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委基層黨建辦、組織組:
為切實關心、照顧困難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幫助他們解決好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使他們更好地安心工作、履職盡責,經省委基層黨建辦、組織指導科與省財政廳銜接,安排了一筆經費專門用于全省困難大學生村官補助,為用好這筆經費,請各地根據情況核查符合條件的人數。
一、補助對象
1、本人或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而住院、手術或半年以上修養在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2、來自農村,父母務農收入較低(低于當地農民人均收入水平);來自城鎮,父母下崗無固定收入來源;或父母喪失勞動能力,不能維持基本生活。
3、大學在校期間,申請過國家助學貸款,未享受貸款代償政策,仍在還貸的(其中符合“在國家、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工作,服務期在5年以上(含5年)的”請單獨標注)。
4、連續在村任職5年以上,仍堅守崗位的。
5、配偶在讀或者無固定工作,收入較低的,或撫養孩子負擔較重的。
6、在國定、省定貧困村任職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官(2012年以前選聘)。
7、外省或外市籍大學生村官,在村任職2年以上,回家探親交通不便的。
8、各市州、縣市區認定的符合本方案宗旨的其他情況。
符合以上條件的大學生村官,任職期間的年度考核情況應為稱職及以上。
二、補助等級
按補助標準從高到低分為一二三類等級
符合條件8的,將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評定等級。同時符合多項條件的,按最高標準執行,不得重復計算。具體補助金額,根據符合人數等情況確定。
請各地抓緊摸底,于7月23日前困難補助情況摸底表發至市委基層辦郵箱hh27104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