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保護管理的調查報告
消防安全工作在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全面發展的形勢下責任重于泰山,將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大力推進消防安全工作社會化,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本文為大家提供了如何加強古建筑火災防火對策的調查報告。僅供參考。
一、對古建筑防火的必要性。
古往今來,不知有多少高堂大廈、瓊樓玉宇,由于自然或人為的火災,頃刻之間化為烏有。近代就有天安門城樓遭雷擊起火。秦代的阿房宮、始皇陵,“楚人一炬,可憐焦土”;明清兩朝的北京故宮,幾百年間燒毀過多少次,現在真正的明代以前建筑,已經所剩無幾了。古建筑古建筑起火,造成的火災損失是無法以金錢來估量的。除建筑物本身的藝術價值以外,在建筑物內一般還保存著大量的歷史雕塑、繪畫、古代碑刻等具有極強欣賞價值的珍貴文物和藝術品。古建筑是祖先給我們留下來的珍貴遺產,一旦發生火災,造成嚴重的后果,我們都有可能成為歷史的罪人。古建筑往往和當地的自然景觀融為一體,成為當地的旅游資源。成為當地政府收入的一部分,一旦發生火災,肯定會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同時如果火災撲救不及時,造成游客傷亡事件,會造成很大的不良影響。1998年臨汾市堯廟發生特大火災,燒毀廣韻殿磚木結構建筑一座,堯王等泥塑9樽,直接經濟損失450多萬元,損毀的歷史文化價值更為巨大。
二、引起古建筑火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從古建筑存在的火災隱患上來看,古建筑大多以木結構為主,因為年代久遠,絕大部分未經防火處理;用火用電管理不嚴,電器線路老化與私拉亂接現象嚴重;缺少消防給水,沒有消防專用供水管網;消防車道不暢,消防車幾乎根本進不去古建筑區等。例如:2003年1月19日,湖北省武當山遇真宮因承租單位私拉亂接照明電線,電燈泡長時間烘烤可燃物引發火災,燒毀遇真宮主殿荷葉殿正殿3間,建筑面積236平方米。這些都是目前所看到的古建筑的火災隱患。據調查顯示,大部分引起古建筑火災的原因可以總結為一下幾個方面:
(一)木質建筑,極易燃燒。
因為大多數古建筑都是木質建筑,木材經過一百多年或幾百年的干燥,成了極易燃燒物品,特別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火災載荷遠遠高于現行的國家標準所規定的火災負荷量,火災危險性極大。再加上古建筑一般都有油漆彩繪以及屏風、掛畫垂簾等大量可燃裝飾,一旦失火,室內散熱差,溫度升高快,很容易引起轟燃。
(二)人為火災隱患較多。
隨著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各類假期的不斷延續,旅游和宗教活動越來越頻繁,寺、廟等古建筑逐漸成為人們游玩和觀光的勝地。一些游人吸煙后亂扔煙頭,舉行大型宗教活動時僧侶、小孩燃放煙花爆竹等都可能引發火災。另外一方面是古建筑內工作人員的生活和工作用電,有些私拉電線,大功率用電器的使用,電線老化等問題也可能人為引發火災。例如:2002年11月21日,山西省寧武縣小石門仙人洞因僧人使用蠟燭照明不慎引發火災,燒毀清代磚木結構建筑86平方米;例如:韓國崇禮門縱火案:都是人為的因素是古建筑遭受火災。
(三)自然災害可能引發古建筑火災。
現有的古建筑一般都安裝避雷針、避雷網用作防雷保護,但不少設施由于環境濕度大,銹蝕、損壞嚴重,又幾乎都沒有定期檢測維護,雷擊時很難發揮作用;許多古建筑架空線路在引入建筑時,均未安裝避雷裝置,極易被雷電波侵人造成失火;一些古建筑群不斷地改建擴展,但單體建筑防雷接地之間沒有作統一協調,易于造成雷電反擊等火災事故。例如2004年5月11日,山西省稷山縣大佛寺大佛殿因雷擊起火,將大佛殿二層建筑及一層部分建筑燒毀,直接經濟損失25萬多元;
三、古建筑滅火的復雜性有以下幾點來決定的。
(一)建筑部局決定了其滅火的復雜性。
古人基于空間和相互照應的初衷把古城內的建筑設計成了珠聯璧合式的構造,形成一種:登上一戶屋頂便可游萬家燈火的奇觀。這就決定了一旦起火,即有可能形成火燒連營的后果。如1964年,承德外八廟的普佑寺遭雷擊燒毀,今僅存遺址;1985年4月坐落在甘南高原上的拉卜楞寺大經堂發生火災,連同正在展出的1000多件珍貴文物,被無情大火毀于一旦。
(二)人口眾多決定了其滅火的復雜性。
古建筑往往都是旅游勝地,游客往來眾多,一旦發生火災 ,現場混亂不堪,如果是在平常,工作人員如果疏散得當,會減少人員傷亡,如果是在大型宗教集會活動時,一旦發生火災,很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
(三)交通不暢決定了其滅火的復雜性。
有的古建筑遠離城鎮,建于偏遠的高山深谷之中,交通不便,有的消防車根本無法通行。一旦發生火災,消防部隊鞭長莫及,延誤了滅火戰機。有的古建筑還設有門檻、臺階,消防車根本無法通行,只能望火興嘆。
(四)設備不足決定了其滅火的復雜性。
古建筑設計建造時并不像現代人設計樓房那樣把消防設施都列在其中,大多數古建筑周圍都缺乏滅火設備。后期為了保護古建筑原貌,不破壞建筑的完整性,很少在古建筑中增加現代建筑消防設施,這就造成古建筑一般無消防水源、無消防車救火或有車無路、有水無設施的尷尬局面,唯一能夠用的多是一些輕便滅火器、消防桶等簡單的滅火設施,對于燃燒猛烈、蔓延迅速的古建筑火災真可謂是杯水車薪。
