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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我市學前教育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安排,為進一步了解和推進我市學前教育工作,2月28日-3月2日,市人大常委會組成學前教育工作調研組,在柳國發副主任的率領下對我市學前教育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在聽取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學前教育工作情況匯報的基礎上,深入到潯陽區、廬山區、都昌縣、湖口縣進行實地檢查和調研,聽取工作匯報并邀請相關人員座談,廣泛聽取和收集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實地查看了18所各級各類幼兒園,對所到幼兒園的保育教育、幼師隊伍建設以及幼兒園的園舍、校車、飲食等安全情況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查了解。同時委托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同步在各自行政區域內開展了學前教育工作情況調研,比較全面了解了我市學前教育工作的總體情況,F將調研的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學前教育的現狀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建設的快速推進以及人們生活、思想觀念的改變,加上農村青壯年外出務工人員隊伍擴大、留守兒童增加,我市的學前教育需求旺盛,規模在不斷發展。目前我市共有幼兒園732所,其中公辦園46所,民辦園686所(不含無證辦園)。絕大部分縣(市、區)均建有至少一所公辦幼兒園,全市幼兒園教職工8992人,其中專任教師5119人,保育員1665人。在園(在班)幼兒數為128033人。其中公辦在園幼兒15360人,民辦在園幼兒112673人。學前一年、三年毛入園率為83.6%和60%。從視察調研的情況看,在目前公辦學前教育資源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民辦幼兒園的迅猛發展為彌補公辦幼兒園的不足,緩解兒童入園壓力,滿足城鄉不同層次幼兒入學需求發揮了的積極作用,基本形成了以公辦幼兒園為骨干和示范、民辦幼兒園為主體、多元發展的辦園格局。我市快速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強了對學前教育工作領導。為滿足人民群眾對學前教育的新要求、新期待,我市明確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規范提升、協調發展”的學前教育發展思路,2011年市委市政府出臺了《九江市貫徹〈江西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意見》(九發〔2011〕5號),今年又出臺了《九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和《九江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強調要加快發展學前教育,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水平。按照“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到2013年,每個縣、區必須有兩所以上省定標準的公辦幼兒園,60%以上的鄉鎮建設一所獨立建制的公辦中心幼兒園,小學附設的鄉鎮中心幼兒園應逐步實行剝離,獨立建園。調研組所到的潯陽區、廬山區、都昌縣、湖口縣均制訂了《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今年初,我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教育局、發改委、財政局等16個單位為成員的九江市學前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各部門的分工和職責要求,加強了對學前教育工作的領導。
2、加大了對學前教育的投入。我市進一步加大學前教育投入, 2011年全市學前教育經費投入2.03億元,全市預算內學前教育經費3535 萬元。近兩年,各縣區結合本縣實際和城區發展規劃要求,均不同程度加大了對公辦幼兒園的建設投入力度,積極新建、改擴建上規模、上等級幼兒園。如湖口縣投入資金2000萬元在教育園區新建了一所高標準的公辦幼兒園,德安、星子、永修、武寧縣分別投入2000萬元、1000萬元、700萬元、260萬元在縣城新建和改擴建了公辦中心幼兒園。與此同時,為改善農村辦園條件,各縣區結合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有效整合教育資源,按照“一鎮一中心、一村一園”的原則,利用農村富余教育資源舉辦幼兒園,積極推進鄉鎮幼兒園建設。永修縣現有鄉鎮公辦中心幼兒園10所,湖口現有鄉鎮公辦幼兒園4所。
