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時間:2024-10-11 14:49:05 曉怡 監理員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通用16篇)

          對于高處作業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合格的人員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那么,下面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通用16篇)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1

          一、名詞解釋

          1、高空作業: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它分三大類:臨邊作業、洞口作業和獨立懸空作業。

          2、基準面:墜落下去直接接觸底部的水平面。

          3、臨邊作業:一個建筑物或構筑物在建中,它的周邊沒有什么固定、圍護結構遮擋的作業,如橋墩、臺帽的施工。

          4、洞口作業:在建筑物未完全建成之前不能安裝正式的欄桿、門扇等維護結構設施而形成的作業。

          5、懸空作業:在沒有立足點或沒有牢靠立足點的地方高空作業,如吊藍上作業,安裝腳手架等。

          6、在建筑物的周圍搭架、裝掛安全網、安裝塔吊、龍門架、井字架、支板等作業屬攀登作業。

          二、總體要求

          1、高空作業前所需材料事先準備好,工具放在工具袋內,在高處作業時不能隨意拋擲物件。

          2、不得雙層同時作業,如需要,應在雙層作業中間加設防護設施。

          3、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4、高空作業要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在龍門架、導梁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梁和未固定的物體上行走或作業。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有專人負責和通訊設備。

          5、高處作業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合格的人員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器設施和各種設備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否則不能使用。

          6、有可能墜落的物體應以撤除或加固,平臺及架子上的物體堆放平穩、牢固,防止掉落和不妨礙行走、裝卸。

          7、高處作業的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必須經力學計算達安全可靠方可實施。

          8、高處作業時,與地面相距3.2米以上應設安全網,安全網隨工作面的升高而升高。

          三、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要求

          1、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病以及恐高癥等人員不適宜高處作業。

          2、攀登、懸空及高處搭設的人員必須經培訓和考試后持證上崗,并定期檢查身體。

          3、不準在高空開玩笑打鬧,嚴禁酒后高空作業。

          四、穿著要求

          1、衣著靈便,禁止赤腳、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

          2、高空作業的人員要戴上安全帽,系上安全繩,交叉作業的人員必需戴上安全帽。

          3、指揮吊重并向上看的人員要戴護目鏡。

          五、高處墜落的預防

          1、臨邊作業要求:在臨邊處設置兩道能承受1000N外力的欄桿,(上桿高1米至1.2米,下桿距離豎桿底部高度0.5~0.6米)。用安全網將建筑物的周邊圍起來最好;臨邊的施工點外側面臨街道時,除設防護欄桿外,應設安全網或其他封閉處理。

          2、洞口外要圍上欄桿,作業后將洞口覆蓋,防止外人掉入洞口。

          3、攀登及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

          4、懸空作業的下方應裝掛安全網,或設置安全操作平臺。

          5、垂直運輸的接料平臺:平臺上在周圍要設置防護欄桿及安全門,吊料盤到位停穩后,人再進入吊盤,但不能幾個人以上同時進入吊盤。在吊盤沒到位時不要先上接料平臺或在接料平臺上等候和觀望。龍門架、井字架吊盤不能栽人。裝卸物件要專人指揮。

          6、腳手架上的踏板要嚴密牢固,不能有探頭板,堆料在腳手架不要集中在一起。也不要多人聚集在一塊跳板上,防止荷載集中而坍塌。運送較長的材料時要前后照顧以免碰撞他人。

          7、在安裝柱、梁、板等結構的模板及鋼筋時,要站在腳手架或平臺上操作,不能蹬在模板上作業,也不要在模板上行走。

          8、在懸掛式腳手架作業前,要檢查腳手架的索具拴結得是否牢靠,懸吊桿或挑架是否穩定,欄桿是否齊全牢固,跳板是否鋪嚴拴牢。作業時要綁好安全帶。

          六、天氣要求

          在五級以上風力或遇雷雨、大霧,禁止在露天高處作業。雨天、雪天注意防滑、防寒、防凍設施,高聳的建筑物應設避雷設施,暴風雪及臺風暴雨過后應檢查高處作業設施,安全可靠后方可重新施工。

          七、上高空作業的梯子要求

          1、梯子要牢固可靠,不得缺檔,梯子腳不能墊高,梯子整體距離墩身20—30公分為宜,踏板間距30公分為宜。

          2、一梯子嚴禁同時兩人同時上下。

          3、在通道處或平臺使用梯子必須設圍欄。

          4、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手不能持器物。

          5、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高度超過8M時,每隔6M-8M設平臺,使用斜梯進行作業,斜梯高度大于10M時,應在7.5M處設休息平臺,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設休息平臺。

          6、高空便橋兩邊要設置護攔并用安全網圍好,便橋因工作需要臨時中斷行人通行的,要在該處兩頭設圍欄圍好,以防行人通過。

          八、用電要求

          1、電源線路附近作業,必須切斷電源。

          2、嚴禁雨天在高壓線下高空作業。

          3、電線不準直接綁在架子上。

          九、洞口作業

          1、井(或孔樁)口施工,人離開時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設施。井口及溝槽施工后,除設置欄桿及安全標志外,夜間設紅燈示警。

          2、欄桿要求:欄桿柱頭離井口邊應大于50公分,打入地面50公分至70公分,柱頭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結構的上桿任何處都能經受得了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十、懸空作業

          1、設立牢固的立足處,視情況而定,配備防護欄網、欄桿或其它安全設施。

          2、懸空作業所用的設備必須經檢驗方可使用,并且一定要安全有效。

          十一、架子要求

          1、嚴格檢查腳手架;

          2、作業需要不得不臨時取掉扶手時,作業完成后必須立即安裝上;

          3、架子搭設或拆除應設警戒區,有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4、架子、電梯及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

          5、不準使用霉爛的架子材料。

          十二、吊裝要求

          (一)吊裝總體要求:

          1、機械、設備及整個吊裝系統必須按要求進行檢查驗收;

          2、參加吊裝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吊車起吊重物時應必須專人指揮,起重工要掌握作業安全要求,其他人員有明確的分工。

          4、大型物件吊裝作業前必須檢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試吊;

          5、機具、鋼絲繩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6、作業中遇有停電或其他特殊情況,應將重物落至地面。不準使用霉爛的架子材料。

          7、吊裝系系統在停滯一段時間后(半月以上)或認為有必要時(如大風、洪水、雨雪過后等)要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二)卷揚機

          1、卷揚機應安裝牢固、穩定,操作位置必須視野開闊,聯系方便;

          2、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3、通過卷揚機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接結和扭繞,鋼絲繩在卷筒內必須排列整齊,作業時必須至少保留三圈;

          4、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工作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開閘刀,并將物件放下。

          5、應準備必要的應急措施,以防突發事件發生。

          (三)起重機

          1、乘載人員和物件的各種升降電梯、吊籠,必須有可靠的安全裝置;

          2、嚴禁攀登起重臂和繩索,嚴禁運送物件的吊籃乘坐人員;

          3、作業人員遠離起吊貨物;

          4、嚴禁在吊裝作業現場下面進行其它作業;

          5、嚴禁人員進入機械護欄內;

          6、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或吊車)吊物時,必須同步升降;

