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
1.考試目的
考察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綜合運用統計方法、統計法規等有關理論和實踐經驗,根據不同要求進行數據描述、參數估計,并對數據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能力;根據統計及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統計和處理統計違法案件的能力。
2.考試基本要求
(1)統計方法
a.根據統計學的定義,掌握統計學中的幾個基本概念(變量、數據、數據類型),了解數據來源的主要渠道,掌握常用搜集數據的方法、特點及應用條件。
b.根據數據的類型,選擇不同的統計圖表對數據進行描述,使用不同的統計量反映數據的集中趨勢、離散程度。
c.根據樣本統計量的抽樣分布,對總體參數進行估計;根據影響樣本量的主要因素,確定恰當的樣本量。
d.運用時間序列的分析指標、分析方法,對社會經濟現象隨時間變化的狀況進行研究和預測。
e.根據統計指數的原理和方法,通過編制綜合指數,分析社會經濟現象的綜合變動情況。
(2)統計法規
a.把握統計法律規范的基本特征、效力和基本原則。
b.把握統計執法檢查的對象、主要內容、機構和統計執法檢查員的'主要職責和職權以及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c.根據統計行政處罰的特征、基本原則及實施機關,判斷適用統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種類,采取相應的統計行政處罰措施。
d.根據統計行政處分的適用對象、實施機關,判斷適用行政處分的違法行為種類,采取相應的統計行政處分措施。
e.把握統計法關于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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