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場地設計與中國傳統建筑理論
論文關鍵詞:場地設計 傳統理論 整體
論文摘要:主要從4個方面分析了場地設計的基本理論與中國傳統理論的相似之處,旨在說明場地設計以及中國傳統建筑理論所追求的宗旨,強調人、建筑、環境和諧共處的重要性。
場地設計雖多見于工程技術層面,但在場地設計的實踐中,其理論體系與中國傳統建筑理念卻有許多驚人的相似之處,甚至可以說在某些方面同出一轍。
場地設計是從宏觀的角度把握具體建設項目所處的地段環境,為滿足一個建設項目的要求,以基地現狀條件和相關的法規、規范為基礎,有效地組織場地中各要素之間關系的設計活動。其根本目的是通過設計使場地中各要素,尤其是建筑物與其他要素能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從工作內容上看,場地設計即整個建筑設計中除建筑物單體的詳細設計外所有的設計活動,一般包括建筑物、設施、綠化景園設施、場地豎向、工程設施等的總體安排以及交通設施(道路、廣場、停車場等)、綠化景園設施(綠化、景園小品等)、場地豎向與工程設施(工程管線)的詳細設計。從建設流程來看:實際建設流程中,一般首先是業主確定一個建設項目,并取得了相應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師來設計,建筑師是在業主所提出的設計任務和基地條件的基礎上開始工作的。設計者在進行具體的設計一前要做細化和完善設計任務的工作。
城市規劃也影響著場地設計,城市規劃對場地設計的要求如下:1)體現在城市總體規劃對于城市用地的發展方向和布局結構的控制之上。2)體現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是具體性的,對場地設計一有更直接的影響,場地設計對控制性詳細規劃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項細則必須做出恰當切實的反映。比較二者,場地設計在現代建筑理論下偏重于工程實踐;而中國傳統建筑是人們在理想環境追求的指導下,通過工程實踐來營建詩意的空間。二者雖然采取了不同的過程,但我覺得在指導思想上是一致的。
1相同的自然觀—道法自然
場地設計所賴以依存的對象是自然。作為人類營造家園的工程活動必須以大的自然環境為基礎,不能妄想去征服自然。人類作為一個生于自然,根植于自然,受自然哺育的群體,只在乎用自然的方法去尋找并發展與自然系統一致的法則。應該說,自然法則指導和奠定所有合理的規劃思想。當然,這種與自然的互動要通過一定的要素才能體現出來。場地設計中對諸要素的綜合考慮必須放在人與自然相互協調作用的前提之下。
這種思想不僅體現于中國傳統建筑的創作過程之中,而且始終貫穿于華夏與傳統建筑的觀念之中。作為中國所特有的宇宙觀,它的特點主要表現在有機整體性上,不僅認為認識自然的組成部分與人是平等的,而且認為天地運動往往直接與人有關,人與自然是密不可分的整體。在這種宇宙觀念的指導下,“天人合一”的觀念成為我們認識事物的總原則。它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全新的認識論,從天、地、人與自然結合的觀念去看待事物并且長期影響人們的意識形態和生活方式,造成了我們崇尚自然的風尚。同時,“道法自然”又為我們提供了方法論的依據,正如《經》中所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成為我們日常行為活動的最高指導原則。
2相同的有機整體觀
如果說城市規劃是從更大的范圍考慮城市各元素之間,城市與自然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那么場地設計則是從建筑具體地段環境來協調各方關系,但整體性的觀念、和諧的觀念始終貫穿其中。在尊重具體地段自然環境的前提下,協調氣候、土地、水、植物、建筑、人及道路、管網等之間的關系,使它們與具體地段相呼應,成為一個具有自身景觀特點的有機整體。