3、逐步規范幼兒園辦學行為。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認真審核民辦幼兒園的辦園條件,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進行審批,嚴格準入。一方面積極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尤其是積極支持小區幼兒園的建設,鼓勵幼兒園辦大辦精辦出特色;另一方面嚴格限制規模小、隱患大、質量低的幼兒園畸形發展。針對我市部分非法幼兒園屢禁不止的現狀,為進一步規范學前教育管理,嚴厲打擊非法辦園行為,我市加大了對民辦幼兒園的監督與管理力度,下發了《關于加強我市民辦幼兒園規范管理的通知》和《關于開展無證辦學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對各民辦幼兒園的辦園條件和辦園情況進行逐園現場核查并作記載。結合民辦幼兒園換證、年檢契機,以縣區為單位全面開展無證辦學清理整頓。2011年對全市經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正式批準創辦的686所民辦幼兒園進行了集中統一公示,通過建立民辦幼兒園公示制度,極大方便了廣大市民辨別選擇正規民辦幼兒園。
4、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監管。我市各級政府和教育部門十分重視幼兒園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了安全責任制、實行一票否決和責任追究制度。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幼兒園安全的緊急通知》和教育部、公安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行了一系列的專項整治活動。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專門的學校安全檢查,督促幼兒園嚴格按照各項規定要求到位,認真落實幼兒園安全制度和工作的各項責任,做到責任到人、工作到位,切實保障幼兒園、幼兒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每年不定期地對幼兒園消防、交通、飲食衛生、校舍安全等進行專項督查,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并予以通報。
2011年下半年,為貫徹落實全國校園安全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精神,我市及各縣(市、區)集中開展了學生接送車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集中排查學生接送車輛及駕駛人,嚴格整治超員、超速、酒后駕駛、假牌假證、無牌無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2012年3月,修水縣聘用94名中小學、幼兒園接送車輛社會協管員并進行崗前業務培訓,補充到該縣交警大隊及各中隊上路執勤,為校車交通安全保駕護航。
5、注重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提高。在加強幼兒園常規管理工作中,注重保教并重,加強對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示范,監督糾正幼兒園教育教學的隨意性和“小學化”現象。我市還建立了各級各類幼兒園評估機制,鼓勵幼兒園積極申報省級、市級示范幼兒園,通過示范園的評估工作,從管理上有效的促進幼兒園上等級、創品牌。到目前為止,全市共有省級示范幼兒園10所,市級示范幼兒園16所,在全市學前教育發展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帶頭作用。從2008年起,我市啟動了示范幼兒園與鄉鎮幼兒園、薄弱幼兒園“愛心拉手”結對幫扶活動,構建了省級帶動市級,市級帶動縣級,縣級帶動鄉級的覆蓋全市的結對幫扶網絡模式。市中心幼兒園與湖口、永修、廬山區等縣區十多家公辦、民辦幼兒園結成幫扶對子,開展名師送課下鄉、講座、課題指導等活動,充分發揮省級示范園的示范輻射作用。
6、注重了幼師隊伍建設。一是建立幼兒園長、教師資格準入制度,持證上崗,切實加強園長和幼師隊伍的管理。二是開辦市幼兒教育網站,搭建幼師培訓、交流平臺。三是組織幼兒園園長和幼師積極參加“國培計劃”,近兩年共選派園長122名、幼師412名參加國、省培訓。四是各縣區都以示范園為培訓基地,不斷組織鄉鎮幼兒教師到示范園參加隨堂聽課、集體備課、教學方法研討等活動,充分發揮了省、市、縣各級各類示范園的帶動引領作用。近幾年,我市幼師隊伍的專業化程度有明顯提高。幼兒專任教師大專及以上學歷由2007年的17.4%提升到2011年的46%。湖口縣每年為公辦幼兒園招聘大中專師范類畢業生任教,近三年已累計招聘了21名。星子縣近三年累計招聘了22名大中專幼教畢業生充實到幼兒教師隊伍,今年縣政府又決定招聘16名幼兒教師。潯陽區2011年公開招聘了幼師10名,今年擬再招聘10名,以緩解幼兒教師不足的矛盾。
二、我市學前教育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我市學前教育在取得快速發展的同時,就全市教育總體發展情況來看,學前教育仍然是各級各類教育中最薄弱的環節,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困難和問題,這些問題制約著我市學前教育的進一步發展。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缺乏統籌規劃,優質幼兒園資源不足。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區學前兒童數量急劇增加,但是我市幼兒園網點布局整體缺乏規劃,多數小區沒有配套幼兒園,一些大型小區配套幼兒園又因權屬管理等問題無法無償交付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幼教資源嚴重不足。目前,我市大部分縣城只有一所公辦幼兒園,且大多是七、八十年代所建,園舍破舊,條件簡陋,班額普遍過大。而民辦幼兒園由于布局隨意,辦園規模小,條件差,不能滿足社會對優質園的需求,也不能滿足幼兒就近入園的需求。農村學前教育發展滯后,絕大部分鄉鎮沒有公辦幼兒園。
