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工程施工招標中業主風險的分析與防范

        時間:2023-01-10 17:28:37 企業管理畢業論文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工程施工招標中業主風險的分析與防范

        摘 要:具體在工程施工招投標過程中業主面臨的招標與發包方式的風險以及業主在和承包商簽訂合同時可能面臨的幾種合同風險,并提出了在不同情況下業主應對風險的防范措施。

          在工程施工招投標過程中,業主對于工程招標、發包方式以及合同類型的選擇正確與否至關重要,它直接關系到工程項目的成功和順利進行,正確的決策有利于維護業主利益,保證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本錢和縮短建設工期,反之則不然。因此,對廣大業主來說,工程招投標過程中的業主風險以及如何進行有效的風險防范,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招標中業主風險的分析
          工程招標與發包是指房地產開發商通過招標文件將委托的工程和要求通知承包商,由他們提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報價,通過評審擇優選擇信譽可靠、技術能力強、治理水平高、報價公道、工期短的施工,并以合同形式委托其進行工程施工。工程招標與發包風險主要有:
          1.1 招標方式風險
          ,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公共利益以及招投標當事人的正當權益,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明確規定,工程招標方式分為兩種,即公然招標和邀請招標。
         。1)公然招標風險。業主或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通過報刊、互聯網等大眾傳播媒介在一定范圍(全市、全省或全國)公然發布招標公告,凡符合規定相應條件且愿意參加的承包商均可參加投標。采用這種方式,業主可以在較大范圍內,從眾多的投標者中選擇信譽良好、報價公道、工期短的承包企業,有助于承包企業開展競爭、改善經營治理、進步工程質量和降低工程造價。另一方面,公然招標對業主來說也存在著資格預審及評標工作量較大,用度支出多,耗費時間長的風險,以及增加了因對中標單位可能不了解而導致的今后協調困難風險和合同履行中承包商違約的風險。
         。2)邀請招標風險。業主根據項目自身要求和所了解的承包企業情況,向預選的 5~7 家具有相應資格、信譽良好的承包企業發出邀請,要求他們參加建設項目的投標競爭。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業主可以有效地減少招標工作量、節省招標用度開支和縮短招標時間以及降低合同履行中承包商違約的風險,但其也限制了競爭范圍,使業主失往了可能獲得更低報價、技術上更具競爭力的潛伏承包商的機會。
          1.2 合同方式風險
          合同風險有 2 類,一是由于合同條款不完整,敘述不嚴密,有漏洞,或部分條款違法,存有“陷阱”,在執行中可能給房地產開發商造成損失的可能,即合同不完善風險,其防范可通過補充完善合同,進步合同治理職員素質,而將風險轉移給承包商或消除掉。二是由于合同條款規定而引起的風險,即純合同風險。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計價方式的不同,分為三大類型,即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本錢加酬金合同。下面分別分析業主在各種合同類型中風險特性,即純合同風險。
          1.2.1 總價合同風險
          總價合同是以施工圖紙和工程說明書為依據,在明確各分項工程的工程性質和工程量的基礎上,合同雙方按照約定的總價簽訂工程承包總價合同。總價合同由于不需要工程量,而只需計算在實際施工中工程量的變更即可,因而合同易于治理,但由于條件是必須明確分部分項工程內容及各項技術指標,預備劃分和計算分部分項工程量將會占用很長時間,從而會延長設計周期、拖長招標的預備時間?們r合同又分為不可調值總價合同和可調值總價合同:
          (1)不可調值總價合同。以圖紙及有關規定、規范為基礎,承發包雙方協商一個固定總價,一筆包死,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承發包雙方均不能由于工程量、設備、材料價格、工資等變動和地質條件變化、惡劣天氣等理由,提出對合同總價變化的要求,除非設計、設施和工程范圍有變更,才能隨之相應調整。對業主而言,由于圖紙和說明書不夠具體,未知因素較多,或材料市場價格極不穩定,承包商必然會加大不可預見費,用來消除不確定因素給其帶來的風險,因而進步工程項目報價,而且業主也喪失了因設備、材料、工人價格下降而引起的工程本錢降低的機會。
