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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施工現場安全知識大全
安全員應該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協助制定并督促執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參與有關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和各種施工機械的安裝、使用驗收,監督和指導電器線路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最新施工現場安全知識大全,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施工前準備:
。1)、施工現場的全圍蔽,主要路段圍蔽高度≥2。5m,一般路段圍蔽高度≥2。0m;
。2)、現場施工進出口沖洗設備的設置,包括:洗車槽、沉淀池、高壓水槍;
。3)、施工現場應采取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揚塵治理方案;
。4)、圍蔽外公示“八牌一圖”、施工許可證、施工平面圖及渣土運輸許可證;
。5)、施工場地內的重大危險源應懸掛安全警示牌。
二、施工期間的安全措施:
2、基礎工程
2。1、基坑支護
。1)、坑槽、管溝開挖設置安全邊坡符合設計要求的;
。2)、基坑支護應按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放坡坡度、噴漿厚度、錨固質量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基坑邊堆置土、料具等荷載應符合基坑支護設計要求;
。4)、基坑邊沿及基坑底部應設排水溝、集水井;放坡開挖時,應對坡頂,坡面,坡腳采取降排水措施;
。5)、基坑邊應按基坑專項方案設置臨邊防護,并確保臨邊防護的穩固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2。2、基坑內上下通道
。1)、基坑內應設置供施工人員上下的專用梯道;
。2)、專用梯道應設置扶手欄桿,梯道的寬度不應小于1m,梯段兩側設踢腳板,下部設安全兜網。
2。3、“三寶、四口、五臨邊”:
2。3。1、三寶的相關要求:
2。3。1。1、安全帽佩戴要求
。1)、安全帽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并符合《安全帽》(GB2811—2007)的要求。
(2)、應正確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帶,不準使用缺襯、缺帶及破損的安全帽。
2。3。1。2、安全網使用要求
(1)、安全立網張掛必須嚴密,四周必須緊繃綁定。
(2)、安全網上不應出現混凝土、砂漿等其他污染物。
2。3。1。3、安全帶使用要求
。1)、高處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使用3m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自鎖鉤用吊繩除外)。
2。3。2、“四口”安全防護的相關要求:
“四口”是指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包括施工現場樁孔、人孔、坑槽、豎向孔洞等)、通道口。四口的安全防護必須滿足《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的要求。
2。3。2。1、樓梯口防護
(1)、樓梯欄桿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欄桿刷黃、黑相間油漆,上桿離地約1。1m;下桿離地約0。5m,立桿間距不大于2。0m;
。2)、欄桿根部設置不小于180mm寬踢腳板,踢腳板采用5cm厚膠合板或廢模板制作。
2。3。2。2、電梯井口防護
(1)、電梯井口防護:采用定型化防護門,防護高度不小于1。8m,門柵格尺寸不大于15cm,宜采用上翻式安裝;防護底部應設不低于18cm高的擋腳板;
(2)、標準層至少每兩層設置一道全封閉水平硬防護;
。3)、標準層以下架空層(或裙樓)每層均須設置一道全封閉水平硬防護。
2。3。2。3、通道口防護
。1)、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下條件時,必須搭設安全防護棚。建筑高度2至5m、防墜落半徑3m;建筑高度5至15m、防墜落半徑4m;建筑高度15至30m、防墜落半徑5m ;建筑高度大于30m、防墜落半徑6m。
(2)、主體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出入的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安全通道的防護棚寬度不少于2m,頂部雙層防護上層鋪竹夾板,下層鋪模板,兩道相距50cm,且兩側應沿欄桿架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通道設置安全標識、警示標語。
2。3。3、“五臨邊”安全防護
“五臨邊”:①基坑周邊;②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挑平臺周邊;③雨篷與挑檐邊、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④無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水箱與水塔周邊;⑤井架、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臨邊的防護必須滿足《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的要求。
。1)、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蓬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2)、首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架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3)、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4)、井架與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封隔封閉
(5)、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2。4、腳手架
2。4。1、落地式扣件鋼管腳手架
2。4。1。1、概述
落地式扣件鋼管腳手架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的相關要求。
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須單獨編制專項方案,專項方案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并經過監理審批。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屬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須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專項方案主要內容應包括:基礎處理、搭設要求、桿件間距、連墻件拉結點設置、設計計算書、施工詳圖及大樣圖安全措施等。
鋼管腳手架應選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鋼管;鋼管上嚴禁打孔,扣件、鋼管應采用有質量合格證和質量檢驗報告的產品?奂褂们斑M行質量檢查,有裂紋、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奂诼菟〝Q緊扭力矩達到65Nm時,不得發生破壞。
