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為應屆畢業生網村官欄目小編為您整理的村官時評:明天的農村要“法”也要“情”。
村官時評:明天的農村要“法”也要“情”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農村是相對薄弱的領域,必須加快推進引導農民增強學法尊法用法意識,但同時也要認識到,農村有其特殊性,在這個重“情”的鄉土熟人社會中,法治建設要以“情”為基礎,寓“情”于法才能真正推動農村健康發展,盡快成為法治社會。
農村法治建設要以“法”為盾。“上訴不如上訪,上訪不如上網”;群體性妨礙執行公務;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使用劇毒農藥“神農丹”進行大姜種植;村干部貪腐農民賠償款等等,這些現象頻發的背后,都有一個重要的共同點,即法的缺失。因此,法治建設對農村的健康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有法才能維護好農民的切身利益;有法才能維護好農村經濟生產健康有序進行;有法才能構建美麗鄉村、平安農村、和諧農村。
推進農村法治建設要結合農村實際,善于使用多種不同方式,如宣傳教育,用電影、漫畫、講座、現身說法等多種生動形象的方式進行普法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要建立廣泛的法律咨詢服務平臺,如可以與各律所結對,與高校聯合,開展定期下鄉提供法律服務等。總之,要充分考慮到農民文化素質較低、交通不便、物質財富較少等原因,法治建設要緊貼農村實際,因時因地靈活推進。
同時,法治建設要以“情”為橋。在農村里,親戚之間、鄰里之間以及村民之間都會有大大小小的矛盾糾紛,有些小事說說也就過去了,而有些卻會越演越烈,然而此時如果嚴格按照法律來處理,容易造成民與民之間的仇恨,畢竟在農村,抬頭不見低頭見,對日后的生產、生活都有許多不便甚至可能再進一步激化矛盾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在農村這個熟人社會中,法治建設過程中必須以“情”為橋梁,不僅體現在“結果”要考慮維系人情、維持和氣,同時也體現在執法方式上要講“情”,如在處理糾紛的過程中,執法人員要善于把握執法語言與行為,善于用“情”與村民溝通,以避免村民的不理解甚至用極端手段妨礙執法。
事實上,“情”與“法”并不是互相沖突、矛盾的關系,法的終極目的是維護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在法的背后,內在蘊含了“情”。如人民調解制度、如“;丶铱纯”入法、如法條中常見的“根據具體情形而定”都體現了“情”之一字。
法,是底線,是準繩,而情,是法的內在訴求,法必須合乎人情才能有更長久的生命力。
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巖山鎮玉寶村大學生村官 李銀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