2、政府投入不足,辦學經費緊張。由于學前教育尚未納入義務教育范疇,因此容易成為教育投入“盲區”。加上各級政府財政困難,基本上只解決公辦幼兒園的在編教師工資,其他無編人員的工資以及園舍維修、設備添置、日常辦公等都靠幼兒園自籌自支,入不敷出的問題日趨嚴重。公辦幼兒園收費偏低,一直執行97年的收費標準即省級示范幼兒園每生每月120元的保教費和每生每年400元的事業發展費,市級示范幼兒園每生每月90元保教費。而幼兒園辦公經費、水電費、外聘人員工資、醫保社保、教師培訓等費用由幼兒園自支,資金缺口大,運轉困難。我們調研中看到的農村幼兒園,收費普遍偏低,一個學期包括午餐、校車接送總費用也在600-800元左右,造成大多數農村民辦幼兒園低工資聘用低學歷人員任教師或保育員,教職工社會福利得不到保障,工作環境條件艱苦,教學質量無法保證。
3、民辦幼兒園監管難度大,執法力度不夠。盡管近年來各級政府和教育部門不斷加大整頓規范民辦幼兒園力度,一些無證幼兒園被取締或自我淘汰,但新的民辦園不斷涌現,多數民辦幼兒園以居民居住用房和其他非教學用房作為教學用房,活動場地狹小,消防隱患嚴重,消毒措施不到位,在園舍、飲食、交通等方面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一些幼兒園之間為爭搶生源相互壓價競爭,一味迎合家長“望子成龍”和“不輸在起跑線上”的不正常心理,在課程設置、教育內容、教育手段等方面存在著違背幼兒教育規律的現象,“小學化”傾向嚴重。不少鄉鎮農村幼兒園提前教授小學課程,嚴重影響了幼兒身心健康發展。一些家庭“作坊式”民辦園針對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整治活動經常采取“游擊戰術”,有的甚至置之不理。由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無執法權,取締難度大,無證辦園現象屢禁不止。
4、幼師缺編嚴重,待遇偏低,師資隊伍不穩定。絕大多數公辦幼兒園教師編制是開辦之初核定的,有的是參照中小學教師標準進行核定,人員配備不齊。教師年齡老化。按1987年公布的國家教育委員會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編制標準規定,每班需配兩名幼師一名保育員,師生比為1:6至1:7。而我市農村幼兒園多數是每班配一個老師,有些園所甚至師生比高達1:20以上。由于編制不足,目前,我市公辦幼兒園普遍采取聘用老師和保育員的方式來緩解壓力。大部分公辦幼兒教師還未落實績效工資,多數民辦幼兒園教師和保育員工資待遇低,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保障制度難以到位,在職教師也很難享受中小學教師同等地位(績效工資、退休人員待遇),影響了幼兒教師工作積極性和責任感,不少幼兒教師改行從事其他工作。教師隊伍的穩定無法保證。由于幼兒教師的繼續教育經費沒有納入基礎教育師資培訓總體規劃,幼兒教師特別是農村和民辦幼兒教師參加在職培訓的費用多數需幼兒園和教師自行解決,造成幼師培訓經費缺乏,再教育難,影響幼師整體素質提高。
5、城鄉發展不平衡、幼兒園布局(尤其是農村)不合理。 從調研情況看,幼兒園城鄉之間、鄉鎮之間、園際之間在園所管理、服務功能、教育保育質量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硬件設施不均衡,好的幼兒園投入成本高,教學設備先進,功能完善,教育理念先進,符合幼兒身心健康成長規律,條件差的農村幼兒園除了用來教學的一間狹小的民房和幾張不整齊的桌凳外,其他設備幾乎沒有,幼兒活動空間小而聚集密度大,有的樓層高,上下樓梯陡峭,緊急疏散困難,存在安全隱患,完全是一種“圈養式”的教學環境。國家規定需設置的相關功能室,如活動室、衛生間、音樂舞蹈室等相關配套活動室基本沒有。二是師資力量不均衡,好的幼兒園幼師無論從年齡、文化程度、教學能力都要優于條件差的幼兒園。三是選點布局不均衡,農村幼兒園都是民辦園,大多也建在人口比較集中的集鎮或大的行政村,而對于地廣人稀的邊遠村,幼兒園卻是空白,給孩子就近入學帶來不便。這也是造成學前三年入園率低的一個重要原因。
6、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難以規范。近年來,全國各地校車安全惡性責任事故屢有發生,嚴重危害了幼兒的生命安全。我市幼兒園接送車的現狀同樣不容樂觀,不少農村幼兒園接送車輛是前幾年城里淘汰的用于出租的“黃包”車,為節約成本,爭搶生源,超速超載,有的幼兒園接送車輛沒有按規定噴涂校車標識。據交警部門統計,截止2011年12月底,我市共有接送兒童車輛1093輛,其中只有458輛屬于辦理了相關手續的專用校車,合格率僅為42%,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三、建議
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關系國計民生,關系個人、家庭、社會、國家的未來。因而,最大限度地普及學前教育,為更多的學齡前兒童提供高質量的教育,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當前,總量不足和發展不均衡是我市學前教育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為更好地推動我市學前教育的健康快速發展,特提出以下建議:
