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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試題
為了幫助考生們更順利地通過監理工程師考試,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關于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試題,歡迎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案例分析一
【背景材料】
某監理單位,資質等級為丙級,有正式在職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6人,其中3人有中級職稱,其余為初級職稱或無職稱者。該監理單位通過熟人關系取得一幢26層綜合大樓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監理任務。該工程建設項目預算造價為2億元人民幣。雙方所簽監理合同中規定,建設單位支付監理人報酬為80萬元人民幣。此外,建設單位還以本單位工程部人員參加監理進行合作監理為由,使監理單位又給建設單位回扣人民幣10萬元。在監理過程中,由于監理單位給被監理方提供方便,監理單位接受被監理方生活補貼費6萬元人民幣。
【問題】
1.該監理單位本身及其行為有哪些違反國家規定?
2.上述違反國家規定的監理應受到什么處罰?
【參考答案】
1.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有:
(1)該監理單位的存在本身就不符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的規定。因為:
1)該監理單位無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人員作單位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
2)該單位中的監理工程師人數不足。
(2)該監理單位為越級承接監理業務,違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的規定。
該監理單位按丙級資質標準只能承接l6層以下的民用工程。
(3)監理收費違反《關于發布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中的收費標準。通知中規定,工程預算2億元應收預算額的0.8%~l.2%。按規定下限計,應是160萬元人民幣,但該監理單位只收80萬元人民幣,僅占0.5%。這屬于一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它將擾亂監理市場,應予制止。
(4)以合作監理為由,給建設單位回扣亦屬不正當經營行為,違反國家規定。并且所謂的合作監理是指監理單位之間的合作,并非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合作。
(5)給被監理方提供方便,并接受其生活補貼費,這屬于徇私作弊
行為。因此,有可能損害委托人的利益,也是違反國家規定的。
2.上述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的規定,由資質管理部門根據情節,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降低資質等級、停業整頓直至收繳《監理申請批準書》或者《監理許可證書》、《資質等級證書》的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主要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案例分析二
【背景材料】
2003年11月12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這對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起到了很大作用。
【問題】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哪些工程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要求施工單位建立的規章制度有哪些?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的依據是什么?
【參考答案】
1.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的工程有: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危險性較大的其他工程。
2.施工單位應建立的規章制度有: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安全生產操作流程。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的依據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案例分析三
【背景材料】
某市高等專科學校由于在校學生的增加,決定建設一座學生宿舍樓,通過招標,該高等?茖W校選擇了A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并委托某監理單位實施施工階段的監理任務,也簽訂了委托監理合同。
2003年3月15日,監理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2003年3月16日收到申請書,認為符合條件,于2003年4月10日頒發了施工許可證。因施工圖設計出現問題,一直未開工,于是辦理了延期開工申請,直到2003年8月10日才開工。
施工中A施工單位將部分工程分包給施工單位。
施工現場存在許多電力管線,監理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要辦理有關申請批準手續。
【問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具備哪些條件才可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2.施工許可證的申請和頒發過程有何不妥之處?請說明理由。2003年8月10 E1開工是否需重新辦理施工許可證?為什么?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分包工程做了哪些禁止性規定?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簡述建設單位在什么情形下需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參考答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是:
(1)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施工許可證的申請和頒發過程中的不妥之處是:
(1)監理單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理由:由建設單位申請。
(2)2003年4月10日頒發施工許可證。
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3)2003年8月10日開工不需重新辦理施工許可證。
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應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準手續,本案例中的延遲開工未超過6個月。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分包工程所規定的禁止性行為有:
(1)禁止將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
(2)禁止承包單位將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禁止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
(4)禁止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
(5)禁止分包單位將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1)需要臨時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5)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其他情形。
案例分析四
【背景材料】
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問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是何時起實施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制度推行有何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委托有何規定?
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監督有何規定?
5.《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事項通知有何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范圍與職責有何規定?
7.《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的違約責任有何規定?
