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出臺離崗創新創業辦法
引導語:國家批準的武漢市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實驗總體方案,明確要求我市要對事業單位擔任六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人員經批準辭去領導職務,離崗創新創業進行政策創新,經實踐后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
離崗創業人員經原單位同意,可在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以及保留基本工資等待遇。記者11月13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日前,我市出臺《武漢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新創業實施辦法》(下簡稱《辦法》),用一系列激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創新創業的新政策舉措,為他們創新創業“搭臺鋪路”。
《辦法》是國家授權我市先行先試的改革項目!掇k法》細化了對事業單位離崗創新創業人員范圍、期限、批準權限、工資福利待遇、社會保險、職稱評聘等人事政策。
離崗創業人員經原單位同意,可在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離崗創業期間,原單位發放基本工資,保留其參加職稱評審、崗位等級晉升、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益。同時明確,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含擔任六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可以辭去領導職務以專業技術人員身份離崗創業。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說,“與目前已出臺離崗創業政策的其他省會城市相比,武漢在政策措施上最大限度地體現了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支持。”如我市放寬了適用范圍和對象,目前,國家、省和外省市政策大多限于高校、科研院所,對象限于科研人員,武漢則放寬到除中小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和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外的所有事業單位,對象從科研人員放寬至所有專業技術人員;明確離崗創業人員,最長可在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比國家規定的不超過3年更寬松,適當延長了離崗創業人員的創業孵化期,從一定程度上提升離崗創業人員的創業成功率。而保留離崗創業人員的基本工資、社會保險費(含職業年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可以減輕離崗創業人員的生活負擔,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此外,我市還明確規定武漢事業單位擔任六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人員,經批準可辭去領導職務以專業技術人員身份離崗創新創業,這對于備受關注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可否離崗創新創業是一大突破。
離崗創業要辦哪些手續?
個人申請(有離崗創新創業意愿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本人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主管部門或單位批準(主管部門或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辦法》規定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批準)——簽訂協議(經批準的離崗創新創業人員,與單位簽訂離崗創新創業協議書)——備案(單位將離崗創新創業人員的情況報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人社部門備案)
哪些人可以離崗創業?
武漢市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專業技術人員
創新創業適用對象不包括
中小學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從事涉及國家秘密、國防安全科研項目研究等工作的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離崗創新創業的人員
工資社保人事關系怎么辦
離崗待遇
創新創業人員離崗期間,原單位發放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社會保險費(含職業年金)和公積金繼續由原單位負責辦理,繳費基數按崗位等級確定,所需費用由原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承擔
工傷保險費
由所在企業繳納,發生工傷的,由原單位和所在企業配合做好工傷調查核實工作并承擔相應的工傷保險責任
年度考核
考核意見由所在企業出具,除受行政處分、刑事處罰等以外,其年度考核結果視作合格等次,正常調整檔案工資,工齡連續計算
退休、喪葬撫恤等事項
按原單位同等待遇處理
職稱評聘
離崗創新創業人員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和崗位等級晉升的權利,并可以將其所在企業工作期間取得的經濟效益作為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的業績條件,并可不占原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目前我國其他省市關于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政策規定中,不一致的主要是停發工資還是由原單位發放基本工資、社會保險費用中單位承擔的部分是由所在企業承擔還是由原單位承擔。但中央、國務院文件明確要求保留基本待遇,上海等地也是規定保留基本待遇,因此我市新政中規定原單位發放基本工資,且由原單位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費用,體現了“從優從寬”的原則,鼓勵和支持創新創業,有利于解除離崗創業人員的后顧之憂。
創業期滿可申請回原單位
關于離崗創業期限,國家規定是3年,外省市的規定也不盡一致,《辦法》規定離崗期限由事業單位與離崗創新創業人員協商確定,最長不超過5年。
離崗創新創業期內和期滿后,離崗創業人員可申請回原單位工作,原單位無相應等級崗位空缺的可納入特設崗位管理,并可以與原單位同類人員一起參加競聘上一層級(等級)崗位,從批準回原單位的次月起按規定核發績效工資等相關待遇。
原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和擔任事業單位內設機構領導職務的人員,返回原單位工作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身份做好崗位聘任工作。
對離崗創新創業人員解聘和辭聘的,原單位應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核銷編制,社會保險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職工在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有關規定辦理。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涉及事企分離的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擬到該單位所創辦企業開展創新工作的,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可申請離崗創新創業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含擔任六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可以辭去領導職務以專業技術人員身份離崗創業。
國家批準的武漢市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實驗總體方案,明確要求我市要對事業單位擔任六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人員經批準辭去領導職務,離崗創新創業進行政策創新,經實踐后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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