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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注冊公司章程

        時間:2024-10-20 11:44:41 偲穎 公司章程 我要投稿

        注冊公司章程(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章程的場合越來越多,章程反映了一個組織全體成員共同的理想、愿望、意志,體現了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必須在全體成員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才能建立起來。寫章程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注冊公司章程,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注冊公司章程(精選5篇)

          注冊公司章程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宗旨:通過設立公司組織形式,由股東共同出資籌集資本金,建立新的經營機制,為振興經濟做貢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xxxx廣告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230號

          第四條公司由2個股東出資設立,股東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享有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并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股東名稱(姓名)證件號(身份證號)

          第五條經營范圍:從事各類廣告的制作、發布。(涉及經營許可,憑許可證經營)

          第六條經營期限:20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冊資本、認繳出資額、實繳資本額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為2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20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的實收資本為全體股東實際交付并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出資額。

          第八條股東名稱、認繳出資額、實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一覽表。

          股東名稱(姓名)認繳情況實繳情況

          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認繳期限實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貨幣實物貨幣實物

          甲

          乙

          第九條各股東認繳、實繳的個公司注冊資本應在申請公司登記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證。

          第十條公司登記注冊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一式兩份,股東和公司個執一份。出資證明書遺失,應立即想公司申報注銷,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核后予以補發。

          第十一條公司應設置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住所、出資額及出資證明書編號等內容。

          第三章股東的權利、義務和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出資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的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并根據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

          二、股東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或監事;

          四、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按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

          五、公司新增資本金或其他股東轉讓時有優先認購權;

          六、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財產。

          第十四條股東的義務:

          一、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二、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條款;

          第十五條出資的轉讓:

          一、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出資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三、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應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四章公司機構及高級管理人員資格和義務

          第十六條為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正常開展,公司設立股東會、執行董事和監事,負責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策劃和組織領導、協調、監督等工作。

          第十七條本公司設經理、業務部、財務部等具體辦理機構,分別負責處理公司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日常具體事務。

          第十八條執行董事、監事、經理應遵守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

          第十九條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當事先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并邀請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列席有關會議。

          第二十條公司研究決定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執行董事、監事、經理: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二、因犯有貪污、賄賂、侵占、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未滿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者。

          三、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并對該公司(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者。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執行董事、監事或者聘用經理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第二十二條國家公務員不得兼任公司的執行董事、監事、經理。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監事、經理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執行董事、監事、經理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經理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給任何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單位和個人。

          執行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的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亦不得將公司的資金以個人名義向外單位投資。

          執行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二十五條執行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經營相同或相近的項目,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東會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由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必須超過全體股東表決權的半數以上,方能召開股東會。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以后股東會由執行懂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以及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六、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七、對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八、修改公司的章程;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經理;

          十、對發行公司的債券做出決議;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股東會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股東會每半年定期召開,由執行董事召集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一)股東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對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通過;

          (二)股東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作為公司檔案材料長期保存。

          第六章執行董事、經理、監事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選舉產生。

          第二十九條執行董事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制定實施細則;

          三、擬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定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五、擬定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設立分公司等方案;

          六、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公司經理人選及報酬事項;

          七、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執行董事任期為三年,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三十二條公司經理由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的方案。

          三、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五、向股東會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人選。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門負責人。

          七、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三條公司不設監事會,只設監事一名,由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選舉產生;監事任期為每屆三年,屆滿可以連選連任;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的.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在執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四、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財務、會計

          第三十四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表,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審計,報送財政、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并送交各股東審查。

          財務、跨機報告包括下列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一、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三、財務狀況變動表;四、財務情況說明書;五、利潤分配表。

          第三十六條公司分配每年稅后利潤時,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五十時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三十七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三十八條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冊。

          會計賬冊、報表及各種憑證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裝訂成冊歸檔,作為重要的檔案資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變更注冊資本

          第三十九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由公司的股東會作出決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要求簽訂協議,清算資產、編制資產負債及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并公告,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十條公司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時,應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第四十一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應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章破產、解散、終止和清算

          第四十二條公司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所列(1)(2)(4)(5)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告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交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結束后,公司應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

