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項目小組的考察調研報告
一、縣運輸公司情況報告:
據縣運輸公司經理介紹:
1、運輸公司占地5畝多,土地性質為集體用地,土地手續齊全。
2、汽車站為公司經營,在崗人員30多人,退休30多人,社會無業不在崗30多人。
3、院內建筑均為80年代建設:
(1)辦公樓:兩層18間,一層都為商鋪對外出租,二層辦公,為公司 資產。
(2)旅館:四層共40間,一層為商鋪,二三四層為旅館。原為運輸公司開發,周缺資金轉賣給縣物資局,物資局因外債糾紛經法院執行賣給一私人姓喬。
。3)家屬樓:西邊7間為5層,東邊3間為6層,早已售給公司員工,住戶20多戶。一層商鋪10間對外出租。
4、因占地少公司也有搬遷計劃,縣規劃局50畝地建新站,因缺資金尚無建站。
5、鄭州一開發商,近期已報項目計劃,將南大街與東大街東南角整體開發。
二、縣糧食局情況報告:
1、據糧食局局長介紹,局直屬面粉廠占地約11畝,一直沒辦過任何土地手續,與相鄰老百姓經常因地界發生吵鬧。
2、代存糧2.3萬戶,賬面存糧600多萬公斤,價值2000多萬,因多年經營不善,實際虧損100多萬元。
3、如搬遷,約需搬遷費1000多萬元,不含其它遺留問題。
4、原在冊100多人,改革后現在崗30多人,如該項目開發,元在冊人員要找說法。
5、80年代臨街建家屬樓四層,單層一樓門面房17間已買私人。
三、土地部門情況報告:
據土地局主管副局長介紹,該項目所占均為行政劃撥用地。若開發需申請改變土地性質。
有兩種途徑辦理土地相關手續:
一是掛牌交易,這是正路,無風險。據供銷社主任講,該項目地價約在100萬元一畝左右,但必須與現主要領導敲定后,掛牌交易是個形式。
二是由縣委政府會議研究決定辦法,以會議紀要形式辦理土地相關手續,一般情況,縣領導不愿擔這樣的風險。
四、規劃部門情況報告:
據規劃科科長介紹,原城市規劃,該項目為商住混合用地,其中建筑用地1.51公頃。容積率為1.5,密度為35%,綠地為15%,限高15米,社會停車場用地0.44公頃。
今年計劃調整規劃,省發改委對城區規劃新要求建設特色商業區,我縣主要考慮走城區規劃做調整。在之前一湖南投資商討論規劃方案時,提出東大街臨街不超過三層,有防明清古代建筑要求。高層建筑頂部設計不能與之反差太大,新規劃現正在研討規劃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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