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經營承諾書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承諾書在我們的視野里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承諾書具有完全自愿的特點。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承諾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煙花爆竹經營承諾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煙花爆竹經營承諾書1
本經營戶自今日起嚴格配合蔡廟鎮政府關于煙花爆竹經營有關規定,特承諾如下:
1、本戶嚴格遵守太和縣安監局、蔡廟鎮政府有關煙花爆竹經營事宜,若有違法違規行為,自愿接受鎮政府相關處理。
2、在取得經營許可證件后,本戶嚴格遵守一點一證經營,不搞店外店,不搞混合兜售,一屋多用,不另設煙花炮竹儲存倉庫;節日期間不私自在戶外搭建臨時售賣臺,不私自流動銷售。
3、本戶在經營期間,接受蔡廟鎮安監中隊日常巡查,在巡查中一旦被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自愿接受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處罰,并且隔年不得繼續申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4、在上級(縣安監局)抽檢過程,一旦被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扣除所繳納押金,并列入蔡廟鎮經營許可戶黑名單。
5、未盡事宜,由蔡廟鎮安監中隊負責解釋。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經營承諾書2
尊敬的xxx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深刻吸取浙江金華“2·19”煙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訓,確保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我作為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戶,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煙花爆竹產品只儲存于零售經營門市一樓內,不儲存于其他地方,并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上規定的儲存數量儲存。
2、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門市的二樓以及門市后面不得居住人和設置生活設施。
3、產品不得隨意擺放在門市外,必須放在專店(專柜)內,進行專店(專柜)銷售。春節期間,由兩人負責銷售煙花爆竹產品;在經營門市周圍不得試放煙花爆竹。
4、只從合法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采購煙花爆竹,不采購和銷售不符合質量和包裝標準要求、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的煙花爆竹。
5、認真學習應急知識,做好安全設施(滅火器、警示標志等)的維護保養,如有損壞立即維修或更換。經常性地檢查經營場所及周邊的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并保證整改到位。
6.、自覺接受所在鄉、鎮、街道和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7、如果未能遵守以上承諾,自愿接受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懲處,納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對發生的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經營承諾書3
為落實零售經營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責任,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本店在銷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中作出以下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2、嚴格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管理要求,堅決接受有關部門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管理工作。
3、保證只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從事經營活動,嚴格遵照要求,在限制時段和地段堅決不銷售煙花爆竹。
4、加強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完善安全制度,不設置也不租賃煙花爆竹儲存倉庫。
5、不銷售國家規定的違禁產品和劣質產品,不超范圍從事經營活動,及時主動地將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按照原有的進貨渠道,退回至原公司,以確保安全。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愿意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經營承諾書4
我叫xxx,我申請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位于xxx,按照《鄭州市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我承諾如下:
一、只在申請的固定門店內經營,不占道經營和流動兜售;
二、專店經營存貨量不超過50箱,專柜經營存貨量不超過30箱;
三、從市政府批準的正規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進貨,簽訂供貨協議,只經營C、D級的煙花爆竹,不經營A、B級的煙花爆竹;
四、參加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五、為煙花爆竹銷售人員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六、固定門店內只保留照明用電,不使用大功率電器;
七、購買合格的消防器材,并能夠正確使用;
八、銷售期間,加強對經營點的安全管理和周邊的安全防范;
九、服從區有關部門的依法管理;
十、因違規經營、儲存引發的安全事故,愿承擔一切責任。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經營承諾書5
為了規范煙花爆竹零售點的經營行為,明確零售點安全責任,保證安全經營,自愿簽訂安全經營責任承諾書,作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辦法》和有關煙花爆竹的各項政策法規,做到誠信守法經營。
二、嚴格按照《重慶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辦法》“六統一”的經營要求,不哄抬物價,不售假制假,不跨地區銷售、不非法販運和銷售非法煙花爆竹。
三、嚴格按照《安全經營手冊》進行規范經營,嚴禁向14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若有違背后果自負。
四、嚴格遵守供銷社關于零售點設置的各項要求,做到專人、專柜(專店)、一證一點銷售。不離點經營,不沿街擺賣,自覺接受安監、公安、工商、質監、消防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五、營業場所禁止吸煙,產品必須存放顧客伸手觸摸不到的柜內,并規范張貼明顯的嚴禁煙火的標志,向消費者宣傳安全燃放常識。
六、負責所在區域內的市場監督和打假舉報工作,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安監、公安、供銷、工商及專營公司的安全檢查和打假查處工作。