在場地規劃的實踐中,它既包括了整個項目與地段的協調,盡可能少破壞自然環境,利用已有的自然環境;或采用合理的方式適當改造地段的環境使之符合人的理想環境要求,同時也包括了建筑與自然環境、建筑與人工環境、建筑與室內外空間的相互貫通和交融,效仿自然界有機理念,創造一種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意境。
中國的風水學與場地設計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它是中國古代一種有關建筑環境的基址選擇與規劃設計的理論,又稱“地”。中國古代建筑成就矚目,恰恰是風水學術中記載的規劃、設計、建設的理論和方法,為中國建筑的輝煌助有一臂之力。古代風水師也承擔了建筑師、規劃師、設計師的角色,研究風水淵源、沿革、流派、宗旨、方法及其成就,關聯了中國古代城市、村鎮、住宅、陵墓等,其中包括、、生態、小氣候、綠化、建筑群及外部空間設計、學、學、和等方面的話題。
3具體處理手法上的一致性
在具體場地設計的過程中,首先需要觀察地形、地貌,了解當地的氣候條件,植被以及水文資料,作出合理的判斷,進而形成符合具體地段環境場地的規劃設計。與此同時,在中國傳統建筑理論的相地理論里也同樣講究望、景、觀、卜,“望”是從遠處觀看地形、地貌;“景”是考察地段與太陽高度角、風向的關系;“觀”是去實地考察植被、水文情況;“卜”是指用龜背等器具來進行占卜。古人在進行完這些程序之后才具體來規劃用地建造房屋。
在上述“天人合一”的認識論,“道法自然”的方法論及有機整體論的下,場地設計在具體的處理手法上,例如建筑的處理、樹木的處理、水體的處理、道路的處理以及景觀視覺處理都與中。國古典園林的營建方式極其相似。中國古典園林的最高原則講究“雖由人做,宛若天開”,因此在這種觀念的指導下,中國古典園林對于樹木、建筑、水體及其道路的營建都極力模仿自然有機形式,恢復人對自然共生本性的回歸,創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空間環境。
4建筑的處理—與環境共鳴的人工環境
建筑往往是一個基址上最重要的人工環境,是精神與物質的載體。物質可以通過具體的建造來完成,而精神需要與環境的共鳴設計來達到。西蒙茲認為理想的居所是自然場址和景觀環境的最佳組合,并把這一目標的實現程度作為衡量居住成敗以及居住者適應性、健康程度的標準。于是在建筑具體處理上往往通過分析場地,結合地形恰當布置田園和建筑,適應地質構造,盡量減少對現存生態系統的干擾,反映氣候條件并且考慮景觀的布局,強調最佳的效果,整合各種要素,營造理想的人居環境。
中國園林中的建筑既要滿足各種園林活動和使用上的要求,又是園林景物之一,園林建筑是與園林環境及自然景致充分結合的建筑,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地形及環境的有利條件。任何建筑設計時都應考慮環境,而園林建筑更甚。建筑在環境中的比重及分量應按環境構圖要求權衡確定,環境是建筑創作的出發點。我國古典園林一般以自然山水作為景觀構圖的主題,建筑只為觀賞風景和點綴風景而設置。
園林建筑是人工因素,它與自然因素之間是有對立的一面,但如果處理得當,也可統一起來,可以在自然環境中增添情趣,增添生活氣息。園林建筑只是整體環境中的一個協調、有機的組成部分,它的責任只能是突出自然的美,增添自然環境的美。
為解決與自然環境相結合的問題,中國園林建筑還應考慮自然氣候、季節的因素,因此中國南北園林各有特點。
因此,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場地設計的理論體系中有許多中國傳統理念的影子,特別是在約翰·O·西蒙茲的著作《景觀設計學—場地規劃與設計手冊》中更能體會到這一點。現今,場地設計在建筑實踐活動中越來越被人們所重視,人們對于環境的珍視已經超越了建筑本身,建筑師更不應該始終沉迷于自我的世界中,不斷地忘記自己的身份,使我們的聚居環境時時處于令人尷尬的境遇,而應該幫助人類,使人、建筑物、社區、城市以及人們的生活同地球和諧相處。這不僅是場地設計追求的最高宗旨,也是中國傳統建筑理論所推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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