          第十章工會

          第四十三條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設立工會。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公司應支持工會的工作。公司勞動用工制度嚴格按照《勞動法》執行。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公司股東會。

          第四十五條公司章程經全體股東簽字蓋章生效。

          第四十六條經股東會提議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須經股東會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十七條公司章程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規定等有抵觸的,以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等為準。

          注冊公司章程 2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xxx決定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實行實繳的,注冊資本為股東或者發起人實繳的出資額或者實收股本總額。

          第三條 公司登記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公司的注冊資本,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數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時間及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第六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以下稱股權所在公司)股權出資。

          以股權出資的,該股權應當權屬清楚、權能完整、依法可以轉讓。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權不得用作出資:

          (一)已被設立質權;

          (二)股權所在公司章程約定不得轉讓;

          (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xxx決定規定,股權所在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報經批準而未經批準;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xxx決定規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債權人可以將其依法享有的對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的債權,轉為公司股權。

          轉為公司股權的債權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債權人已經履行債權所對應的合同義務,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xxx決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規定;

          (二)經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機構裁決確認;

          (三)公司破產重整或者和解期間,列入經人民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或者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

          用以轉為公司股權的債權有兩個以上債權人的,債權人對債權應當已經作出分割。

          債權轉為公司股權的,公司應當增加注冊資本。

          第八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出資。

          第九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由公司章程規定,登記機關按照公司章程規定予以登記。

          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經驗資機構驗資。

          公司注冊資本發生變化,應當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條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xxx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第十一條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xxx決定規定公司注冊資本有最低限額的,減少后的注冊資本應當不少于最低限額。

          第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收購其股東的股權的,應當依法申請減少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第十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于公司凈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公開發行股份時,應當依法辦理。

          第十四條 股東出資額或者發起人認購股份、出資時間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規定。發生變化的,應當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備案。

          第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xxx決定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的公司虛報注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xxx決定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虛假出資,未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xxx決定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八條 公司注冊資本發生變動,公司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 驗資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條 公司未按規定辦理公司章程備案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一條 撤銷公司變更登記涉及公司注冊資本變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恢復公司該次登記前的登記狀態,并予以公示。

          對涉及變動內容不屬于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第二十二條 外商投資的公司注冊資本的登記管理適用本規定,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xx年xx月xx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xx年xx月xx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xx年xx月xx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注冊公司章程 3

          第一章總則

          為了樹立公司形象,加強和規范企業管理行為,健全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高經濟及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紀律。

          公司的財產屬公司股東所有,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

          公司實行以員工為中心,人人參與的管理制度;實行科學化、現代化的管理。公司將以科技為根本,以效率為目標,以全體員工為依靠,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公司員工之間要團結互助、互相尊重、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

          第八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九條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禁止怠工,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一條公司所有員工必須維護公司聲譽,保守公司商業秘密。

          第十二條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節辦公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儀表儀容合乎規范、穿著得體、干凈整潔,待人接物態度謙和,舉止文明。

          二、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有事需請假,臨時外出辦公需填寫出外聯系單,并經部門主管或總經理申請批準。

          三、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四、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傳真。

          六、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七、在接打電話和來賓接待時一律使用公關文明用語,客戶進門必須站立微笑迎接,主動介紹公司情況。

          八、保持工作場所、設施、貨架及個人衛生。

          十三、公司電話為辦公配備使用。不得以私事占用辦公電話,辦公時間有要事接聽私人電話原則上不超過五分鐘,第二節公司考勤管理辦法

          1、公司上班時間:早班:8:30——12:0014:30——18:00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實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員工每周三休息。

          2、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制度。但視公司經營情況可做適當調整。

          3、公司采用員工指紋考勤,忘記考勤時須說明情況,經部門主管簽字并留存說明記錄。

          4、請假(1)病假:A、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請假條,經公司核定后,病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核準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原則上事假每月不應超過3天。

          8、出差: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相關領導批準,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相關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二、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三、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確定正式勞動關系,決定不錄用者試用期滿不予錄用。

          四、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五、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六、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予以提級及獎勵。

          七、員工原則上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但因工作需要,公司可適當調整節假日休假時間。

          八、員工請假期間扣除相應假期中的工資待遇。

          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和休假待遇,但因工作需要,公司可適當調整休假時間。休假期間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不得報銷。