腳手架外側防護必須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
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持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架子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人員應經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上崗,并定期進行體檢。
2。4。1。2、基礎
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地基應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實,并設置排水溝。落地式外腳手架必須沿腳手架長度方向鋪設木枋;每根立桿下設置底座和墊板。
2。4。1。3、連墻件設置
連墻件布置最大間距注:h—步距;la—縱距。
連墻件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宜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
。2)、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設置有困難時,應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宜優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一字形、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兩步)。
對高度在24m以下的腳手架,宜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頂撐配合使用的附墻連接方式。嚴禁使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墻件。
對高度24m 以上的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墻件時可搭設拋撐。拋撐應采用通長桿件與腳手架可靠連接,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至60度之間;連接點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250mm。拋撐應在連墻件搭設后方可拆除。
2。4。1。4、剪刀撐設置
剪刀撐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6跨,且不應小于10m,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之間。
。2)、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置剪刀撐。
2。4。1。5、架體防護
(1)、腳手架外立面應滿掛密目安全網全封閉,臨街面應采取硬質防護。
。2)、腳手架要求步步滿鋪踢腳板,腳手板統一采用鋼網片,鋪設踢腳板時主筋應垂直于縱向水平桿方向,可采用對拉平鋪或者搭接,四角須用不細于18#鉛絲雙股并聯綁扎,要求綁扎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
。3)、腳手架每隔兩層且高度不超過10m設水平安全網或滿鋪腳手板,水平安全網必須兜掛至建筑物結構。
。4)、作業層外側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踏腳板。
2。4。2、懸挑式扣件鋼管腳手架
2。4。2。1、概述
懸挑式扣件鋼管腳手架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的相關要求。
搭設懸挑腳手架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須單獨編制專項方案,專項方案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架體高度20m 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屬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須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腳手架搭設必須嚴格按照方案執行,并按照規范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鋼管腳手架應選用外徑48mm 壁厚3。5mm的鋼管;鋼管上嚴禁打孔,扣件、鋼管應采用有質量合格證和質量檢驗報告的產品?奂褂们斑M行質量檢查,有裂紋、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到65Nm 時,不得發生破壞。
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持上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架子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人員應經安全技術交底,方可上崗作業,并定期進行體檢。
2。4。2。2、懸挑梁
懸挑梁采用的工字鋼不宜小于16號(h≥160mm),長度不小于3m,且懸挑與固定端長度比不大于1:1。25;斜拉鋼絲繩不小于12。5;預埋螺栓和吊環,應采用HPB300 級圓鋼,直徑不小于16;嚴禁采用HRB350級和HRB400級鋼筋。
預埋螺栓和吊環必須受力可靠,對于預埋在樓板上的螺栓,必須放置在樓板底筋以下,其錨固長度不小于20d;對于吊環,應設置在梁中部,并與梁主筋焊接,其錨固長度不小于20d。
懸挑結構預埋件混凝土齡期應不小于3天才允許搭設外架,其搭設高度不能大于1層。
工字鋼在放置立桿部位焊接高度不小于50mm、直徑不小于20mm的圓鋼以固定立桿。
因使用鋁模、大模板懸挑工字鋼伸入室內困難的,懸挑部位可采用三角形斜撐形式,水平工字鋼錨入梁和剪力墻中,槽鋼斜撐分別與預埋鐵片和工字鋼焊接。
2。5、安全用電
2。5。1、外電防護
。1)、高、低壓線路防護
(2)、變壓器(室外)防護
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
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采用TN 系統做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N 線)必須通過總漏電保護器,保護零線(PE 線)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復接地處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形成局部TN—S 接零保護系統。
每一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采用兩根及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做電氣連接。不得采用鋁導體做接地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光面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體,但應保證其電氣連接和熱穩定。
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如鋼筋加工區、,大型設備)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在TN 系統中,保護零線每一處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歐。
2。5。2、配電箱、開關箱
