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轉型后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稅收困惑論文
從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允許企業抵扣新購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增值稅順利轉型,全面降低了企業稅負,激發了投資熱情,增強了經濟活力,對迎戰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已經產生積極的作用。但是,增值稅轉型改革卻使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產生了些許稅收“困惑”。近期,筆者對蘇中地區部分玻璃加工企業開展了調研分析,并進行了初步思考。
一、玻璃加工行業的主要特點
1、規模小,固定資產投入較少。被調查的20戶玻璃加工企業(全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中,2008年累計實現銷售0.86億元,戶均銷售430萬元。累計固定資產投入1.02億元,戶均510萬元。其中,納入消費型增值稅可以抵扣的固定資產僅有0.34億元,戶均170萬元。
2、工藝簡單,生產用工較多。被調查的20戶玻璃加工企業,主要以生產水晶、玻璃工藝品為主,一般經過開料、壓胚、拋光、雕刻、包裝等5個程序,生產工藝簡單,生產周期較短,對生產工人的知識、技術要求不高。目前,20戶企業中直接從事玻璃加工的生產工人(含各加工點)1250人,加上搞運輸、跑銷售等配套服務的累計吸納勞動力1400人,戶均70人。
3、勞動力成本比重高,企業利潤率較低。2008年,人均年工資16500元,加上“五項”統籌,年應付職工薪酬17100元。勞動力成本占生產成本的比重達到35%左右,原材料、運費、固定資產折舊占生產成本比重為65%左右。主營業務利潤率一般在20%左右。
由于工藝簡單、投資較少,玻璃加工行業成了該地區吸納農村剩余勞力、促進城鎮下崗再就業、鼓勵城鄉青年投資創業的主渠道之一。
二、增值稅轉型前、后玻璃加工企業稅負模擬分析
為便于模擬分析,筆者從玻璃加工企業中選取了有代表性的甲企業。
基礎資料一:甲企業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主營業務成本410萬元,主營業務利潤率18%。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動力成本210萬元,占51.2 %;人工成本(含各加工點人員)142萬元,占總成本的34.63 %。流動資產125萬元,固定資產490萬元。其中,機器、設備等增值稅應稅固定資產144萬元,按平均使用年限10年計算,機器設備年均折舊14.4萬元,占總成本的3.5%。
增值稅轉型前甲企業實際稅負率=(500×17%-210×17%)÷500=9.86%
增值稅轉型后甲企業年均實際稅負率=(500×17%-210×17%-144÷10×17%)÷500=9.37%
(注:根據固定資產折舊原理,在計算年均實際稅負時,企業購進固定資產當年抵扣的增值稅,應在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內平均攤銷。)
從上述計算結果可以看出,稅制改革后甲企業年均實際稅負僅下降了0.49%,按年銷售500萬元計算,每年可節約增值稅支出 2.45萬元。
三、增值稅轉型前后玻璃加工企業與相關行業稅負對比分析
為便于對比分析,筆者選取以及與甲規模相當、利潤水平相近,主要從事機械制造(屬于資本密集型企業)的乙企業。
基礎資料二:乙企業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主營業務成本410萬元,主營業務利潤率18%。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動力成本 201 萬元,占總成本的49%;人工成本78萬元,占總成本的19 %。流動資產125萬元,固定資產1312萬元,其中,機器、設備等增值稅應稅固定資產492萬元,按平均使用年限10年計算,機器設備年均折舊49.2萬元,占總成本的12%。
增值稅轉型改革前乙企業實際稅負率=(500×17%-201×17%)÷500=10.17%
增值稅轉型后乙企業年均實際稅負率=(500×17%-201×17%-492÷10×17%)÷500=8.49%
(注:乙企業年均實際稅負率計算辦法參照甲企業。)
從上述計算結果可以看出,稅制改革后乙企業年均實際稅負下降了1.68%,按年銷售500萬元計算,每年可節約增值稅支出8.4萬元。
轉型前后甲、乙增值稅稅負率對比表(表一)
轉型前 轉型后 轉型前后差異
甲企業 9.86% 9.37% 0.49%
乙企業 10.17% 8.49% 1.68%
兩企業差異 -0.31% 0.88% -1.19%
