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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裝備合同訂立管理
摘要:裝備合同訂立管理是裝備合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對裝備合同訂立活動的管理,有助于提高合同簽約效率,有助于裝備質量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檢驗驗收等后續工作的順利開展,最終促進裝備合同質量、進度和價格目標的實現。關鍵詞:裝備合同;訂立;管理
一、裝備合同訂立管理內涵及特點
裝備合同訂立管理是軍方為了提高裝備合同訂立效率和采購效益而進行的相關管理活動。裝備合同訂立管理,是指裝備機關或其授權的機構對裝備合同訂立過程的計劃、組織、實施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動的有機總和。
理解裝備合同訂立管理概念,需要把握以下幾點:首先,裝備合同訂立管理是由軍方,即裝備機關或其授權的機構實施的管理行動,這一系列的管理行動是由軍方主導的,而不是指承制單位主導完成的活動。其次,裝備合同訂立管理是由對合同訂立過程的計劃、組織、實施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動構成的,主要包括合同訂立活動計劃、對承制單位的資格確定和評審、對技術狀態、標準和質量要求的確定、對采購方式的選定、裝備項目的談判、承制單位的選定、裝備合同文本的起草、裝備合同的簽訂與審批等活動。再次,依法管理是裝備合同訂立管理的內在含義和要求。包括軍方在內的所有參與裝備合同訂立的主體都要依照相關規定履行職責和義務,所有裝備合同訂立管理活動都要遵循現行的法律規定,都要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堆b備采購條例》第6條規定:“負責裝備采購工作的機關、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軍隊的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職責,自覺維護國家和軍隊的利益!比魏芜`犯實體性和程序性規定的單位、個人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裝備合同訂立管理基本原則
1 規范合法原則
規范合法原則是裝備合同訂立管理中應遵循的根本性原則,規范合法原則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
首先,訂立主體須合法。裝備合同是由裝備技術成果、裝備和維修保障服務的供需雙方簽訂的,供需雙方必須“適格”!靶璺健敝荒苁欠煞ㄒ幰幎ǖ目傃b備部、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以及依法被授權的機構,除此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作為“需方”采購裝備。一般情況下,“供方”應是依法取得承擔裝備及其配套產品研制、生產和維修資格的具備相應能力(即具備的“法人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質量管理水平和質量保證能力、財務資金狀況、企業經營信譽和保密資格”等資格)的承制單位。能夠有資格和軍方簽訂合同的承制單位應來自于《裝備承制單位名錄》或者經裝備機關批準,否則即為非法。同時,如果由代理人代理訂立合同時,代理人須嚴格依照授權或委托協議辦理相關事宜,委托代理人不能超過授權或委托權限訂立合同。
其次,合同內容須合法。訂立合同時,要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制度、標準的要求進行設計,當事人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和保密等條款要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任何人不得通過簽訂合同進行非法活動,不得損害軍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破壞國家經濟計劃和裝備建設計劃。
最后,合同訂立程序須合法。裝備機關或其授權的機構需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具體程序要求進行合同訂立管理工作,不得違背規定的操作程式。如嚴格執行承制單位資格制度、選定采購方式、按照法定的程式進行招標或談判、嚴格執行合同文本的審定制度等?傊,各職能業務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規避法定的訂立程序。
2 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也是裝備合同訂立管理過程中應遵循的重要原則之一。誠實信用原則要求裝備合同主體講究信用,恪守承諾,誠實不欺。摒棄弄虛作假、背離信用等行為,在裝備合同訂立過程中時刻以善意的心理和方式履行締約義務。
軍方基于獲得裝備技術成果、裝備和維修保障服務的目的,與追求市場經濟利益的承制單位進行接觸、磋商、談判和簽訂合同,這一過程啟動的一剎那,已經將軍方和承制單位同時帶進了一個特殊的社會關系之中——裝備合同締約關系,維護和推進裝備合同締約關系,順利實現裝備合同訂立的目的理應成為軍方和承制單位的基本義務。締約義務的基本要求便是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講究信用,恪守承諾,誠實不欺,要求裝備合同主體以誠實、善意的內心對待相對方,要求合同主體合法地行使訂立過程中的每一項權利,并認真履行每一項義務,如果裝備合同任何一方實施欺詐、惡意串通、弄虛作假、無訂立合同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簽訂合同等違背誠實信用原則行為的,都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 等價有償原則
