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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提交資料預審的通知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5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提交資料預審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考生):
2015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11月17日公布,考生請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專欄”進行成績查詢。目前我市尚未收到國家下發的合格標準,為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5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審的通知》(粵人考函〔2015〕110號)要求,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提前受理報考資料并復核。
一、2015年價格鑒證師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
二、如您全部科目成績已達到合格標準分數線,請按照廣州考試信息網通知,提交考后復核資料,具體要求如下:
(一)考后復核的時間: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址: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一)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二)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三)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2)。
(四)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五)符合報考條件中“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考試,取得初級資格”的考生須提交相關初級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六)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交相關中級資格證書和聘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須提交相關中級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七)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八)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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