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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科學化經營管理的建議
企業的經營管理,除了需要承擔著社會責任,還要實現盈利,在權責不分,以及所有者權益和經營者之間關系界定不明的情況下,我們需要致力于兩者的權衡。對此,有必要針對當前企業經營管理的現狀,找出問題所在,并從立法、出資人制度以及經營管理目標制定等方面,尋找解決問題的對策,對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效率有著積極的意義。
一、企業科學化經營管理的問題
1.缺乏法律制度保障。近年來,盡管我國推出了企業經營管理的某些法律條規,目的是規范企業的合法運營,但實際上與實踐發展需求的節奏,依然不同步。歸根到底,在于法律體系不完善,尤其在保護企業經營管理安全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主要表現在:一方面,企業經營管理法規不健全,在規范經營管理方面的法規大多數都以部門規章、暫行條例等形式存在,在實踐操作方面缺乏嚴肅的權威性,難以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缺乏具體的依據形成對經濟業務的管理。另一方面,對企業經營管理的保護力度不夠,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客觀要求強有力的監督,對監督一般有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外部監督主要有資產管理機構、審計機構、驗資機構和注冊會計師的監督;內部監督主要有監督理事會。但從實踐情況來看,外部的監督機構幾乎未能起到監督實效,會計事務所出具作假驗資報告的現象經常發生,而且內部監督機構并不直接參與到經營決策中,難以發揮監督作用。除此之外,對造成資產流失的行為責任追查力度薄弱,沒有對相關的部門單位和負責人進行法律制裁,這就使得資產的流失沒能得到有效控制。
2.出資人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們發現企業經營管理資產形成的渠道,具有多樣化、復雜性、管理分散等特征,嚴重缺乏有效的協調,對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首先,出資人沒有明確,多存在錯位、越位和缺位問題,出資代表對資產的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的職責混為一談,使得資產的經營有更多的公共管理職能和目標,但這些目標,實現起來具有很大的難度。其次,企業經營理的職能和機構過于分散,比如企業管理人員的任免、資產經營狀況的監督、收益的分配和資產的變動、高管人員的薪酬等,都由不同的部門的審定,沒有統一的部門進行管理,導致了權責不明、多頭管理等情況的出現。再次,沒有將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區別開來管理,管理手段太過于籠統,影響了管理效果,加上經營權和所有權沒有分開,導致股東過度干預,影響企業的經營效果。
3.經營權責不明。企業經營管理,“內部人員控制”的現象比較普遍,而且企業經營目標作了過多的設置,目標之間有矛盾沖突問題,使得經營負責人的責任難以界定,加上所有權和經營權沒有分開,出現經營情況不佳時,經營人并不需要承擔起相關責任。此外,企業經營股份化、資本化和科學化水平都相對比較低,經營效果不理想,這種經營管理目標不明確的問題,必然影響到有效管理體制的建立,并且難以保證企業的正常運營和實現盈利的目標。
二、企業科學化經營管理的方法
1.構建完善法律體系。針對企業科學化經營管理,構建完善的法律體系,需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1立法保護。在宏觀的層面上,以法律形式確保企業經營管理的安全性,需秉著“不可侵犯”的原則,規范企業的全部資產管理流程,即不允許企業之外的任何個人或者單位私自占有,而需要在企業所有權的范疇內,確定具體哪些資產屬于企業所有,并以合法的途徑,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
1.2經營效益。企業科學化經營管理,法律方面除了需要保證資產的安全,還要為企業通過合法經營管理的渠道,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即實現企業資產保值和增值的目標。在這個方面,筆者認為企業應該對本身經營管理的效益目標作出明確規定,并制定經營管理行為檢查、考核的方法,這樣才能夠推動企業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避免出現經營效益的受損。
1.3權益界定。法律形式確定的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是企業經營管理必須具備的基本權力,而在權力分配方面,由于受到體制框架的限制,某些企業難免會出現權益分配不均的情況。對此,筆者認為應該從不同企業的經營管理視角,確定不同的權益界定方法,為避免影響企業經營管理的自主決策權,我們需要明確區分所有權和經營權。
1.4監督體系。法律規范的落實,離不開企業的內外部監督,盡管目前有專門進行評估和驗資的機構,但這些機構所需肩負的法律責任,要有同樣具備法律意義的監督體系進行規范,才能夠保證企業經營管理監督作用的有效法律,尤其對于企業內部玩忽職守和濫用了職權的行為,科學合理的監督體系,能夠為其經營管理創造有利的環境條件,使得經營的各方管理者,做到職權清晰。
1.5執法保護。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如果出現違法行為,譬如侵吞企業資產,企業應該如何借助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筆者認為企業本身應該熟諳相應的法律追究方法,譬如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要有起碼的劃分標準。
2.出資人制度完善。針對目前出資人制度缺陷的問題,應該從以下兩個層面予以解決:
2.1出資人所有權代表。在管理職能上,企業的管理職能界定要清晰,并由企業高層來任命管理機構的成員;在管理方法上,要區別對待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定位好不同類型資產在企業管理中的應用,實行分類管理,針對不同領域的資產,制定不一樣的管理目標,對關系到員工福利問題的資產要以員工利益目標為主,企業盈利目標為輔,并提高這一領域的整體福利支出;在管理職權上,要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真正分離,作為資產出資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職能,對資產經營負有限責任,并享有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經營管理者的權利,但不干預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
2.2公司層面。在經營機構上,要健全負責經營資產的公司結構和體制;在經營體制上,要實現資產經營的股份化和資本化,以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提高資產的控制力和影響力。在經營權責上,要實現企業的獨立經營,對所有者權益負責,承擔起資產的保值和增值責任,另外接受其他資產經營公司對本公司分配的生產經營任務和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經營管理目標。在經濟快速發展的當代社會,企業經營管理應該要建立起一套符合實際情況的管理目標,只有制定明確化、科學化的管理目標,才有助于實現經營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另外,理順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關系,某些關系到基礎設施建設,主要為企業發展服務的核心部門,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關系往往曖昧不清,這些既要履行國家政策,也要實現盈利目標,因此,就更加需要制定出合理的經營管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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