          十、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辦理辭職手續。

          十一、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總經理批準后辦理辭職手續;員工未經批準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并視放棄剩余工資計;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十二、員工凡不適合公司需要者,或因生產經營狀況改變需要裁減者,公司有權辭退,但須提前通知被辭退者。

          十三、對犯有嚴重錯誤,造成損失的,或犯錯誤屢教不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的員工,公司有權開除并發文公布。

          十四、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十五、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填報《離職員工審查表》。否則不予以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十六、員工被開除必須立即辦完手續離開公司。應發的工資、獎金等原則上先扣除有關罰款和賠償金額以及其他應扣款項后,再將剩余金額發放。

          第四章保密制度

          一、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二、未經批準,不得向外界傳播或提供公司的經營模式、圖紙及產品價格、客戶信息、客戶渠道等內部資料。

          三、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

          四、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五章公司獎罰制度

          第一節獎勵制度

          一、為了促進公司發展和對優秀員工給予獎勵,以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二、員工獎勵分三等:

          (一)、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設定為三等獎,給予50—200元獎金或獎品,并書面通報表揚。

          1、工作積極主動,連續三個月完成銷售任務;

          2、熱心奉獻,在個人業績和顧客服務方面有具體事例者;

          3、嚴守公司規章制度,敢于阻止揭發違紀員工的行為者;

          4、維護公司形象,優質服務受到顧客書面表揚者;

          5、凡本公司連續一年未缺勤的員工,經審查合格后授予年度全勤獎。

          (二)、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將設定為二等獎,并給予500—1000元獎勵及帶薪假期2天,并由總經理書面通報表揚。

          1、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率方面做出顯著成績或提出合理建議,公司采納后卓有成績者;

          2、連續三個月雙倍完成銷售任務,并協助同事提高銷售業績;

          3、業績、營銷策略及開發項目方面均有突出表現。

          (三)、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記一等功,并給予1000—5000元獎勵。

          1、在保護公司財產方面做出貢獻,使其免受重大損失者;

          2、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者;

          3、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三、員工月考勤全勤獎30元/月。

          四、獎勵的核定與頒獎,由總經理負責。

          五、頒獎日期原則上隨評定隨獎,亦可根據公司實際定期頒發。

          第二節處罰制度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行為,保證公司的經營活動正常開展,保證各部門各崗位的工作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上班時間8:30—12:0014:30—18:00

          1、遲到或早退5——15(含)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罰10元薪金;

          15—30(含)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罰20元薪金;

          30分鐘—60(含)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罰30元薪金;

          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的基本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二、辦公制度

          1、上班時間在辦公區域吃飯、吃零食或抽煙者,罰款20元/次;

          2、上班時間離崗、串崗、睡覺、打游戲、聚眾閑聊、打鬧或做工作無關的事、擅自使用他人電腦者,每人罰20元/次;因以上原因所造成事故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損失的額度賠償外,公司可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

          3、上班時間未經部門主管批準擅自外出,或未在前臺登記者,罰50元/次;

          三、行為準則

          1、員工損壞公司財物的,就承擔賠償責任,故意損壞或惡意損毀公司財物的,除照價賠償外,另處財物價款的30%的罰金。

          2、員工之間發生沖突的,打人者首先罰款100元,致人傷殘的,先暫扣其一切薪金,以支付受傷者的醫藥費及其他費用,并且開除;情節嚴重并觸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員工故意把公司或他人財物占為己有,或偷盜財物者,處以被盜財物的十倍以上且不低于500元的處罰,并給予開除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法機關處理;

          4、對工作中隱瞞、轉移、掩蓋事故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額度賠償,對工作中犯有明顯錯誤卻推諉責任者,追究其原有責任并加重處罰200元/次;

          5、員工有貪污、行賄或私自收受回扣的,除追回非法所得外,還將處以其所涉及價值或金額的10倍罰款;屢次違反或情節嚴重的,處其所涉及價值或金額的20倍罰款并作開除處理,觸及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未經許可,擅自翻閱他人經管的文件、資料,動用他人電腦并瀏覽其資料者,罰款50元/次,對惡意篡改、刪除、備份他人經管的文件、資料者,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開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損失額度賠償,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7、員工從事與公司經營業務相關或類似的業務、代理或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除追回非法所得外,處以所涉及價值或金額的10倍以上罰款,屢次違反或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并作開除處理,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保密制度

