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公司安全會議制度章程
第一章 目的
確保公司領導能夠及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和解決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交流分享安全工作中的經驗和信息,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落實到實處。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制
第一條 公司安全工作會議,每月1次,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人組織,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領導班子有關成員、各部門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管理員參加(兼職安全員可列席),傳達和學習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并就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緊急安排,部署專人,落實隱患整改資金,解決隱患。
第二條 每月3號、15號,由安全副總組織召開一次加氣站安全工作會議,油氣中心全員,安全監察部部長及各加氣站站長參加。
第三條 每周五由工程部組織召開一次工程質量安全會議,工程部成員、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公司專(兼)職安全員參加;
第四條 各部門、加氣站每周五組織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總結本周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安全監察部隨機參與、巡查會議狀況、質量。
第四條 重大政治活動前、重要節假日前或者有緊急、重要安全生產工作時,可根據需求,由安全監察部臨時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議,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管理員參加。
第五條 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對本季度的安全無事故的經驗及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小結,落實獎勵和解決方案。
第六條 年底召開一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對本年度安全目標進行總結和評比,對無安全生產事故和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人員進行評比,并作出獎勵和懲罰的決定。
第七條 根據需要,公司、各加氣站、各部門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第八條 各級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重要事項必須形成記要或決議并上報。
第三章 會議內容
第九條 公司安全會議內容:討論公司安全工作形勢,交流分享各單位安全運營工作經驗,通報事故案例,總結工作教訓,總結當月安全工作,由安全經理通報安全工作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布置下個月安全工作,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安排專人負責,限期整改。
第十條 部門、加氣站、運營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內容:討論、解決本部門、本單位上個月在生產運營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總結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安排當月安全工作,組織學習本部門工作流程等。
第十一條 安全專題會議內容:根據安全專題工作,討論、安排專題工作計劃和應對措施。
第四章 安全會議要求
第十二條 公司月度安全工作例會,應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總經理外出時由公司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組織召開,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及中層領導非特殊情況必須參加安全例會。
第十三條 會前,所有參加會議人員需親筆簽到,會議期間,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
第十四條 每次例會由專人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保管。會議記錄內容須包含:會議時間(起止時間式為年/月/日/分)、議題、主持人、記錄員、參加人員、缺席人員、會議內容(發言記錄)、會議結果等。例會的會議紀要由會議記錄員在例會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文檔或書面形式發給各參會人員。
第十五條 對會議議定的事項由安全生產部指定專人負責跟蹤落實,并在下一次安全會議上將落實情況進行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