          (2)可調值總價合同。承發包雙方以圖紙、招標文件及有關規定、規范為基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通貨膨脹等原因而導致的工料本錢增加,在合同總價不變的基礎上,通過相應增加一些必要的調價條款予以調整。調價條款大致有為 2 種形式,一是業主對合同簽字日與實際施工安裝時的材料、設備和人工等本錢的差異全部予以補償。二是規定材料、設備和人工等本錢增加超過某一限度(如 5%)時,業主才給予補償,即小額風險由承包商承擔,大額風險由雙方分擔或完全由業主承擔。這種方式業主可以有效地降低承包商的報價,但其承擔了建設期間的通貨膨脹風險因素,如工料本錢增加較大,將會大大進步工程造價。
          1.2.2 單價合同風險
          在施工圖不完整或工程項目內容、技術經濟指標一時不能明確、具體時就需要開工,即不能比較正確地計算量,又要避免憑運氣而使業主與承包商任何一方承擔過大的風險,此時采用單價合同比較合適。在國際工程承包中,普遍采用的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便是使用單價合同。
         。1)估量工程量單價合同。業主委托設計單位或專業估算師提出總工程量概算表,列出分部分項工程量,然后承包商在此基礎填報單價,最后按照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總價。采用這種合同方式時要求實際完成工程量與原估算工程量不能有實質性的變更,工程量是同一計算出來的,業主只要審核單價,承擔的風險相應較小,但如遇工程量大幅度增加,可能工程本錢,使業主蒙受損失。另外,業主在實踐中往往很難精確確定工程量以及變動范圍多大才算是實質性變更。
         。2)純單價合同風險。業主僅開列有關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名稱和計量單位,不對工程量作任何規定,由承包商逐項填報單價,經雙方磋商后簽訂單價合同,工程竣工后,按合同單價和實際完成的工程數目結算工程價款。采用此種合同形式不利于業主控制工程本錢,輕易引起因工程量不確定、單價不公道而引起的本錢風險,同時,對于工程費在不同工種間分攤以及不易計算工程量的工程,易產生相關索賠事件。
          1.2.3 本錢加酬金合同風險
          本錢加酬金合同的基本特點是按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本錢(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構使用費、其他直接費和施工治理費以及各項獨立費,但不包括承包商的總治理費和應繳所得稅),加上約定的總治理費和利潤,來確定總價。采用這種合同方式,業主面臨對工程本錢不能實施有效控制和承包商對降低本錢不感愛好的風險,同時確定承包商的實際本錢會大量增加業主的工作量,而且正確確定承包商的本錢也有很大困難并存在很多漏洞。
         。1)本錢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業主對承包商支付的人工、材料費等全部按實際直接本錢據實補償,同時,按照實際直接本錢的固定百分比的酬金作為利潤付給承包商。這種合同方式,承包商所得酬金與工程本錢成正比,業主面臨承包商故意進步本錢以增加酬金收進的較大風險。
          (2)本錢加固定酬金合同。業主承擔實際直接本錢,酬金是事先約定的一筆固定金額。這種合同雖不會使承包商故意進步本錢,但承包商也沒有降低本錢的動力,業主會蒙受可能降低本錢的機會風險。
         。3)本錢加浮動酬金合同。雙方事先約定目標本錢,承包商所得為本錢加酬金,假如實際本錢低于目標本錢,承包商所得除實際本錢加酬金外,還可根據本錢降低額額外獲得一筆酬金;當實際本錢高于目標本錢時,業主根據本錢增加值,從實際本錢加酬金中扣除部分酬金。
         。4)最高限額本錢加固定最高酬金合同。承發包雙方首先確定最高限額本錢、報價本錢和最低本錢,當實際本錢低于最低本錢,承包商花費的本錢和應得酬金均可得到支付,并可分享本錢節約額;當實際本錢在最低本錢和報價本錢之間,承包商僅能得到本錢和酬金;當實際本錢在報價本錢與限額本錢之間,只有全部本錢可以支付;當實際本錢超過限額本錢,超過部分業主不予支付。這種合同方式有利于業主控制本錢風險,并鼓勵承包商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本錢,其風險在于實踐中公道、正確確定目標本錢、最高限額本錢、報價本錢、最低本錢和酬金較為困難。