          7、吊車吊重作業地面必須堅實平穩,支腳必須支墊牢靠;

          8、吊物前,先吊離10公分左右,檢查制動性、可靠性及綁扎牢固良好后方可繼續作業。

          9、起重鋼絲繩必須垂直。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2

          一、高空作業者必須戴緊安全帽,穿防滑鞋,扎緊帶好勞動工具。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將安全帶掛在上方牢固可靠處,高度不低于腰部。

          二、嚴禁恐高癥者、禁忌病癥者進入高空現場;加芯癫、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嚴禁從事高空作業

          三、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嚴禁利用起吊設備運送上下人員。吊物未放穩時不得攀爬。

          五、遇有五級以上大風及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高空作業。

          六、工前對機具進行試用轉,保證機具性能良好。

          七、嚴禁工作期間取笑、打鬧、影響工作注意力。

          八、高空作業不得隨手拋落物品,以防傷人。

          九、高空行走、攀爬時嚴禁手持物件。

          十、起重物下嚴禁站人和人員通過。

          十一、屋架下弦,立柱必須張掛安全網。

          十二、配合安全檢查,對安全檢查人員安全要求必須堅決服從、認真執行。

          十三、起吊構件、料具要捆、鎖、扣緊固牢靠,設有專人指揮。操作人員要聽從指揮,服從信號。緊密配合。

          十四、高空作業場所邊緣及孔洞設欄桿或蓋板

          十五、腳手架搭設符合規程要求并經常檢查維修,作業前先檢查穩定性。

          十六、及時清理腳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高架使用物資、料具必須放置有序、穩定牢固,以防掉落。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3

          一、高空落物原因分析

          1、起重機械超重或誤操作造成機械損壞、傾倒、吊件墜落。

          2、各種起重機具(鋼絲繩、卸卡等)因承載力不夠而被拉斷或折斷導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臺承載力不夠而使物件墜落。

          4、起吊過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沒有綁扎或清理而墜落。

          5、高空作業時拉電源線或皮管時將零星物件拖帶墜落或行走時將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傳遞物品時失手將物件跌落。

          7、在高處切割物件材料時無防墜落措施。

          8、向下拋擲物件。

          二、防止高空落物傷人安全措施

          1、對于重要、大件吊裝必須制定詳細吊裝施工技術措施與安全措施,并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配置專職安監人員。

          2、非專業起重工不得從事起吊作業。

          3、各個承重臨時平臺要進行專門設計并核算其承載力,焊接時由專業焊工施焊并經檢查合格后才允許使用。

          4、起吊前對吊物上雜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綁扎。

          5、從事高空作業時必須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綁上保險繩。

          6、加強高空作業場所及腳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墜措施。

          7、上下傳遞物件時要用繩傳遞,不得上下拋擲,傳遞小型工件、工具時使用工具袋。

          8、盡量避免交叉作業,拆架或起重作業時,作業區域設警戒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9、切割物件材料時應有防墜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時要用專用吊具進行起吊。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4

          1、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于高空作業。所有高空作業者,不論什么工種,進行作業的時間、地點,也不論專業或臨時,均應執行本制度

          2、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癥、恐高癥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

          3、高空作業前,應仔細檢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拒絕登高作業。

          4、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般應高掛低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進行作業。

          5、電焊工在兩米以上高空進行焊接時,必須找適當位置掛好安全帶,確保安全操作。

          6、進行高空焊割時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還要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事故。

          7、電焊工所用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用隨取。用剩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內或找適當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畢后一同帶下。

          8、高空作業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上往高空拋物件,應使用繩索、吊籃等傳遞物件。特殊情況下,如果必須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時,地面應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設備。

          9、高空作業所用小型機具(如葫蘆、千斤頂等)應找適當位置放好,并用繩索、鐵絲捆綁牢。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應站在跳板的端頭。同一跳板上站立作業人員不能超過2人。

          11、高空作業區的沿口、洞孔處,應設置護欄和標志,以防失足踏空。

          12、高空作業區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或其他雜物,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區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嚴禁在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5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3、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從事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的人員要定期體檢。凡經醫師診斷為高血壓、貧血、心臟病、癲癇以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及登高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

          5、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前,必須對有關防護實施及個人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得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強令或強行冒險作業。

          6、作業時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鞋、帶釘和易滑的鞋,穿好防滑鞋。在沒有防護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在3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扎緊帶好勞動工具。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7、嚴禁酒后和帶病作業。

          8、工前對機具進行試運轉,保證機具正常運轉。

          9、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時,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處作業與地面連續時,應設通訊裝置專人負責。嚴禁工作時間取笑、打鬧影響工作注意力。

          10、必要時必須張掛安全網。

          11、嚴禁利用起吊設備,升降設施運送上下人員。

          12、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使用物資、料具必須放置有序。高空作業不得隨手拋落物品,以防傷人。

          13、配合安全檢查,對安全檢查人員安全要求必須堅決服從,認真執行。

          14、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5、如遇6級以上大風及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高空作業。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16、對于重要、大件吊裝必須制定詳細吊裝施工設施和安全措施,并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配置專職安監人員。

          17、起吊前對吊物上雜物進行清理或綁扎。上下傳遞物件時要用繩傳遞,不得上下拋擲,傳遞小型工件、工具時使用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綁上保險繩,起吊零散物品時要用專業吊具進行起吊。

          18、盡量避免交叉作業,拆架或起重作業時,作業區域設警戒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19、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6

          一、概況

          機電檢修中心2014-10-1開始檢修車間天車和龍門吊,涉及到高空作業,為規范高空作業安全管理,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高空作業的定義

          本制度所指高處作業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墜落的作業。

          三、天車檢修前準備

          1、上崗前,必須嚴格執行本工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穿戴。

          2、必須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絕對禁止使用帶有危險因素的工具。

          3、修理工必須經專業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才能從事本工作。

          4、檢修電器設備時,要切斷電源后進行驗電、放電,確認無電后掛停電牌再行作業,更換電纜接線要符合煤礦電氣設備電纜接線工藝要求。

          5、檢修時,必須檢查各種起吊、搬運、裝卸用工機具、繩索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所需工具如萬用表、鉗子、改錐齊全完好。

          四、天車停、開車作業

          1、天車檢修人員必須了解天車的工作原理操作工藝,地面工藝流程。

          2、天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天車工安全操作規程上下天車,檢修天車并確認上下天車梯子完好無濕滑。

          3、天車檢修時必須在該天車上掛上警告旗或拉上警戒線。

          4、天車停車檢修時有專人監護。

          5、嚴禁一邊作業,一邊檢修天車。

          五、正常作業

          1、在現場作業時,必須站好位置,注意四周情況。

          2、銼鋸各種物件,必須夾在工作臺上,圓形的工作物件要用木塊墊好。

          3、在高空作業時,必須注意自己站立的地方是否穩固,要把所有工具放入工具袋中,隨用隨取,使用工具時拴好手繩防止工具落下傷人,同時不許向上向下亂拋東西,2米以上高空作業必系安全帶。