          1、對故意泄露公司經營模式、經營狀況、客戶資料、客戶資源、設計圖紙及其他公司商業秘密者,處以500元以上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損失額度賠償;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設計部職責

          1、根據各戶的設計意圖或設計計劃書,在指令規定時間內完成方案設計,制作任務及對設計方案的簽認工作,設計方案應符合客戶的造價和使用功能要求。

          2、在客戶約定或公司規定的時間內高標準完成施工圖的制作任務,確保施工圖能夠指導施工并及時完成圖紙的確認工作,保證施工圖的準確性、有效性并滿足各種規范要求;

          3、負責解決施工現場的圖紙設計問題,及時完成變更、增加工程的設計任務并滿足施工進度需求。

          4、在公司技術負責人的工作指令時間內進行工程丈量,逐步完成竣工圖的制作;

          5、與預決算部門進行充分的溝通,做到竣工圖與決算書完全相符,完成竣工圖(藍圖)制作及裝訂工作;

          6、負責工程竣工圖的編制和會簽工作,7、負責對工程材料(影響方案效果的主要材料)、設備選型的選用工作及材質的設計控制。

          8、負責設計交底工作。

          9、與客戶進行有效溝通,充分了解影響效果的主要建材的市場價格行情,控制工程造價。

          10、對已經確認的圖紙及時整理,交公司檔案室存檔。

          11、及時完成部門階段性的'任務。

          12、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并及時反饋。

          工程管理部職責

          1、組織貫徹國家、省、市有關的行業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公司標準,督促檢查職能部門,負責質量、技術、規范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組建項目經理部,確定項目領導班子成員。全面負責項目生產計劃的編制和施工生產的開展。制定和實施項目工程的各節點計劃目標和竣工目標。

          2、負責指導監督檢查項目部的工程項目管理,對項目部的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負責指導督促施工現場的變更洽商的簽證及搜集工程索賠依據工作。

          4、負責項目部的技術支持工作,組織項目部的設計和技術交底工作。

          5、作好工程的技術數據的收集整理歸檔及施工技術總結工作,做好施工技術數據的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工程資料的移交工作。做好計量設備管理與現場試驗檢驗及現場設備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工程回訪、保修工作。

          8、參與內部招標答疑和現場技術交底工作。

          9、負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檢查和督導工作。

          10、負責項目部的質量管理工作。領導組織有關工程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對質量通病要事先做好預防措施;

          11、負責項目部各類圖紙的收發和登記造冊工作,貫徹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中的管理內容。

          12、及時收集市場最基礎人工費信息及計時工的費用信息,協調作好施工隊伍的人工費合同簽訂工作。

          13、檢查和督導項目部的材料使用計劃的執行情況和材料消耗工作。

          14、負責督促項目施工期間的工程進度款的上報、回收工作。

          15、主持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序程序文件的編制,負責清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審批、測量放線圖的審批;

          16、組織項目工程圖紙的會審,及時解決施工中的項目技術問題,負責組織各項目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并負責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

          17、領導編制項目質量計劃,負責項目質量體系的運行管理工作。

          18、主持項目的安全技術交底和開工前對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安全人員、分清包負責人、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交底;

          19、負責指導各項目工程材料整體需用量計劃的編制工作,力求做到準確。

          20、及時報送公司有關部門資金使用計劃。

          21、負責招投標階段的施工組織設計等技術文件的編制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預結算和竣工圖繪制工作,必須做到與工程同步。

          22、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質量、工期、成本控制負全責。

          采購部職責

          1、運用現代化的信息手段,廣泛收集材料價格信息,建立健全材料采購信息價格庫,優化采購程序。

          2、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解決材料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負責材料采供及資金使用計劃,必須作到貨比三家,同質比價、同價比質,并對所采供的材料質量負責。

          4、負責材料用量大的項目采用招標的方式選擇廠家或供貨商,作到公正、公平、公開。

          5、對項目部提供的材料計劃,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進場,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低于預決算提供的內部核算價。