古建筑是歷史文物的一個重要方面,具有重要的歷史、藝術、科學研究價值以及重要的紀念和教育意義。古建筑是珍貴的,其價值也是無法估量的。根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我們非常明白,防火工作是主要工作,是第一位的。以上的情況是我們不愿看到的,我們從事消防工作,應該“憂天下之憂而憂,樂天下之樂而樂”。那么我們怎么才能有效的預防其火災的發生呢?我覺得我們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做好它。
首先,解決軟件方面的原因,也就是古建筑在消防管理方面的原因。
應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文物主管部門和宗教事務管理部門應該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認識到古建筑的火災危險性和其諸多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切實加強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時要確定一名行政領導為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履行《消防法》賦予的責任,并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形成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議事決策機構,合理編制古建筑消防設計和城市消防規劃,結合城市環境建設進行相應的消防改造,拆除存在火災隱患的舊房,徹底整治古建筑周邊的火災隱患,逐步建立規范化的消防安全環境。
加強火源管理,從根本上切斷古建筑火災之源。古建筑內必須設置“禁止煙火”的明顯標志,劃定燒香燒紙的專門活動區域,且必須做到專人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用電用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嚴格控制古建筑內用電用火,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強化火源的監督管理;禁止在古建筑物內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安裝煤氣管道,在生活區的炊煮爐灶與煙囪的設置,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禁止在供游人參觀和舉行宗教等活動的地方吸煙。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為引起的火災。
其次在解決硬件方面的原因。我們可以參照以下幾個方面來預防古建筑火災的發生。
(一)對古建筑進行防火技術處理,降低發生火災概率。對已建的柱、梁、枋、檁、椽和樓板等主要木質構件,在木材的表面涂刷或噴涂防火涂料,造成一層保護性的阻火膜,以降低木材表面燃燒性能,阻滯火災迅速蔓延。盡可能地解決防火間距和分隔。擴建、改建、維修的古建筑,設計時要注意防火間距。原有的`古建筑周圍亂搭亂建的建筑物必須拆除,對確實無法解決的防火間距,可按具體情況建立防火墻,實行防火分隔。同時,在不影響古建筑整體景觀的條件下,盡可能的修繕消防車道,以利于火災撲救。
(二)改善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環境,做到有備無患。對于古建筑交通不暢的重大問題,首先要開辟消防通道,使消防車能靠近重要的古建筑。開辟消防通道要處理好文物保護和消防安全的關系,對于古建筑群在不破壞原布局的情況下,應考慮設置環形消防通道。搞好消防水源建設。地處城市的古建筑,應利用市政供水管網,在殿堂外、庭院內修建室外消火栓,確保每幢古建筑都在室外消防栓的保護半徑以內。
(三)增加消防設備,把火災撲滅在初級階段。設置火災報警、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不影響原有古建筑結構的完整性和古建筑藝術風格的前提下,有條件的可安裝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備足夠的移動式滅火器,及時有效地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增加中小型消防車和消防摩托,一旦古建筑發生火災,如果道路狹窄,只有小型消防車和消防摩托才能夠基本上深入任意起火源。完善防雷避雷措施。中國古建筑中遭雷擊起火的案例已屢見不鮮。古時候就十分重視建筑的避雷措施,現在應當在不影響古建筑外部結構的基礎上,利用現代防雷技術,防止古建筑遭雷擊起火。
清明節期間,廟宇燒香拜祭、宮殿的祭祖、祭天地、焚香紙等宗教等活動眾多,所以我們更加要細心全面的做好古建筑的防火安全工作。古建筑是不可替代不可再生歷史文化遺產,是人類智慧結晶。古建筑消防安全方面還需要大量的積極的工作,作為消防工作者,要對古建筑區的特點以及歷史的火災特性做深入的研究,及時掌握古建筑防火的現狀,逐步探索出一套古建筑防火經驗,制定并完備防范措施,對今后一個時期內古建筑的消防問題作出一個整體的規劃,有效防止古建筑火災的發生,為保護祖國歷史文化遺產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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