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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完善中央銀行非現場監管的思考
非現場監管是中央銀行實施風險監管的重要手段。人民銀行的非現場監管體系建設起步較晚,雖然取得了顯著的進步,但在監管、數據采集方式、數據系統和處理方式上還存在諸多不足,盡快完善非現場監管體系,提高人民銀行的監管水平,已成為一項十分迫切的任務。 一、人民銀行非現場監管的基本情況 從1996年至今,隨著人民銀行對銀行業監管的重心從合規性監管向風險監管和內部控制轉變,監管方式從主要依靠現場檢查向非現場監管與現場檢查相結合轉變,人民銀行對銀行業的非現場監管體系也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到逐步走向完善的過程。,這套體系已經基本實現了與人民銀行統計工作緊密結合,正在向監管內容和數據采集、處理方式的化、規范化、制度化轉變。 我國對銀行業實施非現場監管的重點主要是資本充足情況、資產質量、資產流動性、財務狀況、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經營的合規性等。圍繞這些要求,人民銀行建立了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涉及商業銀行經營的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和總量結構管理的16項監控監測指標的非現場監管報表體系,并統一了與金融統計全科目上報指標的歸屬關系,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動監管報表的數據采集與全科目上報系統的接軌。人民銀行總行明確規定,凡是能夠從全科目指標體系中得到的非現場監管報表和數據由人民銀行調統部門提供,不再通過監管部門向商業銀行直接采集。這樣就減輕了商業銀行和人民銀行監管部門的負擔,同時實現了監管報表采集和生成的化,較好地保證了報表數據的準確性。人民銀行監管部門通過對報表的分析,及時掌握監管對象經營管理的有關情況,判斷其風險狀況,形成《金融監管報告》,為本行和上級行的監管決策提供依據。 二、當前非現場監管的主要問題 1.監管內容有待完善。 首先,基層人行缺乏與之監管特點相適應的非現場監管指標體系。人民銀行目前的非現場監管指標主要針對一級法人,某些指標對于分支機構并不適用,基層人行完全套用總行的指標體系難以準確評價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經營狀況! ∑浯,監管內容的更新滯后于形勢的需要。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和銀行業競爭的日趣激烈,商業銀行在金融創新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展,這要求人民銀行不斷改善既有的非現場監管內容,有效地監控商業銀行新業務的風險狀況。一方面,現有非現場監管指標體系更新較慢,不能適應這種要求,另一方面作為非現場監管重要數據源的金融統計全科目指標體系修訂周期較長,無法滿足新的非現場監管指標的取數要求,為監管部門獲取新指標數據帶來困難。 2.數據采集系統仍有缺陷。 一是數據的及時性尚不能保證。由于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調統部門能夠提供非現場監管報表的時間與監管部門的要求不一致,為了及時向上級行反映轄區內監管對象的風險狀況,大部分監管部門仍然直接向被監管機構收取監管數據,既造成了重復勞動,又使來源不同的非現場監管數據不一致成為可能! 《菙祿臏蚀_性還需要提高。一些金融機構在直接向人民銀行監管部門填報非現場監管報表的過程中仍依靠手工操作,填報的主觀性較大,容易造成數據不準確,而上報的全科目指標大部分通過機系統由其報表或信貸臺帳直接生成,應該說可靠性相對較高。但最近人民銀行聯合國家有關部門進行的一次金融統計檢查發現,由于基層統計人員業務素質較低,責任心不強,操作失誤,部分金融機構內部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不夠和個別機構虛報、瞞報統計數據以逃避金融監管等原因,全科目統計數據也存在失真的現象,這在一定程度上了非現場監管數據的準確性! ∪侨颇可蠄笙到y對非現場監管報表支持的完整性不足。目前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監管部門需要的監管數據仍有較大部分不能直接從本行調統部門獲得,除了全科目指標本身的局限性外,還有兩方面的原因:首先是部門職責劃分的不協調。以大區分行為例,股份制和合作金融監管部分分別負責全轄區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市級城信社和縣級城信社、農信社的監管工作,而調統部門只對分行所在省區的調統工作有管理權,難以提供分行全轄區的非現場監管報表。其次是金融統計工作的水平還達不到要求。受計算機軟硬件配置水平較低和人員配備嚴重不足等因素的影響,分行調統部門的數據采集和處理能力不足,也限制了全科目統計系統對非現場監管的支持力度! ∷氖菙祿倪B續性不夠。一方面金融改革和金融創新的發展要求我們修改非現場監管內容和金融統計制度,另一方面我們又需要盡量維持統計制度的穩定性和非現場監管指標的可比性,以保證對金融機構的動態監管。