          4、不準私自拆除安全裝置,如因檢修必須拆除,事后應安裝妥當。

          5、在圓物上面或地軸上面不能放置任何東西,以免滑落傷人。

          6、凡手攀蹬的地方,必須確保牢固,凡可能發生擠壓的空間不準站立或作業,若非作業不可,必須采取絕對安全措施。

          7、進行高處作業的人員不應交叉作業。

          8、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須從指定的梯子上下,禁止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工具、物體或雜物等,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天車檢修平臺上,工作完畢時應及時將各種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凈,防止墜落傷人,上下背運電纜時,注意拿穩扶好防治因失去重心發生跌落傷人。

          9、進行高處作業前,應檢天車平臺等上面是否有水、泥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六、安全注意事項

          1、所有參加檢修工作的天車大班人員必須聽從現場負責人的指揮。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雷電天氣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2、檢修期間,必須由專人把工作范圍內的電源切斷,并在斷電處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警示牌,且必須有專人蹲守停電處,以防他人隨意送電,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3、所有高空作業的人員要把所使用的工具拿穩、放牢,以防工具掉下傷及其他人員。

          4、登高作業時,登高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帶等保護設備,各種登高用的.木凳等支墊物要放穩、牢固可靠。登高時,必須有專人監護,互相配合,協同工作,扶好登高設施,確保登高安全。

          5、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般應高掛低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進行作業。

          6、高空作業所用小型機具若不能放入工具袋中應找適當位置放好,并用繩索、鐵絲捆綁牢,以免掉落傷人和砸壞其他機器。

          7、高空作業區的沿口、洞孔處,應設置護欄和標志,以防失足踏空。

          8、高空作業區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其他雜物,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區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9、嚴禁在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

          七、其它未提之處,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7

          1.控制措施

          ⑴、高處作業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對各種用于高處作業的設施和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檢查確定完好后才能使用。

          ⑵、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著裝整齊,嚴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按要求系好安全帶。

         、、高處作業人員嚴禁相互打鬧,以免失足發生墜落危險。

          ⑷、在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用具結構必須牢固可靠,使用必須準確。

         、、各類手持機具使用前應檢查,確保安全牢靠。洞口臨邊作業應防止物體墜落。

          ⑹、施工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腳手架、邊坡,在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行走

          2.監控措施

         、攀┕み^程中要經常對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若發現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必須及時解決,危機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⑵實行自控、互控、他控等安全監控機制,消除安全隱患。

          3.應急方案

          必須事先備有人員急救器材,制定應急計劃,確定責任到人(現場負責人為既定應急救援負責人),熟悉傷員急救方法;事故發生時,應立即上報,撥打急救電話;現場負責人或發現者應立即組織人員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傷員急救、切斷電源、疏散人員、出事點隔離,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保護好現場。馬上按擬定的方式送傷員就醫,搶救被困人員和國家財產,控制事態發展,必要時,可尋求第三方援助;其他部門全力做好配合與支援工作。事后要認真進行總結和評價,并對應急計劃進行補充、完善。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8

          本工程為建筑住宅室外亮化工程,主要工作都在高空作業,在施工過程中,高處作業的主要項目有:腳手架搭拆、塔吊上安裝、屋面工程等,基本貫穿了施工的整個過程。為預防高處作業事故的發生,根據《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結合我司歷年來高處作業施工經驗,特制定本安全措施方案。

          一、安全技術措施

          1、一般性技術措施:

          (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叫高處作業。進行高處作業施工,應使用腳手架、平臺、梯子、防護圍欄、擋腳板、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設施。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必須通過力學計算,滿足施工使用要求后搭設。

         。2)高處作業前,工程項目部應對安全防護設施進出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作業。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安全設施使用完畢需拆除時,設警戒區,派專人監護。拆除時先上后下,禁止上下同時拆除。

         。3)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高處作業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教育,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殊工種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上崗前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技術教育。

          (4)高處作業人員應盡可能的選用熟練工人,且經過體驗合格后方可上崗。項目部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個人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建立勞保用品發放登記卡,并在實物上作標記。項目部組織人員半月進行一次勞保用品檢查,做記錄;班組長班前班后檢查;個人在施工過程中自檢。發現有損壞,立即更換。

         。5)高處作業人員應配有工具袋,工具、螺絲、焊條、及零星廢料頭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完工后,隨人及時帶回地面。高處處禁止擺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以防墜落。

         。6)高處作業中的走道、安全通道要保證暢通,物件、余料、廢料不得任意亂置,更不得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用繩子系住,做到工完場清。

          (7)高處作業所用工具、材料嚴禁投擲,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中間須設隔離設施。

          (8)用于高處施工的機械設備,進場前由項目專業人員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完好才準許進場,并有設備完好登記卡,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檢查,檢查情況應進行記錄。

         。9)高處作業應設置可靠扶梯,作業人員應沿著扶梯上下,不得沿著立桿與欄桿攀登。

          (10)在雨天確需高處作業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防滑措施,當風速在1.8m/s以上和雷電、雷雨大霧氣候條件下,不得露天高處作業。

          (11)高處作業上下應有聯系信號或通訊裝置,并指定專人負責。

          2、針對臨邊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1)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蓬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等處,設置防護欄桿。

          (2)在樓梯口及梯段邊,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3)施工用腳手架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安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裝設安全防護棚。

         。4)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5)臨邊防護欄桿桿件的規格、連接要求以及搭設施工,應符合規范要求。

          3、針對攀登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1)用于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F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2)高處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大于1100N。當梯面上確需作業且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通過后方可實施。

          (3)高處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設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4)高處固定式直爬梯采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大于50cm,支撐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確保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5)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加設護籠,超過8m時,設置梯間平臺。

         。6)高處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7)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二、高處作業時應注意的事項

          1、發現安全措施有隱患時,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必要時停止作業。

          2、遇到各種惡劣天氣時,對各種安全設施進行檢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搭拆防護棚和安全設施(包括搭拆腳手架、塔吊),需設警戒區、有專人防護。

          4、嚴禁高空作業人員酒后作業。

          三、安全教育與訓練

          針對各高空作業項目的特點,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增強高空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其高空作業安全知識。

          1、管理人員先教育: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學習高空作業安全法規、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

          2、崗位教育:對高空作業工人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同時,盡量選用有高空作業經驗的熟練工人,確因工程進度需要使用新工人時,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嚴格的三級安全教育,經教育合格后才準進入崗位。

          3、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和訓練:高處作業的特種作業主要包括架子工及機械操作人員(塔吊的搭拆、操作人員)。對高處特種作業人員,除一般性的'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訓練,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準上崗作業。

          4、安全技術交底:在高空作業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使施工人員在施工前進一步熟悉本工種、本崗位的專業安全技術知識。針對高處作業如:腳手架搭設前和拆除前、塔吊安拆前等。

          四、安全檢查及獎罰

          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檢查:每周一次進行安全大檢查。針對高處作業有聯系的安全隱患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報中重點強調。

          2、專業性檢查:組織專人對存在高處作業工種的施工過程進行專業性跟蹤管理、檢查,發現隱患及違規作業及時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時停工整改。

          3、經常性安全檢查:在高空作業前與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每日對高空作業設施進行檢查,以便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實現安全生產。

