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家庭道德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與思考
家庭道德是協調家庭成員間以及與家庭生活密切相關的人際關系的行為規范,它涵蓋了夫妻、長幼、鄰里之間的關系,是社會主義道德體系建設的基礎,也是“以德治國”的重要內容。我國有近13億人口,80%人口在農村,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農村仍然是以家庭為本位的社會結構,因此,農村家庭道德建設的水平影響和決定著社會道德風尚和公民道德素質的構成,由于經濟的落后和市場經濟的沖擊,導致了農村家庭道德失范甚至滑坡這一令人擔憂的社會問題,金壇市婦聯通過對本市農村家庭的大量走訪、座談,探索和分析了金壇農村家庭道德建設情況。
一、當前農村家庭道德建設存在問題
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社會文明的不斷進步,金壇農村家庭道德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得到繼承和發揚;男女平等、夫妻平等、家庭成員平等觀念為多數家庭接受;健康、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進入千家萬戶,民主式新型家風逐漸興起;撫幼、教育子女、敬老、愛老逐步成為一種時尚;夫妻互相尊重、共同支配財產、共同勞動已成為多數家庭的共同風格;互敬互愛、互諒互讓、互信互勉、互幫互慰已成為多數家庭維護和發展夫妻關系的基本原則;以平等、民主、發展為指導思想,以夫妻相愛為核心、優育和厚養相結合,個性與共性相統一的新型農村家庭道德體系在金壇已初步構建。
金壇農村家庭道德現狀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著一些令人擔憂的問題:
(一)夫妻關系問題日益凸現
1、離婚率持續上升,成為當前社會關注的家庭熱點問題。隨著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大量剩余勞動力外出打工、經商,特別是夫妻雙方一方外出,家庭解體情況更突出。據金壇市民政部門的數字表明,在農村離婚人群中,上述原因導致離婚的,所占比例高達1/2以上。另外,夫妻感情不和、婚外情、婆媳不和、草結草離等原因導致的離婚現象也普遍存在,離婚案件的增多,帶來了諸如一系列的社會問題:違法案件增多、社會風氣毒化、計劃生育工作難度增加等。
2、家庭暴力突出,成為不容忽視的家庭焦點問題。由于男尊女卑等封建意識的存在和法律意識的淡薄(夫妻打架是家庭內部事務),歧視、虐待(包括身體與精神)婦女現象屢有發生。從200份離婚案卷得知,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50件,占離婚案件的25%,金壇市婦聯接待的信訪者中40%的人夫妻間存在暴力行為。
(二)家庭道德教育誤區明顯。調查表明,獨生子女家庭已占農村家庭80%以上,“出人頭地”成為父母對子女的最大希望,但絕大多數父母缺乏科學的家教觀念和方法。
1、家庭道德教育觀念落后,重智輕德、重利輕義。父母最關注的是孩子成績、作業,說最多的一句話是:“考了幾分?作業做好了沒有?”把道德教育任務完全交給學校,不明確家教的德育內容,認為“聽話”即“德”。
2、家庭道德教育方法滯后。重言教輕身教,多責打少溝通,多說教少投入;一些家長空閑時間大部分在看電視、打撲克、搓麻將,虛度光陰,“三缺一”時,甚至把孩子湊上去頂數。在家看書、讀報的家長不到1/10。這些都不利于健康成長。
(三)傳統孝道面臨挑戰。大部分農村家庭已由往昔的以孝為本轉為以子女為中心,代際關系錯位明顯。“尊老不足,愛子有余”,老人已成為家庭中的弱勢群體。
1、老人需求得不到重視。子女對老人贍養重物質輕精神,甚至對老人不敬、不養、棄老、虐老;干涉老人再婚;精神贍養質量偏低。
2、老人負擔過重。由于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多,留守者多為老人,照看孫子女和承擔家庭家務勞動的責任就自然落在了老人身上,據統計,40%的老人繼續肩負著撫幼的責任。
(四)鄰里關系漸趨冷漠。
由于家庭核心化(二代三口人)的趨勢以及家庭居住環境(獨立結構的單元房日益普及)的巨大改善,鄰里關系出現了新的問題,“國門開了,家門關了”,鄰里之間的來往和溝通少了,有的甚至“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人與人之間,家庭與家庭之間缺乏應有的團結互助和友愛精神。
二、原因的分析
(一)、婚姻家庭觀念的大裂變,帶來了家庭道德的失范。
在新舊觀念、中西觀念的歷史大碰撞中,婚姻家庭觀念的裂變,帶來了家庭道德的失范;自由隨意的貞操觀,打破了性行為的嚴肅性;紊亂的情愛觀,直接沖擊著家庭的軸心-夫妻關系;沉渣泛起的性占有觀,造成榮恥的錯位。
(二)、市場經濟的負效應,促使了家庭道德的滑坡。
市場經濟自發產生的拜金主義、個人主義、享樂主義在家庭道德領域產生了嚴重的負效應。拜金主義支配婚戀關系,享樂主義調控著愛情的溫度,年輕人選擇配偶也像選擇商品一樣明碼標價,有些孩子學會了金錢交換,干家務活也伸手要小費,傳統孝道換上了新面具,不是為人而孝,而是為錢而孝。個人主義使家庭糾紛、鄰里糾紛升級,人際關系冷漠、麻木甚至對立、惡化。