從表一可以看出,轉型前甲企業增值稅稅負比乙企業低0.31%,每年少繳增值稅1.55萬元;而轉型后甲企業增值稅稅負比乙企業高0.88%,每年多繳增值稅4.4萬元。
甲、乙兩企業銷售額、利潤率完全相同,由于成本構成不同,增值稅轉型使勞動密集型企業由低稅負相行業變成高稅負行業。
四、增值稅轉型前、后玻璃加工企業與相關行業社會貢獻率對比分析
1、轉型前兩企業社會貢獻率對比分析
增值稅轉型前甲企業社會貢獻率=[142+(125+490)×5%+500×9.86%]÷(125+490)=36.11%
增值稅轉型前乙企業社會貢獻率=[78+(125+1312)×5%+500×10.17%]÷(125+1312)=13.97%
(注:(1)社會貢獻率=(工資+勞保退休統籌+其他社會福利支出+利息支出+應交或已交各項稅款及附加)/平均資產總額;
(2)為簡化計算,企業“應交或已交各項稅款及附加”不考慮“應繳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利息支出”以企業“平均資產總額”乘以銀行利率5%進行計算。)
從上述計算結果可以看出,由于甲企業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勞動力多,職工薪酬支出比重大,而乙企業是資本密集型企業,機械化程度高,吸納勞動力少,在銷售規模、利潤水平基本接近的情況下,甲企業社會貢獻率比乙企業高22.14個百分點。
2、轉型后兩企業社會貢獻率對比分析
增值稅轉型后甲企業社會貢獻率=[142+(125+490)×5%+500×9.37%]÷(125+490)=35.71%
增值稅轉型后乙企業社會貢獻率=[78+(125+1312)×5%+500×8.49%]÷(125+1312)=13.38%
從上述計算結果可以看出, 轉型后甲企業社會貢獻率比乙企業高22.33個百分點。
增值稅轉型前、后甲乙社會貢獻率對比表(表二)
轉型前 轉型后 轉型前后差異
甲企業 36.11% 35.71% 0.4%
乙企業 13.97% 13.38% 0.59%
兩企業差異 22.14% 22.33% -0.19%
從表二可以看出:由于增值稅轉型改革,甲企業社會貢獻率在原來比乙企業高22.14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又提高到22.33個百分點。
五、勞動密集型企業面臨的稅收“困惑”
由于增值稅轉型改革使甲、乙企業稅負、社會貢獻率等相關指標出現明顯變化,以甲企業為代表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產生了一些稅收“困惑”。
困惑之一:相同的經營規模、相同的盈利水平,增值稅轉型后的稅負差異是否有違增值稅“中性”原則
雖然增值稅是價外稅,但是稅負差異對引導資金投向具有重要影響。目前,由于增值稅轉型直接導致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與資本密集型企業的稅負差異,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影響了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投資積極性。
困惑之二:國家結構性減稅政策對社會貢獻率高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是否可以“厚愛”一分
長期以來,勞動密集型企業一直擔負著促進就業、維護穩定的社會責任,社會貢獻率在諸行業中遙遙領先。近幾年來,由于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企業的社會貢獻率持續提高,而利潤率水平卻逐步下滑。去年下半年以來,國際金融危機使原本苦苦支撐的勞動密集型企業“雪上加霜”。今年初全面實行的增值稅轉型改革 “大餐”,勞動密集型企業 “分羹”微薄,與其他行業的稅負相比又拉開了差距,使不少企業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嚴冬”中倒吸了一口“寒氣”。
就業是民生之本。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經營困境和稅收“困惑”對就業有著重要影響。為此,筆者建議,從促進就業、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借鑒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稅收優惠形式,對勞動密集型企業按吸引就業人數給予一定限額的增值稅返還,以“拉平”增值稅轉型對勞動密集型企業與其他企業的稅負“差異”,讓社會貢獻率較高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充分感受結構性減稅的“絲絲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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