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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居住證辦理指南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清遠市居住證辦理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清遠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時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就業或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
材料說明:
居住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流程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審核:公安內部審核;
4、制證:公安內部制證;
5、領。荷贽k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辦理地點
清城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地址:橫荷街附近
清新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地址:明霞大道中10號附近
石角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地址:建設路80
辦理時限及費用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辦結;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
拓展:居住證辦理條件
申請材料
。ㄒ唬┚用裆矸葑C原件及復印件;
。ǘ┳∷C明;
。ㄈ┗橛C明(育齡婦女須提供);
。ㄋ模┙诓收1張(照片標準參照二代身份證照片);
(五)申請辦理有效期為三年、五年的居住證,還需提供長期工作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
暫住登記及申報
為流動人口提供住所的單位或個人為暫住登記的責任人。
流動人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暫住登記:
。1)流動人口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動人口入住時進行登記;
。2)流動人口就業并由用人單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單位在流動人口受聘時進行登記;
。3)流動人口就學并在學校住宿的,由學校在流動人口入學時進行登記;
。4)流動人口在救助機構住宿的,由救助機構在流動人口入住時進行登記;
。5)其他年滿十六周歲以上的流動人口,由提供住所的單位、個人在流動人口入住時進行登記;
。6)在賓館、酒店、旅館招待所等旅館住宿的流動人口,按國家旅館業有關規定進行住宿登記;
。7)流動人口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到受理單位申報暫住登記。
應當辦理暫住登記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人員可以直接申請辦理居住證,申請辦理居住證視為辦理暫住登記。
暫住登記責任人應當將登記核準的流動人口身份信息在三日內報送到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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