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論20世紀學院派道德哲學瓶頸論文
當我意識到自己已經成為一位托馬斯主義式的亞里士多德主義者的時候,已經55歲了。但是,我第一次邂逅托馬斯主義是在38年前,那時我還是一名本科生,我并不是以道德哲學的形式邂逅托馬斯主義,而是從多明我會(Dominican order)的一些成員對英國文化的批評中初識托馬斯主義。然而,盡管那些批評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我仍然對此有所猶豫,因為,那些多明我會成員讓我意識到他們批評中的一些哲學上的預設,以及一系列托馬斯主義關于身體、思想和靈魂,情感、意志和理性,德行和理性指導的行動等關系問題上的判斷。我發現這些主題都有問題。為什么我會這樣肯定呢?
1945年到1949年間,我是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一名主修古典學的本科生,那時,我不僅與老師一起閱讀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希臘文本,同時,從1947年以后,偶爾參加A. J.艾耶爾(A. J. Ayer)或者K.波普爾(Karl Popper)的講座,間或參加艾耶爾在大學學院研討班上訪問學者的講座,比如J.威茲德姆(John Wisdom)的講座。我很早就看了《語言、真理與邏輯》一書,并且艾耶爾的學生J.湯姆森(James Thomson)引導我閱讀《邏輯哲學論》和A.塔爾斯基(Alfred Taxski)論真理的著作。艾耶爾和他的弟子們在清晰性、精確性以及經由辯論所激發的哲學刺激方面堪稱典范。我開始折服于他們的見解,即對任何系列哲學主題的檢測(包括托馬斯主義者所辯護的主題)標準是:是否能夠被這樣的一些分析證明為正確。然而,我同樣不得不認識到,在20世紀學院派哲學的辯論中沒有任何一個系列的主題曾經被精確地證明為正確,當然,我花費了更長的時間認識到這一點。
要成為一位當代優秀的學院派哲學家,必須在分析和論證的技巧方面駕輕就熟,尤其要諳熟于這種技巧的負面運用,從而揭示他人討論中的敗筆或者論證中的瑕疵,并進而成功地引用有效反例加以摧毀。當然,概念上的創造性也是值得嘉許的。卓越運用這些能力的人,依然會在如卞問題上持有一些相互差異且彼此矛盾的信念,即,在某人自己專業領域里彼此爭論的不同哲學立場中,包括在那些涉及到應該如何理解真理與理性論證的爭論立場中,有哪一個會被認為是真的并且獲得理性的論證。在根本問題上的分歧是一種事實,并且被認為是哲學永恒的狀況。不斷出現的分歧領域令人目不暇給:在數學、道德、感知以及歷史判斷方面,實在論者與反實在論者相對;在心靈哲學中,二元論者與物質主義者相對;在倫理學中,效用主義者、康德主義者、德行倫理學家這三者互相相對;在語言哲學中,弗雷格主義者與直接指稱理論主義者相對;并且類似的相對還有很多。在宗教和政治學中,還有一系列的分歧,它們本身是非哲學的,但是與哲學上的分歧密切相關:有神論對無神論,保守主義者對自由主義者,自由至上主義者對馬克思主義者,等等。
薩特與艾耶爾如何使我發現托馬斯主義者觀點的問題很快,這樣一個事例的力量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1947年當我造訪巴黎的時候,有人向我推薦了薩特1945年的演講:《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在這個演講中,薩特提出:盡管我們可能對于我們所做出的選擇有各種理由,正如我們所做的那樣,但是,這些理由的重要性只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選擇的結果。對于我的行動來說,使得我的理由成為一個好的或足夠的理由取決于我決定將那個理由看作是一個好的或充足的理由。對任何個人的實踐推理,其結論都源于前提,即個人已經選擇做出他或她實踐推理的前提。在這一點上,艾耶爾也表示同意,盡管他和薩特在很多方面都不一致。艾耶爾寫道:“這是薩特的一個優點”,“他看到沒有任何系統的價值能夠被綁定在人們身上,除非這個人選擇這樣做!
艾耶爾和薩特一起提出的話難,對于托馬斯主義哲學來說是一系列核心的問題,根據托馬斯主義哲學的看法,對一個行動來說,好的理由恰恰獨立于行動者的選擇。根據托馬斯主義哲學的觀點,以這種方式而不是以那種方式去行動的一個好的理由是:通過這樣的行動,人們會獲得一些善而避免一些惡,并且,人們想要達到的目標是好是壞,這是一個事實問題,即這一目標所期望的結果是否能夠對于人的繁榮的某些方面有所建樹。與之相比,對于艾耶爾和薩特來說,只有選擇的行動,不管選擇是明顯的還是隱含的,選擇優先于人們對于善惡的判斷,并且對于人們的善惡判斷具有決定作用。對于托馬斯主義者來說,評價選擇行動本身依據的是在邏輯上優先的判斷,考慮的是這些行動所獲得的善和避免的惡。我要問的是:我將如何在上述對立的觀點中作出選擇?
與艾耶爾和薩特的觀點相比,我并非找不到理由支持更為接近托馬斯主義者的觀點。但是,我很好地意識到,這些理由中沒有一個是確定的,這些理由都不能被理性地抗拒。似乎,關于這一特定的爭議,唯一合理的結論就是同意大衛·劉易斯所說的:這個問題,就像其他有爭議的問題一樣,“是一種觀點問題”。但是,這一結論與托馬斯主義的哲學相反。因為,對于托馬斯主義來說,其核心是:那種分歧并不是劉易斯所表達的那種觀點問題,而是即理性能夠提出一種確定的結論,盡管聰明非凡的人們仍然會對此繼續爭議。
結語
從上面的論述中可以得出兩條重要的思想。第一條思想,關于道德哲學家在邊緣處生活的重要性—不僅在理智上,而且在政治生活上也處于邊緣處。這是能夠看清事情本質的一個必要條件。沒有托馬斯主義和馬克思主義這兩個立場,我既不能理解現代道德哲學也不能理解20世紀道德哲學,我因此要非常感謝那些在資本主義現代性那種冷淡的思想環境中維持并且豐富邊緣思想運動的人,包括各種托馬斯主義者:馬里旦(Maritain) , G.拉格朗日(Garrigou Lagrange)、德·科寧克(De Koninck)以及麥金納尼(MeInerny);包括各種馬克思主義者:盧卡奇(Lukacs)、戈德曼(Goldmann) ,詹姆斯(James)以及基德龍( Kidron)。以一位托馬斯主義者或一位馬克思主義者加人當代道德哲學的爭論,你將很難享受到杰出的學術成功,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一條道路。
第二條思想路徑(或許與第一條處于緊張中),則是關于道德哲學家盡他或她所能向那些在學術中心的學者學習的重要性,那些學術中心的學者有可能對現在進行中的學院派道德哲學的爭論作出新的貢獻。因為,有趣的是,通常是這些人物為那些打算擺脫其立場局限性的人們,提供了后者所需要的資源。如果人們想要評價20世紀學院派道德哲學的成就與缺陷,那么,他們就不僅需要從其內部出發,而且需要從一種徹底外在的并且具有激進批評性的立場出發。而我所努力辯護的,正是這一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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