配電系統應設置配電柜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配電系統宜使三相負荷平衡。室內配電柜的設置應符合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偱潆娤湟韵驴稍O若干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開關箱。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5m。
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冷軋鋼板或阻燃絕緣材料制作,鋼板厚度應為1。2至2。0mm,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體表面應做防腐處理。
配電箱的電氣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 線端子板和PE 線端子板。N 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 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器連接進出線中的N 線必須通過N 線端子板連接,PE 線必須通過PE 線端子板連接。
2。5。3、現場照明
現場照明應采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對需大面積照明的場所,應采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混光用的鹵鎢燈等封閉式燈具。隧道、人防工程、高溫、有導電灰塵、比較潮濕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5m 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2。5。5、變配電裝置
。1)、配電室應靠近電源,并應設在灰塵少、潮氣少、振動小、無腐蝕介質、無易燃物及道路暢通的地方,配電室應能自然通風,并采取防止雨水侵入和動物進入的措施。
。2)、配電室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耐火等級不低于3 級,室內應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
。3)、配電室門向外開,并配鎖。配電室的照明分別設置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
2。6、施工機具
2。6。1、圓盤鋸
圓鋸的鋸及傳動部位應安裝防護罩,并設置保險檔、分料器。凡長度小于50 cm,厚度大于鋸盤半徑的木料,嚴禁使用圓鋸。破料鋸與橫截鋸不得混用。操作必須使用單向按鈕開關。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并安裝漏電保護器。掛有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牌,且驗收手續齊全。
2。6。2、平刨
平刨必須安裝護手裝置,傳動部位設防護罩,開關箱與平刨距離不超過3m;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并安裝漏電保護器。不得使用既有平刨又有圓盤鋸等多功能的木工機具。掛有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牌,且驗收手續齊全。
2。6。3、電焊機
。1)、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電焊機械的二次線長度不應大于30m。
(2)、電焊機外殼應做保護接零。
。3)、電焊機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
。4)、露天冒雨嚴禁從事電焊作業。
。5)、電焊機一次側、二次側接線處防護罩應齊全。
2。6。4、打夯機
蛙式打夯機必須使用單向開關,操作扶手要采取絕緣措施。蛙式打夯機必須兩人操作,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
2。6。5、砂輪機
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必須裝設不小于180 °的防護罩和牢固可調整的工作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或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輪。
2。6。6、翻斗車
翻斗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方向盤、制動裝置(含手制動)應靈敏可靠,料斗翻轉機構應靈敏,有保險裝置。不得違章行駛,料斗內不得乘人。
2。6。7、塔吊
。1)、塔吊基礎
塔吊基礎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必須為C35以上;為了滿足工期要求,應提高混凝土的強度,塔吊基礎混凝土必須做強度試壓,待達到90%說明書中強度時,方可進行上部結構安裝。
塔吊基礎不得積水,要有可靠的排水措施;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塔機的安裝位置和起重臂方向應便于項目完工后塔吊的拆除;塔機與周圍環境之間的關系必須符合要求。
固定支腳周圍的鋼筋數量不得減少和切斷;主筋通連支腳有困難時,允許主筋避讓,但應征得設計單位同意。
。2)、作業要求
塔吊必須取得設備產權備案證。
安拆單位必須取得起重設備安裝工程相匹配的專業承包資質等級。
起重機械產權備案證
起重機械安裝資質證書
(3)、作業前交底
塔吊安拆作業中安、拆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安全主任、專職安全員、項目監理必須旁站監督。
。4)、安裝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作業單位應當向工程所屬安監站辦理安裝(拆卸)告知手續。
(5)、驗收
塔吊的重復接地和避雷接地可以采取同一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塔吊荷載試驗包括靜載、動載、超載試驗。
塔吊塔頂高度超過30m,塔吊的塔頂、平衡臂、起重臂應設置障礙燈;塔吊起重臂根部鉸點高度超過50m,應安裝風速儀。
起重機供電電源應設總電源開關,該開關應設置在靠近起重機且地面人員易于操作的地方,開關出線端不得連接與起重機無關的電氣設備。
驗收后30天之內,使用單位應辦理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登記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6)、多塔作業
施工現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多塔作業時滿足:
、賰膳_塔吊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塔吊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吊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 的距離;
、谔幱诟呶凰醯淖畹臀恢玫牟考c低位塔吊中處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
。7)、維護保養
建筑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由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
塔吊電氣部件的定期檢查、保養
塔吊連接部件和安全保護裝置的定期檢查
。8)、頂升、附墻
塔吊加節頂升和附著必須編制專項方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總監批準后并告知相關主管部門,方可實施。