          4、針對上述安全檢查,要講科學、講效果,管理人員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實際操作中,發現事故隱患及違規作業時不及時整改的,不要盲目訓斥,因高處作業違規操作本身就存在墜落的危險,如你盲目訓斥會造成作業人員心理緊張或心情不穩定,會造成更大的危害或墜落。所以管理人員要對當事人講解事故隱患及違規作業的危害性,促使作業人員認識安全作業的重要性。使當事人從心里服從你的管理。對經多次提出,屢教不改者,根據有關安全獎罰條例進行處罰,重者驅逐施工現場。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9

          1.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于高空作業,所有高空作業者,不論什么工種,進行作業的時間、地點、也不論專業或臨時的,均應執行本制度;

          2.從事高空作業的工作,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瘋癥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

          3.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露天高空作業:

          a.閃電、打雷、暴雨;

          b.六級以上臺風;

          c.鋼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業可能發生危險的其他情況。

          4.高空作業現場應劃出危險禁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5.凡經常進行高空作業的工人,應配備工具袋,高空作業使用的小型工具,均應裝入工具袋內,不準在鋼管上或腳手架上亂放工具;

          6.登高作業前,應仔細檢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拒絕登高作業;

          7.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般應高掛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進行作業;

          8.掛安全帶,又無其他方法解決掛安全帶時,則應做好其他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操作;

          9.進行高空焊接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還應采取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等事故;

          10.電焊工所用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用隨取,用剩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內或找適當地方放好,待工作完畢一同帶下;

          11.高空作業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往高空拋物件,應使用繩索、吊籃、高架車或吊車等傳遞物件;

          12.特殊情況下,如果必須從高空往地面擲物件時,地面應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設備;

          13.高空作業的有小型機具(如葫蘆、千頂等)應找好適當位置并用繩、鉛絲捆綁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應站在跳板的.端頭,同一跳板上站立作業人員能超過2人;

          15.應盡量避免上、下層同時進行作業,如無法避免時,上下層之間必須設專用防護、棚架或其他隔高設施,上層不準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則,應保證工人不在同一直線的下方進行工作;

          16.高空作業區的沿口、洞孔處,應設置護欄和標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業區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或其他雜物,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區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嚴禁在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嚴禁在高空作業區睡覺。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10

          一、施工機械、機具、路料管理

          施工作業車輛及機具的管理必須認真執行《鐵路工務安全規則》、《軌道車管理規則》的規定。

          1、施工車輛、施工機具必須經常檢修和保養。在檢修前要設置停車信號防護,檢修時要定人、定責,并填寫檢修、保養記錄,確保機具上道前狀態良好。

          2、軌道車備品齊全,禁止在車上使用汽油爐,電爐;駐地料庫的管理要定人定責,做好防火、防盜、防溜工作。

          3、軌道車進出區間裝卸材料時,必須由職務不低于工長的人員負責指揮(卸鋼軌作業時,要有職務不低于車間副主任的人員擔任),必須等車輛停穩后再組織裝卸,卸料時要組織人員及時清道,嚴禁邊走邊卸。

          4、軌道車、收軌車在運行途中必須加強監載檢查,防止物料脫落。

          5、上道使用的機具必須通過產品認證,未經認證的不得上道使用。

          6、兩線間及道碴邊坡上禁止擺放一切施工機具及材料。

          7、使用氧氣乙炔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其他人員應遠離噴嘴前方,防止燒傷。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氧氣、乙炔、燃氣瓶按規定距離放置,乙炔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與氧氣瓶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作業時相互間的距離及距離火源均不得少于10m。搬運時嚴禁碰撞,運輸時不得混裝。

          8、加強汽、柴油管理工作,實行定量發放,專人保管措施,嚴防油漬外泄,造成火災。

          9、工地用電纜線、配電盤要有專人保管,嚴禁使用破損、裸露電線。

          10、駐地生活食堂用火、工地看守生活用火要注意觀察,不通確認時要和相關部門聯系確認,遠離地下或高空的光電纜、通信電纜、動力電纜,以防燒壞電纜。

          11、加強路料管理,實行定量發放,專人保管措施,鋼軌堆放標準不得超限,特別是短于7米的短軌、橋枕,零星小料要入庫、登記、加鎖管理。

          12、料場的材料配件要點收堆碼整齊,專人看守,并配備消防設備和材料。

          13、工地的機具、材料、工具要遠離限界,派有責任心的職工看守,上下班要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14、旅客列車到達施工地點前10分鐘,必須停止一切影響列車運行的作業施工,且人員、設備等應撤至距鋼軌頭部外側2m以外,施工機械、物料堆碼必須放置牢固。

          二、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保證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對照路局《安全文明工地》的驗收標準和要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合理布局,明確場容場貌,料具管理,環境控制、綜合管理等方面的責任人,制定相應的管理目標,實行每日檢查、考核制度、并將文明工地驗收情況與考核工資掛鉤。

          2、樹立宣傳、警示標語、定期更換板報。搞好室內外及食堂衛生,鏟除院內雜草,消滅鼠、蠅,保持室內整潔,F場做到材料堆碼整齊,標識齊全,工完料凈。

          (二)人身安全保證措施

          1、按規定著裝、正確佩戴、使用勞動保護服務器,不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工具及測試設備。

          2、現場施工人員嚴禁穿易滑鞋、拖鞋,以防扭傷。

          3、嚴格執行作業標準、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規章制度,不簡化作業過程。

          4、作業時禁止使用手機接打電話,防止走神造成人身傷害。

          5、嚴禁作業人員跳車、鉆車、扒車和由車底下、車鉤上傳遞工具材料。

          6、施工過程中,勞務工必須在職工帶領下或監控下進行施工,嚴禁勞務工單獨作業。

          7、挖掘機、裝載機等大型工程機械在施工時,應取得電務、通信等部門對電纜埋設位置的確認,并現場配合,方準施工。機動車輛駕駛員要嚴格執行道路安全規則。

          8、在站內其它線路作業,躲避本線列車時,下道距離不小于500m,臨線來車時,其它站線可不下道,但必須停止作業。列車進路不明時必須下道避車。

          9、施工后,恢復線路進行人工搗固時,前后距離應不少于三根軌枕,前后作業進度應保持同步;

          10、使用撬棍翻動鋼軌時,應組織有經驗的人員操作,其它人員應遠離撬棍和鋼軌翻動方向,禁止用手翻動鋼軌。原則上只許一人操作,如必須二人同時操作時,應指定一人指揮,統一動作,撬動方向不準正對本人,非操作人員要遠離操作人員和鋼軌翻動方向。

          11、人工挖土方時,必須設置專職觀測人員,監視開挖面變化,挖土人員必須頭帶安全帽;機械挖土時,應設置專人指揮機械操作,嚴禁超挖,防止坍塌傷人。

          12、電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嚴禁帶電作業,作業中不得少于2人,F場用電作業必須由電工完成,嚴禁他人私拉亂接等作業。

          13、電器使用安全。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嚴禁非專業人員處理電氣故障。移動各類電器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帶負荷拔電器插銷,嚴禁在電器設備上搭放其它物品,手持手動電器設備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