1、領導重視,科學規劃,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率的不斷提高,當前我市的學前教育的供需矛盾較為突出,嚴重滯后于經濟社會的發展,滯后于義務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教育的發展。各級政府要提高認識,引起高度關注和重視,做到“三個納入”:即將學前教育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硬性指標納入各級政府為民辦實事內容進行檢查考核;將幼兒園建設用地納入當地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新城開發、新住宅區建設、舊城改造時,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優先保障幼兒園建設用地。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不得批準建設規劃。市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將三年行動計劃中的各項任務目標,整體部署,分年度安排,分階段推進落實,確保到2013年底,完成新建、改擴建城鄉公辦幼兒園150所,每個縣區有兩所以上達標城區公辦幼兒園,60%鄉鎮實現“一鎮一園”的目標。鑒于我市目前有幼兒園700多所,在園幼兒12萬多人,且還在不斷擴大,建議市(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設立專門的幼教管理機構,做到有專門機構、有專職管理人員。
2、加大投入,保障經費,增強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要把學前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并做到逐年增長。各級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比例逐年提高。嚴格執行省政府關于學前教育經費保障的各項要求。市、縣級財政每年安排學前教育專項經費,支持學前教育發展,并做到逐年增長。要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辦園和捐資助園。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對農村家庭困難和城鎮低保戶家庭子女、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給予資助。
3、優化師資,穩定隊伍,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
發展學前教育事業,提高幼教質量,教師隊伍建設至關重要。各級政府要通過多種途徑,采取各種措施,培養與造就一支穩定而合格的幼兒教師隊伍。一是加大招聘力度,根據目前幼師資源短缺的實際,應在每年的教師招聘計劃中適當增加幼師的招聘比例,解決我市公辦幼兒園幼師嚴重缺編的問題。二是把幼兒教師列入“三支一扶”培養和招聘計劃。三是鼓勵九江職大辦好幼兒教育專業,并對目前各類幼兒園在崗又沒取得合格證的幼師分期分批送九江職大幼教專業進行培訓。四是將幼兒教師納入中小學基礎教育教師隊伍體系中,使其享有和中小學教師同等的地位和待遇。解決幼兒教師在職培訓和職稱晉升中的困難和問題,穩定幼師隊伍,明確規定將幼兒教師培訓納入國家統一的基礎教育教師培訓體系中。
4、加強監管,依法規范,強化育人功能,堅決取締無安全保障的非法辦園。
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保教工作的監督指導,規范辦園行為,依法治教、依規辦園。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保教結合,合理安排幼兒一日活動,真正做到快樂身心,啟發心智,健康體魄。要采取有力措施,禁止任何從事違背幼兒教育規律的教學和活動,堅決糾正目前存在的幼兒教育“小學化”傾向。要重視幼兒園安全管理,對園舍、消防、飲食、校車等安全存在嚴重隱患的幼兒園,要聯合質監、衛生、消防、公安交警等部門進行排查整治,對整治不合格的堅決予以取締,確保幼兒人身安全。
5、制定優惠政策,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認真落實“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
在堅持政府主導、辦好公辦幼兒園發揮示范作用的同時,各級政府要鼓勵社會力量以各種形式舉辦幼兒園,依法保護民辦幼兒園舉辦者的投資經營積極性和管理權益,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有關規定, 確保民辦幼兒園在建設規劃、規費減免等方面享有與公辦中小學同等的待遇,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幼兒園同等的權利。支持社會力量辦普惠性幼兒園。通過政府以獎代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對辦園規范、質量合格、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給予補助,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服務,以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格局,認真落實“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建立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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