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建筑設計中問題分析
建筑設計中總平面圖設計、建筑說明、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建筑構件有關深度設計及強制性條文等內容設計中較為常見的問題,下面是YJBYS小編整理的常見的建筑設計中問題分析,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總平面布置圖
送審的施工圖文件中,總平面布置圖基本上都有,但表達深度差別較大,大部分工程只做到平面定位圖,不符合《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有關要求。主要問題有:
1、總平面圖要有一定的范圍。只有用地范圍不夠,要有場地四鄰原有規劃的道路、建筑物、構筑物,多數施工圖只有用地范圍內的布置圖。
2、保留原地形和地物。場地測量坐標網及測量標高,包括場地四鄰的測量坐標(或定位尺寸),有些工程的總圖設計往往無保留。
3、豎向設計。往往只有標注建筑物的±0.000設計標高的相對場地的測量標高數值,有的只有標注室內外高差數而已。結果是:
(1)豎向設計標高不符合規劃部門的控制標高。
(2)場地內與場地外圍的城市道路標高不銜接,不合理。
(3)場地及其道路的標高不利于排水。
(4)場地內道路無設計標高,特別是交接處、建筑物的入口處,也無標注道路坡長、坡向、坡度以及地面的關鍵性標高,也無路面的設計斷面。
4、沒土方工程平衡設計。盲目的豎向設計,往往會帶來不必要的挖方或填方,增加造價,造成經濟損失。
5、總圖設計沒有必要的詳圖設計。比如道路橫斷面、路面結構,反映管線上下、左右尺寸關系的剖面圖,以及擋土墻、護坡排水溝、廣場、活動場地、停車場、花壇綠地等詳圖,場地的排水、場地內道路與城市道路的關系,給施工帶來困難,也無法保證總圖的合理性。
6、消防車道寬度不滿足消防要求。消防車道距離高層建筑外墻小于 5米 ,不滿足消防登高面要求。
二、建筑設計說明部分
1、裝飾做法光是文字說明表達不完整。最好是有各種材料做法一覽表+各部位裝修材料一覽表方能完整地表達清楚,少數能做到,多數工程還只是文字說明?傉f明中占地面積一般都缺標注。
2、門窗表。一般都有,但關鍵對一些組合窗,非標準窗表示不清楚,對組合窗及非標窗,應畫出立面圖,并應把拼接件選擇、固定件、窗扇的大小、開啟方式等內容標注清楚,如組合窗面積過大,請注明要經有資質的門窗生產廠家設計方可,還有就是對門窗性能,如防火、隔聲、抗風壓、保溫、空氣滲透、雨水滲透等技術要求應加以說明。比如建筑物1-6層和七層及七層以上對門窗氣密性要求不一樣(1-6層為3級,七層及以上為4級)。
3、防火設計說明普遍存在問題。按《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要求每層建筑平面中要注明防火分區面積和分區分隔位置示意圖,宜單獨成圖,如為一個防火分區,可不注防火分區面積。
4、有關“夏熱冬冷地區”節能設計的說明,也普遍存在問題(居住建筑的節能設計):
(1)外窗,特別東西窗缺保溫隔熱措施。
(2)導熱系數的主體部位值與平均值概念不清,把建筑主體部位的K值作為平均K值說明。
(3)缺節能設計計算書及節能設計審查文件,造成節能設計不經濟。
5、幕墻工程。(包括玻璃幕墻、金屬幕墻、石材幕墻等)及特殊的屋面工程,與其它特殊構造,對其設計、制作、安裝等技術要求未加說明。
6、缺電梯(自動扶梯),選擇及性能說明包括(功能、載重量、速度、停站數、提升高度等等)。
7、墻體預留孔及樓板預留孔,管道井樓層的封堵方式等未說明。
8、屋面防水等級未說明,或屋面具體做法不符合相應的防水等級要求。常見問題為:把屋面砼結構層作為一道防水設防,或卷材厚度不符合相應防水等級要求。
9、有關民用建筑,建筑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未說明。這一點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工程室內環境質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建辦質(2002)17號)文件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都有了明確規定,應加以說明。
三、建筑平面圖
底層平面常見的.問題有:
(1)缺指北針
(2)缺剖面圖在底層平面圖上的位置表示
(3)缺散水坡在底層平面圖上的表示
(4)缺標準墻斗或柱網細部尺寸
(5)缺標注承重墻、非承重墻上墻厚
(6)缺設變形縫的位置尺寸及其詳圖索引
(7)缺標注標高及房間名稱
(8)缺地面伸縮縫
(9)缺標注最大允許設計活荷,如有地下室那么底層平面出應標注清楚
(10)缺主要建筑設備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關做法索引,如衛生間的器具、雨水管、水池、櫥柜、洗衣機位置等
(11)缺標注電梯、自動按需分配北規格、缺樓梯上下方向及其編號和索引
(12)缺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件的位置及尺寸標注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溝、重要設備基礎、各平臺、夾層、人孔、陽臺、雨篷、臺階、坡道、散水、明溝等做法索引
(13)缺樓地面預留孔洞和通氣管道、管線豎井、煙道、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墻體預留空調機孔的位置、尺寸及標高
(14)缺標注室外標高、各層標高、屋面標高
(15)缺標準車庫的車位數的通行路線
(16)缺屋頂平面上有關女兒墻、檐口、天溝、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線)變形縫、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間、屋面上人孔、檢修梯等的詳圖索引號,及相應標高等
(17)對局部復雜的部位缺局部放大的平面圖。
四、建筑立面圖審查中的一些問題
1、立面圖與平面不一致。立面圖兩端無軸線編號,立面圖除圖名還需標比例。
2、立面圖外輪廓尺寸及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的部位。如女兒墻頂、檐口、煙囪、雨篷、陽臺、欄桿、空調隔板、臺階、坡道、花壇、勒腳、門窗、幕墻、洞口、雨水立管、粉刷分格線條等以及關鍵控制標高的柱注都應表示清楚。而多數立面圖只表示層高的標高。立面圖上應該把平面圖上、剖面圖上未能表達清楚的標高和高度均標注清楚。
3、在平面圖上未能表示清楚的窗口位置。在立面圖上也應該加以標注,但往往沒表示。
4、立面圖上裝飾材料名稱、顏色在立面圖上標注不全。特別是底層的臺階、雨篷、櫥窗細部較為復雜的未能標注。也無標注構造索引。
五、剖面圖審查中常見的問題
1、剖面位置不是選擇在層高不同、層數不同、內外空間比較復雜,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局部較復雜的建筑空間以及平面、立面表達不清楚的部位,也沒有繪制局部的剖面圖。總之剖面圖偏少。
2、剖面圖漏注墻、柱、軸線編號及相應尺寸,特別是廠房,其墻、柱、軸線之間的尺寸關系未標注清楚。
3、剖切到或可見的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位。如室外地面、底層地坑、地溝、夾層、吊頂、屋架、天窗、女兒墻、臺階、坡道、散水等及其他裝修等可見的內容沒能完整的表示。
4、高度尺寸標注不完整。一般只注外部尺寸及標高,而內部尺寸,如地溝深度、隔斷、內窗、內洞口、平臺、吊頂等平立面未能表達清楚的尺寸未表示。
5、有些節點構造詳圖索引號在平面圖上、立面圖上表示不清楚。而應在剖面圖上標注詳圖索引的,也未能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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