          6、提供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材料。采供材料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和“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達到規范中規定的環保要求。

          7、進場材料的質量必須通過項目部的質量驗收,方可入庫;對購入的整件內有不合格材料負責與供應方及時更換或退貨。

          8、材料費的單據必須及時報銷,不得積壓,確保財務帳目的及時、有效、準確。做到日清月結。

          9、對新材料使用負責聯系廠家給予現場技術指導。

          10、為設計部提供新材料、樣品及產品介紹和工程招標過程中的材料樣品的提供。

          11、與供方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剩余材料盡可能作到退貨,竣工后的剩余材料拉運入庫(公司指定庫房)并盤點登記造表。

          12、負責市場調研,提供合格的供應商,確定合理的物資采購價格,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失。

          13、采購材料應遵循優質價廉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貪吃回扣或購進劣質材料。

          14、負責保存采購工作的必要原始記錄,做好統計,定期上報。

          15、負責與供貨商簽訂采購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討所欠、退貨或索賠款項。

          16、做好材料成本核算工作,核算預算量與實際用量的差額,核算預算價與實際價的差額,核查工地材料的用量及消耗、損耗情況負責市場調研。

          17、按照項目部提供的材料計劃單、及時租賃和歸還,租賃和歸還單據必須當日由項目經理簽字方可結算,做到日租、日算、月結、對零星材料定期檢查,督促整理歸堆,杜絕材料浪費。

          18、負責填寫有關采購表格,提交采購分析和總結報告。

          19、負責編制供應商年度評定計劃,對提供重要產品的供應商進行質量體系評價和實物質量評價,并填寫供應商評價記錄;

          公司業務部經理崗位職責、權限、工作標準

          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部門主管的崗位職責。

          2、負責主持業務部的全面工作,組織督促部門人員全面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各項任務。

          3、負責協調業務部及公司各部門關系并部門員工準確的完成任務。

          4、負責督促擬訂銷售與推廣行銷方案,擬訂產品銷售價格策略的執行方案,并監督執行。

          5、負責公司營銷費用的審核,審核銷售傭金內部分配方案的執行。

          6、負責制訂公司的營銷管理制度及工作規范。

          7、負責對公司營銷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專業培訓,監督并完善經濟責任制體系,使本部門員工對工作負責,并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

          8、定期主持召開公司營銷工作會議,全面準確地握公司的營銷運行狀況。

          9、代表公司協調處理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廣告策劃公司的關系,重要危機公關。全面負責公司客戶、業務信息的收集、管理,妥善處理營銷層面的客戶投訴問題。

          了解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及工作態度并做好考核工作,及時上報。

          12、配合設計、工程部做好投標所需工程量清單的投標報價編制工作。

          13、負責施工合同的簽訂及簽訂前的合同協調工作,主管項目合同的制定,參與業主的合同談判與甲方供材料的確認工作,認真研究分析合同每項條款的內容與責任。

          14、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工作。

          管理權限

          1、有對公司銷售戰略規劃的建議權。

          2、有對本部門工作的處理權。

          3、有對下屬的工作指導權,調配權,任免建議權。

          工作標準

          1、銷售計劃的可行性和準確性。

          2、本部門文件數據的規范性和上報的及時性及完整性。

          公司業務部業務員崗位職責、權限、工作標準

          1、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熱愛本職工作。

          2、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了解公司經營內容及相關知識,掌握銷售技巧。

          3、搜集并登記客戶資料、市場信息、并及時上報總經理;

          4、負責作好公司各項工程業務的洽談以及與客戶的聯系、施工信息的回饋和工程款的收取等工作。

          5、努力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業務洽談任務,作好客戶的咨詢服務工作以及客戶與公司各部門的協調聯系工作。

