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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十堰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在創新創業、個稅減免、小額貸款、醫療服務、人才公寓申請等方面,為大學生和創新創業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務。
小額擔保貼息貸款
從事個體經營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合伙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貸款期限內給予全額財政貼息。
科技型和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按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創業無償資金扶持
自主創業的在校大學生和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根據創業項目情況,可申請2至20萬元的無償資金扶持。
高校畢業生在市級創業基地創業可享受每年不超過2400元、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的房租補貼。
每年10月,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攜帶場地租賃合同、繳納房租的收據或發票,到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就業指導科申報。
房租水電補貼
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創辦小微企業,每年最高可獲場租及水電費補貼1.8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一次性創業補貼
自畢業學年起3年內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按照每個創業實體5000元的標準享受一次性補貼。
每年10月,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攜帶當年新辦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帶動就業人員的勞動合同、工資表以及本人畢業證,到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就業指導科申報。
創業培訓補貼
高校大學生生畢業當年參加創業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10天的,可按規定享受800—1200元/人的創業培訓補貼。
稅費減免
畢業當年,高校畢業生成為個體經營戶后3年內以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扣減當年應繳納的相關稅收,對大學生創辦小微企業月銷售額不超過兩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對大學生創辦年應納所得稅額低于10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記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此外,大學生創業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社保補貼政策。
為幫助大學生創業,十堰取消創業戶籍限制,建起13個創業孵化基地,成立大學生創業導師服務團,建立金融服務超市,為營造創業氛圍,開展“創業明星”宣傳活動,每年舉辦一次青年創業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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