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三支一扶待遇及相關政策:
對“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間的管理,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訓與使用并重的原則。
(一)戶檔管理。“三支一扶”大學生為本市生源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的,服務期間,其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畢業院校,免收服務費。“三支一扶”大學生為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的,服務期間,其戶籍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其檔案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區縣人力社保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免費保管。非天津生源天津高校畢業生,其人事檔案、戶口由原畢業院校免費保存;服務期滿在津就業的,按接收非天津生源高校畢業生的有關規定,辦理人事檔案轉接,戶口可轉至所在區縣人力社保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考核不合格或2年內本人申請解除協議的,按照有關規定,進入人力資源市場自主擇業,由原畢業學校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或回生源所在地。黨團關系隨本人轉移。
(二)生活補貼、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在“三支一扶”崗位服務的高校畢業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3000元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第二年按每人每月3500元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所需經費由市、區縣財政各承擔50%。
(三)日常管理。市“三支一扶”辦制定有關管理規定,明確各級組織的職責,加強監督,確保“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安全和健康。及時維護全國“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數據準確。
各區縣“三支一扶”辦指導、協調服務單位落實“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崗位及住宿、安全、衛生等后勤保障措施,對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區縣團委擇優選拔條件適宜的大學生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或從事團的工作,并負責協調落實相關任職程序。
服務單位負責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承擔日常管理、教育和服務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積極為“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業務培訓機會。服務單位要隨時掌握“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出勤和工作情況,對在服務期內落實就業單位的大學生,要及時核實情況,逐級上報,經區縣“三支一扶”辦同意后,報市“三支一扶”辦備案,自下月起,停發工作生活補貼,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四)考核管理。服務單位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平時考核,區縣“三支一扶”辦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工作?己酥饕獓@“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日常工作表現、服務業績等進行。對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或從事鄉鎮團的工作的大學生,除上述內容外,還要由區縣團委會同鄉鎮黨委對其在團的工作崗位上的表現情況進行專門考核?己饲闆r存入本人檔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市“三支一扶”辦審核,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
(五)爭議處理。因履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協議》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