          6、配合設計師做好客戶接待和洽談。

          7、配合工程部作好工程的整改工作與客戶的后續服務工作。

          8、在部門經理的安排下及時催收工程進度款和工程尾款。

          9、作好周工作計劃與小結,不斷總結經驗,改進工作方法,以提高工作效率。

          10、嚴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他人透露設計部的技術數據。

          11、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權限

          1、有對公司銷售戰略規劃的建議權。

          2、有對本部門工作的處理權。

          工作標準

          1、對工作任務分配的服從性及執行能力。

          2、銷售任務完成的及時性及有效性。

          3、客戶對其服務的滿意度。

          4、本部門文件數據的保密性、規范性和上報的及時性及完整性。

          注冊公司章程 4

          一、引言

          公司制度管理是保證企業正常運營和發展的重要保障,具有促進員工積極性、規范行為、提高效率的作用。本文將從制定、宣傳、執行、監督等方面,介紹公司制度管理的具體內容和步驟。

          二、制定公司制度管理規定

          1、明確制度管理目標:公司制度管理的目標應與企業發展戰略相一致,要保障員工權益、規范行為、提高效率。

          2、制定制度管理流程:明確制度的'制定、修改、廢止流程,確保制度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3、參與制度制定者:應設立制度管理委員會,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確保制度制定的權威性和全面性。

          三、宣傳公司制度管理規定

          1、制定宣傳計劃:制定公司制度管理宣傳計劃,明確宣傳內容、宣傳渠道和宣傳對象。

          2、多樣化宣傳方式:通過內部會議、員工手冊、公司網站、通知公告等多種方式,全面宣傳公司制度管理規定。

          3、培訓員工:通過組織培訓,確保員工了解和掌握公司制度管理規定,并提供相關指導和支持。

          四、執行公司制度管理規定

          1、明確責任分工:制定明確的責任分工方案,明確各部門、崗位的責任和職責。

          2、建立執行機制:建立健全的制度執行機制,包括考核、激勵和懲罰機制,確保制度的執行力度。

          3、監督和反饋:建立監督機制,定期進行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改進。

          五、監督公司制度管理規定

          1、建立監督機構:設立獨立的監督機構,負責監督公司制度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

          2、舉報和投訴渠道:建立舉報和投訴渠道,保護員工合法權益,及時處理違反制度的行為。

          3、定期檢查和評估:定期進行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改進,確保制度管理的有效性。

          公司制度管理是企業正常運營和發展的重要保障,通過制定、宣傳、執行和監督等步驟,可以規范員工行為,提高企業效率。公司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適合的公司制度管理規定,并加強宣傳和監督,確保規定的有效執行。

          注冊公司章程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和組織功能,使公司經營管理步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使大家能依照同一個標準為公司服務,提高員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原則

          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必須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基礎,在充分保護投資方及全體員工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前瞻性、應變性、易行性、可操作性的原則。本規章制度相關內容與公司現行規定、公告、標準作業規定有相抵觸時,依公司最新公布的辦法或公告、標準作業規定執行。

          第四條制訂、修訂與生效

          一、規章制度的起草,須征求有關負責人、專業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對于涉及其他部門工作或與其他部門關系密切的規章制度,應當與有關部門協商一致;經充分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應當依照各部門權責關系,以公司總體利益優先為原則,作相應調整。

          二、起草規章制度,必須注意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與協調。

          三、規章制度有明確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自發布之日的次日起發生效力,所替代的舊制度同時相應廢止。

          四、因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的修改或廢止應作相應修改的';因組織形式、內部機構調整等因素應變更內容的等,應予以修訂。修訂與生效按正常程序進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招聘

          一、公司招聘不分種族、性別、地域、戶口等區別。員工不因國籍、民族、籍貫、性別、語言、宗教信仰、資歷不同而影響其雇傭、培訓、酬報和提升。

          二、所有員工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有效身份證明。提供相關證明,如學歷、證書等證明文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的不錄用:

          1、有參加不良幫派、酗酒、吸食毒品或其代用品之違法行為

          2、尚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與原服務單位簽有競業限制就業協議,不能在本公司服務者

          4、違反國家法律,以及承擔治安處罰、刑罰等責任的

          5、有提供虛假學歷證明、身份證明、資格證明、從業經歷及其他虛假情報的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7、有欺騙、隱瞞或任何不誠實行為者

          8、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渠道

          1、公司內部招聘/晉升;

          2、公司內部員工介紹;

          3、在各類媒體上刊登招聘廣告;

          4、通過各種人才網站發布招聘廣告或查詢人才信息;

