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失業人員創業可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長春出臺57條就業創業政策
近日,很多讀者咨詢長春市出臺的57條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就讀者關心的熱點問題,記者咨詢了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負責人。據其介紹,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創業,可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作為扶持資金,該優惠政策有效期至12月31日。
困難企業認定條件近日出爐
問:57條政策中提到困難企業可以降低“四險”費率,符合哪些條件才算困難企業?
答:此次同時降低“四項”社會保險費率,這還是第一次,降低費率后,困難企業醫療保險費率由(上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降低至2%、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為1.5%、生育保險費率由0.7%降低至0.2%、工傷保險費率按三類行業分別降為1.5%、0.5%、0)。
困難企業需經市、縣(市)區幫扶困難企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目前該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在籌建過程中,很快就會成立,而困難企業的`相關認定條件也將于近日出爐。
失業人員創業可領取保險金
問:失業人員創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或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創業人員,憑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證明,可將其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發給本人,作為自主創業的扶持資金,政策執行期限暫定到12月31日。目前,長春市社會保險局正在制定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辦事流程。
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免費
問:對于家庭困難的畢業生,長春市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包括:長春市籍高校畢業生返回長春尚未就業的城鎮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家庭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出具相關證明,在求職時免收相關費用;登記失業后參加職業培訓,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經過職業技能培訓、崗位見習或其他途徑仍未實現就業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采取公益性崗位形式進行幫扶安置,確保返回生源地登記失業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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