塔吊頂升過程中必須派專人負責操縱油泵;頂升千斤頂的上下擱置橫梁必須專人負責操作看管。
塔吊附著過程中禁止擅自使用非原制造廠制造的附著裝置;附著桿件與建筑物連接處必須確保強度滿足要求。
。9)、安全裝置
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10)、上人通道和休息平臺
(11)、塔吊使用過程中搭設的上人通道嚴禁與腳手架相連。
。12)、塔吊當梯子高度超過10m 時,應設置休息小平臺,第一個小平臺應不超過12。5m高度處,以后每10m內設置一個。
2。6。8、施工電梯
。1)、基礎
①施工電梯天然基礎承載力必須滿足說明書要求。
、谠O在地下室頂板和承載力達不到要求的必須編制專項加固方案。
。2)、方案學習和交底
安拆過程中,應劃出警戒區域,拆裝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項目監理必須全過程監控。
(3)、安裝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作業單位應當向工程所屬安監站辦理安裝(拆卸)告知手續。
。4)、安全防護
地面卸料口應按要求搭設防護棚,防護棚材質搭設符合要求。
施工電梯樓層卸料口于電梯籠之間的間距小于0。05m。
施工電梯的附著裝置不準與腳手架相連。
施工電梯地面圍欄高度大于1。8m。
(5)、安全保護裝置
施工電梯防斷繩限位必須采用人工復位型的,施工電梯各安全保險裝置,使用過程中必須定期檢查確保靈敏可靠。
。6)、驗收
施工電梯必須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驗收后30 天之內,使用單位應辦理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登記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施工電梯的重復接地和避雷接地可以采取同一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施工電梯供電電源應設總電源開關,該開關應設置在靠近施工電梯且地面人員易于操作的地方,開關出線端不得連接與起重機無關的電氣設備。
。7)、墜落試驗
施工電梯必須定期做墜落試驗(3個月一次),防墜器標定期為1年,有效期為5年。
。8)、維護保養
建筑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由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
施工電梯安全保護裝置電氣裝置的定期保養和檢查
施工電梯連接部件的定期保養和檢查
2。6。9、起重吊裝
。1)、吊裝作業
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接受施工技術人員的技術和安全措施交底,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塔吊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用對講機或旗語進行聯絡,如果指揮人員發出信號不明確或有險情時,司機有權拒絕起吊。
(2)、吊具的安全檢查
項目應定期組織人員對吊具的安全檢查,發現吊索、吊具有老化、斷股、撕裂等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進行報廢處理。
作業前應對吊具與索具進行檢查,確認各功能正常、完好時,再投入使用。起吊時確認重物上設置的起重吊掛連接處是否牢固可靠,吊具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過其最大安全工作載荷。作業過程中不得損壞吊重物品與吊具、索具、必要時應在吊重物品與吊具、索具間加保護襯墊。
2。7、現場防火
2。7。1、可燃材料防火
。1)、可燃材料的碼放:分類分垛堆放,垛高不超過2m,單垛體積不超過50m;
。2)、可燃材料堆場(或加工場)的滅火器配置:每100㎡不少于2具4kgABC型干粉滅火器(不足100㎡按100平方米計);
。3)、在建工程的保溫、防水、裝飾及防腐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4)、木工加工區、木材堆放區應設置嚴禁明火標志。
2。7。2易燃易爆材料防火
。1)、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儲藏在專用庫房,不得混放,并采取防火措施,庫房內通風良好,并設置嚴禁明火標志。
(2)、易燃易爆的物品庫房(或加工場):每100㎡不少于2具5kgABC型干粉滅火器(不足100㎡按100平方米計);
(3)、易燃易爆材料加工場須懸掛嚴禁明火及禁止吸煙標志。
2。7。3、現場消防
2。7。3。1、滅火設備
。1)、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查,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臨時設施區,每100m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消防設施,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品;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25m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倉庫或堆料場內,應根據滅火對象的特性分組布置酸堿、泡沫、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不應少于4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30m。
(2)、滅火器應放在離地面500mm高的紅色箱體內或懸掛于合適高度處,并在顯眼處張貼“滅火器擺放點”標志;
。3)、所有電動設備、設施及機械旁(例如:電箱、施工電梯、井架、塔吊及安裝機械設備地方等)須放置粉劑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4)、工地辦公室、主要通道處均須放置一套5kgABC型干粉滅火器;
。5)、樓層內每層的疏散通道(樓梯)附近須最少放置一套5kgABC型滅火器;如該層面積超過二百平方米,則須放置兩套5kgABC型滅火器。
。6)、每棟單體工程必須設置消防豎管,設置位置便于操作;消防豎管的管徑不應小于DN100,管道材質為鋼制;在建工程每層均應設置消防接水口和水槍、消防水帶;每棟單體工程消防加壓泵不應少于兩臺,互為備用;各結構層均應設置室內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軟管接口,接口前端應設置截止閥。接口的平面間距,多層(10 層及以下)不應大于50m,高層建筑不應大于 30m。
2。7。3。2、火警控制
。1)、手提滅火設備要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結果;
。2)、檢查儲存的材料、存量及狀況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單位(或其分包)每星期應填寫易燃及危險物品的存量報告。
。3)、施工單位在下班后檢查所有動火點、確保沒有火種留下,并簽署記錄。
2。7。3。3、疏散演習
每隔六個月必須舉行一次緊急疏散演習,使工地內所有人員熟悉逃生路線及掌握滅火設備的使用方法;逃生路線及集合地點應預先通知工地所有人員;疏散演習的日期及時間必須以備忘錄的形式通知工地所有人員;各工種負責人負責確保其下屬在演習時到達集合地點,并填寫記錄;演習后舉行會議,討論有關疏散演習事項。
2。7。4、防火安全記錄
所有有關防火安全的數據均應記錄完善以供有關人員檢查,記錄應包括如下內容:
。1)、消防通道、滅火器及設施的位置圖;
。2)、滅火設備及所需設施的數據,例如購買日期、有效日期及保養記錄;
。3)、防火訓練及火警演習的記錄;
。4)、所有表格、檢驗報告及相片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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