          五、面試

          行政部負責對應聘人員簡歷進行第一輪篩選,并通知應聘者參加面試。面試時要

          求應聘者攜帶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同時,在面試時面試人將公司情況、錄用條件、崗位職責、薪資標準等與對方溝通,回答對方的有關問題。面試及審批人員須依次在《面試表》上填寫評價意見,將《面試表》交由部門副總進行復審/復試。最終將《面試表》返回備行政部備案。

          第二條錄用及試用期

          一、按公司面試程序,經最終審核通過后的人員,方可辦理錄用手續。

          二、新員工入職當天應攜帶以下文件資料,由行政部為其建立員工檔案:

          1、原公司退工單或離職證明原件(必選,如無法獲得離職證明需由本人手寫相關聲明)

          2、個人社會保險有關信息;如養老金、醫療保險等

          3、個人有效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明等

          4、一寸免冠照1張

          三、員工填寫《員工登記信息表》并簽收遞交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經簽字后回收。

          四、為新員工安排工作臺、電腦、電話、文具、電子郵件等必需品。

          五、發放《規章制度》,并集中為新員工做入職培訓。

          六、員工的住址、電話、教育程度或其他個人資料如有變更,員工有責任及時通知行政部。若因員工未提供及時準確的個人資料而產生的后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七、公司試用期時限及試用期內各項國家規定的待遇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八、員工試用期滿前一周,按程序審核同意即行轉正,未通過審核即刻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合同簽訂、終止與續簽、辭職、辭退合同簽訂、終止與續簽、辭職、辭退見勞動合同。

          第四條離職手續

          一、員工辭職或被解雇時,需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二、員工辭職需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員工本人填寫《員工辭職聲明》、《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申請表》(書面)→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部備案。行政部負責人負責與辭職員工面談,了解情況,聽取意見,明確進程,辦理相關手續。

          三、離職手續按以下手續辦理:跟所屬部門經理領取“離職員工工作移交表”由行政部門簽字最后到財務部門結算工資。

          四、離職時必須把相關業務及資料移交給公司指定的相應人員,并在移交資料單上雙方簽字確認,還必須經過上級主管的簽字確認后方可離職。如有發生因業務沒有移交好而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公司將追究其員工責任。

          第三章薪酬管理制度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一、管理機構:薪酬管理委員會

          成員:董事會成員、人力資源經理、財務經理。薪酬委員會職責:1、審查由人力資源部以及財務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財務部負責。

          二、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三、薪酬組成:

          計算方式:基本工資+業務提成+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獎金。

          1、業績考核標準:

          客戶經理:薪金構成=基本工資+個人業務提成+年終獎。已轉正的客戶經理底薪為3000元/月,每月最低業績為3萬。當月未達到3萬,底薪按2000元/月。當月未達到3萬元,連續兩個月業績累計達到6萬元,可補齊上月1000元底薪差額,及第二個月可拿4000元底薪。連續3個月內業績累計達到15萬元,即可升職為高級客戶經理。

          2、各類補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3、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4、年終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工作年限達1年以上的員工年底雙薪。

          ①發放對象:只針對工作6個月以上的在職員工。

          ②發放時間為每年3月份與當月提成一起發放。

          ③獎金發放標準:獎金為該員工全年提成的10%。

          ④當年度年終獎金發放前有下列情況者,講給予減發獎金。

          A:嚴重警告3次以上,扣30%獎金。

          B;嚴重警告2次,扣減20%獎金。

          C:警告3次以上6次以下,扣減10%獎金。

          5、薪酬的支付

          薪酬支付時間計算(1)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2)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1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提成的發放時間為當月提成為下月25日發放。

          6、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7、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實發工資=基本工資x(上班天數÷20.83)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基本工資+津貼)—(基本工資+津貼)x(缺勤天數÷20.83)

          8、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F、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E、病假需出具區級醫院證明,每月最多請假3天,每年不超15天。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超出部分無工資。

          五、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六、活動與旅游。

          公司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市內游玩活動。每年必須有1—2次的旅游,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做相應調整,沒有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七、節日補貼。

          公司目前只設立6個補助,其他節日再做安排。

          1、春節2、婦女節3、端午節4、中秋5、開工利是6、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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