          14、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它用,并應定期檢查、檢驗。

          15、動力線路與照明線路必須分開架設。照明開關、燈口及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相線及零線。

          16、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室內高度應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應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場所應有防爆燈具。施工現場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必須做保護接零。電線要采用三芯橡皮護套電線,嚴禁使用花線和護套線。

          (三)環境保戶措施

          1、教育職工、民工要樹立良好習慣。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大小便。不做有損環境的事情,養成愛護環境從我做起的習慣。

          2、施工中的`棄土處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做到不影響河岸排洪,不污染河流。

          三、高空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1、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于高空作業。所有高空作業者,不論什么工種,進行作業的時間、地點、也不論專業或臨時,均應執行本制度。

          2、從帶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凡品性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癥、恐高癥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

          3、高空作業前,應仔細檢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拒絕登高作業。

          4、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般應高掛低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進行作業。

          5、電焊工在兩料以上高空進行焊接時,必須找適當位置掛好安全帶,確保安全操作。

          6、進行高空焊割時,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帶要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他人或引起火災事故。

          7、電焊工所有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用隨取。用剩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內或找適當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畢后一同帶下。

          8、高空作業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上往高空拋物,應使用繩索、吊籃等傳遞物件。特殊情況下,如果必須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時,地面應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設備。

          9、高空作業所用小型機具,應找適當位置放好,并用繩索、鐵絲捆綁牢固。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應站在跳板的端頭。同一跳板上站立作業人員不能超過2人。

          11、高空作業區的臨邊、洞口處,應設置護欄和標志,防止失足踏空。

          12、高空作業區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或其他雜物,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區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嚴禁在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11

          第一章 高空作業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廠區建筑施工有關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建筑施工任務的完成,特制本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各施工部門,以及承接廠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以下簡稱施工單位)。

          第二章 高空作業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三條 施工部門有關技術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熟悉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在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并且負責對有關作業人員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業人員,都不允許參加施工工作。

          第四條 新、改、擴建工程項目以及工作棚等臨時性建筑,必須先經設計,并且經施工單位負責審核,有關部門會簽,經廠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新建項目等必須經市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工程竣工后,應由廠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使用單位以及技安環保、工業衛生、機動、保衛、工會等部門參加的驗收小組,經驗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條 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和其他不適合于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第六條 對于高空作業人員,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工具,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并按廠《五一三廠危險作業高空作業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后,才能進行高空作業。

          第七條 在建筑按裝過程中,如果上下兩層同時進行工作,上下兩層間必須設有專用防護棚或其他安全隔離設施,否則不允許工人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工作。

          第八條 施工現場中的腳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運輸通道,都應該隨時清掃,如果有雨水積雪,要采取防滑措施。第九條 遇有六級以上強風的時候,禁止露天進行起重和高空作業,夜間施工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第三章 高空作業施工現場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該合符安全衛生要求,在現場上的附屬設施、機械裝置、倉庫、運輸道路和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和其他臨時工程位置,都應該在施工組織設計中作詳細規定。

          第十一條 在施工現場周圍應該用籬笆、木板或者鐵絲網等圍設柵欄。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標志,危險地區應該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明顯標志。夜間應該設紅燈示警。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的地點應該設臨時交通指揮。

          第十三條 工地內交通運輸道路,應該保持通暢,并且應該盡量采用“單行線”和減少不必要的交叉點。載重汽車的彎道半徑一般應該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況應該不少于十公尺。

          第十四條 工地內行駛的斗車、小平車等道路應該平坦。機動車輛應該完好,并具有廠區運輸車輛駕駛操作證的人員負責操作。

          第十五條 工地內應該有適當的排水溝。排水溝應該不妨礙工程地區內的交通。通過運輸道路的溝渠,因該搭設能確保安全的橋板。

          第十六條 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齊和穩固。存放腳手架要設支架。現場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廢料等應該及時清理。木板上的釘子應該拔掉或打彎。

          第十七條 危害工人健康的顏料和其他有害物質,應該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專用房舍內,并嚴加保管。瀝青應該存放在不受陽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場所。

          第四章 高空作業腳手架

          第十八條 木桿應該以剝皮杉木和其他各種堅韌的硬木為標準,楊木、柳木、樺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節等易折木桿,一律禁止使用。竹竿應該以四年以上的毛竹為標準,青嫩、枯黃,或者有裂紋、蟲蛀的都不許使用。

          第十九條 使用木桿做腳手架的,立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橫桿、小橫桿(排木)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桿做腳手架的,立桿大橫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七點五公分,小橫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九公分(對于小頭直徑在六個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雙桿合并使用的辦法)。

          第二十條 架子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大橫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二公尺,木腳手的立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五公分,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腳手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三公尺,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零點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條 架子必須設斜拉桿和支桿,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無法頂支桿的時候,架子要同建筑物連接牢固,立桿和支桿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應該視土壤性質決定,在埋入桿子的時候,要先將土坑夯實,如果是竹竿,必須在基坑內墊以磚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無法挖坑的時候,必須綁掃地桿子 。

          第二十二條 凡是搭設高達十公尺以上的竹腳手架,要在立桿旁加設頂撐或者使用雙行立桿,竹腳手的小橫桿,它的兩頭伸出大橫桿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桿和立桿的交叉處都要綁牢。

          第二十三條 搭架子應采取堅韌的麻繩、綜繩、草繩、鐵絲或者篾條切實扎綁,并且要經常檢查。

          第二十四條 斜道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條的間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彎平臺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條 腳手板必須使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紋、破裂、和大橫透節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編制的竹腳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絲必須擰緊。

          第二十六條 腳手板和斜道板要鋪滿于架子的橫桿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腳手架的工作面外側,應該設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并且要加設一公尺高的防護欄桿。

          第二十七條 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過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架子應該適當地加固。

          第二十八條 懸吊式腳手架應該以堅固的材料構成,腳手板間不能有間隙,并且應該設防護欄桿,吊架挑梁應該插在墻壁的牢固部分,嚴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應該墊入五公分厚的墊木。

          第二十九條 吊架所用的鋼絲繩,它的粗細應該按照負荷量決定。升降用的卷揚機或用滑車,應該合于吊架的計算荷量,并且要設雙重制動閘。

          第三十條 安裝管式金屬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各個管子的聯接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和移動。

          第三十一條 金屬腳手架的立桿,必須垂直地穩放在墊木上,在安裝墊木前要將地面夯實、墊平。

          第三十二條 安裝金屬腳手架的地點,如果有電氣配線的設備,在安裝和使用金屬腳手架期間,應該將它斷電和拆除。

          第三十三條 里腳手架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墻的三十公分。砌墻高達四公尺的時候,要在墻外安設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墻身每砌高四公尺,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應隨墻身提高。

          第三十四條 里腳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堅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墻外部分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所鋪腳手板不能有間隙,并且要設有防護欄桿和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

          第三十五條 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單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零點六公尺,雙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應該設防滑木條,凡是超過三公尺的跳板,必須設支撐。第三十六條 梯子必須堅實,不得缺層,梯階的間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三十七條 兩梯連接使用的時候,在連接處要用金屬卡子卡牢,或者用鐵絲綁牢,必要的時候可設支撐加固。

