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引進人才居住證辦理條件
居住住證持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可以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登記等車務手續;可以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赴港、澳、臺通行證及各類簽注;可以在本市注冊工商營業執照,以技術入股或者投資等方式創辦企業。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浙江引進人才居住證辦理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浙江引進人才居住證辦理條件
符合杭州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具備所承擔工作所需的學識、技術和能力,在杭州市區工作或創業的非杭州市區戶籍人員,即在杭州市區工作或創業(按規定在杭參加社會保險)、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非杭州市區戶籍人員:
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專學歷,且其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在當前公布的《杭州市緊缺人才目錄》中專業范圍內;
3、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具有技師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
5、具有高級技工國家職業資格,且國家職業資格所載職業(工種)在當前《杭州市當年緊缺職業(工種)》范圍內;
6、個人在杭投資達到一定額度的經營者,其中桐廬縣居住人員投資額30萬元及以上,其他區、縣(市)投資額50萬元及以上;
7、持有《杭州市留學回國人員工作證》。
其中符合上述1、2、3、4、5條件之一,且在杭州市區省直和中央駐浙單位職工,向浙江省人力社保廳提出申請。
拓展:辦理材料
1、《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申請表》原件1份;
2、身份證原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符合相關條件者需提供);
4、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國家職業職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符合相關條件者需提供);
5、《杭州市出國留學回國人員工作證》原件(符合相關條件者需提供);
6、個人投資經營者驗資報告原件以及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申領人是個人在杭投資50萬元(含)以上的經營者需提供);
7、與用人單位簽訂的1年及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原件;
8、杭州市區居住情形材料(自購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租賃房的提供業主產權證復印件1份及租房合同原件;居住單位住所的提供單位住所產權證復印件1份及居住在單位住所的單位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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