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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融券業務常見21個問題
什么是融資融券?融資融券業務知識大家知道多少?下面是有關融資融券業務常見21個問題資訊,歡迎大家閱讀與了解。
1、什么是融資融券交易?
融資融券交易,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上市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上市證券并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
2、融資融券交易與普通證券交易有何不同?
區別項 |
普通證券交易 |
融資融券交易 |
交易性質 |
買賣證券必須事先有足額的資金或證券 |
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或借入證券賣出 |
交易規模 |
交易規模不擴大 |
交易規模擴大,具有一定的財務杠桿效應 |
交易對象 |
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證券 |
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約定的標的證券 |
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的關系 |
委托買賣關系 |
委托買賣和借貸關系 |
財產關系 |
投資者的資金和證券均以本人名義持有 |
投資者向證券公司提交的擔保物全部轉移給證券公司作為信托財產,證券公司作為受托人名義持有上述信托財產 |
風險承擔者 |
風險完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
如投資者不能按時、足額償還證券公司資金或證券,也會給證券公司帶來一定的風險 |
3、什么是標的證券、保證金、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維持擔保比例?
標的證券:是指公司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結合市場情況、自身狀況等因素確定的可以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的證券品種。
保證金:是指投資者申請向公司融入資金或證券時,通過其信用賬戶向公司提交的現金或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
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是指公司根據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結合市場情況、自身狀況等因素確定或調整的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范圍。
擔保物:是指投資者提供的、用于擔保其對公司所負債務的資金或證券,包括:投資者提交的保證金、融資買入的全部證券和賣出證券所得全部資金、融券賣出所得全部資金以及上述資金、證券所產生的孳息等。
維持擔保比例:是指投資者擔保物價值與其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維持擔保比例=(現金+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市值)/(融資金額+融券賣出證券數量×市價+利息及費用總和)。
4、哪些投資者可以參與融資融券交易?
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證券公司應當了解該投資者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等內容。
滿足以下條件可參與融資融券交易:
(1)從事證券交易6個月以上;
(2)近20日日均證券資產50萬元及以上;
(3)開立了普通賬戶且狀態正常;
(4)風險承受能力等級高,且通過業務知識考試;
(5)禁止情形:
a.已與其他證券公司簽有融資融券協議且未終止,或在其他證券公司開有信用證券賬戶尚未注銷;
b.本公司股東(持股5% 以上)及相關關聯人;
c.反洗錢風險等級為高風險等級;
d.其他信用瑕疵及法律法規、公司制度禁止參與的情況。
注:參與條件根據監管要求與市場變化適時調整
5、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應做什么準備工作?
(1)投資者應充分理解交易規則與風險;
(2)通過適當性管理測評與業務知識考試;
(3)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并簽署《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
(4)投資者委托證券公司為其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建立信用資金第三方存管關系;
(5)通過證券公司信用評級并獲得授信額度;
(6)提交足夠的保證金。
6、融資融券業務流程是怎樣的?
(1)征信評級;
(2)授信;
(3)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及《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
(4)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辦理信用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
(5)轉入擔保物;
(6)融資融券交易;
(7)償還融資和融券債務;
(8)結束信用交易。
7、融資融券合同有哪些內容?
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應與證券公司簽訂載入中國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必備條款的融資融券合同,明確約定下列事項:
(1)融資、融券的額度、期限、利率(費率)、利息(費用)的計算方式;
(2)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的種類及折算率、擔保債權范圍;
(3)追加保證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證金的期限;
(4)客戶清償債務的方式及證券公司對擔保物的處分權利;
(5)融資買入證券和融券賣出證券的權利處理;
(6)其他有關事項;
8、投資者的普通證券賬戶和信用證券賬戶的關系?
投資者應當實名申請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并且和普通證券賬戶的投資者信息保持一致;信用證券賬戶獨立于普通證券賬戶,是由證券公司為客戶新開的證券賬戶;信用證券賬戶和普通證券賬戶具有對應關系: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如果提供的保證金是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需將這些證券從普通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融資融券交易結束后,剩余的擔保證券需轉回至普通證券賬戶;在融資融券交易期間,經證券公司同意,投資者可將超過維持擔保比例300%以上部分的擔保證券轉回至普通證券賬戶。
9、在信用賬戶里,融資能否用于申購新股?用客戶自己的錢呢?