          第三十八條 梯子要搭在堅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應該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為適宜。

          第三十九條 凡是承載機械的或者超過十五公尺高的腳手架必須先經設計,并且經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才可以搭設。

          第四十條 腳手架要經施工負責人檢查驗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間應該經常檢查。

          第五章 高空作業土石方工程

          第四十一條 進行土方工程前,應該做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和地下設備(如瓦斯管道、電纜、自來水管等)的調查和勘查工作。

          第四十二條 挖掘基坑的時候,如果發現有不能辨認的物品,應該立即報告上級處理,嚴禁隨意敲擊或者玩弄。

          第四十三條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時候,應該視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條 挖掘土方應該從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并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第四十五條 挖掘基坑的時候,應該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質疏松和較寬、腳深的溝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撐辦法,必須按照特定的設計進行支撐。挖出泥土的堆放處所和在坑邊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離坑邊零點八公尺,高度不能超過一點五公尺,對基坑、井坑的邊坡或者固壁支架應該隨時檢查(特別是雨后和解凍時期),如果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或者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該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十六條 拆除固壁支架的時候,因該按照回填順序,從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換支撐時,應該先裝上新的,再拆下舊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撐的時候,必須由工程技術人員在場指導。

          第四十七條 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出信號,挖土的時候,在挖土機挺桿旋動范圍內,不許進行其它工作。裝土的時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裝土車上。

          第四十八條 在有支撐的溝坑中,使用機械挖土,必須注意不使機械碰壞支撐。在溝坑邊使用機械工作的時候,應該詳細檢查計算坑內支撐強度,必要的時候另行加強支撐。

          第六章 高空作業機電設備和安裝

          第四十九條 工地內加設的臨時電線。必須按廠《臨時線路接用管理制度》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的帶電導體應該安裝于碰不著的場所或者設置安全遮攔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第五十條 電氣設備和裝置的金屬部分,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五十一條 電線和電源相接的時候,應該設開關和插銷,不許隨便搭掛,露天的開關應該裝在特制的箱匣內上鎖,有專人負責。

          第五十二條 行燈的電壓不能超過三十六伏特,在金屬容器內或者潮濕處所工作的時候,行燈電壓不能超過十二伏特。

          第五十三條 電焊工作物和金屬工作臺同大地相隔的時候,都要有保護性接地。

          第五十四條 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如果電線必須保留,應該將電源切斷,并且將線頭絕緣。

          第五十五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都必須符合規格,并且應該進行定期試驗和檢修。修理的時候,要先切斷電源,如果必須帶電工作,應該有確保安全的措施。

          第五十六條 各種氣瓶在存放和使用時,要距離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陽光下暴曬,搬動的時候不能碰撞。

          第五十七條 氧氣瓶要有瓶蓋,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該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氣瓶同放一處。

          第五十八條 乙炔氣瓶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并且要距離明火十公尺。

          第五十九條 焊接場所應該保持通風良好。進行電焊、電割和氣焊、氣割工作前,應該清除工作物和焊接處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處所采用保護措施。

          第六十條 風動工具的氣閥,必須不漏氣和易于開閉。風動工具在使用中不能進行調整和更換零件。

          第六十一條 一切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放置移動式機器的時候,應該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動和傾倒。

          第六十二條 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聯軸接、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六十三條 機器的轉動摩檫部分,可設置自動加油裝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長嘴注油器,難于加油的,應該停車注油。

          第六十四條 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輔助起重工具,都要標明最大負荷量,起重和牽引機械并且要標明安全速度。

          第六十五條 各式起重機應該根據需要安設過卷揚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聯鎖開關等安全裝置,懸臂起重機應該有起重量指示器、軌道臂式起重機,必須安有夾軌鉗。

          第六十六條 起重機在使用前要經過試車,試車前應該注意檢查掛鉤、鋼絲繩、齒輪和電氣部分等,使用的時候應該設專人指揮,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懸空的時候,駕駛人員不能離場。

          第六十七條 傳送帶的起卸處應該裝設專用平臺,禁止用手在帶上直接卸去材料。傳送機運轉時,禁止用手清理卷輪、滑車和傳送帶上的附著物。

          第六十八條 機械設備和工具要定期檢修,如果損壞,應該立即修理。

          第六十九條 安裝機械的時候,不許將機械的拉線綁在腳手架上,沒有經過技術負責人的批準,不準用腳手架作滑車和起重機的支架。

          第七十條 擦洗和修理機械的時候,應該采取措施以防止機械傳動部分因受電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轉動。擦洗機器不能使用含鉛的汽油。

          第七十一條 安裝、拆洗、試運和修理機器的時候,應該對各種轉動部分采取臨時性的防護措施,一切和工作無關的人員都不許接近。

          第七十二條 各種機電設備都應該由經過訓練和考試合格的電工專職人員操縱、裝拆和檢修。

          第七章 高空作業拆除工程

          第七十三條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對建筑物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并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廠主管領導和總工程師批準后,才可以動工,較簡單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四條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七十五條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員的統一領導和經常監督下進行。

          第七十六條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管道、水道、供熱設備等干線通該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者遷移。

          第七十七條 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同時,應該在腳手架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部分上操作。

          第七十八條 拆除建筑物,應該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發生坍塌。

          第七十九條 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十條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采取推倒方法的時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 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

         。ǘ 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

         。ㄈ 建筑物推倒前,應該發出信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安全地帶后,才能進行。

          第八十一條 用爆破方法拆毀建筑物的時候,應該有工作技術人員、編制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施工負責人批準后嚴格按規定執行,用爆破方法拆毀建筑物部分結構的時候,應該保證其他結構部分良好狀態。爆破后,如果發現保留的結構部分有危險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八十二條 拆除建筑物的時候,樓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發生危險。

          第八十三條 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流下,拆下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繩或著起重機械及時吊下或者運走,禁止向下拋擲。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別堆放于一定處所。

          第八章 附則

          第八十四條 修、建施工現場還必須嚴格執行修建施工安全規程。

          第八十五條 各種建筑、木工以及移動電器等設備(工具),還必須遵守本設備(工具)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12

          1、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于高空作業。所有高空作業者,不論什么工種,進行作業的時間、地點,也不論專業或臨時,均應執行本制度。

          2、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癥、恐高癥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

          3、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露天高空作業:

          3.1閃電、打雷、暴雨;

          3.2六級以上大風;

          3.3鋼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業可能發生危險的其他情況。

          當上述情況過后,必須經公司安全員和有關技術人員檢查各種作業設備,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恢復作業。

          4、高空作業現場,應劃出危險禁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5、凡經常進行高空作業的工作,應配備工具袋,高空作業使用的小型工具,均應裝入工具袋內,不準在鋼管上或腳手架上亂放工具。

          6、登高作業前,應仔細檢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拒絕登高作業。

          7、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般應高掛低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進行作業。

          8、電焊工在兩米以上高空進行焊接時,必須找適當位置掛好安全帶。確實無處掛安全帶,又無其他方法解決掛安全帶時,則應做好其他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操作。

          9、進行高空焊接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還要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事故。

          10、電焊工所用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用隨取。用剩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內或找適當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畢后一同帶下。

