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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出臺新政策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大學生首次創業可資助4000元;創業實體每創造一個就業崗位一次性獎勵1000元;創業失敗可獲就業援助和社保補貼……深圳市今天向社會公布的第一部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綱領性文件《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意見》,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市民實現創業夢想的新政策,這些政策將使每名創
業者享受3年最高10萬元的實惠,并力爭用2至3年時間,將深圳建成國家級創業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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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不完全統計,深圳市2005年至今已經有2200多名失業人員成功創業,帶動8600多名失業人員實現就業。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管林根介紹:“以往深圳的創業優惠政策主要針對本市失業人員,而此次出臺的新政策,將服務對象擴大到全社會具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深圳居民,以及具有創業潛力的高校畢業生、復退軍人、農轉居人員等群體。”
據了解,新政策還放寬了市場準入,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將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在符合規劃、市容、環保等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創業者以家庭住所、租賃房、臨時商業用房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對初創企業,符合一定條件的,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并適當放寬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失業人員、殘疾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人員、歸國留學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農轉居失業人員等群體的創業注冊登記條件。
據管林根局長介紹,該文件的出臺,將使深圳市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從過去的3萬元提高到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貸款額度可適當擴大。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額擔保貸款給予貼息。
新政策還加強了對創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因創業失敗而處于失業狀態的本市居民,可享受各種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并可享受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并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創業人員創辦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下的小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根據帶動就業和納稅情況每年給予最高8000元的財政資金扶持;對本市登記失業人員、農轉居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殘疾人、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院校及技校畢業生首次自主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并正常納稅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4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對于創業實體每創造一個崗位吸納失業人員的,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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