深圳賬戶市值可合并計算可申購額度,但投資者只能使用深圳普通證券賬戶或深圳信用證券賬戶之一參與新股申購,且申購賬戶具有符合條件的非限售深圳A股證券市值;
上海賬戶市值可合并計算可申購額度, 上海普通證券賬戶或上海信用證券賬戶均可參與申購。
信用帳戶中融資資金不能用于申購新股,只能使用投資者自有資金。
10、融資融券期限最長是多少?到期后,可以繼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嗎?
一般為6個月,融資負債可隨借隨還,負債當天歸還免息;融券負債最短可于次一交易日歸還。經證券公司審核同意,合約到期前可展期,展期次數不限,每次不超過6個月。
11、融資融券的交易成本有哪些?
除了證券交易的傭金、手續費、印花稅等基本交易成本之外,融資融券交易成本還包括融資利息、融券費用等。
12、融資融券的息費怎么計算與收取?
融資融券息費是證券公司為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服務而收取的報酬,包括:融資利息、融券費用、罰息等,F行融資年利率:8.6%,現行融券年費率:10.6%,具體標準以投資者簽訂的《融資融券合同書》中約定為準。
融資利息=融資金額×融資利率(年利率)×實際使用資金的自然日天數/360;
融券費用=融券金額×融券費率(年費率)×實際使用證券的自然日天數/360;融券金額=融券數量×賣出成交價格。
計息期間遇利率或費率調整的,自調整日起,對尚未了結的融資融券債務及新產生的融資融券債務按調整后的融資利率和融券費率計息。
公司定期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星期五結息(如遇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星期五),計收融資交易的融資利息和融券交易的融券費用;在此之前單筆融資融券交易已了結的,則在了結時收取該筆融資融券交易的融資利息或融券費用。
13、信用賬戶交易受到什么限制?
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的證券必須是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金額受授信額度和可用保證金的限制;融券賣出委托價格不得低于最新成交價;當日融券賣出不可當日歸還;不得買入或轉入除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以外的證券;不得用于從事定向增發、股票交易型開放式基金和債券交易型開放式基金申購及贖回、債券回購等。
14、投資者如何償還融資債務?
償還融資債務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1)賣券還款。通過證券交易所賣出證券,以所得價款償還融資款項和利息;
(2)直接還款。投資者在向信用資金賬戶存入與融資數量加應計利息等額的現金后,通過證券公司交易系統申報融資還款指令,償還融資款項與利息。
需要指出的是,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的證券如有對應未了結的融資負債,賣券所得資金須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15、投資者如何償還融券債務?
償還融券債務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1)買券還券。通過申報“買券還券”指令,買進與融券證券同品種的證券后,在結算時償還融券證券?蛻糍I券還券的數量不得高于其融券余量+100股(份);客戶不得賣出超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數量的證券;
(2)直接還券?蛻羯暾堃云湫庞米C券賬戶中的證券歸還負債,日終清算時,證券從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劃至公司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登記結算公司負責維護客戶信用證券賬戶明細。如客戶使用其普通證券賬戶內的證券還券,需先將其普通證券賬戶內的證券通過“提交擔保物”操作轉入信用證券賬戶內,再提交相關還券指令。
投資者在融券賣出后,需從次一交易日起方可通過買券還券或直接還券的方式償還相關融券負債。
16、證券暫停、終止交易對融資融券有何影響?