《國防法》第34條規定:“國家根據國防建設的需要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實行國家軍事訂貨制度,保障裝備和其他軍用物資的采購供應。”而等價有償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是市場經濟規律的直接反映,因此,在落實“國家軍事訂貨制度,保障裝備……采購供應”的合同訂立過程中也必須認真遵循這一原則和要求。
等價有償原則的要求具體包括以下幾點:第一,裝備合同訂立管理中,軍方需承認并尊重每一個“經濟人”,即承制單位,追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本性,從承制單位是市場經濟中現實的經濟利益主體這一原點出發,著手開展締約接觸、磋商和談判。第二,軍方需尊重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尊重裝備自身的“社會價值”,軍方計劃經費或合同價款等不應低于或明顯低于裝備自身的“社會價值”。第三,軍方在獲取裝備技術成果、裝備和維修保障服務時須貫徹“有償”要求。等價有償原則是對計劃經濟時代無償征收、征用制度的揚棄,是裝備采購合同制的一項必然要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和平年代,如果采用成本補償性,甚至無償的或者行政命令式的裝備采購方式是行不通的,也是不可能長久的!稇椃ā返13條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笨梢,即使在實行征收或征用時也應秉承等價有償的原則給予經濟補償,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于裝備建設領域。
4 信息適度公開原則
裝備合同,尤其是關于新裝備、尖端裝備和核心裝備項目的合同類型、標的、數量、技術指標等信息,都涉及到軍事秘密,關系到國防建設的發展和國家的安全。因此在裝備合同訂立過程中,要堅持裝備項目信息公開的適度性原則,要根據裝備項目和談判對象的不同,準確確定是否公開裝備項曰信息,公開哪些項目信息內容,多大范圍內公開信息以及信息公開的程度大小。
只有有效地公開采購信息,才能創造公平、平等的競爭環境,才能為所有有能力的承制單位提供平等的參與機會,才能有效避免軍行業壟斷和技術停滯。因此,各國在法律、法規以及政策,都建立了可信性、穩定性和連貫性較強的采購信息發布和競爭機制,使各類市場競爭主體在一個可預見的公平的制度框架下參與裝備市場;都明確要求最大限度地采用最能體現競爭的合同訂立方法,保護和提高承制單位參與競爭的信心和積極性;都建立了配套裝備的信息發布和競爭規范,維護了總(主)承制單位和分承制單位之間利益分配的平衡,將競爭的優勢和利益普遍施惠于一切潛在的裝備市場競爭主體。
三、裝備合同訂立管理的工作重點
1 嚴格依照訂立計劃
裝備采購年度計劃把任務明確、條件明確、時限明確,完全可操作、可執行的裝備發展計劃…,是裝備采購項目的直接依據,是裝備合同訂立的直接依據。因此,裝備合同訂立管理工作,要嚴格依照裝備采購年度計劃中的編制依據、指導思想、保障重點,采購裝備的名稱、數量、單價及經費安排,裝備采購方式和承制單位等內容進行實施。
2 嚴格執行訂立程序
程序化是裝備合同管理的內在要求,明確裝備合同訂立程序,有助于提高裝備合同的簽約效率,有助于推進裝備合同訂立的法治化進程。一般來講,裝備合同訂立要經過發布裝備采購信息、選擇承制單位、談判起草合同文本草案、審定裝備合同文本草案、簽訂裝備合同、裝備合同簽章、裝備合同生效和裝備合同備案等步驟。
訂立程序管理過程中,尤其要嚴格以下工作:一是解決好保密問題。對公開發布的裝備采購信息內容的確定、信息發布方式、發布渠道和發布范圍的確定首先應滿足保密要求,保密問題是裝備采購信息發布最關鍵的把握點。對絕密、機密和秘密的裝備采購信息必須依照相關規定通過特定的方式對特定的裝備承研承制單位進行通告,對于非密信息才可以通過雜志、報刊、網絡等進行公開發布。同時為了提高裝備采購的公正性、適度公開透明性,相應管理機關應依法對絕密、機密和秘密信息進行“去密”處理。二是裝備合同簽訂主體要合格。裝備合同簽訂主體合格就是要求代表軍方和承制單位簽訂裝備合同的主體要具有相應的法定權利或委托授予了合同簽訂的權利。一般來講,軍方和承制單位均要由相應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訂合同。由其他人簽訂合同的,要取得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明確授權。
3 嚴格合同文本管理
裝備合同文本是對軍方和承制單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固化,是開展裝備科研、生產、訂購、維修工作的直接依據,是裝備合同履行、驗收、監督以及糾紛處理的重要依據。一是要求裝備合同文本條款內容準確完整、語言準確、可操作性強和格式規范,準確界定裝備合同雙方的責、權、利。二是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和軍兵種裝備部,可以根據總裝備部文本格式要求,結合本系統裝備科研、訂貨和維修的特殊要求,制定本系統裝備合同文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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