(三)、文化環境中存在的臟亂差,誘發了家庭道德的變態。
在部門利益的驅動下,一些報刊、雜志、電視、攝影、美術、音像制品等新聞大眾傳媒和文藝作品,置社會責任于不顧,一味地追求所謂的新聞效應和經濟利益,誘發了家庭道德的變態,宣傳不嚴肅不負責任的婚戀觀、婚外情;宣傳腐朽的享樂主義以及脫離實際的高消費;宣傳過多過份的性暴露等。
(四)、法律法規的不健全,難以遏制家庭道德出現的敗壞現象。
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以及某些執法部門工作程序的簡單化,致使家庭道德敗壞及侵害家庭的行為得不到遏制。法律上對破壞他人家庭的第三者無懲戒性規定,對事實婚姻、非法同居、婚外情等概念解釋模糊,對家庭暴力的處罰更為軟弱無力,既無明確的部門負責管理,也無有力的措施加以限制,致使家庭暴力升級。
三、對策的提出
家庭道德建設是一項多維度、多層面的社會系統工程,它需要家庭、學校、單位和社會多方力量的協調操作才能正常運行,其中,家庭與社會是諸多力量有機組合的主要責任主體,更應切實抓緊抓好農村家庭道德建設工程。
(一)家庭對策:提高家庭成員自身素質。
家庭作為家庭道德建設的責任主體,主要由家長即父母承擔,父母是家庭行政的“最高首腦”,也是家庭道德建設的總設計師和組織策劃者,因此,父母在家庭道德建設過程中承擔著主體責任,其責任包括以下三方面:
1、建設良好的家庭道德文化,家庭道德文化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以協調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鄰里關系以及培養和塑造家庭成員品德為目的的家風、家規、家教、家貌之總和。作為家長的父母要重視建設好適應時代發展需要的家庭道德文化。首先,要加強家庭表層文化建設,有意識地創建干凈、整潔、優美的家庭環境。其次,加強家庭建設,其主要內容包括:①家庭關系如何處理;②家務勞動明確分工;③生活習慣的養成;④家庭的經濟管理、生活管理等。再次,加強家庭道德教育,主要內容有:①中華民族優良傳統家庭道德教育;②相關科學知識的'教育,如現代婚育、科技致富、網絡信息等。
2、培養和提高家庭成員的認知、評價和行為選擇能力。
家庭成員既是家庭道德建設的對象,也是主體,他們總是以既有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和行為習慣參與家庭道德活動過程。要使他們承擔起家庭道德建設的義務和責任,成為家庭道德建設的責任主體,必須培養和提高家庭成員的三大基本素質:認知能力、善惡評判能力和行為選擇能力。
3、優化家長自身的道德人格形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言行對子女起著潛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在家庭道德建設過程中,子女總是通過父母的道德人格形象來觀察、理解、接納社會道德要求的,所以,做父母的一定要以身作則,加強道德修養,否則,“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二)社會對策:改善家庭道德建設外部環境。
社會作為家庭道德建設的另一責任主體,對家庭道德建設起著導向、保障和互補作用。家庭道德建設需要借助社會力量的支持才能真正履行,社會在家庭道德建設中主要承擔以下責任:
1、發展農村經濟。道德問題是一定社會發展水平的反映,所以必須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更加重視“三農”問題,更多地關注農村、關心農民、支持農業。要突出區域特色優勢,優化農業產業結構,增強農村可持續發展能力;要提高農民素質,推進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只有農村經濟發展了,農民收入提高了,才能為農村家庭道德建設提供雄厚的物質基礎。
2、加強家庭文明建設。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農村家庭道德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它納入領導者的議事日程,并保證必需的資金。要建立家庭道德建設“一體化”新機制,協調各部門、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和社會各界的關系,使它們各展所長,相互配合,形成家庭道德建設網絡,各級婦聯,應該利用其組織優勢和群眾優勢,繼續把“文明家庭”創建活動作為婦女工作的主要抓手,創新活動載體,并突出家庭道德建設這一主題,發揮其獨特作用。
3、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包括輿論、政策和法律等內容在內的工作機制是推動家庭道德建設順利開展的根本保證。在日益開放、價值多元化的社會環境中,要加強對大眾媒體傳播內容的監控,抑惡揚善,建立行之有效的獎懲制度,鼓勵優秀作品的產生。要建立健全一些配套的政策和法規,在相應的有關法律的基礎上,補充更富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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