(1)可充抵保證金證券暫停交易的處理。
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暫停交易,公司決定暫不調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的,納入可用保證金余額和維持擔保比例計算。
(2)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調整后的處理
客戶信用證券賬戶內持有的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被調整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的,自調整生效之日起,該證券的折算率被調整為零,該證券不再計入保證金可用余額,但計入維持擔保比例公式中的“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市值”。
投資者可以在符合轉出條件的情況下轉出該證券,也可以通過普通賣出方式賣出該證券,但不可再轉入或買進該證券。
(3)可充抵保證金證券折算率調整后的處理
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折算率因交易所調整或乙方主動發起的調整而發生變化的,調整前,未了結的融資融券交易仍然有效;調整后,新增交易以調整后的折算率執行。
(4)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終止上市
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終止上市交易的,公司于該證券發布終止上市公告日起,將其調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投資者融資買入的證券發生要約收購的,投資者可在滿足公司規定的提取擔保物的要求的前提下,經公司同意后,將該標的證券轉回其普通賬戶。
(5)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被實施特別處理
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被實施特別處理的,自該證券被實行特別處理當日起,將該證券調整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并不計入保證金可用余額,不可再轉入或買進該證券。
(6)在融資融券期間,投資者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的標的證券被調出公司標的證券范圍的,投資者在調整實施前未了結的融資融券合約,調整實施后仍然有效。
標的證券被調出標的證券范圍的,自調整生效日起,投資者不能將其作為標的證券向乙方申請融入資金或證券,但可以賣券還款或買券還券;被調整出公司標的證券范圍的證券,在公司未作出進一步相關調整前,仍可作為公司可充抵保證金證券。
17、什么情況下投資者需要補倉,補倉額應該如何計算?
證券公司實時監控投資者信用賬戶資產價值,但投資者賬戶的維持擔保比例低于130%時通知投資者補倉,投資者在約定的期限內追加擔保物,并約定投資者追加擔保物后的維持擔保比例不低于140%。
如投資者負債總額為100萬元,擔保物的價值為125萬,則信用賬戶的維持擔保比例為125%,需追加15萬元的擔保物(100萬元*140%-125萬元)。
18、證券公司何時實施強制平倉?怎么實施?
當融資融券合同過期、負債合約過期、維持擔保比例低于平倉線等情況發生,如投資者在約定期限內未消除上述情況的,將被證券公司強制平倉,并記入投資者信用記錄,報滬深交易所及監管部門備案。
國家有權機關依法對客戶信用賬戶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強制執行措施的,證券公司有權強制平倉處分擔保物,優先實現因向甲方融資融券所生債權,并協助有權機關執行。
出現客戶未按約及時終止合同或合約的其他情況時:如融資買入的證券終止上市、客戶或證券公司喪失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等,證券公司也有權按約采取強制平倉措施。
19、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內持有的擔保證券,包括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和融資買入證券發生相關權益時如何處理?
投資者融資買入的證券產生權益時,根據權益的不同種類,由證券公司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具體包括:
(1)證券發行人派發現金紅利或利息的,該現金紅利或利息屬于投資者所有。由登記結算公司將分派的現金紅利或利息劃入證券公司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證券公司在現金紅利或利息到帳后,通知商業銀行對甲方信用資金賬戶的明細數據進行變更。
(2)證券發行人派發股票紅利或權證等證券的,該股票紅利或權證等證券屬于投資者所有。由登記結算公司將分派的股票或權證等證券記錄在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內;并相應變更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的明細數據。
(3)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按照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實際余額設置配股權或優先認購權,并根據證券公司委托相應更新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的明細數據。證券公司應當根據投資者的認購意愿和繳納認購款情況,通過交易系統發出認購委托,相關認購委托應當附有信用證券賬戶信息,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將認購證券記入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并根據證券公司委托相應更新甲方信用證券賬戶的明細數據。
(4)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內持有的擔保證券涉及要約收購的,投資者不得通過信用證券賬戶申報預受要約。投資者可通過追加其他擔保物,使其維持擔保比例在去除涉及要約收購的證券價值后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經證券公司審核同意,將信用賬戶內涉及要約收購證券轉到普通證券賬戶,通過普通證券賬戶申報預受要約。
(5)如證券發行采取市值配售方式的,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的明細數據納入其對應市值的計算。
20、投資者信用賬戶中的資產發生繼承、財產分割、遺贈或捐贈時如何處理?
投資者信用賬戶中資產發生繼承、財產分割、遺贈或捐贈情形的,相關權利人可以向證券公司申請了結投資者的融資融券交易。了結后有剩余資金或剩余證券的,證券公司將剩余資金劃轉到該投資者的普通資金賬戶,將剩余證券劃轉到該投資者的普通證券賬戶,并按照現行規定協助辦理相關繼承、財產分割、遺贈或捐贈手續。
21、投資和如何履行信息報告、披露義務?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普通證券賬戶和信用證券賬戶合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權益的數量或者其增減變動達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交易所有關業務規則規定的比例時,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信息報告、披露或者要約收購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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