七、嚴格遵守和落實危爆品消防安全的各項措施,消防設置齊備,從業人員熟悉并掌握煙花爆竹安全的各種基本知識和消防基本技能,持證上崗。
八、不將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涂改、出借、轉讓。
九、經營期內發生一切安全事故 ,由安全責任承諾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安全經營責任承諾書一式三份,安全責任承諾人、鎮安監辦、鎮派出所各執一份。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經營承諾書6
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江蘇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為規范自身經營行為,做好安全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特作如下承諾: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地方管理要求,自覺接受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煙花辦等部門的安全監管;
2、實行專店或者專柜、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專柜銷售時,專柜應當相對獨立,并與其他柜臺保持一定的距離,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3、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產生、儲存設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種警示標識和操作規程張帖上墻;
5、積極參加安全管理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6、嚴格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并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銷售人員會使用消防器材;
7、嚴格按照取得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載明的經營范圍和經營地點進行經營,不在城鎮農貿市場和人員密集場所擺攤銷售煙花爆竹,不走街串巷銷售煙花爆竹,銷售點100米范圍內禁止燃放、試放;
8、做到專柜、專人銷售煙花爆竹,專柜周圍擺放的其他貨物符合安全要求;
9、只向規定的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或煙花爆竹專營點進貨,不采購和經營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不銷售假冒偽劣和違禁產品。
10、不超量儲存,銷售點存儲量毛重不超過150公斤;
11、嚴格安全管理,確保不發生各類事故。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經營承諾書7
為貫徹落實《關于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全縣煙花爆竹臨時禁售工作實施方案》等規定要求,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秩序。本單位特作如下承諾:
1、認真學習禁售的內容,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
2、自覺遵守規定,在20xx年1月13日至20xx年3月15日期間內,不向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售煙花爆竹。
3、自覺下架零售店(點)內煙花爆竹,封存、盤點,按文件要求落實相關工作。
4、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儲存安全管理規定,加強值班值守,每日進行巡查檢查,確保儲存安全。
5、積極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主動教育、勸說親朋好友自覺遵守規定。
6、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禁售宣傳工作。
7、若有違反禁售規定行為,自愿接受相應處罰。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經營承諾書8
煙花爆竹經營過程中存在著危險性,極易發生事故。為切實防范和杜絕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本人特作以下鄭重承諾:
一、認真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加強行業自律,規范經營。
二、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安排專人負責、專店(柜)銷售,不超量存放;不在住宅內經營,銷售人員經培訓合格后進行銷售;銷售及存放場所配備數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且張貼明顯的警示標志。
三、專營從合法批發單位購進的煙花爆竹,不擅自從其他任何渠道進貨,不經銷非法違法生產的土制煙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經營場所內經營,不沿街擺放,不到集貿市場擺攤或走街串巷流動銷售。不在公眾場所和經營場所50米以內的區域試放煙花爆竹。
五、不將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涂改、出借、轉讓、出租。
六、自覺接受安監、市監、公安等有關行政機關的監督管理,認真開展隱患自查活動,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要求及時加以整改到位。
我愿意認真履行以上承諾,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應責任,接受有關處罰。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經營承諾書9
尊敬的興仁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我單位承諾嚴格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貴州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服從監管,并做到: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貴州省和興仁縣安監部門的有關要求,加強行業自律,開展規范經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安排專人負責、專庫存放、專柜銷售,銷售人員持證上崗。銷售場所及庫房配備數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專營興仁縣日雜公司的商品,不擅自從其他任何渠道進貨,不經銷非法生產的土制煙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經營場所內經營,不沿街擺放,不到集貿市場擺攤或走街串巷流動銷售。不在公共場所和經營場所50米范圍以內的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五、申報資料真實有效;按照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掛牌經營,一點一證,不買賣、出租、轉讓有關證照。
六、自覺接受安監、公安、工商等有關行政機關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檢查,對提出的安全隱患按照要求及時加以整改,確保安全經營。
七、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有效期到期后,剩余的產品存放在經許可的倉庫內,不私自存放。
八、如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與處理。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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