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黃河水事違法案件之我見
【論文關鍵詞】黃河 水事案件 對策
【論文摘要】筆者根據多年在黃河基層工作的經驗,水事違法案件的防范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遵守水法規的自覺性;二是嚴厲打擊水事違法行為,震懾違法犯罪滋生的苗頭;三是培育和營造良好的執法和氛圍;四是加大對水工程和河道范圍的管理力度,不給違法分子可乘之機,F結合東營黃河河務局的實際情況,就如何防范黃河水事違法案件談幾點自己的見解。
1水事違法案件釋義
水事案件包括水事違法案件和水事糾紛案件。“水事違法案件”是指水主管部門依照水法規對違反水法規行為的責任人給予行政制裁的事件和違反水法規行為情節嚴重,由公安或司法機關查處的案件。其特點是行為人與國家或人民之間的權益爭端!八录m紛案件”指地區之間、單位之間、個人之間、單位與個人之間在分享、防治水害或其它水事活動中發生的權益爭端。從某種意義說“水事糾紛案件”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避免性,它可以用調解的方法來解決。而“水事違法案件”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不適用調解;它是以為準繩進行衡量的,因此可以依據“準繩”,通過告誡、制止、管理等措施進行防范。
2防洪工程現狀
東營黃河河務局所轄工程全部處在南展區,其中臨黃堤12.18公里,南展堤6.75公里,險工3處、壩岸91段,護砌長度4266米;涵閘5座。臨黃堤背側有避水村臺10個,工程長度占臨黃堤線的50%;沿堤居住著19個村莊1.5萬人,平均每米堤防1.2人,加之這里是四縣區交界處,環境復雜,發展落后,群眾法律意識淡薄,水事違法案件時有發生,防洪工程設施屢遭破壞,致使黃河工程管理在山東局是出了名的老大難。
3防范對策
3.1深入做好水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水法規宣傳教育是水政監察的一項基本工作,也是防范減少水事違法案件的重要措施,水法規的宣傳教育不僅可以提高廣大人民群眾遵守水法規的自覺性,而且有助于監督、打擊水事違法行為的良好群眾基礎。水法規的宣傳方法多種多樣,如、廣播、咨詢服務、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資料等。以上例舉的宣傳方法是我們在每年“水周”期間經常采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一般都需要投入較大的和財力,不能在較長時間或長時間內持續開展,且具體到每一個被宣傳的對象來說,最直接最有效的宣傳方法莫過于促膝交談,這種宣傳方法在其它部門也許存在一定困難,但在黃河部門卻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其有效性是因為針對防范水事違法案件來說,沿黃鄉村群眾是主要的宣傳對象,也就是說宣傳對象相對集中且具有針對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東營局共有工程專管人員80余人,局里組織專管人員定期進行水法規知識學習,再通過專管人員向沿黃群眾進行水法規宣傳,由于專管人員具有一定的水法規知識,而且人數較多,他們工作、生活在沿黃工程的一個鄉鎮的26個自然村,常年奔波在沿黃第一線,熟悉情況,與人民群眾交流的機會也較多,可以利用田間地頭,茶余飯后的閑聊向群眾們宣傳水法規和發生在身邊的及其它地區的典型水事案例等。目前,通過黃河部門多年來堅持不懈的水法規宣傳,人民群眾特別是沿黃廣大群眾的水法規意識有了很大提高,但要形成保護黃河工程,打擊水事違法行為的良好群眾基礎,還需要河務部門在很長時間內作出切實有效、形式多樣的水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3.2嚴厲打擊水事違法行為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規范人的行為,它教育人們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法律教育性的集中體現是它的不可違反性和強制懲戒性。嚴厲打擊水事違法行為,是依法制止和防范水事違法案件更有效而直接的措施。對已經發生的水事違法案件,應依照水法規快速查處,嚴肅處理,維護水法規的尊嚴,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嚴厲打擊水事違法行為,將極大地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同時,它作為一種懲戒式的宣傳教育在群眾中產生的作用是法律條文宣傳所不能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