就目前來看,還沒有找到一種有效的來保持這兩者的合理平衡,數據的可比性還很難保證。 3.數據分析水平較低。 從國外銀行業監管的實踐經驗來看,非現場監管相對于現場監管的一個顯著優勢就是其監管的連續性和預警性。它通過對商業銀行的非現場監管報表進行連續分析,動態地掌握被監管機構的經營狀況,及時發出預警信號,將問題防止在發生之前,保障銀行業的穩健運行。但目前人民銀行的非現場監管體系靈敏性相對較低,還很難做到這一點。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缺乏專業的分析人員。對非現場監管數據的動態、科學分析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員具備金融、財務、統計、數學、計算機等多方面的知識與技能,而人民銀行目前從事非現場分析的人員大多只具有文科背景,對現代數量分析工具并不熟悉,分析的局限性較大。二是非現場監管報表的報送頻度較低。由于我國目前銀行業的統計工作水平還不高,人民銀行重點監測的16項非現場監管指標還是按季報送,尚無法做到按月上報,顯然不利于對被監管機構結營狀況的連續掌握。三是缺少專業化的軟件分析系統。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數據進行分析也是提高非現場分析水平,彌補分析人員專業知識不足的一種有效手段,但當前人民銀行的非現場分析的軟件水平還比較低,也影響了分析水平的提高。四是非現場監管數據的共享程度低。一方面人民銀行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分割降低了非現場監管數據的利用效率。人民銀行內部按被監管機構劃分為多個監管部門,由于保密等的需要,監管數據在各部門之間不能共享,這就使同業比較等一些重要的非現場分析方法不能充分發揮作用;同時由于人民銀行的信息化建設還相對滯后,使監管信息在內部的共享困難重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非現場分析的效率。 4.缺乏規范的結果處理方式。 發達國家的銀行業監管部門都建立了自己的非現場監管綜合評價制度,對被監管機構的風險狀況進行評價,以指示對監管對象的監管力度,如美國的CANIEL評級體系。當前,由于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銀行業綜合評級體系,限制了人民銀行非現場監管體系作用的發揮。 三、完善非現場監管的措施 1.建立、系統的監管。 人民銀行要在借鑒國際經驗和充分考慮我國銀行業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加強,對現有的非現場監管內容加以完善,特別是要設計一套適合人民銀行分支行的非現場監管指標體系和操作規程,使基層人行的非現場監管更加規范、科學。還要深入研究我國創新的特點和發展方向,尋找一種切實可行的,在不斷更新監管內容以適應監管需要的同時,相對維持監管數據的連續性和可比性。 2.提高數據采集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首先,要加強金融統計基礎工作。非現場監管數據的采集過程涉及商業銀行內部信貸、、財務、計劃、國際業務、信息統計部門和人民銀行調統等多個部門,需要各級領導高度重視統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相互配合,集中力量確保各級數據源的質量。同時,要加快我國銀行業的信息化建設,改善機軟硬件設備的配置水平,提高業務數據的化處理能力;提高銀行業基層統計人員的素質,要有一支相對穩定的統計人員隊伍。 其次,人民銀行要對非現場監管數據采集的各環節嚴格把關。根據的數據采集渠道,人民銀行各個部門要分工協作,保證各環節數據的質量。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信貸、會計等業務數據真實性和準確性的現場檢查,同時,要提高人民銀行統計人員的執法意識,加強對金融機構統計工作的檢查和執法力度,提高全科日統計數據的利用效率,減少各部門的重復勞動。 3.提高數據水平。 應考慮在人民銀行內部設立專門的非現場分析部門,建立非現場監管信息的共享,高效率利用非現場監管數據,同時,充實具有較強專業知識的分析人員,開發相關軟件和配備相應計算機設備,提高分析水平。 4.規范結果處理方式。 首先,在理順非現場監管各方面關系的基礎上,盡快研究一套科學的銀行業非現場監管綜合評級體系,利用評級結果提高人民銀行現場監管的針對性! ∑浯,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非現場監管信息披露制度。將非現場監管信息按保密程度由低到高進行分級,有計劃分步驟地逐級實現對外公開,既可以提高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的透明度,又可以利用市場力量來約束商業銀行的經營行為,促使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對完善中央銀行非現場監管的思考】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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