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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投機及我國當前股市
最近在關于“基金黑幕”、“股市黑幕”的討論中,有一個重要問題還沒有弄得很清楚,這就是:投資和投機二者究竟是合二而一的東西,抑或是性質上有所不同的經濟活動;如果二者之間有一定的區分,是否一切投機都該加以反對、取締呢?如若不是,那末,究竟哪種投機是應該加以反對、取締呢?上述問題若不弄清楚,不僅思想混亂,而且監管也無所適從。
(一)投資和投機
“投資”和“投機”這兩個概念,經濟學上并未界定得很清楚。我特地翻了翻辭書。劍橋百科全書把投資解釋為:將資金投入某一活動以期獲得更多的財務利益,并例舉兩類投資,一是金融上的投資,是指購買有價證券(股票與債券),一是指企業上的投資,投資于生產一定數量的產品或服務。美國出版的《現代詞典》(商務中文版)把“投機”解釋為那些“期望從價格變化中獲利的證券、商品和外匯買賣活動”。根據上述解釋,投資是致力于提供某種產品和服務,它所指望的是生產過程中所創造的、流通過程中實現的利潤;而投機所指望是證券、商品、外匯買賣轉手中獲得的差價。就活動的生產性來講,“投資”的生產性要明顯得多,直接得多,而投機與生產過程的聯系則間接得多、淡淺得多。但經濟生活是復雜的,進行證券、商品、外匯買賣的行為或活動,事實上不少也有助于推動或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有人就這個意義上把這類投機活動也稱為投資。這類投機活動是應該允許、保護的。然而,也確有一些投機活動具有明顯破壞性,應予反對和取締。為了更簡便地說明投資與投機、應予保護和與應予取締的投機之區分,我們僅以證券(股票與債券)市場為例。證券市場是一種重要的資本市場,是市場經濟的一種必不可少的機制或手段,其基本
職能就是合理地分配或再分配社會資源,以便有效、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各種需要;而股票之類的有價證券,則是資本市場履行這種職能的工具。在正常情況下,某家企業股票價格的漲落,總是標志著該企業的效益上升或下降,而效益的升降總是標志著該企業的技術水平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或下降;或者標志著社會對該企業產品或服務的需要是否擴大或縮小。資本市場就是通過股票價格有漲落,向投資者指示資金投入或撤出的方向,從而實現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與再分配。而投資者之所以投資于該企業的股票,總是預期該企業的效益會提高,能提供更多的紅利,從而多把這作為長線交易來經營,而不急于追求股票買賣的差價。在這里,購買股票無疑是投資活動,其所分得的紅利和所持股票升值,均來自投資所促進的生產率及經濟效益的提高。確也有一些投資于股票的人喜做短線交易,并不指望股票分紅,而指望股票漲價賺取股票買賣的差價。嚴格按辭書的界定講,這種活動或行為應屬于投機而似乎有別于投資活動。但應強調指出,盡管當事者看重的并非企業的紅利而是股票的價格,但只要股票價格上漲,反映了企業效益的提高,或反映了社會對該企業的產品與服務的需求擴大,這種股票買賣的行業或活動,均有利于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與再分配。這種投機行為或活動實際上也賦有投資性,也可說,這類股票買賣行為或活動,兼有投資及投機的雙重性。