        2、招標中業主風險的防范
         。1)業主應充分根據工程規模、工程特點和工程性質等,以及業主自身招投標治理能力,主要是有相關技術、和治理職員和編制招標文件、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公道確定招標范圍和招標方式。
         。2)對于公然招標方式,業主應嚴格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預審,認真考察投標人的技術、經濟和治理等綜合實力,側重于其總體能力是否適合招標工程的要求。
         。3)根據工程規模、工程特點和工程性質等,以及業主合同治理能力以及工程治理能力,確定工程發包方式。
         。4)制定工程標底,充分考慮以下因素:適應工期目標的要求,對工期提前因素有所反映;適應業主的質量要求,對高于驗收標準因素有所反映;適應建材市場的變化,對價差因素有所反映;正確處理間接費等取費標準。
          (5)評標時以評標價最低,而不是以投標價最低為準選擇承包商。評標主要應考慮業績和信譽、施工治理能力、施工組織設計和投標報價 4 個方面,并以百分制計分。
         。6)業主為避免因承包商違約而蒙受損失,應要求承包商提供可靠得住經濟擔保,包括投標保證函,履約保函等。
         。7)對于第一類合同風險,業主可以通過補充、完善合同條款,進步合同治理職員素質,而將風險轉移給承包商或消除掉;對于第二類合同風險,即純合同風險,業主可根據工程特點通過合同選擇往返避和轉移風險。
         。8)不可調值總價合同一般適用于工期較短,對工程要求非常明確的建設項目,業主可通過盡可能明確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及工程量,提供完善的設計圖紙來降低這種合同方式風險?烧{值總價合同適用于工期較長,對工程內容和技術經濟指標規定很明確的項目,業主可通過規定恰當的調價變動幅度以降低其風險。   
         。9)估量工程量單價合同方式一般適用于工程性質比較清楚,但其任務及要求標準又不能完全確定的工程項目,在實踐際上采用較多。對于估量工程量單價合同業主可以通過規定工程量極限變動幅度,當工程量變幅超過極限幅度時,才答應適當調整單價來降低風險。純單價合同方式適用于沒有施工圖,工程量不明確,卻又急于開工的緊迫工程項目,業主可通過盡可能明確分部分項工程內容、范圍及工程量,提供完善的設計圖紙來降低其風險。
          (10)本錢加酬金合同方式主要用于業主在開工前對工程內容及其技術經濟指標尚未完全確定,而工期緊迫又必須立即發包的工程,或業主與承包商相互信任,承包商在某些方面具有專業技術、特長和經驗的工程。對于本錢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和本錢加固定籌金合同方式,業主可通過在承包合同中增加一些補充條款,如獎勵條款等,以鼓勵承包商降低本錢。

         。
          [1] 鄧衛寧. 設備及專項分部工程招標時序調整的探討[J]. 建筑治理化, 2004(01): 21-23.
          [2] 曾志建. 房地產項目招標投標實務全書[M]. 長春: 吉林出版社, 2004.
          [3] 劉國濤.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與評標定標手冊[M]. 北京: 北京科海電子出版社,2003-06.

        【工程施工招標中業主風險的分析與防范】相關文章: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風險分析及防范措施論文05-01

        淺議企業應收賬款的風險防范05-29

        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立的原因及實現路徑08-06

        工程經濟管理風險及防范措施初探論文04-29

        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的金融風險與防范06-08

        關于市場營銷風險分析及成因的相關論文06-26

        工程經濟管理風險及其防范措施論文(精選7篇)04-29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防范對策(一)05-12

        企業人力資源風險識別與防范探討論文(精選10篇)07-24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