          11、高空作業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上往高空拋物件,應使用繩索、吊籃、高架車或吊車等傳遞物件。特殊情況下,如果必須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時,地面應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設備。

          12、高空作業所用小型機具(如葫蘆、千斤頂等)應找適當位置放好,并用繩索、鐵絲捆綁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應站在跳板的端頭,同一跳板上站立作業人員不能超過2人。

          14、應盡量避免上、下層同時進行作業。如無法避免時,上下層之間必須設專用防護棚或其他隔離措施,上層不準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則,應保證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進行工作。

          15、高空作業區的沿口、洞孔處,應設置護欄和標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業區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或其他雜物,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區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進行清洗工作時,應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確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對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損壞。

          18、嚴禁在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嚴禁在高空作業區睡覺。

          19、高空作業車在使用時必須使支撐臂有有效支撐點,并保證高空作業車水平(觀察車體水平儀確定)。風速高于10米時禁止使用高空作業車。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13

          大多數舊的建筑物沒有為空調器的安放預留位置,也沒有為空調器安裝工人預留著力點;國家未強制規定新建的商品房應預留空調器安裝位置,造成空調器安裝位置的設計不統一、不合理,存在離陽臺較遠,預留空間狹小等現象,使得空調器安裝和維修高處作業人員只能懸空作業,工作難度大,安全隱患突出。

          1.現場作業安全隱患大

          空調器安裝和維修存在季節性,空調器安裝和維修工人以散工為主,成型和有規模的安裝維修企業不多,部分企業主體責任制未落實到位,再加上國家沒有相關的安全規范,企業“重業績,輕管理”的問題日益凸顯,宣傳培訓跟不上,為作業人員提供的防護裝備不齊全,甚至不提供相應的防護裝備,空調器安裝和維修工人防護意識淡薄,缺乏系統的個體防墜落知識。由于空調器安裝施工條件特殊,工人缺乏風險評估的技能,在空調器室外機安裝位置附近難以找到安全有效的掛點,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增加了墜落風險。

          2.最新的高處作業安全規范

          香港、東南亞、歐洲等先進地區與國家的高處作業防墜落技術與標準體系已經成熟,對空調器安裝和維護高處作業的具體進程與安全技術規范有嚴格的規定,空調器安裝維修傷亡事故很少。

          GB/T 3608—20xx高處作業分級、GB 6095—20xx 安全帶、GB/T 6096-20xx 安全帶檢測方法、GB 17790-20xx家用和類似用途空調器安裝規范、SB/T 10543-20xx房間空氣調節器拆解清洗維護規范、SB/T 10542-20xx房間空氣調節器拆裝服務質量檢驗規范、SB/T 10480-20xx家用空氣調節器拆裝和維修服務的技術規范等一批新的高處作業和空調器標準已經頒布實施,為廣東省空調安裝高處作業提供了新鮮的血液,也體現了國家對于高處作業安全規范的重視。

          3.項目的意義

          本規范將對空調器安裝、維修以及拆除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和執行標準,通過對全省范圍內的調研,查找出地域環境、安裝條件、技術層次以及作業管理等因素對空調器高處作業造成的不同影響,更好地適應全省空調安裝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需求,將大大減少高空墜落事故的發生,并成為全國各大城市同類作業安全防護的示范點。

          4.調研情況

          1)空調器的安裝位置先天不足

          大多數建筑物上沒有為空調器的安放預留位置,也沒有為空調器安裝工人預留著力點;或者,空調器安裝位置的設計不統一、不合理,存在離陽臺較遠,預留空間狹小等現象,使得空調器安裝和維修高處作業人員只能懸空作業,工作難度大,安全隱患突出。

          2)企業、用戶的不合理要求

          首先企業按照用戶要求,安排員工必須完成當天的安裝或維修任務,而沒有考慮到實際的難度,員工為了完成任務,往往會忽略安全問題;另一方面,有些用戶的需求心理極強,不顧安裝和維修的困難,要求公司無條件滿足,甚至要求在夜晚進行作業,增加了作業的風險。

          3) 掛點選擇的問題

          安裝和維修空調器時由于條件的限制難以找到安全有效的掛點,現場作業人員一般采用打洞繞繩、綁消防栓、綁防盜門、綁樓梯的.扶手、綁安裝支架等方式,甚至是采取人拉安全繩的辦法作業,以上作業方式均屬不正確操作,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極易引起高處墜落事故,企業自身也意識到掛點選擇的不規范性,所以迫切希望解決掛點問題,調研中,我們對企業進行門窗固定器的演示后,企業認為這種設備非常實用,同時能夠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

          4)防墜落裝備不齊全、使用不規范

          大多數空調安裝隊伍配備的防墜落裝備不齊全,使用不規范,給空調高處作業帶來了極大的安全問題。如,安全繩的使用不符合要求,為了調節長度,很多情況下將安全繩打結,或將安全繩當作工作繩來使用,用來捆綁空調器機;部分安裝隊伍仍使用單腰式安全帶從事高處承重作業,或將全身式安全帶的腿帶拆御下來使用,發生墜落時容易出現懸吊死亡事故。

          5)防墜落裝備的管理和維護不規范

          防墜落裝備一般由個人進行管理,公司沒有專門針對工人的勞動防護用品設立管理機構,沒有進行年檢,設備陳舊,僅憑經驗來判斷或有明顯的破損痕跡才停止使用,部分企業為降低成本,在防護用品方面的資金投入較少,甚至為作業人員配發不合格產品。

          6)有選擇性地使用安全帽

          當出現交叉作業或有撞擊、砸傷的可能性時,宜佩戴安全帽;如作業空間有限,為方便作業則可有選擇性地使用安全帽。

          7)工作鞋的使用受到限制

          從事空調高處作業時,部分客戶要求穿拖鞋入屋,或者是在工作鞋上帶套和赤腳作業,沒有優先考慮作業人員的安全,工作鞋未發揮作用。

          8)企業缺乏安全規程

          一些空調安裝隊伍缺乏安全規程文件,主要依靠口頭傳授安裝操作,不能有效的指導工人,同時廣東省缺乏相應的空調安裝標準,缺乏安全操作和安全防護的正確指導,宣傳培訓工作不到位,導致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薄弱,不愿意配套防護用品或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5.標準內容說明

          5.1.本地方技術規范主要包含了三方面的內容:安全管理規定、作業安全要求和作業安全保護、安裝操作用具的維護。

          5.2.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負責人和空調器高處從業人員的管理要求。

          5.3.作業安全要求主要針對空調器安裝和維修高處作業的具體進程,規定了安全作業的環境條件、安全操作的注意事項等。

          5.4.作業安全防護主要是指防墜落系統以及防墜落方案的配備使用,同時包括其他一些防護用品的操作使用注意事項。

          5.5.安裝操作用具的維護介紹了作業過程中的用具的檢查、清潔、維護和儲存。

          5.6.附錄A介紹了掛點裝置的種類,附錄B介紹了個體防墜落方案。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14

          (一)在高空作業應有保證安全的設施,如腳手架,梯子、繩子等,必要時應設安全網。

          遇有惡劣天氣(如風力在六級以上或暴風雨雪)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高空作業。

          (二)在離地面3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帶、安全繩和安全帽,并在每次作業前詳細檢查。