還有,股票價格的運行表現出一種不同于一般商品價格運行的特點。一般商品的價格,會隨著供求的變動而環繞著商品價值上下波動,商品的一時過度需求會使得價格高于其價值,而過高的價格又會抑制需求下降,從而價格會自行下降。然而,股票價格固然取決于預期股息(紅利)和利息率的水平,但也取決于供求,而且供求力量對價格水平的影響要比商品市場來得大。由于人們愛看漲的心理預期,往往盲目跟著漲風進市,股票價格的上漲不僅不會抑制反而會擴大對該股票的需求,使股票價格進一步上漲,甚至遠遠超過股票所應有的實值,形成“泡沫”。這表現出股份資本的“虛擬性”。在證券市場上,個別股票的價格因一時過度需求而出現超值的情形時有發生。這是市場機制的自發行為,最終也可通過市場機制自行解決;它雖在局部上對證券市場秩序起了一定的干擾作用,但一般無礙于大局。
嚴重的投機活動,是人為地操縱股市,牟取暴利。投機家持其巨額資本,利用股票價格可以遠遠偏離它所代表實值的這個特點,操縱股市供求,使股價大起大落。他們進入股市,根本無意于提高企業的技術與管理水平,無意于增進企業效益以獲取更多的投息(紅利),而只想人為地把股價“炒”起,從股價的大起大落中牟取暴利;為此,他們不惜采取制造輿論、造謠欺騙等一切手段來誤導股民。例如,投機家(或莊家)可以憑籍自己控制的巨大財力,大量購進自己持有的那只股票,把它的價格“炒”起來,待股票價格被“炒”漲到預期的高度,立即全部退出,股價隨即瀉跌,大批盲目跟進的中小持股者被套住。這種被稱之“對倒”的投機的手段,只不過是投機家慣用的手法之一。這類由人為因素制造股價波動的惡性投機活動,在性質上跟市場自發力量造成的一般投機行為有很大不同,跟正常的證券投資更是大相徑庭,性質上應嚴加區分。第一,這類投機活動完全脫離了生產過程,而是在流通過程中靠人為因素制造的“價格變動”獲利;第二,這類投機活動所獲得的豐厚收益,并非來自他們本人所創造的國民收入,而是來自國民收入的再分配,“莊家”的利得乃是眾多盲目跟進并被套住的股民們的損失。應該把這類惡性投機跟證券投資嚴格區分開來,不容混淆。有人說,若硬把這種投機說成是“投資”,那也只能稱之為“掠奪性投資”。這話頗有道理。
這種惡性投機活動具有破壞性,它擾亂了市場秩序,破壞了金融穩定,侵蝕了正當的投資(包括產業投資和證券投資),擴大貧富差距,影響了社會安定。所以,幾乎每個國家都把這種投機活動置于監管、查禁之列。應該強調指出的是,少數投機家(或莊家)進行投機活動,不僅用欺騙、蠱惑的手段誘導廣大中小投資者盲目跟進以便套住,而且用“撈一把”的投機心態來毒化他們的意識。廣大盲目跟進的股民是這種投機活動中的受騙者、受害者。監管、查禁投機活動的矛頭應指向少數投機家(或莊家),其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眾多中小股民。
(二)我國當前投資市場的投機性及其根源
中國資本市場的投機性濃厚,不僅表現為股市的市贏率一般高達60倍,比西方發達國家股市的市贏率(一般在20%―25%)高得出奇;而且也表現為股票的換手(買賣)率高得出奇,據統計,1996年美國紐約股票市場的換手率是52%,東京是27%。倫敦是58%,香港是54%。韓國是91%,泰國是30%,而我國則高得出奇,上海是591%,深圳是902%。股票換手率高,表明股民大多想從股票買賣的價格變動中獲利,而不想或不相信股票可以分紅,或者認為股票分紅不如從股票價格變動中獲利來得大。其實,我國資本市場投機活動之猖獗,最近報刊也多有揭露,先有“基金黑幕”,后有蘭州等城市股市黑幕,均有媒體披露。中國資本市場的投機性濃厚,至今已成為大多數人的共識。
問題是,為什么建立10年的中國資本市場竟有這么濃厚的投機哩?有人說是有投機家(莊家)作崇。這固然是原因,但中國資本市場上投機家(或莊家)何以竟能長時間肆無忌憚地橫行呢?也有人把我國資本市場的投機性盛歸咎于法制、法規加監管尚殘缺不全。上述種種說法,都有道理。但我認為,更重要的、更深層次的原因,應屬體制上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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