【參考答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是l998年3月1日起實施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制度推行的規定有:
國家推行建筑工程監理制度。
國務院可以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圍。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委托的規定有:
實行監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托監理合同。
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監督的規定有:
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改正。
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5.《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事項通知的規定有:
實施建筑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筑施工企業。
6.《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范圍與職責的規定有: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
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7.《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于監理的違約責任的規定有:
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案例分析五
背景材料
某建設單位(甲方)與某施工單位(乙方)訂立了某工程項目的施工合同。合同規定:采用單價合同,每一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增減風險系數為10%,合同工期25天,工期每提前1天獎勵3000元每拖后1天罰款5000元。乙方在開工前及時提交了施工網絡進度計劃如圖6-11所示,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準。
工程施工中發生如下幾項事件:
事件1:因甲方提供的電源出故障造成施工現場停電,使工作A和工作B的工效降低,作業時間分別拖延2天和1天;多用人工8個和10個工日;租賃的工作A的需用電的施工機械每天租賃費為560元,工作B的需用電的自有機械每天折舊費280元。
事件2:為保證施工質量,乙方在施工中將工作C原設計尺寸擴大,增加工程量16,該工作綜合單價為87元/m3,作業時間增加2天。
事件3:因設計變更,工作E工程量由300m3增至360 m3,該工作原綜合單價為65元/m3,經協商調整單價為58 元/m3.
事件4:鑒于該工作工期較緊,經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工作G和工作I作業過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使這兩項工作作業時間均縮短了2天,該兩項加快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費分別為2000元、2500元。
其余各項工作實際作業時間和費用均與原計劃相符。
問題
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說明其原因。
答案: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因為提供可靠電源是甲方的責任。
事件2: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因為保證工程質量是乙方的責任,其措施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事件3: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因為設計變更是甲方的責任,且工作E的工程量增加了60 m3,超過了工程量風險系數10%的約定。
事件4: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因為加快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費應由乙方承擔,因加快施工而工期提前應按工期獎勵處理。
2.每項事件的工期補償是多少?總工期補償多少天?
答案:事件1:工期補償1天,因為工作B在關鍵線路上其作業時間拖延的1天影響了工期;但工作A不在關鍵線路上其作業時間拖延的2天,沒有超過其總時差,不影響工期。
事件2:工期補償為0天。
事件3:工期補償為0天,因工作E不是關鍵工作,增加工程量后作業時間增加(360-300)m3/(300m3/5天)=1天,不影響工期。
事件4:工期補償0天。采取加快施工措施后使工期提前按工期提前獎勵處理。該工程工期提前3天。因工作G是關鍵工作,采取加快施工后工期提前2天,工作I亦為關鍵工作,采取加快施工后雖然該工作作業時間縮短2天,但受工作H時差的約束,工期僅提前1天。
總計工期補償:1天+0天+0天+0天=1天。
3.假設人工工日單價為25元/工日,應由甲方補償的人工窩工和降效費12元/工日,管理費、利潤等不予補償。試計算甲方應給予乙方的費用總額為多少。
答案: 事件1;人工費補償:(8+10)工日×12元/工日=216元
機械費補償:2臺班× 560元/臺班+1臺班× 280元/臺班=1400元
事件2:按原單位結算的工程量:300m3 ×(1+10%)=330m3
按新單價結算的工程量:360m3-330m3=30m3
結算價:330m3× 65元/m3+30m3×58 元/m3=23190元
事件3:工期提前獎勵:3天× 3000元/天=9000元
合計費用總額為:216元+1400元+23190元+9000元=33806元。
案例分析六
背景材料
通過檢查分析,如果發現原有進度計劃已不能適應實際情況時,為了確保進度控制目標的實現或需要確定新的計劃目標,就必須對原有進度計劃調整,以形成新的進度計劃,作為進度控制的新依據。
問題
1.施工進度計劃調整的具體方法有哪兩種?
答案:一是通過縮短某些工作的持續時間來縮短工期;二是通過改變某些工作間的邏輯關系來縮短工期。
2.通過縮短網絡計劃中關鍵線路上工作的持續時間來縮短工期的具體措施有哪幾種?具體做法是什么?
答案:具體措施包括以下幾項。
(1)組織措施。組織措施分以下幾種:①增加工作面,組織更多的施工隊伍(;②增加每天的施工時間(如采用三班制等);③增加勞動力和機械的數量。
(2)技術措施。技術措施分為以下幾種:①改進施工工藝和施工技術,縮短工藝技術間歇時間;②采用更先進的施工方法,以減少施工過程的數量(如將現澆框架方案改為預制裝配方案)(1分);③采用更先進的施工機械。
(3)經濟措施。經濟措施分為以下幾種:①實行包干獎勵;②提高獎金數額;③對所采用的技術措施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4)其他配套措施。具體內容包括:①改善外部配件條件;②改善勞動條;③實施強有力的調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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