          (三)禁止雙層垂直作業(有隔離設施的除外)。高空作業時,一根安全繩只限一人使用,安全繩要栓綁在可靠物上。一根安全樁只能栓一安全繩。安全樁打入地面的垂直深度,土質山坡不少于1m,石質山坡不少于0.5m,必要時適當加深;安全樁距邊坡邊緣的距離不得少于3m。安全繩直徑應不小于25mm,安全帶繩直徑應不小于16mm。在安全樁上栓好后的剩余繩頭應不少于1m,不長于3m。使用安全繩左右移動距離不得大于繩長的.1/5,亦不得超過5m。必要時應加打護樁或派人看守,防止因安全樁松動發生事故。

          (四)登山作業人員應穿防滑鞋,扎好袖口,褲口,以免拌倒跌傷。

          (五)高空作業所用材料應堆放穩妥,所用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防止墜落傷人。非指定工作人員,不準攀登腳手架。起重架和繩索不準隨同吊裝物上下。

          (六)高空作業人員工作前不準飲酒。凡患有間發性癲病,高血壓,心臟病、神經衰弱和惡性貧血等癥的人不得擔任高空和陡坡作業。

          (七)經常上山下河所通過的陡坡和路滑處所應做成臺階,必要時應設置欄桿,臨時通過的陡坡和路滑處所應打安全樁并栓上安全繩。

          (八)施工現場中的腳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運輸道,都應隨時清掃,如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15

          1、高處作業的定義:gb3609-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的要求:高處作業必須堅持“先防護、后施工,無防護、不施工”的原則。

         。1)高處作業要設置安全標志,掛安全網,并逐級作好安全技術交底。

         。2)高處作業時,每年要進行一次體格檢查,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病、癲癇病等不適合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可安排從事此類工作,嚴禁酒后作業。

         。3)高處作業時,要衣著靈便,但決不可赤膊裸身。腳下要穿軟底防滑鞋,決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

         。4)高處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5)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及時報告并立即處理解決,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不得毀損或擅自移動和拆除。確因施工需要而暫時拆除或移動的要報經項目安檢部門同意后才能動手拆移,并在工作完畢后即行復原。

         。6)遇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7)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嚴禁在一個物件上拴掛幾根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拴幾個人;臨邊作業要設置防護圍欄和安全網;懸空作業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8)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得置放在臨邊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礙通行和裝卸,對于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設置在建筑結構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載力不應小于1.1kn。

          (10)移動式梯子的梯腳底應堅實,梯子上端應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鉸鏈必須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兩人同時作業。

          (11)高處作業不易上下重疊。確需在高處上下重疊作業時,應在上下兩層中間用密鋪棚板隔離或采用其他隔離設施。

         。12)高處作業遇有架空輸電線路時,應與電線路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當保持安全距離有困難時,要停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3、安全網、安全帽與安全帶

          (1)安全網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強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較強,此外還應有一定的耐氣候性能,受潮濕后起強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張安全網所有網繩都要采用一種材料,禁止使用材料為丙綸的安全網。

          安全網必須經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網的搭設

          本工程主體結構高9米,采用雙排腳手架,施工采用雙排結構腳手架的里側應用立網封閉。立網的形式及規格見施工方案。

          立網與架體連接應使用綁繩逐點綁扎,不得跳綁、漏綁。

         。3)安全網的拆除

          安全網的拆除應在施工全部完成,作業全部停止后,經項目安全主管安全的經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過程中要有專人監護。

          拆除的順序,應自上而下的依次進行,下方應設警戒區,并設“禁止通行”等安全標志。

         。4)安全網的檢查與管理

          使用前的檢查:安全網搭設完畢后,須經安檢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過程中的檢查:在施工過程中每兩周或一月做一次檢查。如某一安全網受到較大沖擊后立即檢查,每隔3個月按批號對試驗繩進行強力試驗一次,并做好試驗記錄。每年還應做抽樣沖擊試驗一次。

          安全網應由專人負責購置、保管、發放和收存,網體在入庫及庫存時,要查驗網上在兩個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標牌。嚴禁采購使用無產品說明書或無質量檢驗合格證書的'安全網,且必須有建設安檢站頒發的使用許可證。

          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備專人負責保養安全網,并及時作檢查和維修。網內的墜落物經常清理,保持網體干凈,還要避免大量焊渣的其他火星掉入網內。當網體受到化學品的污染或網繩嵌入粗紗;蚱渌赡芤鹉p的異物時,即須進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使用后拆下的網,要有安檢部門作全面檢查簽定合格使用的證明,方可入庫存放或重新使用。

          安全網在搬運中不可使用鐵鉤帶刺的工具,以防損傷安全網。

         。5)安全帽

          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正確佩帶安全帽。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

          安全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2911-91《安全帽》的規定。

          戴安全帽高度為:帽箍底邊至人頭頂端的垂直距離為9~90mm,安全帽抵抗沖擊的能力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要正確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一般為4~5cm)。

          購買安全帽,必須檢查是否具有產品檢驗合格證,不準購買和使用不合格品。

         。6)安全帶

          安全帶應符合國家標準gb6095-90《安全帶》規定的構造形式、材料、技術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使用時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繩子不能打結,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當發現有異常時要立即更換,換新繩時要加繩套,使用3cm以上的繩要加緩沖器。

          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接觸高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使用兩年后要做抽檢,抽驗過的樣帶要換新繩。安全帶的檢驗應按gb6095-95《安全帶檢驗方法》進行,不得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產品。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 篇16

          1.高空作業班組領班需填寫《高空作業審批表》,內容包括高空作業內容、安全措施和現場負責人等項目,交工程總監/經理審批。

          2.工程高空作業管理一般由工程總監/經理負責管理,工程總監/經理接到《高空作業審批表》后,認真審查,必要時可到現場查看,如因審批把關不嚴造成事故,工程總監/經理負有責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業可由項目主管代工程總監/經理行使高空作業管理權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業,必須由值班經理或工程總監/經理負責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況之一,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1)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美尼耳氏綜合癥、嚴重貧血、關節炎、恐高癥、視力障礙等不宜登高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2)沒有《高空作業審批表》或《高空作業審批表》沒有通過,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3)惡劣天氣情況下,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4)安全措施不到位,無安全器械,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6)高空作業環境惡劣、無防護措施和設施,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5.高空作業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帶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過兩米,必須有人輔助;

          (4)作業面不得存在垂直同時作業;

          (5)高空作業所需工具、物品必須有專用工具傳遞,不得拋擲;

          (6)高空作業下方為禁戒區域,人員進入必須佩戴安全帽。

        【建筑工程高空作業安全施工監理措施】相關文章:

        監理安全要點及措施06-30

        現場施工監理常見問題及措施03-04

        什么是施工安全監理03-22

        建筑工程夏季高溫天氣的施工措施03-19

        施工項目安全管理措施(精選)05-29

        隧道安全施工措施及要求03-04

        瀝青砼路面工程施工監理措施方案12-29

        建筑施工安全監理要點03-07

        施工安全管理的原則和措施10-18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