。
選項C說法正確。習慣是我國法的非正式淵源。
選項D說法錯誤。根據法律解釋的位階,首先應當適用“語義學解釋”而不是客觀目的解釋,F今大部分法學家都認可下列位階:
(1)語義學解釋→(2)體系解釋→(3)立法者意圖或目的解釋→(4)歷史解釋→(5)比較解釋→(6)客觀目的解釋。
司法考試真題12
一、(本題23分)
案情:甲演出公司與乙服裝公司訂立合同一份,約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裝。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貨上門。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務后,委托丙運輸公司為其送貨。兩輛送貨的卡車在送貨途中,遭受雷擊。其中一輛卡車幸免逃脫。另一輛起火燃燒,車毀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裝公司補齊其定作的全部服裝,并承擔遲延交貨的責任;乙服裝公司則主張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加工費,服裝損失則應由丙運輸公司承擔;而丙運輸公司要求乙服裝公司支付全部運費,并分擔部分汽車損失責任。各方爭執不下,紛紛向法院提起訴訟。
問題:
假設各方均未向保險公司投保的情況下:
1.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幾種民事法律關系?
2.定作服裝的布料損失應由誰承擔?為什么?
3.甲演出公司可否請求乙服裝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為什么?
4.乙服裝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請求支付全部加工費?為什么?
5.丙運輸公司可否請求乙服裝公司支付全部運費?可否請求乙服裝公司分擔毀損汽車的部分損失?為什么?
二、(本題20分)
案情:甲、乙國有企業與另外7家國有企業擬聯合組建設立永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永發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是: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商后,予以糾正。
2005年3月,永發公司依法登記設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甲以工業產權出資,協議作價金額1200萬元;乙出資24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2005年5月,永發公司董事會發現,甲作為出資的工業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甲補足差額;如果甲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
2006年5月,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擬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到股東會討論表決時,有7家股東贊成增資。7家股東出資總和為583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58.3%;有2家股東不贊成增資,2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17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41.7%。股東會通過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行。
2006年3月,永發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約被訴至法院,對方以永發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永發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上述事實,請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永發公司設立過程中訂立的公司章程中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的規定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2.永發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為什么?
3.永發公司董事會作出的關于甲出資不足的解決方案的內容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4.永發公司股東會作出的增資決議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5.永發公司是否應承擔上海分公司的違約責任?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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